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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之五:卡拉之狼-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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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皮安,”他嘟囔道,“那是歌手的名字。感谢上帝,圣人耶稣。我真的在这里。我真的在纽约。”



就好像要证实这一点似的,一个听上去没好气的女人说:“也许有些人可以整天站在这里,可我们却要在这里走来走去。你也该移动一下吧,或者至少站到边上?”



卡拉汉说了声抱歉,不过他怀疑她有没有听到(或者听到也不在乎),然后往前走。直到他走近第四十六街之前,那种在梦中的感觉——一个极其生动的梦——始终存在。接着他开始听到玫瑰的声音,他的生活随之彻底改变了。



7



最初只是一个小小的嘀咕声,可是当他走近时,他感觉听到了很多声音,天使般的声音,是在唱歌。向神唱着他们自信、欢快的赞美诗。他从没听到过那么甜美的歌声,就跑上前去。他来到栅栏边,把手放在上面。他开始哭泣,实在情不自禁。他觉得人们在看他,但是他不在乎。他一下子充分理解了罗兰和他的朋友们,而且第一次感到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分子。难怪他们拼命要活下去,要坚持下去!难怪,因为这个危在旦夕!挂着破烂海报的栅栏另一边有什么东西……简直完全是美轮美奂的东西……



有一个小伙子,长发用橡皮筋扎在脑后,戴着一顶帽檐拉到后面的牛仔帽,停下来在他肩上拍了一下。“这里挺不错,对吗?”嬉皮牛仔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它就是好。我每天来一次。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卡拉汉朝小伙子转过身,一边擦拭自己泪汪汪的眼睛。“嗯,我想是的。”



小伙子用一只手碰了碰自己的眉头,然后是脸颊。“我以前长着全世界最难看的粉刺。我是说,比萨饼那样的脸比我强多了,我是轧开花的脸。后来在三月底或四月初的时候,我开始来这里,然后……一切都好了。”小伙子笑起来。“我爸带我去看的皮肤病医生说是氧化锌的作用,可我觉得是这块地方。这里有什么名堂。你听说过吗?”



尽管卡拉汉的耳边全是甜美的歌声——就像置身于圣母大教堂,周围是唱诗班——他还是摇摇头。那几乎是出于本能。



“嗯,”戴着牛仔帽的嬉皮说,“我也没有。不过有时我以为听过。”他冲卡拉汉举起右手,前两个手指伸开做V字状。“和平,兄弟。”



“和平。”卡拉汉说,并做了个同样的手势。



嬉皮牛仔离开后,卡拉汉用手抓住栅栏裂开的木板,还有给“僵尸之战”做广告的破烂海报。他最想做的是爬过去看看玫瑰……可能会跪下去敬拜它。但是人行道上人群拥挤,而且他已经吸引了很多好奇的目光,有一些人无疑和嬉皮牛仔一样,对这块地方的力量略有所知。他能为栅栏后面伟大的歌唱力量(只是一朵玫瑰?别无其他?)效劳的最好方法是保护它。那就是说保护凯文·塔尔不受烧掉他店铺之人的伤害,不管是谁干的。



他转到第四十六大街上时,他的手还在粗糙的栅栏板上。在大街这头是绿得透亮的“联合国广场宾馆”大厦。卡拉,卡拉汉,他心想,接着:卡拉,卡拉汉,凯文。随后:卡拉—来—四遍,一枝玫瑰在门后面,卡拉—来—卡拉汉,凯文再来一遍!



他走到栅栏尽头。起初他什么也没看见,他的心沉了下去。然后他往下看时,发现在那里,大约膝盖的高度:用黑笔写了五个数字。卡拉汉把手伸到衣兜里摸铅笔头,他总是把它放在那里,然后从一张海报上撕下一个角,那是一场名叫“跳入地牢的人,一个滑稽剧”的外百老汇剧目。他把五个数字匆匆记下。



他不想离开,可是他明白不得不走;离玫瑰如此之近不可能冷静思考。



我会回来的,他告诉它,而且让他惊喜的是,一个想法闪现在他脑海,清楚而且真实:是的,神父,随时。来—考玛辣。



在第二大道和四十六街街角,他往身后看去。通往洞穴的门仍在那里,底部浮在人行道上方三英寸的位置。一对中年夫妇,从他们手里拿的旅游手册来看是旅行者,从宾馆那边走了过来。他们聊着天走到门跟前,然后绕了过去。他们看不见它,但是他们能感觉到,卡拉汉心想。如果人行道拥挤不堪不可能绕过去呢?他觉得在那种情况下,他们会一直走进那个竖在那里闪着微光的地方,也许只是感到片刻的寒冷和眩晕,也许能隐隐约约听到敲钟的乏味声响,并闻到一股烧洋葱或烤焦的肉的味道。而且当晚,有可能,他们会短暂地梦到比纽约这个逍遥城更奇怪的地方。



他可以穿回去了,也许应该那样;他已经达到此行的目的:不过一阵轻快的漫步就可以把他带到纽约公共图书馆。那里,在石狮子后面,即使一个身无分文的家伙也可以得到一些信息。比如说,某个邮政编码的地点。而且——说句不好意思的真心话——他还不想回去。



他在面前挥挥手,直到枪侠注意到他的动作。卡拉汉不顾路人打量他的目光,把两只手的手指伸向空中一次,两次,三次,不太确定枪侠是否明白。罗兰看上去明白了。他夸张地点点头,然后赞许地竖起拇指。



卡拉汉出发了,走得很快,几乎小跑起来。容不得耽搁,不管纽约有了多么令人愉快的变化。罗兰等候的地方可不舒服。而且,照埃蒂的说法,那还可能很危险。



8



枪侠理解卡拉汉的意思不成问题。伸出三十根手指,就是三十分钟。神父想在那边再停半个小时。罗兰猜他想根据栅栏上写的数字找出实际所在地。如果他能做到,那再好不过。信息就是力量。而且当时间紧迫时,它能加快速度。



他耳朵里的子弹完全阻隔了声音。敲钟声能透进来,但是已变得相当缓和。是件好事,因为它们的声音比无阻隔界讨厌的啾唧声难听得多。那个声音听上两三天,他相信自己可以进精神病院了,不过三十分钟还能行。如果实在受不了,他或许可以从门里扔出个什么东西,吸引神父的注意力,然后让他早点回来。



有一会儿,罗兰看着卡拉汉前面延伸的街道。他似乎通过三个人的目光看到了海滩上那些门:埃蒂、奥黛塔、杰克·莫特。这个有点不同。他从中总能看到卡拉汉的背部,如果卡拉汉回头看的话,他时不时那么做,罗兰还能看到他的脸部。



为了消磨时间,罗兰站起来看了看几本书,它们对凯文·塔尔如此重要,以至于他把书的安全作为和他们合作的条件。罗兰拿出的第一本书上面有一个男人头像的侧影。这个人抽着烟斗,戴一种猎场看守人的帽子。柯特有一顶类似的帽子;还是小男孩时,罗兰觉得它比父亲那顶沾满汗渍,系绳已经磨损的骑马帽时髦多了。书上写的是纽约那个世界的文字。罗兰相信如果他生活在那边,一定能轻松看懂,可他不是。不过,他能看懂一些,而结果几乎和那些敲钟声一样让人发疯。



“歇—洛克·福尔摩斯,”他大声读道,“不,霍姆斯。就像奥黛塔的姓。四部……短篇……写说。写说?”不,这个字是小。“福尔摩斯的四部短篇小说。”他把书打开,毕恭毕敬地用手翻到标题页,然后闻了闻:上好的老纸张那种芳香和淡淡的甜味。他能认出四部短篇小说中一本的名字——《四签名》。除了猎犬和学习这几个词,其他几部的书名对他毫无意义。



“签名是一种标志,”他说。他发现自己在数书名中字母的多少时,实在觉得自己好笑。再说,也只有十六个。他把书放回去又拿起一本,这次封面上画了一个士兵。他能认出标题里的一个词:死亡。他看了看另一本。封面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亲吻。嗯,故事里总有男人和女人亲吻;人们喜欢那样。他把书放回,抬头看看卡拉汉进展如何。他看到神父走进一间塞满书和埃蒂说的“玛格达所见”的屋子……他瞪大了眼睛。尽管罗兰仍然不确定玛格达看到了什么,或者为什么写了那么多关于它的东西。



他抽出另一本书,看着封面笑了起来。有一座教堂,红灿灿的夕阳正在它后面落下。教堂看起来有点像“安详女神堂”。他把书打开,一页页翻看。词语很多,可是他每三个词里最多能认出一个。没有图片。他正准备把书放回去,这时什么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跃入了他的眼帘。罗兰一时无法呼吸。



他退回来,不再听到隔界的敲钟声,也不在乎卡拉汉走进去的那间大书房了。他开始阅读上面印有教堂的那本书。或者说试着读。词语在他眼前疯狂地掠过,他不敢相信。不太敢。可是,上帝!如果他看到的就是他以为的那样——



直觉告诉他这就是钥匙。然而是哪扇门的呢?



他不知道,不能全部看明白因此不得而知。但是他手中的书几乎要出声了。罗兰心想也许这本书就像玫瑰……



……但也有黑色的玫瑰。



9



“罗兰,我找到了!是缅因州中部一个叫东斯托纳姆的小镇,在波特兰北部大约四十英里而且……”卡拉汉停了下来,仔细打量枪侠。“怎么了?”



“是敲钟声,”罗兰急促地说,“即使我的耳朵已经塞上,它还是能进来。”门关上,敲钟声没有了,可是仍然有声音。卡拉汉的父亲此刻在问儿子唐尼,自己在他床下发现的那些杂志是不是一个基督徒应该看的,如果他母亲发现了怎么办?当罗兰建议他们离开洞穴时,卡拉汉已迫不及待地想离开。卡拉汉和老头子的对话他还记忆犹新。他们后来一起在床脚边祷告,三本《花花公子》杂志被扔到了后面的焚化炉里。



罗兰把带雕刻的盒子放入粉红袋子里,又一次小心翼翼地把它收到塔尔的宝贝书箱后面。他已经把上面印有教堂的那本书放回原处,把书名朝下放着,这样他可以很快再找到它。



他们走出去肩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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