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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们出去了非人为的本然状态。《老子·五十一章》:“莫之命而常自然”。,我被带进我原来在里面等候的那间小屋子里。我的律师也来了。他口若悬河,话说得从来也没有像现在那样有信心,那样亲切,他认为一切顺利,我只须坐几年监狱或服几年苦役就完事、我问他如果判决不利,有没有上诉最高法院的机会。他说没有。他的策略是不提出当事人的意见,免得引起陪审团的不满。他对我解释说,不能无缘无故随便上诉。我觉得这是明摆着的事,便同意了他的看法。其实,冷静地看问题,这也是很自然的。否则,要费的公文状纸就太多了。我的律师说:“无论如何,上诉是可以的。不过,我确信判决会有利的。”
我们等了很久,我想约有三刻钟。铃声响了。我的律师向我告别,说道:“庭长要宣读对质询的答复了。您要到宣读判决的时候才能进去。”我听见一阵门响。一些人在楼梯上跑过,听不出远近。接着,我听见大厅中一个低沉的声音在读着什么。铃又响了,门开了,大厅里一片寂静,静极了,我注意到那个年轻的记者把眼睛转到别处,一种奇异的感觉油然而生。我没有朝玛丽那边看。我没有时间,因为庭长用一种奇怪的方式对我说要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在一个广场上将我斩首示众。我这时才觉得认清了我在所有这些人脸上所看到的感情。我确信那是尊敬。法警对我也温和了。律师把手放在我的腕上。我什么也不想了。庭长问我还有什么话要说。我说:“没有。”他们这才把我带走。
第五章
我拒绝接待指导神甫,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我跟他没有什么可说的,我不想说话,很快我又会见到他。我现在感兴趣的,是想逃避不可逆转的进程,是想知道不可避免的事情能不能有一条出路。我又换了牢房。在这个牢房里,我一躺下,就看得见天空,也只能看见天空。我整天整天地望着它的脸上那把白昼引向黑夜的逐渐减弱的天色。我躺着,把手放在脑后,等待着。我不知道想过多少次,是否曾有判了死刑的人逃过了那无情的,不可逆转的进程,法警的绳索断了,临刑前不翼而飞,于是,我就怪自己从前没有对描写死刑的作品给予足够的注意。对于这些问题,一定要经常关心。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像大家一样,我读过报纸上的报道。但是一定有专门著作,我却从来没有想到去看看。那里面,也许我会找到有关逃跑的叙述。那我就会知道,至少有那么一次,绞架的滑轮突然停住了,或是在一种不可遏止的预想中,仅仅有那么一回,偶然和运气改变了什么东西。仅仅一次!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认为这对我也就足够了,剩下的就由我的良心去管。报纸上常常谈论对社会欠下的债。依照他们的意思,欠了债就要还。不过,在想象中这就谈不上了。重要的,是逃跑的可能性,是一下子跳出那不可避免的仪式,是发疯般地跑,跑能够为希望提供各种机会。自然,所谓希望,就是在马路的一角,在奔跑中被一颗流弹打死。但是我想来想去,没有什么东西允许我有这种享受,一切都禁止我作这种非分之想,那不可逆转的进程又抓住了我。
尽管我有善良的愿望,我也不能接受这种咄咄逼人的确凿性。因为,说到底,在以这种确凿性为根据的判决和这一判决自宣布之时起所开始的不可动摇的进程之间,存在着一种可笑的不相称。判决是在二十点而不是在十七点宣布的,它完全可能是另一种结论,它是由一些换了衬衣的人作出的,它要取得法国人民的信任,而法国人(或德国人,或中国人)却是一个很不确切的概念,这一切使得这决定很不严肃。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从作出这项决定的那一秒钟起,它的作用就和我的身体靠着的这堵墙的存在同样确实,同样可靠。
这时,我想起了妈妈讲的关于我父亲的一段往事。我没有见过我的父亲。关于这个人,我所知道的全部确切的事,可能就是妈妈告诉我的那些事。有一天,他去看处决一名杀人凶手。他一想到去看杀人,就感到不舒服。但是,他还是去了,回来后呕吐了一早上。我听了之后,觉得我的父亲有点儿叫我厌恶。现在我明白了,那是很自然的。我当时居然没有看出执行死刑是件最最重要的事,总之,是真正使一个人感兴趣的唯一的一件事!如果一旦我能从这座监狱里出去,我一定去观看所有的处决。我想,我错了,不该想到这种可能性。因为要是,有那么一天清晨我自由了,站在警察的绳子后面,可以这么说,站在另一边,作为看客来看热闹,口来后还要呕吐一番,我一想到这些,就有一阵恶毒的喜悦涌上心头。然而,这是不理智的。我不该让自己有这些想法,因为这样一想,我马上就感到冷得要命,在被窝里缩成一团,还禁不住把牙咬得格格响。
当然(口罗),谁也不能总是理智的。比方说,有几次,我就制订了一些法律草案。我改革了刑罚制度。我注意到最根本的是要给犯人一个机会。只要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就足以安排许多事情。这样(1888年)以及《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书信》(1890—1895)。,我觉得人可以去发明一种化学药物,服用之后可以有十分之九的机会杀死受刑者(是的,我想的是受刑者)。条件是要让他事先知道。因为我经过反复的考虑,冷静的权衡,发现断头刀的缺点就是没给任何机会,绝对地没有。一劳永逸,一句话,受刑者的死是确定无疑的了。那简直是一桩已经了结的公案,一种已经确定了的手段,一项已经谈妥的协议,再也没有重新考虑的可能了。如果万一头没有砍下来,那就得重来。因此,令人烦恼的是,受刑的人得希望机器运转可靠。我说这是它不完善的一面。从某方面说,事情确实如此。但从另一方面说,我也得承认,严密组织的全部秘密就在于此。总之,受刑者在精神上得对行刑有所准备,他所关心的就是不发生意外。
我也不能不看到,直至此时为止,我对于这些问题有着一些并非正确的想法。我曾经长时间地以为——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上断头台,要一级一级地爬到架子上去。我认为这是由于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缘故,我的意思是说,关于这些问题人们教给我或让我看到的就是这样。但是有一天早晨,我想起了一次引起轰动的处决,报纸上曾经登过一张照片。实际上,杀人机器就放在平地上,再简单也没有了。它比我想象的要窄小得多。这一点我早没有觉察到,是相当奇怪的。照片上的机器看起来精密、完善、闪闪发光,使我大为叹服。一个人对他所不熟悉的东西总是有些夸大失实的想法。我应该看到,实际上一切都很简单:机器和朝它走过去的人都在平地上,人走到它跟前,就跟碰到另外一个人一样。这也很讨厌。登上断头台,仿佛升天一样,想象力是有了用武之地。而现在呢,不可逆转的进程压倒一切:一个人被处死,一点也没引起人的注意,这有点丢脸,然而却非常确切。
还有两件事是我耿耿于怀时常考虑的,那就是黎明和我的上诉。其实,我总给自己讲道理,试图不再去想它。我躺着,望着天空,努力对它发生兴趣。天空变成绿色,这是傍晚到了。我再加一把劲儿,转移转移思路。我听着我的心。我不能想象这种跟了我这么久的声音有朝一日会消失。我从未有过真正的想象力。但我还是试图想象出那样一个短暂的时刻,那时心的跳动不再传到脑子里了。但是没有用。黎明和上诉还在那儿。最后我对自己说,最通情达理的作法,是不要勉强自己。
我知道,他们总是黎明时分来的。因此,我夜里全神贯注,等待着黎明。我从来也不喜欢遇事措手不及。要有什么事发生,我更喜欢有所准备。这就是为什么我最后只在白天睡一睡法,实现了自然观上的革命,结束了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统,而整整一夜,我耐心地等待着日光把天窗照亮。最难熬的,是那个朦胧晦暗的时辰,我知道他们平常都是在那时候行动的。一过半夜,我就开始等待,开始窥伺。我的耳朵从没有听到过那么多的声音,分辨出那么细微的声响。我可以说,在整个这段时间里,我总还算有运气,因为我从未听见过脚步声。妈妈常说,一个人从来也不会是百分之百的痛苦。当天色发红,新的一天悄悄进入我的牢房时,我就觉得她说得实在有道理。况且也因为,我本是可以听到脚步声的,我的心也本是可以紧张得炸开的。甚至一点点悉索的声音也使我扑向门口,甚至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发狂似地等待着,直到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很粗,那么像狗的喘气,因而感到惊骇万状,但总的说,我的心并没有炸开,而我又赢得了二十四小时。
白天,我就考虑我的上诉。我认为我已抓住这一念头里最可贵之处。我估量我能获得的效果,我从我的思考中获得最大的收获。我总是想到最坏的一面,即我的上诉被驳回。“那么,我就去死。”不会有别的结果,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谁都知道,活着是不值得的。事实上我不是不知道三十岁死或七十岁死关系不大,当然喽,因为不论是哪种情况,别的男人和女人就这么活着,而且几千年都如此。总之,没有比这更清楚的了,反正总是我去死、现在也好,二十年后也好。此刻在我的推理中使我有些为难的,是我想到我还要活二十年时心中所产生的可怕的飞跃。不过,在设想我二十年后会有什么想法时(假如果真要到这一步的话),我只把它压下去就是了。假如要死,怎么死,什么时候死,这都无关紧要。所以(困难的是念念不忘这个“所以”所代表的一切推理),所以,我的上诉如被驳回,我也应该接受。
这时,只是这时,我才可以说有了权利,以某种方式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