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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里·芬历险记-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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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喊道,“把栅栏推倒!把栅栏推倒!”紧接着是一阵又砸又打,又捣毁,栅栏也就倒了下来。暴徒队伍的前排便象海浪般冲了进去。

正是在这么一个时刻,歇朋从里边走了出来,在小门廊前一立,手中拿着一枝双筒大枪,态度十分镇静化论影响,主张唯物主义的进化论;又受德国哲学家尼采,俄,从容不迫,一句话也不说。原来那一片喊叫声停了下来,那海浪般的队伍往后缩。

歇朋一言不发——就是那么一站,俯视着下边。那一片静默,叫人提心吊胆,毛骨悚然。歇朋朝群众的队伍缓缓地扫了一眼,眼神扫到那里,人群试图把它瞪回去,可是不成。他们把眼睛向下垂着,显出一派鬼头鬼脑的神气。紧接着,歇朋发出了一阵怪笑,那笑声叫你听了很不舒服,仿佛象你正吞下掺着沙子的面包。

然后他发话了,说得慢慢吞吞,极尽挖苦。

“你们居然还想到了要把什么人处以私刑!这真够有趣了。居然想到你们还胆敢给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处以私刑!难道只因为你们敢于给一些不幸的无人顾怜的投奔到此而被逐出家门的妇女涂上沥青,粘上鸡毛,你们便自以为有那个胆量,敢于在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头上动手动脚?哈,只要是大白天它的特性,而造成机遇的东西叫作“主观目的”,目的内在于,只要你们不是躲在人家的身背后——在成千上万你们这一号的人手里,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准包会太太平平、安然无恙的。

“难道我还不认识你们?我对你们可认识得再透也没有了。我生在南方,长在南方,我又在北方生活过。因此,各处各地,常人是怎么回事,我全清楚。常人嘛,就是个胆小鬼。在北方,他听任人家随意在他身上跨过去,然后回转家门,祈祷上帝让自己谦卑的精神能忍受这一切。在南方呢,单身一人,全凭他自己的本领,能在大白天,喝令装满了人的公共马车停下来,他就把他们全都抢了。你们的报纸夸你们是勇敢的人民,在这么大夸特夸之下,你们就以为自己确实比哪一国的人都勇敢了——可实际上你们只是同样的货色,绝非什么更加勇敢。你们的陪审团的审判员们为什么不敢绞死杀人凶手呢?还不是因为他们害怕,生怕人家的朋友会在背后、会趁着黑夜里朝他们开枪——事实上,他们就是会这么干的。

“所以他们总是投票判处犯人无罪释放。所以一个男子汉便只会在黑夜里行事,而上百个带着面具的懦夫,便跟着前去把那个流氓处以私刑。你们到我家来的错误,是你们没有叫一个男子汉大丈夫陪着你们一起前来。这是一项错误。另一项错误,是你们没有挑黑夜里来,也没有带上你们的假面具。你们只是带来个小半个男子汉大丈夫——就是那边的勃克·哈克纳斯——要不是他把你们发动了起来,你们早就奔逃得喘不过气了。

“你们本来并不想来的嘛。常人嘛,总不喜欢惹麻烦,冒危险。你们可不愿意惹麻烦、冒危险。不过只要有半个男子汉大丈夫——象那边的勃克·哈克纳斯那样一个人——高喊一声‘给他处死刑,给他处死刑’,你们就不敢往后退啦——深怕因此给捉住一种非物质的、神秘的、超自然的“整体原则”。,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胆小鬼——因此你们也就吼出了一声,拖住了那半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屁股后边,到这儿来胡闹,赌神罚咒说要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来。天底下最最可怜的是一群暴徒——一个军队便是如此——一群暴徒。他们并不是靠了他们生下来便有的勇敢去打仗的,而是靠了他们从别的男子汉大丈夫和上级军官那里借来的勇敢打的仗。不过嘛,一群暴徒,没有任何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在他们的前面,那是连可怜都谈不上了。现如今你们该做的事嘛,就是夹起尾巴,回家去,往一个洞里钻进去。如果真要是动用私刑的话,那也得在黑夜里干,这是南方的规矩嘛。并且他们来的时候,还得带上面具,还得带上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现在你们滚吧——把你们那半个男子汉大丈夫一起给带走”——他一边这么说,一边把他的枪往上一提,往左胳膊上一架,还扳上了枪机。

暴徒们突然之间往后退,纷纷夺路而逃,那个勃克·哈克纳斯也跟在他们后面逃,那样子,真是挺狼狈的。我原本可以留下来的,只要我高兴,可是我不愿留下。

我去了马戏团那边。我在场子后边逛荡了一会儿,等着警卫的人走过去了,然后钻进篷帐下面。我身边还有二十块大洋的金币,还有其它的钱,不过我思量着最好还是把这钱省下来为是。因为说不定哪一天会用得着的,既然如此这般远离了家,又人地生疏。你不能不多留一点心眼嘛。如果没有别的办法,在马戏团上面花点儿钱,这我并不反对,不过也不必为了这一些,把钱浪费掉啊。

那可是货真价实顶呱呱的马戏团。那个场面真是最辉煌不过了。只见他们全体骑着马进场,两个一对,两个一对,一位男士,一位女士识)和绝对精神(绝对意识)。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哲,一左一右,男的只穿短裤和衬衫,脚上不穿鞋子,也不蹬鞋,双手叉在大腿上,那神气又潇洒,又舒坦,——一共至少有二十个男的——女士呢,一个个脸色很好看,长得挺娇美,看起来仿佛是一群地地道道的皇后,身上穿的服饰价值几百万元以上,金钢钻一闪一闪发着光亮。这是叫人为之倾倒的场面,这般可爱,可是我平生没有见到过的。随后他们一个个挺直身子,在马上站立了起来,围着那个圆圈兜圈子,那么轻盈,那么微波荡漾般地起起伏伏,又极其典雅。男子显得又高又挺又灵巧,他们的脑袋在篷帐顶下飘逸地浮动。那些女士,一个个穿着玫瑰花瓣似的衣裳,裹住了她们的下身,正轻盈地、丝光闪闪地飘动,看上去象一把一把最可爱的小阳伞。

随后他们越走越快,一个个跳起舞来,先是一只腿翘在半空中,然后翘起另一只腿,马就越跑越往一边斜,领班的围着中央的柱子一圈一圈地来回转,一边挥起鞭子啪啪啪地响,一边吼叫着“嗨!——嗨!”那个小丑便跟在他后面,说些逗笑的话。再后来,所有的骑手撒开了缰绳,女的一个个把手背贴在臀部上,男的一个个双臂叉在胸前。这时候,只见马斜着身子,弓起脊背,多么美妙!最后,他们一个个纵身跳下马来,跳进那个圈子里,非常美妙地向全场一鞠躬,然后蹦蹦跳跳地退场。这时在场的一个个鼓掌,全场象发了狂似的。

马戏团的表演,从开头到末了,全都叫人惊心动魄,那小丑从中的插科打诨,又差点儿叫人笑死。领班每说一句,一眨眼间,他总能回敬他一些好笑透顶的话。他怎么能想得出那么多的笑话,又能说得那么突如其来,那么恰到好处,真叫我弄不明白,哈,换了是我的话,花一年时间,我也想不出来啊。隔了一会儿,一个醉鬼要闯进场子里去——说自己要骑马,还说自己能骑得跟别人一样高明。人家就跟他争论起来,想不让他进去。他偏偏不听,整个儿的演出便停了下来。大家伙儿就对他起哄,开他的玩笑,这下子可把他惹火了,惹得他乱蹦乱骂。这样一来,大家伙儿也火了,便纷纷从长凳上站起来,朝场上涌过去,一边喊“揍得他躺下来!把他给扔出去!”有一两个女的尖声叫了起来。这时,领班演说了几句,说他希望不要闹出乱子来。还说只要这个男子保证不闹出乱子,他就可以让他骑马,只要他认为自己能骑在马上坐得稳稳当当。这样,在场的一个个都乐了,说这样也行。那个人便骑上了马。他一骑上马背,马便乱蹦乱跳,一边绕着圈儿撩蹶子,马戏班的两个人使劲拖住马鞍子,想扶住他。那个醉鬼呢,使劲抓住了马脖子。马每跳一回,他的脚后跟便被抛向空中一回。全场观众乐得站立起来,大喊大笑,笑得眼泪直流。临了,尽管马戏班的人想尽法子,那匹马还是挣脱开了,疯了似地绕着场飞奔起来,醉鬼伏在马背上,使劲抓住脖子,一只脚几乎在一边拖到了地上,接着另一只脚也差点儿拖到地上了,观众就乐得几乎发了疯似的。对这一些,我倒并不觉得什么好玩。只是看到他这么危险,我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不过并没有多久,他就用力一挣,跨上了马鞍,抓住缰绳,晃到这一边,又晃到那一边,坐立不稳。再歇了一会儿,他又一跃而起,撒开了缰绳,站立在马背上啦!那只马呢,仿佛象屋子着了火似地飞奔了起来。他笔挺地站在马背上,绕着圈子走,神态自自然然,似乎此人平生滴酒不沾——随后他把身上衣服脱掉,然后摔掉。他脱下的衣服那么多,扔得那么快,一时只见空中尽是一团团的衣服,他一共脱了十六件衣服。这时刻,但见他站在马背之上,英俊,漂亮,一身打扮花哨、华丽得见所未见。他这时马鞭子一挥,在马身上使劲地抽,逼着马拼命地跑——最后他跳下马来,一鞠躬,翩然退场,回到更衣室去,全场观众又喜又惊,发狂地吼叫。

到了这时候,领班仿佛才明白过来,发觉自己怎样被作弄了。据我看,仿佛他这时才知道自己成了世上最惨的领班。原来醉汉竟是他们自己的人嘛!这一套把戏,全是他自个儿一个人动的脑筋设计了的安瑟伦(Anselmus,1033—1109)欧洲经院哲学家、神,并且还从未对任何人透露过。嗐,我让他作弄了一番,真是够丢人的。不过呢,我可不愿意处在那个领班的地位,即便给我一千块大洋,我也不干。世上有没有比这个更棒的马戏,这我并不知道,不过我从未见过。反正对我来说,这是够好的了,以后如果在哪里遇见它,我肯定会光顾不误。

哈,那晚上还有我们的一场好戏呢。不过观众只有十二位,刚够开销。这些人从头至尾嗤嗤地笑个不停。这叫公爵大为光火。反正戏全部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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