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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研究-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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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札驻英国翻译官邓丞廷铿准此

第二天(十月十二日),北京总署复电:

歌电悉。能按公法扣留,英不问,固好。解粤应设何法,能免英阻,且必到粤,望详商律师。谋定后动,无令援英例反噬,英又从而庇之,为害滋大,切望详慎。鱼。

十月十四日,驻英公使再电北京总署:

密。鱼电敬悉。孙无忌惮,自来使馆,势应扣留。据问看管之邓翻译言,〔孙〕欲谋大事,唯时未至等语。有西人知粤督几为所害,是反形已露。外部既以香港、缅甸约不能施之英京,现筹购商船,逞送粤,不泊英岸,可无他虞。船价煤工约需七千镑,得载二千余吨船一只,不用,变价亦可。否则释放,仍派人密尾,穷其所往,亦不露痕迹。统乞速示遵行。瑷庚。

十月十六日,驻英公使再电北京总署:

庚电未奉复,扣留至今,外无知者;释放亦宜早,免露痕迹,乞速示。瑷蒸。

十月十六日,北京总署复电:

庚电悉。购商船逞解粤,系上策,即照行。七千镑不足惜,即在汇丰暂拨,本署再与划扣。唯登舟便应镣,管解亦须加慎,望盖筹周备,起解电闻,以便电粤。蒸。

十月二十三日,驻英公使再致电北京总署:

孙犯已在馆扣留十三日,有犯党在馆旁逻,馆中人出入,亦必尾随,日夜无间,竞无法送出。外间亦有风声,船行亦不敢送,只得将购定之船退去。与外部商允,如孙回香港,必由港督严察,并请具文以凭饬港督照办等语。因将孙犯释放,仍派人密跟。瑷筏。

根据上面这些当时的原始文件〔注十一〕,我们清楚看到:当时直到十月十日为止,驻英中国使馆的人,都没有亲自捉拿孙中山的意思;直到十月十一日孙中山自己大意,“改装易姓”、“无忌惮,自来使馆”,他们才见人起意,觉得“使馆即中国地,自应扣留。”于是案情急转直下,好戏出场矣!

钦命要犯上了门

孙中山自己大意,显然低估了清廷的办事能力。清廷虽然无法搞今天“校园间谍”那一套,但是雇老外来跟踪,却也相当拿手。我们试看一下当时洋侦探在十月一日到五日间的跟踪报告:

马格里爵士〔注十二〕

波德兰

关于孙文事件

爵士:

关于我们十月一日通信上所提的事,我们现在报告你。我们在赫胥旅馆方面,做有系统的监视。在一日那天,就是星期四,此人于下午四点半钟外出,沿着斯屈朗走,经过佛立特街(FleetStreet),到露朅特场(LudgateCircus),看看商店的玻璃窗子,以后又回到旅馆。那时候是下午六点三十分,以后就没有看见他出来了。

在二日星期五那天,他于上午十点三十分离开赫骨旅馆,雇了一个一0八五0号四轮马车装行李,坐到葛兰旅店街八号,将行李运入,该人亦进去。

他在该处到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才出来,步行列牛津街(Oxfordstreet),看看商店的玻璃窗子,于是走进上霍尔庞(HighHolborn)一一九号(文具店),再进加快食堂(ExpressDairyCo。),吃了中饭,于下午一点四十五分回到葛兰旅店街八号。

下午六,点四十五分他再出来,走到霍尔庞的一个饭馆里停留了三刻钟,再回到葛兰旅店街八号的时候,已经八点三十分钟,就不再看见他了。

以后每天都有人监视他,但是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此人常在主要的街道上散步,四周顾望。他不在家里吃饭,到各种饭馆去吃。

提起你电报里所说的一层,我们可以说在监视期间,他不曾见过什么中国人。在利物浦听说有几个在“Majestic”和他同船的人,答应到伦敦来看他。

讲到照相这个问题,我们恐怕非等到天气好些,不能办到。

无论如何,我们对于这点总是尽力注意。

你忠实的司赖特侦探社(签名)〔注十三〕可见孙中山的一举一动,都已在清廷中国使馆的雇人窥视之中。在这种情形下,孙中山居然还“洋装,改姓陈”,跑到使馆中去,钦命要犯上了门,不惹出麻烦来,又岂可得乎?

“不得不如此立论耳!”

既然是孙中山自己进入使馆的,孙中山为什么要在《伦敦被难记》里说与真相不符的话呢?这个答案,孙中山“四大寇”

老友之一陈少白,在《兴中会革命史要》里道出了原委。陈少白说:

当时孙先生怎样会被公使馆拘留起来呢?照孙先生自己做的伦敦蒙难记所说:是道遇公使随员邓廷铿(号琴斋),自言是香山同乡,他乡遇故,就拉到邓家内谈天。原来他的家,就是中国公使馆。以后先生又遇到好几次,未了一回,就被挟持登楼,禁诸室中。但是实际,并不是这样一回事。当时孙先生对我说,他早已知道公使馆,他故意改换姓名,天天跑到公使馆去宣传革命,后来公使馆的人疑惑起来,因为当时广州起义之事,传闻还盛,以为这人或者就是孙逸仙,公使随员邓廷铿因为是同乡,就试出他的确是孙逸仙,于是孙先生就被他们拘禁起来了。

孙中山另一位老同志邓慕韩在《孙中山先生传记》里也说:

按先生伦敦使馆被难有二说:一为使馆计诱,即先生自著《伦敦被难记》所述;一为先生自进,即先生事后对人所言。……以情理论,应取自进说,缘诱先生为邓廷铿,时不过为一使馆微员,途遇一乡人,安知即为先生?即知之,于仓卒间安敢行此非常手段。必须奉准公使,详商办法,然后进行。须历若干时间,方能办到,断无即遇即禁如此之速。《伦敦被难记》所云计诱者,盖著是书时,欲得外人同情,增加满清罪戾,不得不如此立论耳。夫明知使馆尚敢进去,益见先生革命之勇敢精神。特将采录理由,附识于此,以释群疑。

孙中山另一位老同志冯自由在《革命逸史》第一集中也说:

中山每日造康寓叙谈,因于途上与使馆随员邓琴斋邂返,邓与中山为旧识,他乡遇故,颇与往还。邓之友人亦以乡谊之故,渐相结识,但不知为孙文耳。九月初五(阳历十月十一日)中山偶过使馆门外,遇同乡数人子道,各以粤语问讯,并邀中山入室,略叙乡谊。中山从之,入门后,即被二人挟持登搂,禁诸室中。

可见孙中山早就知道他自动去的地方是哪里,他写《伦敦被难记》故意说不知是使馆,并说自己在入门前被挟持,目的是“欲得外人同情,增加满清罪戾,不得不如此立论耳”!

由此可见,《伦敦被难记》的写作,是当时政治宣传品,政治宣传品的目的是政治宣传,不能算是信史,用信史眼光去看,就未免太不了解政治人物了、就未免太天真了(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里自承:“吾二十年前所著《戊戌政变记》,后之作清史者记戊戌事,谁不认为可贵之史料?然谓所记悉为信史,吾已不敢自承。何则?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将真迹放大也!治史者明乎此义,处处打几分折头,庶无大过矣!”

《戊戌政变记》在当时也是政治宣传品,不能算是信史)〔注十四〕。

孙中山写悔过书

孙中山在使馆被禁后次年,他在《伦敦被难记》中回忆:

马凯尼君临去时,即阖予室之门,并下键焉;自是予遂幽禁矣。未几,闻门外有匠人施斧凿之声,则于原键外更增一键也。且特遣中西人各一监守门外,有时或于二监者之外更添一人。当最初之二十四小时内,其中国监守二人,时或入室与予相语。其于被禁之原因,虽无一语宣泄,予亦不之问。然曾告予以顷者相见之老人即马大爷,予审为马凯尼也。大爷者官场通俗之尊称,犹当时驻英公使龚某之称龚大人也。使臣与外人酬酢不用真名,遂使外国人称之曰大人。时不知英政府公牍上之往还,亦称龚大人否耳。中国官场及外交礼节,往往有以一字之微,而易尊重为侮慢者。西人之于中国文学风俗未经弹心研究者,实难明了。故彼外交官辄喜于晋接之间,以言语文字愚弄外国人,偶或占胜,即洋洋然自得曰:“洋鬼子被屈于我矣。”其可笑一至于此。

予被禁后数小时,忽有一监守者入,谓率马凯尼君之命,搜检予身,因探取予钥匙、铅笔、小刀等物;然幸予另有一衣袋,中藏钞票数纸,未被检取,故彼所挈以去者,仅无重大关系之文件数纸而已。监守者复询予需何饮食,予仅令取牛乳少许而已。

他又说:

被禁之第四日晨,有一自称唐先生者来视予,彼盖诱予入使馆之人也。唐先生就座,做然曰:“前日之强君至此,乃公事公办,义不容辞,今日之来,则所以尽一己之私情。我意君不如直认为孙文,讳亦无益。(李敖按:前引《伦敦被难记》,孙中山已向“一须发俱白之老人’、承认自己是孙文,“唐先生”又何能再出此言?)盖此间均已定夺一切,且君在中国卓有声望,皇上及总理衙门均稔知汝之为人,君姓名已震铄环球,即死亦可以无憾。总之,君在此间实生死所关,君知之乎?”

予曰:“不然,此间为英国辖境,非中国之属地,公等将何以处余?按诸国际交犯之例,公等必先将拘予之事闻子英政府,予意英政府必不能任公等随意处置也。”

唐答曰:“吾挤不愿更与英政府为正式之授受,今已事事停妥,轮舟亦已雇定,届时当箝君口,束君肢体,畀赴舟上,而置于严密之所。及轮抵香港,当有中国炮舰泊于港口之外,即以君移交彼舰,载往广州,听官吏鞠审,并明正典刑。”

予曰:“公等此举,未免草率过甚。盖予在舟中,或得乘机与在舟英人通消息也。”唐微笑曰:“否否,君虽万能,亦难出此。盖君登舟之后,即有人严密监视,与在此无异。苟有可与外人通消息之处,吾等必先事杜绝,绝不便君有丝毫间隙可乘也。”予又曰:“舟中员司未必与使馆沆瀣一气,其中安知无矜悯我而为我援应者?”

唐曰:“愚哉君也。是轮船公司乃马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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