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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吃得很简单,两菜一饭,老板坐下来陪着她闲聊,倒也高兴,后来有朋友找他,少了个人说话,热闹的晚饭顿时显得寂寥。
她瞧瞧远方靠窗坐的程之诺。
掏出手机,指尖在手机上游移,没多久,程之诺的手机轻响,点开,写着:“之诺,你坐过来好吗?”
“……”
第二条短信紧接发了过来:“如果你不过来,我坐过去也行,你有没有意见?”
程之诺根本就不会玩短信这种东西,拿秦致远的话说,程之诺这个人啊,懂得接收短信已经很不错了。
“既然你默认,即是同意了。”第三条发来,跟前的光影一暗,纪时南已经在他对面坐下,她表情淡淡的,抿着嘴低头按了几下,程之诺的手机响起,是一个表情符号,笑得露出一排牙齿。
把糯米煮成熟饭本来就是门技术活。
程之诺以前,她从来没想过会爱上这种放火也烧不着,先天温吞后天感观失调的男人,不得不承认她有些手足无措,好像怎么做都没法扼中要点,但她自问是个适应力和领悟力也奇高的人,程之诺沉默,她可以比他更安静寡言。
当下一言不说,对着手机专注的摁,偶尔遇到某个字输入困难,蹙着眉停滞地侧头想。餐馆里颇为热闹,客人们来来往往,到处充斥着人声和吃饭时的筷子响动,只有他们这一桌仿佛遗世独立,连时间也慢得静止下来。
过了一会她似乎想起来,嘴角不自禁地悬起微笑,没多久程之诺的手机响起。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心情?你知道吗?认识你以后我知道了。有人说喜欢一个人是甜蜜的,每天醒来,知道这世上有一个很值得期待的人和你呼吸着同样的空气,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就会感觉到幸福,于是我期待上班,因为期待看见你。”
程之诺双眼盯着满屏的字,心里仿佛有根羽毛拂过,暖暖绒绒,又像融化的巧克力被拉成丝,万缕绵延,他松开攥着的手心,随意拿起玻璃杯,浮在杯子里的碎冰块互相撞击,发出清脆的声音。
也触碰了某根心弦,发出只有他听得见的轻响。
他垂眸喝冰冻的柠檬水,手机又在纪时南的努力下不依不饶地响起,他点开,有些哭笑不得地别开俊颜,要不是有足够的定力,大概真会被它呛到。
“糯米,不如你从了我吧。”
12
12、第十二章、调职 。。。
一连多日的开盘活动过后,成林分公司的老板要来新园巡视,黄经理大清早就对销售部做工作,尤其是跟着她的纪时南,黄经理看时南年纪轻,怕她行为举止不得体,趁着老板未曾到来,拉着她训了好几遍,说话语气要高低平隐,态度要谦恭有礼,腰板要直,走路要端庄,时南觉得她比起外头做接待的礼仪小姐更苦不堪言,午饭时匆匆吃了个盒饭,黄经理又抓着她整理讲词,好不容易熬到太阳没那么猛烈,四点多,成林老板的车才施施然开来。
黄经理带同纪时南和另外两个员工陪同,老板真人倒没那么严肃,随和的中年男人,偶然还有几句幽默话儿,一小队人参观过新园后,到售楼处看销售情况。
这时候程之诺才由办公室出来,他请了老板还有他的助手进会客室坐。
几人态度亲昵,仿佛久未见面的故人,就连黄经理也一时懵了,雾煞煞的想不通透,只着其他几人各自回岗位做事。
后来程之诺送老板上车,纪时南听到老板对他这么说:“新园如今已上轨道,你也该回公司。”程之诺听后点点头,车子扬长而去,他一回头,看见时南站在不远处沉静地盯着他。
头发很长,轻软地垂挂在肩上,一双眼珠子乌溜溜的,似乎有着细碎的光在暗暗流转,身子很单薄,仿佛这一刻不抓住,下一刻便消失无踪。
她提起声音问他:“你要离开新园吗?”
“新园前阵子缺人,现在是时候回去了。”
时南没有回应,低着头似乎正在用心思考,新园黄昏后温度比较低,地方空旷,风刮得紧,想得入神,风衣被吹起来也不为意,程之诺以为她会说些什么,过了一会后,她只是摇摇头。
“我送你回去吧。”他首次主动邀请。
时南浅笑:“不送不行啊,成林的车开了。”
那一晚回到家里,程之诺洗完澡,接到纪时南发送过来的电子邮件,她把到新园工作的这段日子里闲拍的照片整理好,发了一份给他。
总计五六十张,有的是她和同事们自拍的大头照,有的是新园各个风景小区,湖边、桥畔,开盘活动,包罗万有,也有他的照片,一个人在黄昏的树底下,入夜后的马路边,歇息时的闭目养神,不知怎么被拍下来。
他看纪时南在线上,干脆直接找她:“照片收到了。”
“嗯,送别礼物,做个纪念。”一会后,她补发一句过来:“不只你有啊,同事们都有。”
“里面三成是我的单人照。”
纪时南在电脑的另一端笑了,她飞快地敲下:“放心,那个我不可能也给他们。”
关掉电脑,方敏凑过来问:“是程之诺么?”
时南有些失落,抓着她的手苦笑:“敏敏,这个人越追越逃,我想我是拿他没办法了。”
几天后程之诺把有关于新园手头上的工作处理好,然后和黄经理交代调回成林在市内的分公司上班。新园的同事们相处了几个月,彼此感情不错,临走那一晚在办公室里小小地送别一下,人仍然是热闹的,气氛并不伤感,还有同事和程之诺开玩笑地说:“老哥将来升官发财,记得让小弟也调个好位子。”
程之诺只是浅笑不语。
唯独纪时南,远远地坐在自己的办公椅,她没有溶入那一遍嘻笑声里,双手撑在宽大的黑色皮面上,慢慢地,慢慢地转动着椅子,双眼始终穿透了众人瞅着程之诺。
小爱拿了一杯果汁过来给纪时南,她也没有拒绝,喝了一口。
程之诺感谢同事们这些日子以来的关照,大家也都尽兴散伙。这个时候,他察觉到刚才坐在角落的纪时南不见了,于是下意识地在新园里一路找寻。
直到小小的人工湖畔,时南正拿着手机俯身拍照。
纪时南听到脚步声,回头瞧见程之诺迎面而来,微微地吓了跳,瞬即唤:“你过来仔细看。”
平静的湖面闪动着涟漪,一圈一圈,街灯不够亮,要很留神地才能看出来。
“我一直坚信这是我养的。”她说:“初来新园时,这小湖里鱼儿不够,于是我偷偷的放了几包鱼苗。”
程之诺听完,俊颜略过一丝错愕,时南以为他要责怪她乱来,没想到他居然说:“那是我养吧。”
时南瞬间被囧到了,他挥手指给她看:“那边也放了不少。”
“英、英雄所见略同啊!”她无力地说,然后收好手机:“我想把它们拍下来,也不枉我来新园这几个月。”
程之诺听着奇怪:“你要去哪?”
“我已经跟黄经理辞职了。当日我签的是新园销售部的短工合约,没有跟成林签长约。现在两个短工同事走了……连你也调走了,黄经理有让我签长约,想了一晚,留在这里倒不如找另一份工作,起码车程短一点,不用每天摇摇晃晃。”
程之诺默默听完,他对于她的去留没有加意见,然后带她上车,时南安静的坐好,其实她毫不介意路程的长短,甚至有好几次,她希望这程车不要停下来,就一直开着……程之诺向来少言,但是纪时南觉得今晚的他尤其不同,特别的沉默,像是凝聚了一重沉甸甸的乌云,仿佛要把整个天空都拉塌下来。
车子开进市中心,到处都是林立的高楼大厦,万家灯火,她借助薄光瞧程之诺,他双眼看着马路情况,直到感受到纪时南的目光,才转看她一眼。
“你该早说辞职,同事们的送别会也能够算上你。”
“不用了,明天回去收拾好东西,然后悄悄地消失,不是最好吗?”
“不像你风格。”
时南也说:“其实我原来想大声让他们全都知道,起码请我大吃一顿,再拍照签名盖手印才离开。”
“为什么没有?”
时南缄默着,半会后才说:“我伤心啊。”程之诺没有再问下去,下班时他把领带拉下,解开了脖子的一颗钮扣,车窗透进的光芒令到他戴着的项链泛起微妙的光泽,时南一下子被吸引过去,问道:“这是什么?”话音未落下,下意识便伸手想翻看,却猝不及防地被程之诺拍开了,他语气有点凶:“别乱来,还在开车。”
车子开进小区,停下。
时南依然盯着他脖子上戴的一只闪闪生光的戒指。
下车后,程之诺把它摘了下来,项链上穿着一只精致的铂金戒指,他朝纪时南递过去,时南想伸手接住,然而她只是看到一点微光闪过,速度太快,还看不清楚那千分之一秒间的绚烂,戒指已经不见了。
时南怔了怔,突然就兴奋得眉目一展:“你竟然会魔术!”
程之诺把戒指抛高,优雅地接过,时南扳开他手心,空无一物,她奇怪地问:“在哪里?”
“你头顶。”
冰凉的小东西果然落在她发上,她谨慎地看程之诺的手法,是一种熟能生巧的技术,要学会也并不困难。她把戒指往有光的方向照看,表面清晰地刻着四个小字:承君一诺。
“这戒指像女款。”端详了一会后她说。
“是我母亲的遗物。”
难怪这么小,小得他根本戴不下要穿挂在项链里,时南欣赏了一会交还给他,说再见前,她问:“糯米,你住哪里?”
他垂眸盯着她,过了会倏然转身打开车门,时南看他要上车走掉,眉头一皱,伸手抓住了他的衣角:“喂!回一句话要死啊!”
程之诺在车里拿了一枝钢笔,没好气地挣开那小小的无赖,一时间找不到纸,于是对她说:“手张开。”时南有点疑惑,还是依言张开手心,程之诺拉过她的指尖,边写边淡淡地说:“说了或许记不住,写下来。”
“不是的,我记忆力很好。”
“同音字容易混淆。”
手心很痒,时南想发笑。她抬眸看近在咫尺的程之诺,透过细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