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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有很多的相似之处!
这片叶子,就是秀叶刀奴那团从天灵盖中飞出的光芒被焚烧所化,张仙想不到还会收获了这个,虽然还无法知晓其来历,但感觉非常不一般。
张仙的直觉便是如此,他十分坚信自己的判断,就和那朵繁花一样,这片秀叶一定藏着某些不为人所知的奥义!
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张仙的手指已经重新长了出来,这对于他来说是最好的一件事儿,毕竟当残疾人不是特别美好的事情。。。
张仙很快就回到了城中,维城客栈已经无法居住,等待的几人见他安然无恙的回来,就一起去了不远的一家小客栈要了房间,免得明日没有住处。
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时分,众人在隔壁的酒楼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其间有很多人都用奇怪的目光看着张仙他们这群人,尤其对张仙异常关注。
张仙从城外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换了一身装束,但看来没用,他就是大名鼎鼎“刺客火”的事实,除非他自己独行,否则就是他身边这帮人,也将他暴露无疑。
张仙明白这样很麻烦,但是这些人是不可能和他分开的,乔装打扮也还是大小不一很显眼,索性就大大方方的该干嘛干嘛,有送死的就杀无赦,要是自己死了就只能说命运不济,该死的话怎么都死了,不该死永远都死不了!
一旦光棍起来,张仙顿时觉得轻松很多,恍惚之间,都觉得在这一刹那自身修为都蹿升了一大截,也不晓得到底是事实还是幻梦。。。
给读者的话:
5更。
270 维城中书
吃过中饭,张仙他们刚刚走出酒楼,就给一位老者在门口迎住,老者双手递上一张请柬给张仙:“火公子,我家主人邀您明日过府一叙。”
张仙愣了一下,看着老头手上的请柬,问道:“你家主人是?”
“维城客栈是我家主人的产业,我家主人尊讳维城中书。”老人十分客气,但话语之中不无傲气,他确实有傲气的资本。
在别的地方,或许维城中书一文不名,但是在这维也纳之城,谁都不敢不给维城中书几分面子,并不是因为他是维也纳之城城主维城达夫的弟弟,也不是因为他的富有,而是因为他曾经一个人将三千夜魔人屠戮殆尽,却安然无恙!
这份彪炳的战绩,就算张仙能够自由施展大魂咒术,也自问没有那么牛叉,百八十个或许还轻松,要说三千个,那不是轻松不轻松的问题,而是一个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
维城中书是个高人,但凡知道他这份战绩的人,都不能不给出这样的评价。不过知道这些的人并不多,估计也只有像梦语星辰这样的异类,才会知道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
“好。”张仙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接过请柬,轻轻点头。
管家拱了拱手,转身坐上带着华丽徽章的马车离开,那个徽章和维也纳之城的徽章一样,是维城家族的标志。
维城家族,就是维也纳之城的缔造者,而维也纳之所以叫做维也纳,究其根本是因为这里的缔造者全名就是维也纳,此人是维城家族的鼻祖,维城这个姓,是他所改,自他之时,灭境才有了维城这个独一无二不为世人只为一部分人所知的姓氏。
“爸爸,维城中书找你不会是为了要你赔偿他的酒楼吧?那也不对啊,要找也应该去找那个该死的小鬼子秀叶家族,不过据说秀叶正一已经吓得像条狗似的跑掉了,除非去秀叶扶桑,否则是找不到那个垃圾了。”嫩嫩对秀叶扶桑和繁花高丽的人都严重缺乏好感,这一点和张仙不谋而合。
张仙笑着亲了她一口,顺便亲了冰幽语小洛丽一口,她们两个都在他背后的筐里,享受着人力两脚车的优越待遇,令很多小孩子都羡慕不已,甚至还有些少女和小孩子少女的妈妈。。。
“真贫,人家稀得为了一家破客栈找我吗,还下请柬这么隆重,肯定是有比较重要的事情,希望不是什么坏事儿。但不管好事还是坏事,会会这位一人灭三千的猛人,总是一件很有趣儿的事儿,相信他不会是想拿我换钱吧。呵呵。”
张仙不认为维城中书有什么恶意,如果有的话也不必这么费事,这里就是人家的地盘,想要动他一个通缉犯,易如反掌。
只不过,能否成功这个问题,还是回避比较好。
回到客栈里,众人都找地方休息,本来以为会有很多的人来找麻烦,结果发现不但没有人找麻烦,醒来的时候,店家还十分殷勤的送上了一些时鲜水果,说能够接待“刺客火”这样史上独一无二的牛人,是小店的光荣云云,众人不胜感慨。
夜幕降临,吃了些水果,又从外面叫了一桌饭菜,风卷残云之后,众人就去了维也纳广场,还是昨天的位置,继续看还没有完事儿的对歌。
正看得热闹,张仙几人都在记录着那些歌谣的时候,突然有人走进来,是负责管理这个广场的人,这个贵宾包厢就是从此人手上买来,着实花了不少金币。
此人是个中年人,沉稳干练,他进来施了一礼,歉然道:“诸位打扰了,这是那边包厢中的一位公子送给刺客火公子的请柬。。。”
张仙往那边看看,角度的关系,什么也看不到,不过他有火眼,想看到并不难,只是懒得费那个精神,就拿过请柬看了一下,上面的署名是林一,很古怪的名字。
“知道了。”张仙点头,递给中年人一枚金灭币,中年人道谢之后悄然退去。
张仙他们继续忙活,谁都没把这个当回事儿,想来出名的人应酬就多,估计以后被追杀和被邀请的事情都不会少了,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开始罢了。
为什么一个通缉犯还有人邀请,实际上这不是一个多么艰深复杂的问题,说白了就是为了利益,拥有一个名满天下的牛人做手下,在灭境这是一件很时髦也很拉风的事情,上至王室下至庶民,皆以此为荣。。。
给读者的话:
6更。
271 桃花之幽思
灭境这种地方,就是一个无比纷乱的世界,多么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在这个世界里都不足为奇。
张仙适应了这里的不同寻常,也就能够做到随遇而安,其实这也是他的天性,拥有着无比强大的适应能力。
张仙一边做着记录,一边用眼睛看着无数的风景,试想成千上万美丽的女人不穿衣服的壮观景象,他都看得从反应强烈到了没反应的程度。
或许吧,如果说还能有个女人让他兴致勃勃的话,就是那个坐在高台纱帐之中的桃花公主吟语桃花,她的诱人,真的不能用语言可以描述!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个女人会被称作尤物的话,绝对不会是别人,就是吟语桃花,她真的已经完美到了极点,却又不会给人以不真实的感觉,她的诱人实实在在,但这只是相对于张仙来讲,并不是谁都有一双可以穿透障碍物直达目标的贼眼。
吟语桃花给张仙反复的用眼睛猥玩,已经觉察到了一些什么,往他这边看了几眼,竟然也有穿透障碍直达目标的犀利感觉,他赶紧收敛心神,安静的装正人君子,记录那些歌谣。
吟语桃花坐在纱帐之中,俏脸微酡,她其实知道那个小子对自己做了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也拥有一双可以看穿一切的慧眼,这是上天赐予的能力,就和她生来便同这世上人迥然有异的诸多种种一样!
吟语桃花往张仙那个方向看去,只见那个刚刚还盯着自己那些羞人地方看的英俊男子,此刻正聚精会神的记录着什么,她知道他在记录歌谣,那几个人也一样。
漫长的生命中,吟语桃花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男子,不是说他英俊,而是说他拥有和她类似的天赋,但和她不同的是他很复杂,一会儿无耻之极,一会儿又无比庄圣,简直就不像是一个人。
此刻,这个大名鼎鼎的刺客认真的样子很能令人生出敬意,而上一刻,他那无耻窥视贪馋的样子让她很想用自己雪白娇嫩的小脚狠狠的踩踹他的脸,至于为什么要用她最珍爱的小脚去做这个事儿,她自己都说不清,只是一这样想,小脚丫就酥麻痒痒,感觉十分的异样,她喜欢这种从未有过的异样感受。。。
按照年龄来说,吟语桃花早就成了老妖精,每每想到这个称呼,本心其实很单纯的她就觉得很委屈,她更喜欢做小女孩儿,而不是什么老妖精。
在吟语桃花的心中,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小孩子,但是看着那墓地里无数后人的坟墓,还有正在一天天变老的无数后人,她的心中就充满了惆怅和寂寞。
寂寞,这种东西似乎在吟语桃花一降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会跟随她一生一世,试问这茫茫尘世间,上哪里去找一个可以陪伴她永生永世的心爱男子呢?
别说心爱男子,便是想要找一个长生不死的男子,都是一件无比艰难几乎无法完成的任务。。。
吟语桃花看着自己的手腕,那上面有着淡淡的红痕,有的深些,有的浅些,看起来就像是有些奇怪的纹身,但实际上却是她一次次用刀子割开自己手腕放任鲜血喷涌时候留下的痕迹。
这样的事情,她最初做的时候是为了摆脱禁锢着她的这个尘世,可是后来,却成了她每每心情无法排遣时候的发泄方式,从中她能找到一种扭曲的异样的快乐感觉。
仔细想想,吟语桃花觉得割开手腕看着鲜血喷溅时候的异样,好似给这个刺客火用眼睛猥玩自己身体那些羞人地方时的异样感觉差不多,甚至,一模一样!
这是第一次能有一个男人给她这样的感觉,对于她来说,这感觉是这样的难能可贵,恐怕这世界上除了她自己,再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其实她要的就是个能够陪伴她的男人,即便不是一生一世,一天一夜也好,可惜啊。。。
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