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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大策略-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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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朱笔蘸了鸡冠血,把“主”字上一点点上。这就是“点主”。点主是丧事里一件

最重要的事,因为他是一件最可装面子摆架子的事。你们回想当年袁世凯死后,他

的儿子孙子们请徐世昌点主的故事,就可晓得这事的重要了。

那时家里人来问我要请谁点主。我说,用不着点主了。为什么呢?因为古礼但

有“请善书者书主”(朱子家礼与温公书仪同)。这是恐怕自己不会写好字,故请

一位写好字的写牌,是郑重其事的意思。后来的人,要借死人来摆架子,故请顶阔

的人来题主。但是阔人未必会写字。也许请的是一位督军连字都不认得。所以主人

家先把牌子上的字写好,单留“主”字上的一点,请“大宾”的大笔一点。如此办

法,就是不识字的大师,也会题主了!我不配借我母亲来替我摆架子,不如行古礼

罢。所以我请我的老友近仁把牌位连那“主”字上的一点一齐写好。出殡之后把神

主送进宗祠,就完了事。

未出殡之前,有人来说,他有一穴好地,葬下去可以包我做到总长。我说,我

也看过一些堪舆书,但不曾见那部书上有“总长”二字,还是请他留下那块好地自

己用罢。我自己出去,寻了一块坟地,就是在先父铁花先生的坟的附近。乡下的人

以为我这个“外国翰林”看的风水,一定是极好的地,所以我的母亲葬下之后,不

到十天,就有人抬了一口棺材,摆在我母亲坟下的田里。人来对我说,前面的棺材

挡住了后面的“气”。我说,气是四方八面都可进来的,没有东西可挡得住,由他

挡去罢。

以上记丧事完了。

再论我的丧服。我在北京接到凶电的时候,那有仔细思想的心情?故糊糊涂涂

的依着习惯做去,把缎子的皮袍脱了,换上布棉袍,布帽,帽上还换了白结子,又

买了一双白鞋。时表上的练子是金的,一一镀金的,——故留在北京。眼镜脚也是

金的,但是来不及换了,我又不能离开眼镜,只好戴了走。里面的棉袄是绸的,但

是来不及改做布的,只好穿了走,好在穿在里面,人看不见!我的马褂袖上还加了

一条黑纱。这都是我临走的一天,糊糊涂涂的时候,依着习惯做的事。到了路上,

我自己回想,很觉惭愧。何以惭愧呢?因为我这时候用的丧服制度,乃是一种没有

道理的大杂凑。白帽结,布袍,布帽,白鞋,是中国从前的旧礼。袖上蒙黑纱是民

国元年定的新制,既蒙了黑纱,何必又穿白呢?我为什么不穿皮袍呢?为什么不敢

穿绸缎呢?为什么不敢戴金色的东西呢?绸缎的衣服上蒙上黑纱,不仍旧是民国的

丧服吗?金的不用了,难道用了银的就更“孝”了吗?

我问了几个“为什么”?自己竟不能回答。我心里自然想着孔子“食夫稻,衣

夫锦,于汝安乎”的话,但是我又问:我为什么要听孔子的话?为什么我们现在

“食稻”(吃饭)心已安了?为什么“衣锦”便不安呢?仔细想来,我还是脱不了

旧风俗的无形的势力,——我还是怕人说话!

但是那时我在路上,赶路要紧,也没有心思去想这些“细事小节”。到家之后,

更忙了,便也不曾想到服制上去。丧事里的丧服,上文已说过了。丧事完了之后,

我仍旧是布袍,布帽,白帽结,白棉鞋,袖上蒙了一块黑纱。穿惯了,我更不觉得

这种不中不西半新半旧的丧服有什么可怪的了。习惯的势力真可怕!

今年四月底,我到上海欢迎杜威先生,过了几天,便是五月七日的上海国民大

会。那一天的天气非常的热,诸位大概总还有人记得。我到公共体育场去时,身上

穿着布的夹袍,布的夹裤还是绒布里子的,上面套着线缎的马褂。我要听听上海一

班演说家,故挤到台前,身上已是汗流遍体。我脱下马褂,听完演说,跟着大队去

游街,从西门一直走到大东门,走得我一身衣服从里衣湿透到夹袍子。我回到一家

同乡店家,邀了一位同乡带我去买衣服更换,因为我从北京来,不预备久住,故不

曾带得单衣服。习惯的势力还在,我自然到石路上小衣店里去寻布衫子,羽纱马褂,

布套裤之类。我们寻来寻去,寻不出合用的衣裤,因为我一身湿汗,急于要换衣服,

但是布衣服不曾下水是不能穿的。我们走完一条石路,仍旧是空手。我忽然问我自

己道:“我为什么一定要买布的衣服?因为我有服在身,穿了绸衣,人家要说话。

我为什么怕人家说我的闲话?”我问到这里,自己不能回答。我打定主意,去买绸

衣服,买了一件原当的府绸长衫,一件实地纱马褂,一双纱套裤,再借了一身袜衣

裤,方才把衣服换了。初换的时候,我心里还想在袖上蒙上一条黑纱。后来我又想

:我为什么一定要蒙黑纱呢!因为我丧期没有完。我又想:我为什么一定要守这三

年的服制呢?我既不是孔教徒,又向来不赞成儒家的丧制,为什么不敢实行短丧呢?

我问到这里,又不能回答了,所以决定主意,实行短丧,袖上就不蒙黑纱了。

我从五月七日起,已不穿丧服了。前后共穿了五个月零十几天的丧服。人家问

我行的是什么礼?我说是古礼。人家又问,哪一代的古礼?我说是《易传》说的太

古时代“丧期,无数”的古礼。我以为“丧期无数”最为有理。人情各不相同,父

母的善恶各不相同,儿子的哀情和敬意也不相同。“檀弓”上说:子夏既除丧而见,

予之琴,和之不和,弹之而不成声,作而日,“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

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日,“先王制礼,不敢不

军焉。”

这可见人对父母的哀情各不相同,子张、宰我嫌三年之丧太长了,子夏、闽子

赛又嫌三年太短了。最好的办法是“丧期无数”,长的可以几年,短的可以三月,

或三日,或竟无服。不但时期无定,还应该打破古代一定等差的丧服制度。我以为

服制不必限于自己的亲属:亲属值得纪念的,不妨为他纪念成服;朋友可以纪念的,

也不妨为他穿服;不值得纪念的,无论在几服之内,尽可不必为他穿服。

我的母亲是我生平最敬爱的一个人,我对他的纪念,自然不止五六个月,何以

我一定要实行短丧的制度呢?我的理由不止一端:第一,我觉得三年的丧服在今日

没有保存的理由。顾亭林说,“三代圣王教化之事,其仅存于今日者惟服制而已。”

(《日知录》卷十五)这话说得真正可怜!现在居丧的人,可以饮酒食肉,可以干

政筹边,可以嫖赌纳妾,可以作种种“不孝”的事,却偏要苦苦保存这三年穿素的

“服制”!不能实行三年之“丧”,却偏要保存三年的“丧服”!这真是孟子说的

“放饭流致而问无齿决,是之谓不知务”了!

第二,真正的纪念父母,方法很多,何必单单保存这三年服制?现行的服制,

乃是古丧礼的皮毛,乃是今人装门面自欺欺人的形式,我因为不愿意用这种自欺欺

人的服制来做纪念我母亲的方法,所以我决意实行短丧。我因为不承认“穿孝”就

算“孝”,不承认“孝”是拿来穿在身上的,所以我决意实行短丧。

第三,现在的人居父母之丧,自称为“守制”,写自己的名字要加上一个小

“制”字,请问这种制是谁人定的制?是古人遗传下来的制呢?还是现在国家法律

规定的制呢?民国法律并不曾规定丧期。若说是古代遗制,则从斩衰三年到小功,

绸,都是“制”,何以三年之丧单称为“制”呢?况且古代的遗制到了今日,应该

经过一番评判的研究,看那种遗制是否可以存在,不应该因为他是古制就糊糊涂涂

的服从他。我因为尊重良心的自由,不愿意盲从无意识的古制,故决意实行短丧。

第四,现行的服制实际上有许多行不通的地方。若说素色是丧服,现在的风尚

喜欢素色衣裳,素色久已不成为丧服的记号了。若说布衣是丧服,绸缎不是丧服,

那么,除了丝织的材料之外,许多外国的有光的织料是否算是布衣?有光的洋货织

料可以穿得,何以本国的丝织物独不可穿?蚕丝织的绸缎既不能穿,何以羊毛织的

呢货又可以穿得?还有羊皮既可以穿得,何以狐皮便穿不得?银器既可以戴得,金

器和镀金器何以又戴不得?——诸如此类,可以证明现在的服制全凭社会的习惯随

意乱定,没有理由可说,没有标准可寻;颠倒杂乱,一无是处。经济上的困难且丢

开不说,就说这心理上的麻烦不安,也很够受了。我也曾想采用一种近人情,有道

理,有一贯标准的丧服,竟寻不出来,空弄得精神上受无数困难惭愧。因此,我索

性主张把服丧的期限缩短,在这短丧期内,无论穿何种织料的衣服,——无论布的,

绸缎的,呢的,绒的,纱的,——只要蒙上黑纱,依民国的新扎制,便算是丧服了。

以上记我实行短丧的原委和理由。

我把我自己经过的丧礼改革,详细记了出来,并不是说我所改的都是不错的,

也并不敢劝国内的人都依着我这样做。我的意思,不过是想表示我个人从一次生平

最痛苦的经验里面得来的一些见解,一些感想;不过想指点出现在丧礼的种种应改

革的地方和将来改革的大概趋势。我现在且把我对于丧礼的一点普通见解总括写出

来,做一个结论。

结论

人类社会的进化,大概分两条路子:一边是由简单的变为复杂的,如文字的增

添之类;一边是由繁复的变为简易的,如礼仪的变简之类。近来的人,听得一个

“由简而繁,由浑而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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