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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可就是说不上来。
“是这样……我们已经快要建立明确的关系了。至少也该说是尽量在作这方面的努力吧。可要是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在一起过,我们又怎么能知道这种关系到底行得通行不通呢?一定要痛痛快快在一起,可不能只做电话夫妻。我这个人是一点都没有宗教味道的,可要是我们圣诞夜还得天各一方,那我……”
恐怕非哭不可了吧?说真的,即使是“撕人魔”杰克①吧,到圣诞节那天也是跟朋友一起过的。
①英国伦敦东区的一个杀人犯。于1888年前后一连杀死七名妓女,并予分尸。这个杀人犯自称“撕人魔”杰克,身份始终不详。
“跟你说,情况可严重了。是这样:丹佛那边的分店经营上出了大问题。玛西不能不去。去了就走不了了。这种事情又不能委托人家去处理。何况也根本不会有哪个好心人会出来劝她一句。她有什么了不得的原因,非得把事情委托人家去办理?为了要跟我相亲相爱?为了要替我做早饭?
“别胡扯淡了——是她的份内工作她能不去办吗!我说什么也得‘认’了。我不好说三道四。心里意见当然还是有的。不过这只能说明是我还少小无知。……
“可是问题恐怕还不止是如此。我还很自私。不知道体谅人家。玛西是我的……反正我们两个……可以说已经是一对夫妻了吧。她在丹佛遇上了麻烦。这一点不假。尽管她是老板,当地却就有那么一些自以为是的家伙,觉得她手段太辣。所以事情可不是那么好办的。
“可我却在这儿闲荡,为了一点小事怨天尤人,说真格的,实在我恐怕应该到她那里去,帮她一把才是。可以从个人感情上给她一点支持。哎呀,事情不是明摆着的么,这么一来对我也会有意想不到之功。我要是去了,她就会从心眼儿里体会到……”
我犹豫了。我这些缺胳膊少腿的话,伦敦医生又能听懂个多少呢?
“我想我应该马上搭飞机到丹佛去。”
一时寂无声息。我作出了这个决定,心里很满意。可是再一想,今天已经是星期五了。
“不过,下星期一我本当出庭,去跟那个地方教育董事会打场官司。我早就巴巴的等着要去把那帮蠢货痛斥一顿了……”
我停了停,好在心里暗暗合计一下。两件事,可得掂量掂量,奥利弗。
“好吧,这回就让巴里·波拉克去挑大梁吧。其实他对这个案子研究得比我还透。当然,他年纪是轻了一点。说不定会经不起他们一纠缠,给弄得晕头转向。嗨,不是我吹牛,我要是一出庭,肯定就能把他们一下给镇住。这里边的区别可大着哪!”
好哇,这一场心理对攻战一来一去打得好激烈。我一个人为双方设辩,自己也听得昏头昏脑了!
“啐,别胡扯了,这区别再大,可到底不如玛西要紧啊!别看她有多了不起的本事,她可毕竟是孤身一人在外,身边能有个朋友才用得着哩。我说不定还真可以撇开自身的得失,一心一意去为人家谋划谋划哩!好,这辈子就来破例干一次吧!”
这最后一条理由把我说服了。至少我自己觉得是这样。
“我就乘飞机去丹佛,好吗?”
我对医生瞧瞧。伦敦医生考虑了一会儿,答道:
“不去的话,星期一五点钟来找我。”
第30节
“奥利弗,你不能走啊——你一走我准垮。”
“不要着急,包你没事儿。用不到这样紧张嘛。”
我们坐出租汽车去机场,路上坑坑洼洼,车子颠颠跳跳,一路上我就极力开导巴里·波拉克,好让他把情绪安定下来,准备出庭去亮相。
“可奥利呀,你为什么要来这一手呢?你为什么要在这个当口突然这样拍拍屁股一走,把事情都撂给我呢?”
“你于得了。这案子的材料你已经熟得可以倒背如流了。”
“材料我倒的确很熟。可奥利弗呀,要说当庭辩论,抓住一点由头大加发挥,我比起你来那就差远了。他们会弄得我大出洋相的。叫我去打这场官司我们准输!”
我就安慰他,还教他一些窍门,如果对方的猛烈攻击不好对付,可以怎样加以回避。记住,说话要口齿清楚,把节奏尽量放慢,可能的话嗓音要不高不低,对一些出庭作证的专家都要以“博士”相称,那才会博得他们的好感。
“哎呀,我真害怕。你为什么一定要在这个当回到丹佛去呢?”
“因为我不能不去,巴尔。我不能说得再具体了。”
我们默默无语,心里都很焦躁,坐在这颠啊颠的车子里,跑了足有里把路。
“嗨,奥尔?”
“什么事,巴尔?”
“要是我猜中了是怎么回事,你就痛痛快快都告诉我,好吗?”
“好啊,你猜中了再说吧。”
“是个对象。是个天仙一般的对象。对不对?”
就在这时机场大楼到了。汽车还没有停妥,我半个身子已经钻出了车门。
“嗨,我说的可对啊?”巴里问。“是个对象不是?”
一味傻笑、都快笑成了只笑猫的奥利弗,把手伸进车窗里,跟他的后生同事握手道别。
“嗨——祝你我大家都马到成功。”
我一转身,就直奔检票台而去。愿上帝保佑你,巴里——看你都紧张成了这副模样,可你哪里晓得我的心里也在直打鼓啊。
因为我去找玛西,事先可没有通知她啊。
班机在“百丈山城”一着陆(那个乐呵呵的飞机驾驶员老是管丹佛叫“百大山城”),我就抓起小提箱,找了一个看上去会开飞车的出租汽车司机,对他说:“去棕宫饭店。请尽量开快。”
“那就请你把尊帽戴戴牢,老弟,”他回答我说。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晚上九点(也就是十一分钟以后),车子便到了丹佛的老牌旅馆棕宫饭店。饭店的大厅大极了,透明的半圆形穹顶颇有些“世纪末”的风格。地面呈层层而下的阶梯状,中间是个大花园。抬头望一眼屋顶外空旷的苍穹,连脑袋都会发昏。
我从她打来的电话里,早就知道了她住的是几号房间。我请服务台把提箱保管一下,就快步直上七楼。我没有先打电话通报上去。
一到七楼,我稍稍歇了一下,好喘一口气(这里的海拔实在太高了),然后才敲了敲门。
半晌没有人应声。
后来总算出来了一位男士。人,倒是长得一表人才。不过却完全是一副“奶油小生”腔。
“请问有何贵干?”
这个家伙是什么人?听他的口音不是丹佛的本地人。这种不正宗的英语,倒像是火星大说的。
我就回答他:“我要找玛西说话。”
“对不起,她这会儿正忙着。”
在忙什么?莫非我正好撞上什么丑事儿了?这个家伙的模样也未免大俏了点吧。规规矩矩的人见了这副眉眼,谁都会恨不得给他一拳头。
“反正她忙我也要见,不忙我更要见,”我说。
论身材他要比我高出近两寸。一身衣服非常合体,简直就像连根长在他身上似的。
“?你跟宾宁代尔小姐事先有没有约好?”听他这一声“呣”的口气,竟像大有不惜动武的意思。
我还没有来得及跟他再动口,更没有来得及跟他动手,从里屋就传来了一个女性的嗓音。
“什么事啊,杰里米?”
“没什么,玛西。一点小误会,冒冒失失来了个人。”
他又回过身来了。
“杰里米,我可不是冒冒失失来的,”我说。“是我二老双亲要我,我才来到这世界上的。”也不知是我这句俏皮话起了作用呢,还是话里那种威胁的口气镇住了他,总之杰里米往后退了一步,让我进了门。
进了门是条小走廊,我大步走去,心想玛西见了我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也不知道她这会儿到底是在干什么呢。
起居室里是一屋子的人,都是穿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物①。
①斯隆·威尔逊在1955年出版过一本小说《穿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小说中所说的穿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都是公司经理人员或高级职员。
也就是说,满屋子东一个西一个的,尽是些经理人员,一人一个烟灰缸摆在面前,都在那里心事重重地抽烟,要不就是在那里吃盒装三明治充饥。
写字台后面坐着一位,既没有在抽烟,也没有在吃东西充饥(更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脱光了衣服),那就是玛西·宾宁代尔了。原来她正忙得不可开交,是在那里……办她的公呢。
杰里米问她:“你认识这位先生吗?”
“当然认识,”玛西说着,嫣然一笑。却没有飞一般的扑到我怀里来:我一路上的梦想全落了空。
“哈罗,”我就向她打了个招呼。“对不起,我大概打搅了。”
玛西朝四下看了一眼,这才对她那帮下属说道:“对不起,我去去就来。”
她带我走到走廊里。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她却和婉地就势一拦,不让我越过这个分寸。
“嗨——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想你也许身边需要个朋友。所以就来陪陪你,等你把事情办妥了我再走。”
“那你出庭的事怎么办?”
“管它呢。这哪有你重要。”我一把搂住了她的细腰。
“你疯了?”她压低了嗓门说,不过绝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
“对。是疯了,是光棍一条睡双人床睡疯的——不,不是睡疯的,应该说是因为老睡不着党才弄得发疯的。怎么会不疯呢,没有你来吃三夹板一样的面包,老一套的煮蛋,对着餐桌我想你都想疯了。怎么会不疯呢,我……”
“喂,朋友,”她一指里屋,“我在开会呢。”
管那班经理先生们听得见听不见呢。我只管我嚷嚷。“……你总裁大人尽管公务繁忙,可我想你大概也不会一点没有这种寂寞得要发疯的感觉吧……”
“混蛋!”她把脸一板,还是压低了嗓门说,“我在开会哪。”
“我明白你很忙,玛西。那这样吧——你不用急,只管办你的事去,等你办完了事,到我的房间里来,我等着你。”
“这个会不定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