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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选有吏能者
为之。至魏,尚书郎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
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
兵、别兵、考功、定课,凡二十三郎。青龙二年,尚书陈矫奏置都官、骑兵,合
凡二十五郎。每一郎缺,白试诸孝廉能结文案者五人,谨封奏其姓名以补之。及
晋受命,武帝罢农部、定课,置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部、三公、比部、
金部、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
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右中兵、左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右士、
北主客、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置郎二十三人,更
相统摄。及江左,无直事、右民、屯田、车部、别兵、都兵、骑兵、左右士、运
曹十曹郎。康穆以后,又无虞曹、二千石二郎,但有殿中、祠部、吏部、仪曹、
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驾部、库部、
中兵、外兵十八曹郎。后又省主客、起部、水部,余十五曹云。
侍中,案黄帝时风后为侍中,于周为常伯之任,秦取古名置侍中,汉因之。
秦汉俱无定员,以功高者一人为仆射。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者则非数。掌傧
赞威仪,大驾出则次直侍中护驾,正直侍中负玺陪乘,不带剑,余皆骑从。御登
殿,与散骑常侍对扶,侍中居左,常侍居右。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及江左哀
帝兴宁四年,桓温奏省二人,后复旧。
给事黄门侍郎,秦官也。汉已后并因之,与侍中俱管门下众事,无员。及晋,
置员四人。
散骑常侍,本秦官也。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骑从乘舆车后,中常侍
得入禁中,皆无员,亦以为加官。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用宦者。魏文帝
黄初初,置散骑,合之于中常侍,同掌规谏,不典事,貂槪逵遥锒⒋樱
晋不改。及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为中常侍,后遂止。常为显职。
给事中,秦官也。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汉
因之。及汉东京省,魏世复置,至晋不改。在散骑常侍下,给事黄门侍郎上,无
员。
通直散骑常侍,案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泰始十年,武帝使二人与散
骑常侍通员直,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江左置四人。
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无员。
散骑侍郎四人,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自魏至晋,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
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江左乃罢。
通直散骑侍郎四人。初,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及太兴元年,元帝使二人与
散骑侍郎通员直,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后增为四人。
员外散骑侍郎,武帝置,无员。
奉朝请,本不为官,无员。汉东京罢三公、外戚、宗室、诸侯多奉朝请。奉
朝请者,奉朝会请召而已。武帝亦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三都尉而奉朝
请焉。元帝为晋王,以参军为奉车都尉,掾属为驸马都尉,行参军舍人为骑都尉,
皆奉朝请。后罢奉车、骑二都尉,唯留驸马都尉奉朝请。诸尚公主者刘惔、桓
温皆为之。
中书监及令,案汉武帝游宴后庭,始使宦者典事尚书,谓之中书谒者,置令、
仆射。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汉东京省中谒者令,而有中官谒
者令,非其职也。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
置监、令,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监、令盖自此始也。
及晋因之,并置员一人。
中书侍郎,魏黄初初,中书既置监、令,又置通事郎,次黄门郎。黄门郎已
署事过,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为帝省读,书可。及晋,改曰中书侍郎,
员四人。中书侍郎盖此始也。及江左初,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
中书舍人,案晋初初置舍人、通事各一人,江左合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
掌呈奏案章。后省,而以中书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
秘书监,案汉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后省。魏武为魏王,置秘书令、丞。
及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后以何祯为秘书丞,
而秘书先自有丞,乃以祯为秘书右丞。及晋受命,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其秘书
著作之局不废。惠帝永平中,复置秘书监,其属官有丞,有郎,并统著作省。
著作郎,周左史之任也。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著作东观,有其名,
尚未有官。魏明帝太和中,诏置著作郎,于此始有其官,隶中书省。及晋受命,
武帝以缪徵为中书著作郎。元康二年,诏曰:“著作旧属中书,而秘书既典文籍,
今改中书著作为秘书著作。”于是改隶秘书省。后别自置省而犹隶秘书。著作郎
一人,谓之大著作郎,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著作郎始到职,必撰名臣
传一人。
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将作大
匠、太后三卿、大长秋,皆为列卿,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员。
太常,有博士、协律校尉员,又统太学诸博士、祭酒及太史、太庙、太乐、
鼓吹、陵等令,太史又别置灵台丞。
太常博士,魏官也。魏文帝初置,晋因之。掌引导乘舆。王公已下应追谥者,
则博士议定之。
协律校尉,汉协律都尉之职也,魏杜夔为之。及晋,改为协律校尉。
晋初承魏制,置博士十九人。及咸宁四年,武帝初立国子学,定置国子祭酒、
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义者,若散骑
常侍、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及江左初,减为九人。元帝末,
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
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孝武太元十年,损国子助教员为十人。
光禄勋,统武贲中郎将、羽林郎将、冗从仆射、羽林左监、五官左右中郎将、
东园匠、太官,御府、守宫、黄门、掖庭、清商、华林园、暴室等令。哀帝兴宁
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复置。
卫尉,统武库、公车、卫士、诸冶等令,左右都候,南北东西督冶掾。及渡
江,省卫尉。
太仆,统典农、典虞都尉,典虞丞,左右中典牧都尉,车府典牧,乘黄厩、
骅骝厩、龙马厩等令。典牧又别置羊牧丞。太仆,自元帝渡江之后或省或置。太
仆省,故骅骝为门下之职。
廷尉,主刑法狱讼,属官有正、监、评,并有律博士员。
大鸿胪,统大行、典客、园池、华林园、钩盾等令,又有青宫列丞、邺玄武
苑丞。及江左,有事则权置,无事则省。
宗正,统皇族宗人图谍,又统太医令史,又有司牧掾员。及渡江,哀帝省并
太常,太医以给门下省。
大司农,统太仓、籍田、导官三令,襄国都水长,东西南北部护漕掾。及渡
江,哀帝省并都水,孝武复置。
少府,统材官校尉、中左右三尚方、中黄左右藏、左校、甄官、平准、奚官
等令,左校坊、邺中黄左右藏、油官等丞。及渡江,哀帝省并丹阳尹,孝武复置。
自渡江唯置一尚方,又省御府。
将作大匠,有事则置,无事则罢。
太后三卿,卫尉、少府、太仆,汉置,皆随太后宫为官号,在同名卿上,无
太后则阙。魏改汉制,在九卿下。及晋复旧,在同号卿上。
大长秋,皇后卿也,有后则置,无后则省。
御史中丞,本秦官也,秦时,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御史丞,其一为中丞。
中丞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汉因之,及成帝绥和元
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而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
史大夫。元寿二年,又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历汉东京至晋因其制,
以中丞为台主。
治书侍御史,案汉宣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侍侧,后因别
置,谓之治书侍御史,盖其始也。及魏,又置治书执法,掌奏劾,而治书侍御史
掌律令,二官俱置。及晋,唯置治书侍御史,员四人。泰始四年,又置黄沙狱治
书侍御史一人,秩与中丞同,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后并河南,遂省黄沙
治书侍御史。及太康中,又省治书侍御史二员。
侍御史,案二汉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刻印;三
曰供曹,掌斋祠;四曰尉马曹,掌厩马;五曰乘曹,掌护驾。魏置八人。及晋,
置员九人,品同治书,而有十三曹:吏曹、课第曹、直事曹、印曹、中都督曹、
外都督曹、媒曹、符节曹、水曹、中垒曹、营军曹、法曹、算曹。及江左初,省
课第曹,置库曹,掌厩牧牛马市租,后分曹,置外左库、内左库云。
殿中侍御史,案魏兰台遣二御史居殿中,伺察非法,即其始也。及晋,置四
人,江左置二人。又案魏晋官品令又有禁防御史第七品,孝武太元中有检校御史
吴琨,则此二职亦兰台之职也。
符节御史,秦符玺令之职也。汉因之,位次御史中丞。至魏,别为一台,位
次御史中丞,掌授节、铜武符、竹使符。及泰始九年,武帝省并兰台,置符节御
史掌其事焉。
司隶校尉,案汉武初置十三州,刺史各一人,又置司隶校尉,察三辅、三河、
弘农七郡,历汉东京及魏晋,其官不替。属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