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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上升到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八左右。结果,在二十五年里,二千五百万人迁离农场移居城市。
由于这种人口的变化,再加上矿工数量的缩减,国家中心的大部分地区一一从南、北达科他州一直到得克萨斯州西部——人口流失,许多家庭迁往国家的“边缘”。美国的三千个县中,有一千个在一九六○年到一九七○年间失去了居民,而主要的“获利者”是东、西海岸和北美洲五大湖边的大都市。
作为一个建立在复杂的基础结构之上的高消费的社会,美国对各种服务性设施,如医疗、运动场、学校、运输,提出了大量新的要求。根据纽约地区计划署一九六八年的估计,平均每个人头需缴纳一万八千美元作为投资费用去维持各种基础服务设施——道路、污水处理系统、自来水供应、住房,等等。战后的人口中有百分之四十在二十岁以下。由于这个同期组群的人数大量增加,再加上农业革命推动了移民趋势,人们在某种程度上意识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二十五年里,美国为了消化迅速增长的人口,需要消耗巨额的资本并付出许多其它的社会代价。
既然美国已经发生了人口“爆炸”,那么也就是说还发生过人口的“内向爆炸”,即人口聚集于大都市地区。截至一九七○年,约百分之七十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地区。到一九八○年时,将有百分之七十五的美国人住在城市里。一九六○年,人口超过十万的城市仅一百个。到一九八○年时,则将有一百六十五个城市的人口超过十万。其必然的结果是,汽车的数量也可能从一九六○年的五千九百万辆激增至一九八○年的一点二亿辆。在中心市区里同样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从一九六○年到一九六六年,市中心白人人口的数量以百分之零点三的比例急遽了降,郊区的白人人口却增长了百分之二十一点三。同一时期,市中心其他人种的人口增长了百分之二十三点九,郊区增长了百分之十点一。
尽管一九五六年以后出生率已开始有所下降,美国人口的增长趋势却赓续不断。第一个原因是未婚女性越来越少。一九五○年,近百分之十五的女子从未结过婚;二十年以后,仅有百分之七保持单身。第二个原因是外来移民增多,尤其是在一九六五年移民法修改以后,每年准许四十万左右的移民以合法的身份进入美国。最后一个原因是,鉴于战后的生育高峰,人口的基准本身扩大了。虽然人口的增长率已经降低,到二○○○年时美国的人口却极有可能达到二点八亿。
民族社会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二十五年里,美国第一次成长为一个民族社会。长期以来,美国努力争取民族身分和民族象征,只是在这层意义上它是个“民族”。但是现在,由于通讯业和运输业的革命,美国已成长为一个真正的民族社会'national
society'——因为从根本上讲,发生在一个社会部门里的变化已开始能够在其它部门里产生迅速的反响。
为了能够理解这种变化,人们可以将它同先前发生的一种变化——国家经济的出现——相比较。在一九一○年到一九三○年之间,美国形成了卓有成效的国家经济体系。但是,美国却缺少组织机构去应付此种规模的经济体系。回顾历史,实施新政的突出意义就是要设立新的组织机构以加强和管理国家经济体系。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所作所为就是想用新的政治规模去适应经济活动的规模:证券交易所管理委员会管理金融市场;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领导工会活动,处理劳工关系;政府实施外汇管制,废除金本位,以控制资本的抽逃;政府奉行支出超过岁入的赤字财政政策,从而保证公民就业。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民族社会的出现也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然而就国家总体而言,却并没有产生与此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政治体系曾经感到烦恼的问题之一是,肯尼迪、约翰逊、尼克松等政府在努力设置这类机构时——特别是在那些能够提高生活水准的方面,如卫生、教育、就业机会、娱乐和土地利用等——都异乎寻常地失败了。
人们可以发现,民族社会的出现带来了三个明显的问题。
第一,从范围上看,社会问题已成为全国性的问题。居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移居全国各地,移居条件又常常变幻莫测,这种情况给某些地区增加了负担。关于这一点,人们可以从纽约市的救济对象不断增加这个现象中看出。一九五九年,二十四万人需要救济,耗资三点二五亿美元。到一九六八年,救济对象却几乎达到一百万,耗资十七亿美元。虽然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但纽约肯定承担了国家很大一部分的负担。
第二,目前的行政管理结构不合时宜。美国由五十个州组成。在宪法的约束下,各州对本州公民的卫生、教育和福利负责。但是,类似罗德岛、特拉华、新泽西和马里兰这样的小州,它们的计税基准微不足道,它们的居民倾向于到外州工作,它们的行政费用却仍然很高。它们的存在又有什么理论基础呢?在天平的另一头,是美国的八万个自治城市,各有各的税收和主权。这哪里是权力下放,简直是混乱。令人诧异的事实是,在美国具有世界上最发达的经济的同时,它的政治体系却保持了都铎王朝的特点,既陈旧过时,又显得臃肿,设置了一大堆相互重叠的司法机关——镇、县、市,再加上卫生特区、公园特区、污水净化特区、水源特区等等诸如此类的特殊机构。正是因为缺乏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机构,城市和地区便无法制订行之有效的计划。
第三,公民投票式政治应运而生。在美国,空间上的距离已随着各种交通工具的发展而显得黯然失色。其后果之一,是华盛顿已成为所有政治斗争的中心场所,压力集中到了一个地方。
如果比较一下美国的历史和欧洲的历史,也许美国历史上的劳工暴力行为要比欧洲大陆上的任何国家都多。尽管统计资料极其缺乏,但是如果人们能够了解到这样一些大致的情况,如死亡的人数,调集军队的次数、罢工的次数、损失的工作日的数量,那么我认为,美国的暴力行为显然要比欧洲多得多,而政治的和思想意识的影响却要小得多。原因之一是,美国与欧洲不同,美国劳工的暴力行为多数发生在社会的边缘,而不是中心;它们要影响社会就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今天,劳工问题已设有专门的机构加以解决,然而其它各种棘手的问题却依然如故;对社会造成直接压力的“动员政治”也还有很大的市场。我们可以做一个对比:一八九四年严重的经济萧条期间,由一群失业者组成的所谓“柯克西军队”从俄亥俄州马西隆城出发,朝着华盛顿挺进。出发时,整个队伍有一万人,然而当几个星期后他们到达华盛顿时,队伍中只剩下了为数不多的人。一九六三年,马丁·路德·金和A·菲利普·伦道夫号召向华盛顿进军,一个星期内,几乎有二十五万人蜂拥而至国家的首府。
假设政治的冲突必定要有增无已理由将在下一个部分里详细论述,那么下面这种可能性——任何集团都可以借助群众的压力去满足自己的要求——就会越来越大,导致整个制度的结构拉力进一步加剧。假设社会上还有可能发生暴力行为——在这个制度下,暴力行为曾广为流行;那么,民族社会一经出现就已经造成新的严重的紧张局势。
群体社会
群体社会'munal
society'的产生以下面两个事实为其滥觞:非市场性的公众决策方式开始得到发展;社会权利开始从群体而非个人的角度加以诠释。在美国的舞台上,这两者都是崭新的事物,都向社会提出了新的问题。所谓非市场性的公众决策方式,就是指产生的问题必须由公众的权威予以解决,而不再通过市场的途径。道路的铺设、城市的规划、保健服务的组织、教育的投资、环境污染的消除、房屋的建设,都已成为与公众利害攸关的事情。没有人能够在市场上买到他应享有的“清新空气”,人们必须采用公社组织的手段来对付这种污染。
市场的好处在于它分散责任。在市场上,成百万或成千万的消费者独立行动,尽兴选购。当通过他们各种各样的选择做出“决策”时,没有任何个人或一群人需要为这些决策承担责任。即使由于这些市场决策的缘故而导致产品滞销,或消费者的兴趣有所改变,企业甚至整个工业部门都垮了台,那么,也不会有哪一个群体会为此背上渎职的罪名。然而说到非市场性的公众决策方式,情况就大不相同。决策方式有目共睹,人们知道应该责怪谁。事实上,决策方式已经具有“政治色彩”,受着政治决策中多种多样的直接压力的制约。
随着非市场性的公众决策方式变得日益不可缺少——因为有些事情个人是无法凭着自己的力量做到的;这种新的方式扩大了社会冲突和群体摩擦的潜力。这一点是简单明瞭的。当政治体系背上了愈来愈多的政治问题的“重负”时,当住房、卫生、教育和类似的问题都具有政治色彩时,紧张就会加剧。在二○○○年委员会的报告一九六七年中,我最先做出了这样一个简单的预测:未来的社会上,群体的冲突将会有增无减。
我所说的群体权利,是指向社会提出要求的权利已开始奠定在群体全体成员的基础上,而不再奠定在个人属性的基础上。美国的价值体系一直是以个人的成就和个人的机会均等为基础的。过去,曾有形形色色的功能性团体得到了人们的承认,具有集体的特征如工会,而且也得到了作为一个集体的权利例如那些工人必须在限期内加入工会的工厂企业和商业机构。但是那些团体都是些自愿的组织,一旦某个人退出组织,改变了他的身份,他也就失去了那些组织的保护。近来,一些问题之所以出现,是由于黑人们希望许多权利能够成为他们这种肤色的“财产”。黑人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