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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之内-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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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爷爷奶奶还真挺有趣的,象两个老小孩,你不用担心,我会跟他们相处好的。”陆瑶的声音甜甜的,润润的,乖巧。

程骏动了一下,没有转身,心里却翻开了浆子:“你不会是真的想跟他们长期相处吧?”

“嗯?为什么不想呢?”其实程骏不知道,陆瑶从小就是喜欢热闹的,尤其是窝在老人堆里的时候,听他们谈古论今,说说过去那些有趣的事儿,每回都听得入了谜。

“他们脾气不好,陆瑶,你得有思想准备。如果他们说什么过份的话,你……”其实他知道爷爷奶奶会跟陆瑶说什么。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他们是你的亲人,也是我的亲人。”陆瑶小心翼翼地将手伸进程骏的肘弯里,轻轻地环在他的腰上。这部分肌肉结实,没有弹性,但让她心安。

“你真的……”程骏突然转过身,险些将陆瑶的手臂压住,身子挺了挺,护着衬在他身下的手臂,目光有些热。

陆瑶的脸上,突然就露出一个小甜蜜来,手指一伸,竖在程骏的唇上,挡住了他后面要说出口的话。躲开他的眼神,却象一只小狸猫样的一顺,缩在了他宽宽的,厚厚的,热热的怀里,小嘴里呢喃着:“我说了,接受你,包括你的全部。”

那句话,是陆瑶在答应程骏求婚的那天早晨说的。

在异国他乡的日子,因了两个人的相互陪伴,过得无虞。很多时候,陆瑶放学回到家时,程骏也紧随其后,陆瑶有时候甚至在想,程骏是不是在路上就发现了她,只是有意地放慢了脚步随在她身后的。

这样问程骏时,程骏总是诡异地撇撇唇,一笑而过。

其实陆瑶不知道,她的问题,正好切中的程骏的软肋。他是没法回答她,才选择了沉默的。

陆瑶的学校离程骏的公司不远,每天陆瑶上学的时候同,他其实可以顺便带上她,但是陆瑶不肯,程骏也不坚持。但是许多时候,他的车子都会擦着她身边而过。当她站在路边等候通过马路时,他在车内看着她那简单的身影,倔强而有气质。

程骏跟安若是校友,又是旧识,安若与陆瑶是校友,程骏便有了许多可以堂而皇之进入校区甚至蹭课的理由。

安若读社会学,比陆瑶高两级,再加上他们不同专业,陆瑶认识安若的时候,还是通过程的介绍。

每个周二的下午,陆瑶总是抱着厚厚的几本书,为程骏和安若去占位置。安若对经济学不是很感兴趣,但程骏和陆瑶去听得津津有味。下课的时候,相伴走出教室的身影里,于是就常常少了安若。

其实程骏是很喜欢去旁听陆瑶那个专业的课的,与她在同一个教室,总是在所有的学生都进入课堂的时候,他才最后一个猫进去,坐在最后一排。

陆瑶是个很认真的学生,几乎每个教授的课她都听,都做笔记,因此上课的时候,从来不去注意与课堂无关的人和事。

程骏溜进陆瑶的学校,起初,他对这个土得掉碴的丫头几乎是看不上眼的,如果不是因为宇凡……

正因为宇凡,有一天,他不放心了。

陆瑶走路的时候,也象她做事时一样的专注,象个独行侠,来去自如。

陆瑶不是那种漂亮得耀眼类型的女孩,但是温婉,沉静,举止优雅,身上俱备典型的东方女孩的柔和美,是完完全全的气质型女孩。

程骏发现她身后有鬼鬼崇崇的尾随者时,正是夏天。陆瑶穿着一身柔和的藕色衣裤。服装的面料和款式都算不得新潮,是当时国内很常见的亚麻,但是在那个夏天的美国,独自走在街上的陆瑶浑身都透着飘逸的美。

当时的程骏,正开车路过,那副清丽脱俗的身影,让他当时正烦燥着的心,顿时一清。

当时,两人已经错过了,但程骏还是在下一个路口的时候调转了方向,追上。车子开得很慢,也因了这慢,让他发现了,陆瑶的身后,一直有几个黑皮肤的男人,不紧不慢地随着。这让程骏的心,一下子紧了。

随后的几天里,程骏便调整了自己的作息时间,总是不声不响地,远远地跟在她身后,直到有一天,那几个男人准备动手的时候,他毫不留情的出手,断了那伙人的欲望。

那个夏天的那一天,程骏回到家时,包裹着纱布的手,一直躲在裤兜里,连吃饭的时候都没有拿出来。

但是,晚饭后,当他走进自己的卧室却发现,床头上,放着一卷雪白的纱布、消炎药和手腕密封性极好的塑料手套。

程骏站在床前,足足有五分钟,看着面前的东西,一动未动。后来,他脑子里不知道是潜进了什么,让他象是突然散失了理智般的拉开门冲出卧室。

客厅里,陆瑶还在擦地,穿着家居服的她,朴素无华,看到程骏急急地出来,直起身,往一边让开,眨动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表情怪异的程骏。

“那些东西,是你准备的?”其实他的问题,问的只是多此一举。这个几十平米的房舍里,只有他们两人,除了陆瑶,还会有谁呢。

陆瑶没有否认,依旧笑着,表情淡漠,看不出她内心的荣辱娇嗔:“应该的呀,别忘了洗澡的时候戴着塑料手套,免得伤口感染。”

一句话,很淡,可是那一刻,程骏的心里却激起了惊涛骇浪,那一刻,他甚至想也没想便一步上前,堵在陆瑶面前,目光灼灼,居高临下的瞪住了陆瑶,问她:“你喜欢宇凡对不对?”

陆瑶似乎愣了一下,稍即明白了程骏的意思,才大方地对他一笑:“是呀,那么优秀的男生,没有女生会不喜欢的。”她明白了他话里的意识,却没有明白他问话的目的,回答得坦然。

程骏的眸光,瞬间寒了一些,蓦地伸出他那只没有受伤的手,钳住了陆瑶,将她抵在墙上:“我问的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是可以成为他的女人的那种喜欢。”

陆瑶彻底的愣了。

那一刻,她眼里的程骏,已不仅仅是个正在发火的男人,而是一个要吃人的魔鬼。她无数次见识过程骏的阴冷,但他如此狠燥的发火,她确实感觉到了适应的茫然。

惊怵,让她好半天才咽下了卡在喉间的唾液,让自己勉强的镇定下来,开口:“如果不是,你会不会赶我走?”

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儿再遭欺辱,数年前,妈妈就已卖掉了她们的房子,离开了她们共同生活的那个城市……

十几年,妈妈为了独自将她抚养成人,为了保护她不受伤害和欺辱,不知付出了多少。

留学!如果陆瑶可以象别的有身份有背景的女孩子一样,如果身边也象其他孩子一样,有一个可以保护她的亲人,她何尝愿意背井离乡,离开相依为命的妈妈。

昂贵的留学费用,对早就失去固定生活来源的妈妈,已经是捉襟见肘,如果现在再失去程骏有意给她提供的这份方便……

陆瑶懵了。

“做他的女人,你真的没想过吗?”头脑中的热血褪去,让程骏狂燥的心,冷静了不少,但他依旧不想舍弃这个问题。

陆瑶摇头,再摇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无话不谈,如果你有意要亵渎我们的友谊,对不起,我现在就可以搬出去。”陆瑶冷静下来,突然发现,这样的程骏,突然让她接受不了。

他帮她是有目的的,原来只是为了让她成为他弟弟的女人。

她推程骏,几乎用了吃奶的力气。好在程骏没有坚持。当陆瑶很反感地瞥了他一眼,转身进入自己的卧室后,程骏的脸上却显出了少有的轻松,令他自己都想不明白。

那一夜,他没有回卧室睡觉,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开红酒,慢慢的抿。到天亮的时候,面前已摆了五个空瓶。

清晨,陆瑶果然拎着一只沉甸甸的箱子,拉开了卧室的门出来。她没有看到沙发上已经喝红了眼睛的程骏,就在伸手去拉进户门的时候,手中的箱子被扯住了。

回头,程骏一副醉态地站在身后,眼睛红得象只小免子,手劲很大,语气却赖赖的:“我饿了,我要吃饭。”他的身子晃了一下,几乎栽在陆瑶的身上,却还是把持住了。

“我的手受伤了,不能洗衣服,不能擦地,不能做饭,不能……”依程骏的酒量,五瓶红酒,应该不会醉,可是那天,他却在床上醉卧了一天,中途还不顾形象地吐了一次,差点连胆汁都吐出来。

陆瑶扶着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男人脆弱的时候,也可以软成一团棉花。那天,她第一次翘课。在美国的一年多日子里,她第一次,翘了一天。

绕指柔

睡熟的程骏,温柔听话的象个孩子。她轻轻地抚着他被汗湿的头发,滑滑的,黑黑的,每一根都很有型,每一根都透着令人心动的魅力。

她静静地坐在他身边,听着他均匀的酣声,看着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那副唇线张扬的很有个性的唇,终于没有忍住,俯首,偷偷地,将自己与异性间的第一个吻,落在了那张唇上。

心惊惊的,酸酸的。陆瑶象逃跑似的躲进了自己的卧室,为刚刚的那份鲁莽,恨得咬牙。

数年前,第一次在柳宇凡家里见到程骏时,他那帅气的一个呼吸,已让她神魂颠倒,甚至很有一段时间,他成了她无数个梦中的主角。

但是,她知道,在她的生命中,程骏,永远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

第一次跟着柳宇凡走进他们的家,尽管柳宇凡什么都没说,她也什么都没问过,但是她已明白,她不属于他们的那个世界。

中国,是个极重身份和门第的民族,尽管很多人都说不在乎,但是又有几个人能真正跳出那个俗成不变的思想观念。

即使他本人可以不管不顾,那么他的家人呢?谁会接受一个单亲家庭无任何社会背景的女孩!

这一生,陆瑶以为她与程骏的交际,在跨出那幢庄严的别墅时就结束了,却没想到,数年后,他们会在美国再次遇见。而且,还那么的巧,她做了他的室友。

明白两人身份差别的陆瑶,将程骏深深地埋藏在自己情感的深处,尽量避免一切会与他擦出火花的举止,小心翼翼地相处,却还是不知不觉地沉沦。

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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