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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神的后裔-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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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我声音提了上来,“指手画脚!我是为你们命……”

“多谢,林少爷,请退下,战场上可没有军团长的大营里那么安全。”蒂团长仍是淡淡地说。

“我可以视为你这是对我的侮辱。”我平静的说。

蒂耸了耸肩,吐出了一句神语:“maybe。”

我面对如此大的侮辱,反而笑了,“那太好了,那我就上战场了,后方就交给你们这些大人了!但是请你记住!若是你不讲战场上的新情况及时地回报给军团长的话……一切后果可是你在负责!”

“哦?”蒂团长似乎还没转过弯来。

我没管他,我现在一肚子的火,我现在只想——发泄!而距我不到一公里的敌人们自然很荣幸的成为我的目标。

我迅速跑到战场上,双方已经开始碰撞了!身穿银灰色军服的宾格达军人和身着亮红色制服的丘比特鬼子已经混战在了一起,银色和红色充斥着整个战场,如此强烈的颜色反差让我感到万分的刺眼。

呵呵呵,对于一个经过了半个月轻步兵训练的人来说,在这种混战中反而又轻松又危险,轻松的是对轻步兵来说,浑水摸鱼是基础,危险的是,装甲薄弱的我们在这种场合是很容易挂的。

我顺势扑到一个失去战马的敌人身后,狠狠的一剑砍向了他的脖子,对于装甲同样单薄的他们来说,砍颈简直是绝杀。

很顺利,我杀了他,但是我的剑却卡在了他的脖子里,我用力一拔剑,同时我身子一个前倾,并用力一脚揣在了那具尸体上。

我身子一站稳便继续向前跑,“不要停!”这就是我们的大队长教官对我们说得在关键的战场生存法,我现在是100%的在贯彻教官的金玉良言。

很不幸,我遇到了一个骑在马上的敌人,他显然已经锁定了我,骑着马冲了过来,一股子的杀气迎面扑来。

我现在的身体能和冲锋的马对冲吗?答案是不可能,于是我只能跑,比场上的人冷静,这就是我目前最大的优势。

当然,人是跑不过马的,于是,我看清了一堆尸体,朝着那堆尸体冲了过去,绕过尸体后我调整了一下呼吸,然后我蹲在尸体堆里。

那个敌人很会耍帅呀,他一声大喝,马直接越过了尸体堆,等的就是现在,他刚才被尸体挡住了看不到我,没想到我竟然就在尸体堆里,因此他越过了,背对着我。

机会!我用力一踢地,身子如离弦之箭一般冲了上去,挥剑便向着他的脖子砍去。

不料,一个宾格达士兵估计是杀红了眼,一剑便向我砍来,我不得已连忙硬生生将剑挡在身前,同时狠狠的一脚将那个白痴友军踢昏了过去,但愿他不会被人踩死,不过看这么乱的战场,估计他活下来的几率很低。

而刚才捡回一条命的敌人已经掉转了马头,面对着我了,我想也不想,用尽全力将手中的长剑对准他的脖子掷了出去。

那人刚刚气急败坏地调转过马头,突然见一个东西疾射向他,他连忙下意识地用右手向前挡,随着他一声惨叫,我的长剑穿透了他的护臂,深深地刺入了他的右臂里。

我这时因为刚才用力太突然用力太猛,身子失去平衡,跌倒在地上,见他还没死,我连忙在地上迅速抓来抓去,随着我右手掌心一阵剧痛,我感觉我右手抓到了什么,我想也不想用力向着敌人扔了出去,那是一把丘比特人的短剑,正正地刺入了敌人的面部,他惨叫着跌倒在地,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我这时抬起右手一看,只见一道长长的划痕在我的右手上,鲜血大量地流出,看来是刚才我情急之下用力抓着剑刃扔了出去。

我没时间顾及这个,我赶忙在地上随手抓了一把制式长剑,虽然剑刃已经有破损了,但是无所谓,对现在的我来说,能保命就是娘!

但是,想到母亲,我的泪怎么就下来了呢?不行的,我知道我现在不是独自伤心的时候,但是我真的管不住我的内心。

一时间,我愣在了战场上,连远处更大更宏伟的冲锋号也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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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骨灰级帅哥

第三十章 骨灰级帅哥

更新时间:2007…11…11 12:30 本章字数: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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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骨灰级帅哥

“这倒是个问题。”蕾兰丝淡淡地说,“不过既然对方退了,那么我们现在终于可以休息了。”

我现在很尴尬,真得很尴尬。

我在战场上竟然犯愣了,所以我却连生存下去的动作都没做,幸运的是不知哪方的一个士兵死的时候又驾马前冲了几步,正好将我压在马下面,当场我就昏了过去。

尽管很狼狈,但是我活下来了,这比什么都好,其实对个人说,活着,就是在战场上最大的胜利。

但是蕾兰丝是真的生气了,自从我刚刚醒来时就开始讽刺我,那语言尖刻的,恐怕是一头有廉耻心的猪都回去上吊。要不是我习惯了达卡那种的骂人不带脏字的语言境界,恐怕我就被蕾兰丝活活骂死了。

最后,她终于放过我了,但是却是死也不让我离开中军大营了。

歌茜还对我说:“我太嫉妒你了,你是不知道呀,蕾姐一见你浑身带血地被抬上来,差点哭出来,那还是因为我一直提醒着她她才没失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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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兰斯现在正在主帐召开什么大会,而我则是乖乖地坐在一边,无聊的快要挂掉了,身上的伤口已经在牧师们的治愈之光下渐渐恢复了。但是一个大男人闷在主帐里面可真的是无聊透了!

我正闷在大营里无所事事呢,突然听到营外有一声惊呼。

我很是郁闷,我便问蕾兰丝:“怎么?外面突然这么乱?”

蕾兰丝抬起头想了一下:“按时间算,应该是公爵大人派来接应的人到了。”

我们现在离不祥要塞不过四十多里了,而且也已经派出了信使去通知公爵大人了。

这样说的话,公爵大人派人来接应我们倒是很正常的。

但是,他们为什么惊呼呢?尤其是……大多数是女人的呼声。

正当我胡思乱想时,营帐被冲开了,蕾兰丝的一个叫坡蒂的女侍卫跑了进来。

她似乎满脸的激动,居然还没站稳就叫到:“克希森少爷!是克希森少爷呀!”

这时她才看到我和蕾兰丝那面对弱智一般的怜惜的目光,面色一红:“蕾姐,克希森少爷带着一千轻骑兵赶来迎接我们了。”

我的瞳孔瞬间放大了,我马上低下头,不是把!居然是亚克…克希森!难道他找到这里来了?

亚克…克希森,云港市市长卡曼…克希森伯爵之子,现年仅16岁,入选天英榜,为天书十大美男子之三,同时他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当然,显赫的身世,绝美的外貌,都不是他名气冲天的原因,他真正让人牢记的是他那绝顶的实力。

不说他小小年纪就可以成为狼门的骄傲,也不说他到底是如何成为年轻一代贵族们的偶像,单单他一人单挑全国无数知名高手的战绩,就让所有人为他而心惊——他才多大呀。独闯狼门,拼斗龙门外派高手,怒闯死亡之巅,死斗灭神王。这些都是一个连二十岁都不到的少年做出来的。

而现在,这位贵族新生代的传说中的人物就在军营里,想到这里,在军营内的军人们都兴奋极了。

还没等蕾兰丝有什么反应,几个人已经走进了主帐,当先一人有着修长的身躯,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一张几乎是完美的脸。然而,几乎没有人去注意他的帅气,因为,他那极度自信的气质已经感染了所有的人,那是一种锋芒必露的张狂与自我崇拜。

不用介绍,所有人都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亚克…克希森,他那极度自信的表情,他那美到妖艳的面孔和他那招牌般的金黄色长发,无不在表露着他的身份。

我听到蕾兰丝在喃喃自语:这是神的杰作呀。

不止是蕾兰丝,我想此时估计所有人都会在琢磨一个词——倾国倾城。

一个外貌俊秀到了极点的人,一个能力无比强悍的人,一个家世显赫到耀眼的人。任何一点都是让人羡慕的,然而这个少年却同时拥有了三点。

我此时站在这个角度仔细地想:到底什么才可以毁掉这样的人呢?

我立刻将自己隐藏在角落,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你好,是得可军团长吗?”亚克开口了,声音无比的爽朗,惊现一个阳光帅哥的魅力。

蕾兰丝到底不是一般人,她迅速反应过来,点头:“是的,你好,是公爵大人派来的吗?”

亚克微笑道:“是的,公爵大人让我赶来迎接各位霜军团的,欢迎各位过来参加不详要塞攻防战。”

“哪里,都是为家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蕾兰丝落落大方地回答。

“不过遗憾的是我们未来的少主不能来参加,否则会更加有趣的。”亚克淡淡地说。

“哦?那个纨绔子弟来不来又怎么样呢?”蕾兰丝轻声笑了,她一听那个宾格达少主没来,心底自然是松了一口气。

但是,亚克的脸色却突然变了,一股无形的气势冲天而起,他冷冷地看着蕾兰丝:“哼,都说谣言止于智者,谁知却不是……看来你也像愚民一样无知,切,什么冰女战神,到底是个长舌妇罢了。”

所有的人都愣了,谁想到,这个刚刚还温文尔雅的帅哥竟然突然说话如此尖刻。

蕾兰丝刚刚张了张口,想说什么时,亚克却摆了摆手:“行了,本少爷也不和你们这些凡夫俗子计较什么了,但是……”亚克停顿了一下子,树起右手的食指,一字一顿地说,“不要忘了,宾格达家族是一个怎样的家族,更不要忘了你们现在是在谁的庇护之下。我最欲除之后快的就是那种吃着他人还辱骂着他人的人。”

亚克又缓了缓,继续说道:“好了,现在说正事。有个好消息,公爵大人已经攻下了不详要塞的六座城墙,现在正在进攻最为关键的第七道城墙。预计不到十个小时我们就会收到不详要塞已经被收复的好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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