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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魂夜恸-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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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种种疑问,我在剑的狂热中越陷越深。两年后,庄园里已经没有人是我的对手,包括父亲。于是我到亚西顿城里游荡,只要看见有人带着剑走过就立刻向他挑战,甚至有许多雇佣兵和骑士都败在我手里。我百战百胜,从没尝过失败的滋味。“带着一把快剑的冷血少年”,亚西顿城的市民这样形容我。我的名声传到夏露丽丝耳朵里,她更加疏远我了。



但是有一次,一个酒鬼用剑鞘就把我击倒在地。



我倒在地上,后背痛得几乎失去知觉,我听到打赢我的人醉醺醺地问围观的市民:“这是谁家的孩子?这么年轻就浑身杀气,长大了怎么得了……”



我被送回庄园,大病一场,发烧到两只眼睛看不见,在昏迷中我还挥舞着双手大声咒骂:“我要打赢你!我要把你碎尸万段!”



从旁人的谈论中,我才知道打败我的人是剑圣迪姆丹马斯。



可是我的病痛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愈演愈烈,对于我来说无论输给谁都不可原谅。我又一次体会到了自己的弱小,那些日子里每天我都梦见迪姆丹马斯要杀我,还要杀夏露丽丝,而我没有能力反抗,也没有办法保护夏露丽丝。



昏昏沉沉的,我不知道过了多少日子。



可是有一天,有一只轻柔的手覆在我的额头。



我立刻就知道那是夏露丽丝。



“你为什么来这儿?”我问。



“你在恶梦里叫我的名字。”夏露丽丝回答,我不承认,但是我很高兴她来。



夏露丽丝瞒着父亲,代替仆人照顾我。我的眼睛看不见,夏露丽丝就是我的眼睛。何止是我的眼睛呢?后来回忆的时候,我总是这样想。



当我病愈后,夏露丽丝说要送给我一件礼物,当我绞尽脑汁来猜这件礼物是什么的时候,夏露丽丝却从背后拿出我的剑。



这时我才回忆起,自己从不离身的剑已经被我遗忘了很多天。



夏露丽丝递给我的剑与往日不同,剑柄上多了一枚巨人戒指。



“还记得在巨人遗迹玩的时候吗?这枚戒指是你拣来送给我的,很小的时候我一直把它当成手镯戴着,可是有一天我发觉自己的胳膊伸不进去了,不过,套在你的剑柄上正合适。”



“巨人们因为残忍才灭绝,只有他们的戒指留了下来,我希望你不要和他们犯相同的错误。”



虽然巨人戒指会加大剑的重量,但是我很高兴地从夏露丽丝手里接过她的礼物。



尽管埋在我内心的种子还时常唤醒我的恐惧,我的剑却不再轻易出鞘,而夏露丽丝因为年龄的关系被父亲限制了自由,我们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我时常会想她。



时光飞快,眼看我就要离开庄园,返回自己真正的家,可是我却不像其他着急回去继承爵位的人一样盼望离开。



如果一定要离开的话,我也要从这里带走一个人。



夏露丽丝的父亲不同意我莽撞的求婚,他是亚西顿最体面的贵族,他的女儿当然要嫁给功勋卓著的英雄,而我,身无寸功的没落贵族子弟,不具备这个资格。我有些激动,和他吵了起来,他命令我滚出房间,我头也不回地离开,暗暗发誓要去世界上闯荡,不功成名就绝不回来。



我没有和夏露丽丝告别,我相信她会等我,而且如果我和夏露丽丝告别的话,我可能就会因此舍不得离开。



就这样,我离开庄园,也没有回到父母身边,开始了漂泊的日子。



我做过雇佣兵,当过赏金猎人,我一直盼望接手可以让我的名扬天下的任务,然而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没有人肯把重要的任务委托给一个新手,而当我得知有一些危险的旅程值得尝试的时候,消息灵通的老手又总会抢在我的前头。



一年,虽然衣食无忧,但我还是默默无闻,我想回去看夏露丽丝,却又为自己感到羞愧。



于是我又闯荡了一年。



在这更拼命的一年里,我没有学会什么,只学会了恐惧。



我发现比我强的人大有人在,并且看到了世界上多得可怕的残忍、丑恶,还有就是弱者的不幸和悲哀。无论是人还是神造成的,这些不幸都是那么可怕,我不要这些不幸降临到夏露丽丝头上,决不,为了这个我只有变强,绝对强大!强过所有人,也强过所有神!



我掌握了剑斗气,掌握了召唤圣兽,我是那么努力,我甚至摸到了始源力量的门槛。



但是我每强大一分,我的恐惧就增加一分,我深知与云端上的众神相比,我还是微不足道。渐渐地,我开始害怕想起夏露丽丝,害怕神会了解我最大的弱点,我把夏露丽丝的影子深深藏起来,我告诫自己:只有当你达到绝对强大时,才可以回到夏露丽丝身边。



为了进一步磨练自己,我加入[冥河],我在血腥中迷失了自我,为了可以像原罪者一样挑战神,我拼命地挥剑,忘记了夏露丽丝的忠告。这样的生活让我的健康急剧恶化,我开始咳血,咳得很厉害,但我不能死,我不能让夏露丽丝一个人面对这冷酷的世界。我到处找寻治愈疾病的方法,这时一个黑魔法师找上了我。



他拿来一块黑色的水晶,告诉我这是神的心脏,如果我肯把自己的心脏换掉,那么就再也不用担心被疾病困扰。我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因为这块水晶散发的光芒让我着迷,它好像用最可怕的幻术迷惑了我,让我毫不犹豫地交出了自己的心。



黑魔法师终究是黑魔法师,他们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目的,在仪式完成之后他立刻原形毕露,要求我听从他的吩咐,因为苦痛之石——我生命的源泉——握在他手上。



可惜他的魔力不够,仅仅算得上一个黑魔法的投机家,他甚至还来不及使用苦痛之石威胁我,就被我一剑穿透,连同苦痛之石一起掉入了万丈深渊。



苦痛之石一定完好无损,因为我活着,苦痛之核在为我供血。



我更加强大了,身体的衰老都开始变慢,我静下心来,思考如何将始源力量融和到剑术当中,我拿每一个和我交手的人做实验,我体内欲望之神的半颗心使我更加残忍,我完全忘记了原来的目的,我的剑上依旧镶着夏露丽丝的戒指,可原因只是因为我习惯了这种重量。



终于我觉得自己快要成功了。



我兴奋之极,我认为众神就要被我踩在脚下,原罪者没有做完的事情,我会来完成,我会打倒所有的神,然后……



然后?



我猛然想起夏露丽丝,自我离开庄园算起,已经过了七年,我怎么会把夏露丽丝忘得一干二净?难道是谢伊因的半颗心蒙蔽了我?



我没有去试验那无双的一剑,我匆忙赶回亚西顿城,去看她。



谢伊因的心分为两半,一半叫恐惧,一半叫苦痛。



即使是这被称作苦痛之核的半颗心,也被苦痛深深地击倒。



夏露丽丝成了亚西顿的公爵夫人,在一个月之前。



我悲痛欲绝,失魂落魄地返回冥河总部,正赶上朗修·博罗沙向我挑战。



我当然输了。



我输了……没有输给众神,输给了自己……



魔盒静静地听完宾布心里的故事,这是宾布的心讲给他听的,魔盒还从这颗破碎的心当中,搜索出了许多模糊的片段。



大汗淋漓的打铁者,喷涌而出的血,熔化的铁流,扭曲的脸,“为什么要救我,矮人?如果你怜悯我的话就让我全身的血液流光吧……”



“你为什么要让我活下去?为什么?难道你半点仁慈之心也没有吗?”



“好吧……把那把剑丢掉。不,不!戒指要留下来。”



“放在哪里?确实,我的手腕戴不上去,但是你看……伤口里面……镶在左边的锁骨上好像正合适……”



“你疯了?”



“是的,我完全疯了!如果你想救我就照我说的做!”



“好吧,我答应你,不过这样做必须破坏其中之一,你是想让我熔化戒指,还是敲断锁骨?”



“敲断锁骨……我不会有别的答案。”



就这样,宾布把戒指镶入自己的身体,丢弃剑,忘记从前的一切,忘记剑斗气,忘记召唤圣兽,忘记从前的自己,只使用魔法,只使用来自夏露丽丝的力量。



大雾中,宾布靠在一棵大树下睡了一夜,早上倾盆而下的暴雨才将他浇醒。



直任狂雨乱淋,宾布两只眼睛无神望着前方,好像对时间的流逝全无概念。



雨幕中,一个人影向他走来。



宾布对此毫不关心,但是当人影走近以后,宾布发现那个影子居然是握剑的自己!



影子手里的剑正是那把熟悉的短剑。



剑柄上没有巨人戒指,面目中却充斥了杀气。



宾布心头一惊,从地上跳了起来。



这不是梦,昨天晚上他已经做了太多的梦,这是现实。



可是自己怎么会和自己作战?是什么让已经被埋葬的过去化为现实出现在你面前?



对方的眼睛是血红色。



“暗之王算什么?”赤目的宾布大声发问,他的话是质问苍天的,当然也要蓝眼的宾布听到。“迪姆丹马斯算什么?”他的步子溅起高高的水花,雨线无法接触他的身体,光线也不肯照射在他的身上,如果没有两只放射红光的眼睛,他几乎就是一个站立的影子。



“谢伊因算什么?歌若肯算什么?”



“即使是原罪者又算得了什么?”



歌若肯收起火焰的双翅,降落在天堂的阶梯上。



现在的他,全副武装,制裁之剑握在他的右手,歌若肯神情严肃,随时准备迎击正义的敌人。



与天堂内的其它建筑相比,视线前方的小砖房实在小得可怜,它既没有荣誉殿堂的肃穆宏伟,也没有光辉牧野的温馨和谐,甚至狂欢之都野蛮灰暗的风格也要强过小砖房的简陋寒酸。



小砖房的屋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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