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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魂夜恸-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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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之震撼。



星辰河蓝色的河水中流淌的,是法缔尔的血液。她随着法缔尔哭,随着法缔尔笑,随着法缔尔哀愁,随着法缔尔愤怒。



十六年前,当法缔尔震怒的时候,星辰河水曾经真的被染成血红色。



暗之王休普,千年古国杜默的霸者,试图再次统一大陆。



然而,他最终失败了,即使是休普的大军跨过星辰河,以征服者的姿态踏上拉何尔的土地的时候,他也不能忘记:为了这一步,他有一万三千二百二十七名士兵战死沙场。



这就是拉何尔,教皇国统治下的四个城邦的合称,永不屈服,永不后退,只能被毁灭,不可以被奴役。



当年与杜默大军作战的最前方,就是城邦苏里昂。



今天,像往常一样,拿慕鲁在厨房的地铺上迎来了清晨的第一束阳光。



对于拿慕鲁来说,享受这种“特殊待遇”已经有近三十个年头的悠久历史了,每次他喝醉了酒或是赌钱输得精光,那就别痴心妄想通过老婆大人那一关走进卧室,而只能选择在锅碗瓢盆的拥簇下进入梦乡。



久而久之,拿慕鲁练成了无论在什么样的恶劣环境下都能安然入睡,而且睡得比别人更酣畅的本领,并深以为傲。拿慕鲁其实是个很知足的人,他不会去追求一些不属于自己的生活,更不会去随便嫉妒别人,然而他却真的有些嫉妒拉何尔教皇肯赛思,这倒不是因为肯赛思拥有极大的权力和威望,而是因为教皇可以不用娶老婆。



像这样沉湎于骰子和酒瓶已经有很多年了,拿慕鲁并没有感到空虚和失落,他觉得凡是可夸耀的伟绩都已经在年轻的时候做过了,现在的他,是应该坐在火炉边给孩子们讲故事的拿慕鲁了。但是,昨天晚上他却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年轻时的自己,那是许久不曾梦见的事情了,遥远得几乎遗忘,可是这个梦似乎又使拿慕鲁回到了年轻的季节里……



那是一个星期日的傍晚,“七里树”酒店里人头攒动,热闹得不得了。谁都可以看出来这是尼斯号的船员们正在庆祝船只平安返航,所有人都喝得烂醉,酒店里一片狼藉,在这种混乱的场合,谁都没有注意到当时还是个水手的拿慕鲁已经偷偷跑到柜台前面去结自己的账,而那时的天色刚刚转暗。



可是酒店老板,长着一脸大胡子的光头吉桑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酒气重重地喷到他脸上,对他大声吼道:“站住,拿慕鲁!大伙儿聚在一起是准备闹到深夜的,你为什么这么早回家?”



拿慕鲁记得当时自己低着头,躲躲藏藏,希望不要被吉桑看清自己的脸,因为他的脸上印着几道好似猫爪造成的伤痕,而吉桑比谁都清楚他并不养猫。



不过一切还是没能逃出吉桑的眼睛,已经喝得半醉的吉桑指着拿慕鲁的鼻子问出了一句拿慕鲁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话:“哼!我知道了!你小子一定是怕老婆!你说:你到底是男人还是老鼠?”



而拿慕鲁当时的回答更令人难忘,他带着些许骄傲的口气对大家宣布:“我当然是男人,而我老婆怕的是老鼠。”



说来令人可笑,那天晚上拿慕鲁走在回家的路上,踢着脚边的小石子,居然作出了一个影响自己一生的决定:或许我应该换一个可以名正言顺不回家,长期游荡在外的职业。



这就是为什么在三十年后的今天,拿慕鲁会被全法缔尔大陆的人称为大探险家,并且因为其在“霸者之战”中为联军作出的贡献而享誉海内,更由于寻得了大批的宝藏和神兵而富甲一方。



可是现在,这个心情很好的冒险家不知道自己陷入了一场从未经历过的可怕冒险之中——他未经妻子的允许就提前打开了宅院的大门。



于是,一个愤怒的枕头带着千钧之力飞过来,重重地砸在冒险家的鼻子上。



今天也是星期日,阳光灿烂,年过半百的拿慕鲁脸上挂着血淋淋的指甲印,两条腿一高一低地走进七里树酒店,背上背着一个塞得满满的旅行袋,嘴里含糊不清地用七种语言来回咕哝着他所能想到的最难听的话。



永远都不忘记开他玩笑的店主吉桑在第一时间跟他打招呼:“喂,拿慕鲁,你背袋子的样子就像一只肿背熊!”



酒店里的人都哄笑了起来,虽然拿慕鲁在整个大陆普遍受人尊敬,但在自己的家乡苏里昂却可以说是个例外,在这里所有的同乡都喜欢拿他的惧内开玩笑。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你生活在伟人身边,你就会发现原来在心目中高不可攀的光辉形象与面前的这个人不完全是同一回事。好在拿慕鲁的脾气不错,从没有因此跟别人发生过口角,尽管如此,今天拿慕鲁却显得有些挂不住了,他气呼呼地捡了张空桌子坐下,把旅行袋撂在一边。



看出情形不对头,吉桑亲自端来两杯热茶(之所以不拿酒是怕拿慕鲁借酒撒疯),拿慕鲁一杯,自己一杯,他们两个老朋友就这样坐在一起聊起来。



吉桑小心翼翼地先开口问道:“又吵架了?”声音小得甚至必须看他的口型才能知道话的内容。



拿慕鲁指了指自己脸上的伤:“你自己看吧,都写在脸上了!”



吉桑想憋住笑,以免再刺激到拿慕鲁,但这样恰恰适得其反,因为这种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使得拿慕鲁更为光火。



“想笑就笑,大声笑出来!”拿慕鲁嘴唇上的一丛胡子气得直颤,他用力敲着桌子,引得酒店里的其他人都盯着他俩。



“喂,小心你的假腿!”吉桑指着拿慕鲁木制的左脚,希望引开他的注意力。



这一招果然灵验,拿慕鲁看着自己伤残的左腿,失落之感又涌上心头。



“哎,老吉桑,我就是弄不明白,”拿慕鲁两手胡乱地揪着自己斑白的头发,使得本来就乱蓬蓬的头发显得更乱,“为什么别人可以娶到一个女人,我却只能娶到一个魔鬼?从前你们都认为我把那么多宝物放在家里不安全,其实它们安全得很!我老婆在看守财宝方面比得上一头龙或是一只三头地狱犬!绝没有哪个小偷能从她的手指缝里摸走一个铜板,我发誓!嗯……你看看我,现在我是个什么样子?她这么恶毒地对待我,也许是因为十六年前我把一半财产捐给了联军,还把最珍贵的宝物圣剑



' 息痛' 送给了迪姆丹马斯,可是她不好好用她那生锈的脑子想想:如果我不这么做,现在连她在内的所有人都有可能成为奴隶——不,休普不会要她做奴隶,那样就大材小用了——她会被任命为金库看管员……噢,不对,我的推论站不住脚,原因不是这个,在我是个穷光蛋的时候,她就对我不满意,等到我寻宝发了财,她还是不称心,这么多年来,我就没见她客客气气地对我说过话——你说,这究竟是为什么?”



吉桑不是解决家庭纠纷的专家,他当然想不出该怎样回答,他抿了口茶,试着再次岔开话题:“你背着旅行袋是要——”



“旅行,寻宝,探索新大陆——怎样都行!为了躲开那个凶婆娘,我决定再出去探险!”说话的时候,拿慕鲁攥紧了拳头,他充满激情的认真样子似乎是回到了三十年前。



“开玩笑,老弟!你已经上年纪了!”吉桑脱口而出。



拿慕鲁撇撇嘴,不以为然:“我不老,老兄!而且这回我不准备一个人去,我会找个帮手。”



“他是谁?”



“现在还没找到……但我一定要找个帮手的。”顿了顿,拿慕鲁开始计算起曾经的失败来了,“算起来我最后的三次探险,没有一次是全身而退的。寻找狂王剑的时候,我被罗那夫山顶的白头鹰啄瞎了一只眼,现在装上橡胶的假眼;在红沙漠的木乃伊坑道里我几乎摔掉了满口的牙,现在全换成了假牙;最倒霉的是在黑塔大沼泽里被金鳞鳄咬掉了左小腿,差点没办法从那里回来!”



“也许我能给你介绍一个合适的人选。”吉桑用无比神秘的口吻说道。



“你——?”拿慕鲁挪动坐在椅子上的上半身,以使自己尽量离吉桑远些,然后他才满面狐疑地说道,“我怎么知道是不是应该相信你的推荐呢——要知道我老婆就是你介绍给我认识的!”



当天下午,拿慕鲁没有雇任何人,自己一个人上路了。



探宝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它要求人们勇敢、机智、果断,而且不允许你犯任何错误,有时一个小小的纰漏,就会让你成为宝藏旁边的骸骨。



所以,如果找不到可靠的帮手,那就只好依赖自己的经验。



拿慕鲁掏出羊皮地图,标记下现在的位置:秃鹰荒谷。对,就是这里,影子一样的秃鹰在干燥的空气中盘旋,烈日肆意烘烤着干裂的大地。这里具备一切死亡的要素,强盗,食人魔,干旱,样样都能要你的小命。



远处的碎石堆旁边,就躺着一具尸体。



拿慕鲁朝尸体走过去,希望从他身上得到一些信息,探险家们总是好奇的。随着距离的接近,拿慕鲁从尸体身穿的灰白色战甲上辨认出,这个人的身份应该是纽新斯要塞的战士(他额头上系着的红条带也说明这判断是正确的),据说纽新斯要塞正和兽人们在打仗,这个人大概是被打散的纽新斯士兵吧,居然死在离家乡这么远的地方,战争还真是可怕呀!



这个可怜的死难者看起来年龄不太大,他仰面朝天躺着,两眼翻白,嘴张得老大,舌头吐出口外。不用问,他肯定是渴死的。渴死的滋味一定不好受,想到这儿,拿慕鲁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水袋。



“安息吧,可怜人。”拿慕鲁掏出一方手帕盖在尸体的脸上。然而拿慕鲁肯定要为这一好心的举动而后悔,因为手帕刚一接触到尸体的脸,尸体就一下子从地上蹦了起来!



接下来,拿慕鲁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具尸体夺过自己的水袋,毫无节制地对着嘴大口大口地喝起来,当水袋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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