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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了他那两千块,因为经验告诉你,把钱“借”给家人或朋友,最后总会闹得不欢而散。有些人因为没钱还你(其实你也没想到要讨回来),便从此消失了踪影。他们也许躲在录音电话背后,或是想办法让你知道他们非常非常沮丧,难过得快自杀了。
你倒是宁可损失一点钱,也不想失去一个朋友。
阿拉伯有句谚语说得好:“用手借出的得用脚去追讨。”你就有过一次奇特的经验,让你体会了其中的含义。
有一次,你开车从土鲁斯回来,过了收费站,突然发现公路旁有一个外表光鲜的英国绅士想搭便车。他留了两撇红色的翘胡子,衣着相当具有英国风味,打着时髦的中学生式领带,一件笔挺的灰色法兰绒长裤,手上提了个精美的皮制公文包,另一只手则竖起了大拇指。他要是再多一顶圆顶礼帽和一把雨伞,就十足是作家达尼诺笔下的汤富森少校的翻版了。
你不由得受好奇心驱使。
一个逃离都会、如此高雅的富豪绅士,怎么会在这法国南部偏僻的公路上搭便车呢?他的劳斯莱斯跑到哪儿去了?
于是你停下车,无情地驱开一群穿着短裤、有点脏而且披头散发、背上背着大背包、嘴里叼着烟的荷兰青年,然后请那位英国的皇亲国戚上车。接着,你开始用自己在寒冷的约克夏苦学了一年的英语,与他攀谈起来。
他要上哪儿去呢?
卡卡松。
好极了。你也是。
呃……嗯……这位英国绅士怎么会在这荒郊野外的公路旁竖指拦车呢?
绅士于是开始向你诉说他不幸的遭遇。他没有爵位,他只是一间太阳能暖气设备公司的业务员(你有点失望)。他经常要到欧洲各地开展业务,尤其常到西班牙。意大利和以色列。他这次是要到法国南部,在我们那么美丽的粉红色罗马砖瓦屋顶上,装上丑不拉叽的黑色聚合塑料板(再度有点失望,你心想是否应该把他丢出你那辆红色小丰田车)。当他在巴黎——土鲁斯列车上的卧铺熟睡之际,扒手把他的皮夹给偷了,而他所有的钱、信用卡。护照等等都在里面。他去向领事馆投诉,但却因身无分文也没有证件,领事馆人员只能让他打电话给正在西班牙度假的老板,而老板现在也已经开着劳斯莱斯(终于出现了!)从西班牙的马贝拉启程,前往卡卡松的收费站接他了。
这位又饥又渴、迷失在法国西南部的英国人这番不幸的遭遇,令你大感同情。也激起了你的古道热肠。
你代表着法国,而法国可不能弃外国友人于不顾,更何况他来自盟国英国,说不定还是可怜的、已故的黛安娜王妃的表亲,而且又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
“要不要我借你一点钱?”你极尽亲切友善地建议,“这样你也可以吃点东西,然后找家旅馆休息一下。”
绅士似乎有些犹豫。
“等你见到老板以后,再把钱寄还给我就好了。”你很坚持,并为自己拔刀相助的阔气洋洋得意。
“我真是由衷地感谢你,那我就接受了。”
“你想借多少?”
“你觉得……呃……你方便……”
你为自己的善行义举兴奋得一发不可收拾(你曾经当过女童军,虽然只当了一天就被遣送回府,不过看得出来你已经深受影响),便大方地说:
“五百法郎,好吗?”
“太好了!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
到了卡卡松收费站后,你将钞票递给英国绅士,他则回敬了一张他的名片,上面印着:
HerrFrannzMuller(法兰兹·缪勒先生)
Berlin(柏林)
你惊呆了。你傻呵呵地问(还是用英语):
“你名片上的字怎么是德文?”
“这……因为我是德国人呵!”
“什么?……你不是英国人?”
“不是,当然不是了。我来自柏林。”
“那你为什么跟我说英语?”
“是你先用英语与我交谈,我才跟着说的。我还以为你是英国人呢。”
霎时间,这个英式的德国人看起来就不那么顺眼了。算你倒霉吧。一言既出,当然驷马难追。
你在他另一张名片上草草写下你的地址之后,便客客气气地道别了。
回到家后,你把这番奇遇告诉家人,并做了简单的调查。百分之十认为缪勒先生隔天就会送还你那五百块钱;百分之四十认为要等一个礼拜;百分之三十认为是一个月;百分之十九认为他会通过国际订花专线送你一大束花。只有小亲亲觉得那个冒牌英国绅士是个骗子,你的钱是永远拿不回来的。
六个月后,你写到柏林的信仍迟迟没有回音,你也只好面对现实。
小亲亲猜得没错:缪勒先生的确是个骗子,而你则是个白白损失了五百法郎的呆子。这不但是宝贵、而且也是昂贵的一课。
从那次起,每当你走在那条公路上时,总会仔细盯着每一个搭便车的人看,也许又会刚好碰上那个让你对所有貌似英国绅士的人失去信心的冒牌货,到时你非辗扁他的脚不可。
由于你对购物没兴趣(或是兴趣不大),因而有助于养成你节俭的美德。自从你的衣服尺寸从三十六跳到五十以后,买衣服的欲望便一落千丈。完全正确!年轻时代,也就是在名牌成衣拍卖季你却没有钱大血拼的时代,你是非常苗条的。如今你有钱买了,店员却又会不屑地看着你说:
“抱歉,太太……我们没有比四十号大的尺寸!”
就连你大女儿的店也一样。你向她反应说通常有钱的人都是你这个年纪——而且有着跟你同样的水桶腰——的女人,但是没有用,她只会大声说道:
“那就节食啊!”
你最讨厌节食减肥了,每次一节食,你眼前就会出现牛奶巧克力、棒子巧克力和栗子冰淇淋的幻影。
因此为了报复,你总会在高级后面丢下两段惊人之语:
“什么啊?这件羊毛衫要一千八百法郎?太贵了!根本是坑人……”
或是:
“你知不知道你们这件外套的价格相当于一个月的最低工资啊?丢不丢脸!”
然后你便愤愤不平地走出去,连门也不关。
“所有的”鞋子你穿起来都不合脚,只有帆布鞋除外。不过,巴黎的冬季实在不太可能穿帆布鞋出门——尤其是下雨天。帆布鞋一旦遇到雨水,就像是吸了水的破布又软又烂,等到放在电暖器上烘干以后,却又硬得像石头。最后也只好丢进垃圾桶了。
这四年来,你都穿着同一双黑靴子,虽然缝缝补补不下十次,却从来没有弄痛过你的小脚丫。你打算把靴子列为陪葬物。
你觉得“LadyDior”的袋子很漂亮,有好几次差点就买了。只可惜——对你而言——它有个很严重的缺点:是手提的。因为你已经有两次晃着手提包出门却当街被抢的惨痛经历了,袋子里的身份证、支票簿、信用卡、家里的钥匙、钱等等,自然也都不能幸免。真是噩梦一场。接下来的几天,你便得忙着到银行办止付(顺便得看银行职员的脸色)、换锁(锁店要两个月后才排得出时间)。到区公所补办新护照(不但耗时,而且费用也上涨了)……
从此以后,无论什么袋子你都斜背,让袋子安稳地靠在腹上,再用右手紧紧抓住袋口。只要有人碰你一下,你便立刻高喊:“抓恐怖分子啊!”
你从来不化妆(只喷香水),小亲亲和莉莉贝儿都为此感到极度不满。可是你只要一想到从头到脚要涂得油油腻腻,一天还要涂上两次,就觉得太麻烦。你的懒惰也有收获,因为皮肤科大夫就赞美过你:“从皮肤上一点也看不出你的真实年纪。”只不过他并没有说他觉得你有多大年纪……
算起来你只有两项大开销:
——你一向不计较玛利亚——也就是你请的葡萄牙籍清洁女佣——的工作时数,因为所有的家务事你都讨厌。你不知道怎么使用吸尘器(你依然停留在早年的扫帚阶段)。而惟—一次,你试着替老公烫一件衬衫,却把衣服烧破了,老公还要你以小亲亲的人头担保从此绝对不再碰他的衣服。你也老是把洗衣机用的洗衣精和洗碗机用的洗碗精搞错。你完全不胜任家庭主妇,你只是个可能危及众人生命财产的危险人物,简称为“公害”。
——另一大挥霍是书。你买起书(和杂志)来,是花钱不眨眼的。大家都知道为了这种荒唐的行为,你还被你的会计师大大训斥了一番。真倒霉。结果,你还是继续买。
不过,你偶尔也会为了米古乐农场大开杀戒。像是在某次拍卖会上,你就忍不住一直往上叫价,为的就是买一只缺了左耳的十八世纪石犬,放在你卧房门外那几步阶梯底下。老公不禁举目望天,小声却语带讥讽地说:
“你把你的农场当城堡啊?”
你没有答腔,因为——你不得不承认——一跟老公提到钱,可能很快就会引发激烈的争执。
老公跟金钱的关系比你更奇怪。
他既慷慨又小气。
小气,是因为他也跟你一样尝过贫苦的滋味。他原本是大户人家的子弟,生活相当富裕,后来父亲却宣告破产而不得不变卖所有的家产。有几年冬天,他们一家人就靠着替一家饼干工厂把核桃压碎,艰难度日。后来,老公打过各种小零工,有时候你们还会一起感慨万分地回想着年轻时候,鞋子穿破了,夜里就用厚纸板做鞋底的情形。
慷慨,则是因为他生性大方。
也因此他的态度经常前后不一。
很久以前,当我们那位国宝级人物——碧姬芭杜还没有公开谴责穿戴动物皮革时(有个疑问:这位女士给她的爱犬什么肉吃?或者它们都吃素?),你的另一半曾经送你一件名牌Revillon的豹皮大衣,美得不得了。你想,一定也是天价。
可是当天晚上,他却把你臭骂了一顿,只因为你临睡前不自觉地又添了一块柴火。
“你太浪费木柴了!”他气急败坏地说,“我怎么会娶一个这么浪费的老婆啊?”
万一你走出某个房间忘了关灯(即使前后只有四十五秒),不幸被他逮个正着,便又是一声怒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