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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近七八百年来,封建统治者大力提倡寡妇守节,还建立贞洁牌坊表彰那些守节的寡妇。有些男人,为了家族的荣耀,更是巴不得寡妇去守节,守个几十年,朝廷一表彰,他们整个家族都可以沾光了,家族的男人们,还有机会谋个一官半职,享受锦衣玉食。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为了各自的利益,都开始强加给女人一道道枷锁,利用女人的牺牲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寡妇不让再嫁,却没人去考虑那些寡妇的痛苦,而男人们呢,一方面要求女人要贞节,一方面却又在妓院里纵情声色,不知道他们是否遵守着“存天理,灭人欲”的礼法。而且那位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朱熹先生,还曾为了争夺官妓严蕊和同僚大打出手,最后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给严蕊安了个“有伤风化”的罪名扔监狱里去了。幸亏岳霖先生,小时候看连环画,记得岳飞有个儿子叫岳霖,不知道是不是这位。岳霖先生还算有点同情心,把严蕊给放了。朱熹先生的做法,简直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嘛,“灭人欲”,只要求女人灭,不要求男人灭,莫非男人不是人?或者他所谓的“存天理”指的是男人的情欲,那是天理应该放任,“灭人欲”,女人的情欲就应该统统灭掉,因为男人是天,女人是人,男人的地位比女人高?那自称天子的皇帝,岂不成了“所有男人的儿子”了?他找死啊,竟敢“欺君罔上”。程朱理学里的“礼法”,真够滑稽的。
儒家的性教化里,不仅有礼法的约束,还有个人应该遵守的性道德,也就是每个人的自我道德陶冶和修身养性,概括地说就是“克己复礼”吧。靠个人自觉修炼来维持整个社会的性道德。后来佛教里“因果报应”的思想日益渗入,性教化也就日益具有精神惩罚的意味。
《肉蒲团》里那个未央生,因为纵情声色,勾引人家的老婆,后来人家为了报复,也勾引他的老婆,还把他老婆卖到了妓院。最后未央生在妓院里见到自己的老婆,竟然大彻大悟了,干脆自宫,当起了和尚。
这个故事还真有点因果报应的味道,那个未央生,忙着给人家戴绿帽子,却没想到自己头上早就顶着一大串绿帽子了。勾引人家的老婆是因,自己的老婆成了妓女是果,自作孽,不可活,在制造罪恶的同时,也在承担恶果,所以,他最后干脆把是非根给了断了。
其实,人的自觉性那有那么高呢,克己复礼,说得容易做起来可难,就是有社会道德规范着,法律约束着,还有人要作奸犯科呢,所以,性教化里渗入这些因果轮回,也是难以避免的,古代人信迷信,怕报应。不过这些因果报应,都是些唯心的东西,真正具有威慑力的,还是法律。
在我国历史上,儒家最通行的原则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生儿子,性行为当然合情合理。于是当皇帝的三宫六院,做百姓的娶妻纳妾,都成了合理的事,理由是“我们不是贪图享乐,是为了人类的繁衍,为后(代)非为色也”。古人把做爱叫敦伦,意思就是履行传宗接代的人伦,他们依仗这个原则可以冲破婚姻戒律。《聊斋志异》里把一个替恩人生子的未婚女性表扬为侠女。而现在少数农村中,至今也不认为“借种”是多大的罪过,甚至为了生个传宗接代的儿子,不惜违背计划生育的法规。有人认为这种认识是因为儒家思想的影响,这我就奇怪了,怎么精华的东西不当回事,那些糟粕却偏偏能遗臭至今。儒家还讲究“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为”呢,“借种”这事算是“非礼”到家了,怎么能不算是大罪过?
因为“为后(代)非为色也”,所以儒家对那些与感官快乐或精神融合有关的性活动,比如说接吻、性爱抚、口交等行为,甚至连展现和观看人体美,也被禁止了,因为这些行为跟生孩子没有关系,所以都被他们视为“不成体统”或者“有伤风化”,哪怕是夫妻之间也不行。汉代有位叫张敞的官僚,就是因为帮老婆描了描眉毛,被告到汉宣帝刘询那儿,幸亏刘询先生还有点头脑,亲自问问张敞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张敞说了“臣闻闺房之私,有甚于画眉者。”那意思就是,两口子关起门来,干得事可比画眉毛复杂多了。刘询无话可说,只好不予追究。而当年刘海粟把西方的人体艺术引进到中国时,也差点被关进监狱,人们认为他“有伤风化”,为此还引发了一场大争论。那位给他做模特的女孩,更是被舆论逼得跳了河。
不过汉代的出土文物里就有男女接吻的陶塑,可能那时候儒家的性教化里还没这么不尽人情,南宋以后那越来越“灭人欲”的“唯生殖论”,估计又是朱熹那些酱蛆们琢磨出来的。
这种“唯生殖论”就是一种精神禁欲主义。这些所谓的道德和风化,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在贬斥爱情,因为他们认为爱情不可以带来性,所以性中也不会有爱。于是他们认为“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只要有“恩”就行了,没有爱情什么事。至于这个“恩”嘛,估计就是“夫为妻纲”啦,认准这个“纲”就行了,其他的就别想了。不过我有时候就在想一个问题,按照弗洛伊德他老人家的理论,社会要求女人要保持贞洁,所以女人在婚前会受到极大的性压抑,一旦自己的丈夫使自己的情欲得到合法的发泄,她会对丈夫产生一种崇拜甚至感激,于是,男人就把女人给控制住了。所以弗洛伊德认为,要求女人必须贞洁,不过是男人为了统治女人而耍的手段。基于弗洛伊德的理论,我想,这个“恩”是不是指女人对自己丈夫的感激和崇拜啊,感谢他解放了自己的情欲,崇拜他的“龙精虎猛”,从此就跟定他了,不想别的心思了。反正封建社会只对女人设置性禁锢,对男人放任得很,那个男人要是勾搭女人勾搭出了名,还能成“风流佳话”呢,比如说南宋那个和岳飞并肩作战的韩世忠先生,年轻的时候就是个浪荡子,还纳了“三陪小姐”梁红玉为妾。后来他发达了,那段荒唐岁月就成了大人物的风流佳话了。只是古代的女人出嫁都比较早,十五六岁就差不多嫁人了,这个年龄应该不存在性压抑的问题啊。可能那些发明“一日夫妻百日恩”的男人早熟,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想着“敦伦”了,于是他们以伪君子之心度女人之腹,发明了那句话。
而且,他们甚至连夫妻性生活的次数都做了限定。《诗经》中就有“君子之道,五日一御”的说法,那意思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五天做一次爱就够了,多了就是寻欢作乐了,有悖常理。朱熹对此解释是“闺房之乐,本无邪淫;夫妻之欢,亦无伤碍;然而纵欲生患,乐极生悲。”也就是说:做爱总会有乐趣,这是可以的;如果想主动去寻找性爱的乐趣,那是不行的。
儒家的这些性教化,现在依然存在着痕迹。据调查,目前有四分之一的夫妻从来没有在性生活中接过吻;一半多一点从来没有深吻过;五分之一的没有在对方面前裸体过;至于更进一步的性爱举动吗,更是少得可怜。
此外,儒家还提倡婚姻的绝对主宰性,也就是男人对女人的绝对占有。在这一点上,如果《二十五史演义》所载属实的话,那么所谓通奸“沉潭”可就算是够人道的了。有一种叫做“骑木驴”的招术用来对付失贞女:首先将该女子吊起,使其yīn道对准一根高竖的木竿,然后割断绳子使这个女人往下坠,最后木竿从这个女人的口鼻中穿出来了。这种刑法,使女人受尽折磨,运气好的大概几个小时就死了,倒霉的得三四天才死得了。残酷吧,折磨失贞的女人,古人总是创意无限,至于失贞的男人,那是风流,气愤啊!
更不讲道理的是,谈到治国之道时,女人是红颜祸水、狐狸精;说到传宗接代时女人就是生殖工具;到了婚姻里,女人应该是贤内助;玩腻了另寻新欢时,女人非得有“不妒之贤”,否则就是悍妇,受尽奚落。说来说去,反正就是跟女人过不去,不把女人当回事。
在儒家性学里,因为一切要以生殖为首要目标,当然要排斥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任何性表现了,所以,贾宝玉因为偷吃了金钏嘴上的胭脂,又和蒋玉菡玩了几天同性恋,差点被他爹打死,谁叫他还没到成年人的年纪就干成年人干的事了。
以上这些儒家的性教化,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主要的性道德。这些并不合理甚至荒谬的观念,能够在中国存在几千年,并不奇怪,这是性道德的内化过程和内化结果。统治者为了自己的现实利益和管理要求而制造了性道德,然后又通过种种途径,把性道德潜移默化地灌输给个人。性道德使得个人能够自觉地遵守统治者在性方面所制订的各种规范,并且主导个人的思维方式和思索路线。个人往往无法察觉这个被灌输的过程,因此误以为自己所遵循的性道德是自己发明创造出来的,或者完全是出于自己个人的利益和需求。
他们的性道德是统治者控制的社会制造的,并非是大家集思广义、协商选举出来的,所以,封建性道德更多地是体现统治者的意志,为他们的统治服务。性道德正如封建统治者的绝对权力一样,是至高无上的,是先于个人而存在的。它不容人们怀疑,也不容人们讨论。某个社会的性道德一出台就有资格说自己是“终级真理”,迫使人们不得不接受它,不得不消化它,然后成为个人内心世界的一部分。
当时的人们接受性道德的灌输达到一定程度时,外在的和外来的性道德就会转化为自己的一种良心,成为自觉制约自己的一种内在的东西。这时,对于这个人来说,性道德的内化就已经完成了,他已经学会“克己复礼”了。从此以后,这个人就会丧失独立思考、批评和选择的能力,会觉得自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而维护社会的性道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