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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语法也是如此:我们虽用的是通用的语法,可是因动过脑筋,所以说得非常生动有力,这就是本领。假若不这么看问题,而想别开生面,硬造奇句,是会出毛病的。请看这一句吧:“一瓢水泼出你山沟”。这说的是什么呢?我问过好几个朋友,大家都不懂。这一句的确出奇,突破了语法的成规。可是谁也不懂,怎么办呢?要是看不懂的就是好文章,那么要文章干吗呢?我们应当鄙视看不懂的文章,因为它不能为人民服务。“把一瓢水泼在山沟里”,或是“你把山沟里的水泼出一瓢来”,都像话,大家都能说得出,认识些字的也都能写得出。就这么写吧,这是我们的话,很清楚,人人懂,有什么不好呢?实话实说是个好办法。虽然头一两次也许说的不太好,可是一次生,两次熟,只要知道写文章原来不必绕出十万八千里去找怪物,就会有了胆子。然后,继续努力练习,由说明白话进一步说生动而深刻的话,就摸到门儿了。即使始终不能写精采了,可是明白话就有用处,就不丢人。反之,我们若是每逢一拿笔,就装腔作势,高叫一声:现成的话,都闪开,我要出奇制胜,作文章啦,恐怕就会写出“一瓢水泼出你山沟”了!这一句实在不易写出,因为胡涂得出奇。别人一看,也就惊心:可了不得,得用多少工夫,才会写出这么“奇妙”的句子啊!大家都胆小起来,不敢轻易动笔,怕写出来的不这么“高深”啊。这都不对!我们说话,是为叫别人明白我们的意思。我们写文章,是为叫别人更好地明白我们的意思。话必须说明白,文章必须写得更明白。这么认清问题,我们就不害怕了,就敢拿笔了;有什么说什么,有多少说多少,不装腔作势,不乌烟瘴气。这么一来,我们就不会再把作文章看成神秘的事,而一种健康爽朗的新文风也就会慢慢地建树起来。
比喻
旧体诗有个严重的毛病:爱用典故。从一个意义来说,用典故也是一种比喻。寿比南山是比喻,寿如彭祖也是比喻——用彭祖活了八百岁的典故,祝人长寿。典故用恰当了,能使形象鲜明,想象丰富。可是,典故用多了便招人讨厌,而且用多了就难免生拉硬扯,晦涩难懂。有许多旧体诗是用典故凑起来的,并没多少诗意,所以既难懂,又讨厌。
白话诗大致矫正了贪用典故的毛病,这很好。可是,既是诗,就不能不用比喻。所以新诗虽用典渐少,可是比喻还很多,以便作到诗中有画。于是,就又出了新毛病:比喻往往太多,太多也就难免不恰当。
贪用比喻,往往会养成一种习惯——不一针见血的说话,而每言一物一事必是像什么,如什么。这就容易使诗句冗长,缺乏真带劲头的句子。一来二去,甚至以为诗就是扩大的“好比”,一切都须好比一下,用不着干干净净地说真话。这是个毛病。
比喻很难恰当。不恰当的不如不用。把长江大桥比作一张古琴,定难尽职。古琴的尺寸很短,古琴也不是摆在水上的东西,火车汽车来往的响声不成曲调,并且不像琴声那么微弱……。这差点事儿。把汽车火车的声音比作交响乐,也同样差点事儿。
比喻很难精采。所以好用比喻的人往往不能不抄袭前人的意思,以至本是有创造性的设喻逐渐变成了陈词滥调。“芙蓉为面柳为腰”本来不坏,后来被蝴蝶鸳鸯派诗人用滥了,便令人难过。至于用这个来形容今天乘风破浪的女同志们就更不对头了。
不恰当的比喻,不要。恰当的比喻应更进一步,力求精采。就是精采的也不如直接地把话说出来。陆放翁是咱们的大诗人。他有个好用“如”、“似”的毛病。什么“读书似走名场日,许国如骑战马时”呀,什么“生计似蛛聊补网,敝庐如燕旋添泥”呀,很多很多。这些比喻叫他的作品有时候显着纤弱。他的名句:“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便不同了。这是爱国有真情,虽死难忘。这是真的诗,千载之后还使我们感动。那些带有“如”、“似”的句子并没有这股子劲头。
比喻不是完全不可以用,但首先宜求恰当,还要再求精采。诗要求形象。比喻本是利用联想(以南山比长寿)使形象更为突出。但形象与形象的联系必须合理,巧妙。否则乱比一气,成了笑话。南山大概除了忽然遇到地震,的确可以长期存在,以喻长寿,危险不大。以古琴比长江大桥就有危险,一块石头便能把古琴(越古越糟)打碎。谁能希望长江大桥不久就垮架呢!
再随手举一两个例子:那柔弱的兰草,怎能比你们刚强!
兰草本来柔弱,比它作甚呢?
川陕公路像一个稀烂的泥塘,公路很长,泥塘是“塘”,不是看不到头的公路。两个形象不一致。
萧萧落木是她啜泣的声音。
“萧萧”——相当的响。啜泣——无声为泣。自相矛盾。
也许这近于吹毛求疵吧?不是的。诗是语言的结晶,必须一丝不苟。诗中的比喻必须精到,这是诗人的责任。找不到好的比喻就不比喻,也还不失为慎重。若是随便一想,即写出来,便容易使人以为诗很容易作,可以不必推敲再推敲。这不利于诗的发展。
越短越难
怎么写短篇小说,的确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我自己就没写出来过像样子的短篇小说。这并不是说我的长篇小说都写得很好,不是的。不过,根据我的写作经验来看:只要我有足够的资料,我就能够写成一部长篇小说。它也许相当的好,也许无一是处。可是,好吧坏吧,我总把它写出来了。至于短篇小说,我有多少多少次想写而写不成。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仔细想过了,找出一些原因:先从结构上说吧:一部文学作品须有严整的结构,不能像一盘散沙。可是,长篇小说因为篇幅长,即使有的地方不够严密,也还可以将就。短篇呢,只有几千字的地方,绝对不许这里太长,那里太短,不集中,不停匀,不严紧。
这样看来,短篇小说并不因篇幅短就容易写。反之,正因为它短,才很难写。
从文字上看也是如此。长篇小说多写几句,少写几句,似乎没有太大的关系。短篇只有几千字,多写几句和少写几句就大有关系,叫人一眼就会看出:这里太多,那里不够!写短篇必须作到字斟句酌,一点不能含糊。当然,写长篇也不该马马虎虎,信笔一挥。不过,长篇中有些不合适的地方,究竟容易被精采的地方给遮掩过去,而短篇无此便利。短篇应是一小块精金美玉,没有一句废话。我自己喜写长篇,因为我的幽默感使我会说废话。我会抓住一些可笑的事,不管它和故事的发展有无密切关系,就痛痛快快发挥一阵。按道理说,这大不应该。可是,只要写的够幽默,我便舍不得删去它(这是我的毛病),读者也往往不事苛责。当我写短篇的时候,我就不敢那么办。于是,我总感到束手束脚,不能畅所欲言。信口开河可能写成长篇(文学史上有例可查),而绝对不能写成短篇。短篇需要最高度的艺术控制。浩浩荡荡的文字,用之于长篇,可能成为一种风格。短篇里浩荡不开。
同时,若是为了控制,而写得干干巴巴,就又使读者难过。好的短篇,虽仅三五千字,叫人看来却感到从从容容,舒舒服服。这是真本领。哪里去找这种本领呢?从我个人的经验来说,最要紧的是知道的多,写的少。有够写十万字的资料,而去写一万字,我们就会从容选择,只要精华,尽去糟粕。资料多才易于调动。反之,只有够写五千字的资料,也就想去写五千字,那就非弄到声嘶力竭不可。
我常常接到文艺爱好者的信,说:我有许多小说资料,但是写不出来。
其中,有的人连信还写不明白。对这样的朋友,我答以先努力进修语文,把文字写通顺了,有了表现能力,再谈创作。
有的来信写的很明白,但是信中所说的未必正确。所谓小说资料是不是一大堆事情呢?一大堆事情不等于小说资料。所谓小说资料者,据我看,是我们把一件事已经咂摸透,看出其中的深刻意义——借着这点事情可以说明生活中的和时代中的某一问题。这样摸着了底,我们就会把类似的事情收揽进来,补我们原有的资料的不足。这样,一件小说资料可能一来二去地包括着许多类似的事情。也只有这样,当我们写作的时候,才能左右逢源,从容不迫,不会写了一点就无话可说了。反之,记忆中只有一堆事情,而找不出一条线索,看不出有何意义,这堆事情便始终是一堆事情而已。即使我们记得它们发生的次序,循序写来,写来写去也就会写不下去了——写这些干什么呢!所谓一堆事情,乍一看起来,仿佛是五光十色,的确不少。及至一摸底,才知道值得写下来的东西并不多。本来嘛,上茅房也值得写吗?值不得!可是,在生活中的确有上茅房这类的事。把一大堆事情剥一剥皮,即把上茅房这类的事都剥去,剩下的核儿可就很小很小了。所以,我奉劝心中只有一堆事情的朋友们别再以为那就是小说资料,应当先想一想,给事情剥剥皮,看看核儿究竟有多么大。要不然,您总以为心中有一写就能写五十万言的积蓄,及至一落笔便又有空空如也之感。同时,我也愿意奉劝:别以为有了一件似有若无的很单薄的故事,便是有了写短篇小说的内容。那不行。短篇小说并不因为篇幅短,即应先天不足!恰相反,正是因为它短,它才需要又深又厚。您所知道的必须比要写的多得多。
是的,上面所说的也适用于人物的描写。在长篇小说里,我们可以从容介绍人物,详细描写他们的性格、模样与服装等等。短篇小说里没有那么多的地方容纳这些形容。短篇小说介绍人物的手法似乎与话剧中所用的手法相近——一些动作,几句话,人物就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眼前。当然,短篇小说并不禁止人物的形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