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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名字叫娜娃。”苏明明柔声他说。
叶开当然知道“她”就是指风铃下的少妇:“娜娃?”
苏明明的表情忽然变得很悲伤:“如果你要了解娜娃这个人,就一定要先听一个故事才行。”
她说的是个悲伤的故事。
娜娃是个女人,是千百年前,生长在圣母之水峰北麓,古代的廓尔喀族中的一个伟大而圣洁的女人。
在凶恶歹毒强悍元耻的尼古族人围攻廓尔喀部落时,她的族人被击败了,她的爱人被俘了,她也被尼古族的酋长活捉了。
尼古族的标志是“红”,带着血腥的“红”,他们喜欢腥红和血朽。
他们的酋长想奸污娜娃,她抵死不从。
于是酋长威胁要杀她的爱人。
于是娜娃只有……她忍受,因为她要复仇。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她终于等到机会,救了同族和被俘的爱人。
她自己也不得不牺牲。
等到她的爱人带领同族复仇大军攻入尼古族尊酋长的大帐营下时,她已化作芳魂。
是芳魂,也是忠魂。
她手里还紧握着她在临死前写给她情人“果敢”的一首情曲。
是情曲,也是史诗。
请拾得这支歌曲的人,妥交给我那住在杜溪下的果敢。
我爱的果敢,你一定要活下去。
你要生存,就该警惕,时刻警惕,永远记住,记住那些喜欢污腥血红的人。
他们是好杀的。
你遇到他们,也不必留情,你要将他们赶入穷海、赶入荒塞,重建你美丽的故国田园。
故国虽已沉沦,田园虽已荒芜,可是只要你勤勉努力,我们的故国必将复兴,田园必将重建。
她的情人没有辜负她,她的族人也没有辜负她。
她的故国己复兴,田园已重建。
她的白骨和她的诗,都已被葬在为她而建的娜娃寺白塔下,永远受人尊敬崇拜。
这不是个壮烈的故事。
这是个悲惨的故事。
二叶开没有流泪,一个人如果胸中已有热血沸腾,怎么会流泪?不过他还是不能不问。
“她的白骨既然已埋在白塔下,你所说的这个娜娃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娜娃虽然没有那些血腥的恶汉在压榨她的族人,”苏明明的声音中有了一丝哀愁,“但是却有个仿佛血腥恶汉的东西在压榨着她和她的爱人。”
“什么东西?”
“成名。”苏明明说:“她的爱人离开她,是因为要他成名。”“她的爱人离开她是因为要到江湖中去闯名号?”叶开说。
“是的。”苏明明的声音如飞泉声般梦幻:“所以她就被关在‘名利的酋长’的帐篷里,忍受寂寞孤独,忍受着岁月的侵袭,等着她的爱人有朝一日回来救她。”
“多久了?”叶开问:“她和寂寞为伍已有多久了?”
“三年。”苏明明说:“风铃在那株古松树下已有三年了。”“她的爱人叫什么名字?”
“阿七。”苏明明说。
“阿七?”
叶开的脑海里突然闪出一个人的影子,一个手拿着一把弯如月的弯刀的年轻人。
“弯刀阿七。”叶开喃喃他说:“会是他?”
“你在说什么?”
“没有。”叶开显然不想让她知道弯刀阿七这个人,所以他马上又问:“那么她知不知道阿七在江湖上是否闯出名堂了?”
“她曾经告诉过我,就算阿七在江湖上有了名,他还是不会回来的。”苏明明说;“因为他有了名后,也就有了无奈。”
“这倒是真的。”叶开笑了,“身在江湖,身不由己,有了名之后,往往都也会有些无可奈何的事。”
“一个人出了名,往往会再有另一个想出名的人来找你决斗,然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直到你败了。”苏明明说:“在江湖上败就是死。”
苏明明顿了一下,又缓缓他说:“所以娜娃又说,阿七如果回来,一定是他死的时候到了。”
“她既然知道结果是这样,为什么还要等下去?”叶开说。
“因为她痴于情。”苏明明的声音又有了淡淡的伤感:“明知道结果是这样,她还是要等下去,一个痴于情的人,就好像痴于剑的人一样,明知道结果是死于另一痴于剑的人,他还是一样。”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这句话的人,还真他妈的了解江湖人。
月色洒在泉溪上,碧波荡漾,就仿佛溪水里也有无数颗星辰在眨眼。
月光下,苏明明那双有着淡淡哀愁,浓浓寂寞的眸子在盯着叶开。
“你呢?你是不是也在等着那永无休止的决斗?”苏明明问:“你为什么不退出江湖是非呢?”
叶开没有看她,他的目光透过粼粼水波而落在泉水深处。
“纵然人退出江湖,但名仍在江湖。”叶开苦笑:“想出名的人一样会找到你,纵然你的人在天之涯海之角,在虚元的飘渺间,你一样元安宁的日子可过。”
苏明明没有再说话,她的人已陷入了沉思,仿佛在咀嚼着叶开这句话的意味,她的目光也转向那清澈见底的泉溪。
她没有开口,叶开当然更不会说话,在这么宁静美好浪漫的时刻,何必让那些恩恩怨怨无可奈何的事情来破坏这气氛呢?可是就在叶开准备享受一下这情调时,苏明明忽然叫了起来:“你看看,看看溪水上飘着的是什么?”
叶开立即转头望向泉溪。
碧波荡漾的溪面上,有着一只鞋子在飘动,是一只很小的鞋子,看样子仿佛是小孩子穿的。
“鞋子。”叶开说:“好像是小孩子穿的。”
“快,快去捡——”
苏明明的这句话还未说完,叶开已掠起,人在溪面上轻轻一点,又回到了大岩石上,他的手里己提着那只小鞋,水珠一滴滴落在岩石上。
苏明明刚刚急得很,可是此刻她并没有接过鞋子,她只是用一种带有恐惧的眼神看着叶开手上的湿鞋子。
她为何会有这种表情?这只不过是一只很平常的鞋子而已,她为何会有如此的举动呢?叶开没有问她,并不是他已知道原因,而是他知道苏明明一定会有解释的。
苏明明果然解释了,在她盯着鞋子看了一会儿后,她才开口:“这只鞋子是三个月前我做给玉成的。”
这只鞋子是玉成的,而他昨晚就已失踪了,现在有他的一只鞋子飘到这里,那么他一定出事了。
叶开回头看着那泉水倾泻之处的断崖:“上面是哪里?”
苏明明也看着断崖,她的声音也有了恐惧:“据说这道泉水是经过‘猴园’的地下。”
“猴园?”叶开微愣:“猴园就在断崖上?”
“是的。”
鞋子是顺着泉水由断崖流下,流到这里,断崖上是猴园,而玉成又是在要去猴园而失踪的,照这样看来,这座猴园里一定隐藏着不为人知、不可告人的秘密。
三第一道突破云层的曙光,由死颈的站头上射了出来,天色虽已亮了,但是大地还是一片灰蒙蒙。
朦胧中的“死颈”,看来就像是一幅水墨,却又比水墨多了一份神秘,一份怪异,一份恐怖。
伤口虽然疼痛,却已被心中的喜悦而掩盖了,阿七注视着朦胧中的“死颈”,欢欣已上了眉头。
过了“死颈”,就是拉萨,阔别了三年的拉萨别来元恙吧?布达拉宫的圆顶是否依旧在蓝天下闪闪发光,那些活佛的虔诚信徒,是否依旧不远千里的三步一拜,五步一叩,用艰苦的方法来表示他们的虔诚和尊敬?城里的长街是否依旧充满了那浓得几乎让人连气都透不过来的酸奶酪味。
城外屋檐下的风铃是否依旧垂挂着?是否依旧会发出引人思乡的响声?风铃下是否依旧有个人儿在倚窗远眺?她的眸中是否依旧带着淡淡的伤感?想到她,阿七就恨不得立刻飞回到她的身边,他依稀记得当年要离开她时的情景,她没有吵,没有哭。
她也没有挽留,只是用一种很淡很淡的口气说:“记得拉萨有个风铃。”
“我一定记得。”当年阿七很肯定他说:“只要我的梦想一实现,我一定会回来。”
那时的阿七还是一个充满抱负的年轻人而已,以为江湖就像他家的客厅一样很好走动,对于梦想就仿佛几时的诺言般有信心。
等他带着梦想、抱负和一把弯弯如月的弯到江湖上时,他才知道江湖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梦想”后来虽然实现,但人却已变了。
不是变心,不是变坏,而是变得“怕事”,变得不敢回家,因为他随时随地都要预防一些怀着和他当初一样的心理的人来找他决斗。
他怕回来家后,会连累到她。
一次不敢回去,两次不敢回去,三次四次……久了就更不敢回去了。
“江湖越走越怕”,这句话虽并不完全正确,却也有它的道理在。
阿七知道这一辈子大概已无法回家,因为在江湖上败就是死。
死人回不回家都已无所谓了。
——真的无所谓吗?江湖上的大侠客大名人英雄好汉,并不像传说中一样过的挺惬意,他们和平常人一样要生活要吃饭要玩要喝要花钱。
没有收入,又怎能花呢?这些侠客名人英雄好汉又不能去偷去抢,于是有的人就开始“兼差”。
兼差的行业中最好的当然就是“职业杀手”。
在人类所有的职业中,历史最悠久最无奈的职业,就是杀手,也是男人最原始的一种职业。
甚至比女人生育还来得古老。
干杀手的钱虽然赚得多,但大多数是悲剧人物,因为他们“出任务”时,随时随地都会有“死”的可能,而且还要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有时接到的任务是刺杀自己的亲人,那时不但不能迟疑,还要连眉头都不能皱一下。
杀手不但要六亲不认,而且必须冷酷无情,更要绝情,决不能有一点儿女私情,也不能有天伦之情。
绝情绝义、残酷狠暴、冷血无名,这些都是干杀手的必备条件,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元我。
没有自己的时间,没有自己的利益,没有自己的恩仇,没有自己的家恨,属于自己的一切都必须绝离。
更重要的一点是,杀手这一手没有“退出”的机会,只是你一踏进来,至死才方休。
如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