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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宁长长叹息。
“是的。”他说:“未到那一刻之前,谁也不能猜测我们的生死胜负,因为谁也不知道我们在那一刻会下哪一种决定。“
他苍自的脸上仿佛露出像夕阳般凄艳的笑容。
“这一点,恐怕也就是我们这种入党得有趣的地方,”
“是的。”
“那么,姜先生,”丁宁偏头:“你看我们今天是不是应该为这一点破例喝一点酒?”
姜断弦严峻的眼中也有了笑意。
“能够找到一个很好的理由喝一点酒,也是人生中比较有趣的几件事之一,”他看着丁宁:“你能想到这一点,就表示你的心情和体力都已好多了。”
这时夕阳将落,厨房里已经传出了春笋烧鸡的香气。
春笋烧鸡,恰巧酒饭两宜。
对一个生长在农村里的孩子来说,厨房里的香气永远是最迷人的。
城市里的大户人家子弟,对厨房的感觉,只有肮脏、杂乱、油腻。
因为他们的母亲不在厨房里。
丁宁的感觉也是这样子的,他这一生几乎从未走入过厨房。他甚至不愿看到那些带着一身油腻从厨房里走出来的人。
可是现在他的想法居然改变了。
这两个月来,他天天都在厨房里吃饭,伴伴总是把厨房整理得很干净,而且经常洗刷,大灶里的火光明亮而温暖,锅子里散发出的香气总是让人党得垂涎欲滴,靠墙的角落里那张已经被洗得发白的木桌上,摆满厂酱油、麻油、醋、胡椒、辣椒、蒜头,和各式各样可以帮助你增长食欲的调味品。
丁宁终于了解,当一”个饥饿而疲倦的丈夫,携着他孩子,冒着寒风归来,听到他的妻子正在厨房里炒菜,嗅到厨房里那仲温暖的香气时,心里是什么感觉了。
有时还不到吃饭的时候他甚至也想到厨房里去走一走,兄其是在那些凄风苦雨的夜晚,能够坐在炉火边安适的吃顿饭,真是种无法形容的享受。
流浪在天涯的浪子们,你们几时才能有这种享受?你们几时才懂得领略这种享受?
用砂锅炖的春笋鸡已经摆在桌子上、锅盖掀开,锅里还在“嘟嘟”的冒着气泡。
伴伴正把一坛放在炉灰里温着的酒,从大灶里拿出来。
她弯着腰,把一身本来已经很紧的衣裳绷得更紧,衬得她的腰更高,腿更长。
而且,一到春天,年轻的女孩们还有灌肯穿太厚的衣裳?
丁宁尽过不去看她,只是去看她手里的那坛酒。
在这种荒僻的地方,能够有这么样一坛酒喝已经很不错了,只不过对两个酒量都非常好的人来说,这坛酒实在未免太少了一点。
“此时此地,酒本来就不宜过多。少饮为佳,过量就无趣了。”
他们都这么样说,都希望对方能少喝一点,让自己多喝一点。
喝酒的入都是这洋子的。
看见有足够的酒,就希望自己能先把别人灌醉,酒不够的时候,就要抢着喝。
幸好他们都还可以算是相当斯文的人,所以抢得还不可·太凶。
用山泉酿成的新酒,当然不是好酒,却自有一种清冽的香
气。
对他们这种酒量的人来说,喝这种酒简直就好像喝茶一样。
两个人虽然尽量保持斯文,可是一砂锅烧鸡只吃了两筷子,一坛酒就已只剩下一半了。
伴伴轻轻柔柔的说:“这种酒有后劲,你们还是慢点喝的好。”
姜断弦忽然大笑。
姜断弦是世代的刽子手,是世袭的刑部执事,世世代代,都是以砍取人头为他们的职业,虽然他们砍的人头是该砍的头,也是人头。
在这种家族里生长的孩子,从小就会感受到一种别的小该们无法想象也无法承受的阴郁之气,他们六匕岁的时候,只要站到那里看别的孩子一眼,就可以把比他们大很多岁的孩子吓跑。
尤其是姜断弦。
甚至连他的长辈们都说他是个很特别的人,从小就很特别。
在别的小孩都会哭的时候,他不哭,在别的小孩都会笑的时候,他不笑。
十六岁的时候,他已领了第一趟红差,杀人头颅砍萝卜。
然后他就是刑部的第一号刽子手,别人见到他,连哭都哭不出。
然后他就变成了横扫江湖,杀人如稻草的彭十二豆,别人见到他,更哭不出,更莫说笑了。
这么样一个人,这一生中,也许根本就不知道“笑”是应该怎么笑的。他笑的时候,也许比一个人一天中笑的时候还少。
可是这么样一个人现在却忽然笑了,而且大笑,而且笑得开心极了。
“你要我们慢慢喝,你是怕我们喝醉?”姜断弦大笑:“如果这么样一点比鸟还淡的酒,也可以把我们喝醉,那才怪。”
他不但大笑,而且笑弯了腰。
无沦任何一个认得姜断弦的人看到他这么样大笑,都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无论任何人听见他说出这样的话,也不会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笑声,怎么可能从这么样一个人嘴里发出来?
——他是不是疯了?
姜断弦当然没有疯,他一同镇定冷静严峻如岩石,怎么会忽然发疯?
——他是不是醉了?
姜断弦当然不会醉。
在他们这种家族里,有一种很特别的习惯一一喝“早酒”。
在执刑前,在天刚亮的时候,在别人宿酒尚未醒的时候,就要喝酒了,喝早酒。
从小就变成这种习惯的人,酒过总是要比一般人好一点的,有时候甚至还不止好一点而已,在一般情况下,“酒量”本来就是练出来的。
姜断弦的酒量,一向都比大多人都好得多。
今天晚上他只不过喝了一小坛山泉新酿半坛中的一半而已,他怎么会喝醉?
就算他一个人把这一一坛酒全部喝光也不该有一点醉意。
就算他一个人把这种酒再多喝三五坛也不应该醉的。
他既没有疯,也没有醉,为什么他忽然间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丁宁呢?
丁宁的头在冒冷汗。
他也觉得姜断弦变了,好像就在刚才那一刹那间忽然变的,从一个冷峻严肃、拥有极高地位的人,忽然间变得说不出的轻邪而怪异。
这种改变本来是绝无可能发生的,尤其不可能发生在姜断弦这一类人的身上。
难道这坛酒里被下了某种可以使人神智迷幻的邪药
丁宁立刻否定了自己这种想法。
以他的智慧、经验,和反应,酒里只要有于分之一的药物,他相信自己都能在酒杯沾及嘴唇的那一瞬间感觉出来,再慢也不会等到酒已喝进喉咙里的时候。
如果有人想在酒中下毒暗算他,那个人非但愚不可及,简直是在自己找死。
姜断弦的仇家遍布天下,朋友几乎没有一个,他对自己当然保护得更好,要暗算他,当然更不容易。
丁宁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而且也无法继续思想。
他忽然也觉得有一酒意上涌,头也晕了,此后这半个时辰,竟变成了一段空白。
在这段时间里这地方发生了一些什么事,他完全不知道。
他居然也像姜断弦一样醉了,都醉很可怕。
大灶里的火虽然依旧烧得很旺,伴伴的脸色却成苍白,眼睛里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一这两个于杯不醉的人,怎么会醉得这么快?
她又想起那个美如幽灵,让她情不自禁神魂颠倒的女人告诉她的话。
“不管酒是多好的人只要喝上三杯,都非醉不可。”
伴伴轻轻叹了口气,直到现在为止,她还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这么做。
不管怎么样,她这样做总是为了丁宁,她还是像以前一佯,只要能帮助丁宁得胜,她还是不借牺牲一切。
可是她这么样做,是不是真的对丁宁有好处呢?
伴伴又不免叹息。
她只希望丁宁不要受到伤害,只希望自己没有做错事。
四
嫣红如火的夕阳已消沉,慕容秋水却仍然独坐在黑暗的晚窗前,手中有笛未吹,屋里有灯未点,窗外什么都看不见,夜空下刚刚才有一颗寒星升起。
韦好客的眼睛也是黯淡的,他正好用黯淡的眼神看着慕容秋水。
他永远忘不了慕容秋水眼看着他一条腿被锯断时脸上那种表情。
那时候慕容秋水脸上根本没有表情。
短榻上铺着一张色彩鲜艳得几乎已像是图画般的貂皮。
穿一身灰白色衣裳的韦好客就斜卧在这张短榻上,膝盖以下的部分都被一张和他衣裳脸色同样灰白的狐皮盖住。
其实他膝盖以下可以被掩盖的地方已经比平常人少了一半。少了一只脚和半截腿。
慕容秋水也许还不能算是一个很坏的人,可是他有很多很坏的习惯。
他的起居无常,饮食无定,胃口坏的时候,什么东西都吃不下,甚至连碰都不要碰,连看都不要看,这样东西也许就是他昨天晚上连续吃了十八碟还要再吃的,等到明天晚上,他也许还会像那样照吃不误,而且吃个不停。
可是今天晚上,他不睡,也不看。
有时候他也很喜欢热闹,在他那以特别华丽优雅著称于王侯间的庭园中,夜夜金杯引满,朝朝小圃花开。歌舞笙歌,彻夜不绝。
他喜欢热闹的时候,真是喜欢得要命。
只不过,最要命的时候,还是他不喜欢热闹的时候。
对他身边的一些人来说,这种时候简直是酷刑。
因为在这段时候,他的要求是“绝对没有”,没有灯火,没有动静,没有声音。
在这段时候里,他严格要求他的属下们为他做到这一点。一定要让他绝对的独处,绝对的安静。
现在就是这样子的,所以从他面对着的夜窗中望出去,那广大的庭园中,连一点灯火都没有。
寂寞,有时候虽然像是一条虫,在啃噬着他的灵魂,有时候却又像是一双温柔的女手,在软软的抚摸他的肉体和他的心,让他那千创百孔的心灵,得到短暂的安息。让他的力量能够重生。
孤独,安静,寂寞,都是种非常有效的复原剂。
这时候花景因梦已经在黑暗中站立很久了。
她身上穿着的虽然是一身雪白的衣裳,她的脸色虽然也是白如雪,可是她这个人却仿佛已溶入黑暗中,甚至已像是和黑暗溶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