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一部 序幕 第一章
丁丁看到这栋白色小屋的时候,已经精疲力竭。
小屋是用白石砌成的,看起来平凡而朴实。可是小屋外却有一道和小屋极不相配的非常幽雅的前廊,前廊的屋檐下,居然还挂着一串只有在非常悠闲的人家里才能看得到的风铃。
丁丁的人快垮了,他的马也快垮了。
他这个人和他牵着的这匹马都不是容易垮的,他们都已经过千山万水,千难万苦才到达这里。
他看到这栋白色的小屋和檐下的风铃时,几乎认为自己已经回到了江南。
春水绿波柳荫花树掩映下的小屋,屋檐下擦得发亮的风铃。
他仿佛已经可以听见那清悦的风铃声,在带着一种远山草木芬芳的春风中响起。
然后他就看见了那个白色的女人,白如雪,静如岩,飘逸如风,美如幽灵。
“我知道你已经走了很远的,路我看得出你现在一定又累又饥又渴。”
她用一种很冷淡又很关切的态度看着这个从远方来的陌生年轻人:“你到这里来,是不是想来找一顿饭吃。”
丁丁点头,又垂下头:“吃饱了我还想找个地方好好的睡一觉。”
他腼腆地笑了笑:“只可惜,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得到、”
她又静静的看了他半天,才柔柔慢慢的:“你好像已经找到了。”
吃完了三大碗用咸菜和腌肉煮成的热汤面之后,她就带着他他那匹嘴角已经开始在流白沫的黄马,到她的马厩。
在这种地方,有这么样一个马厩已经可以算是一种非常奢侈的行为了。
她让他的马和她的白马共享一个马槽,却指着一堆稻草问他。
“在这里你睡不睡得着?”
他当然睡得着:“就算在一堆马粪上,我都能睡得着。”丁丁说。
她笑了。在她那张苍白的脸上忽然绽起的那一朵笑容就像是白雪中忽然绽开的一朵梅花。
看着她笑,他忽然觉得她好寂寞好寂寞。
他的马鞍上除了水囊袋外,还有两个奇怪的黄布包袱。水囊已干粮袋已空,这两个黄布包袱却是满满的,一个方圆,一个狭长。
丁丁把这两个包袱从鞍上解下,塞在稻草堆里的最深处,就和衣躺在稻草堆上。
带着远山芬芳的稻草香气,使得他很快就进入了一种恍惚缥缈的梦境中。
他甚至梦见了一群羊,一个妖艳的牧羊女,正在用一条很长的鞭子抽打着这群羊,鞭子上甚至还带着刺。
他忽然觉得自己也在这群羊之中。
等他从噩梦中惊醒时,冷汗已经湿透了衣衫。
因梦今夜却无梦,因为她今夜根本就没有睡着。
等到她从恍惚的梦境中醒来时,天已经亮了。呼啸的风声已经渐渐开始在荒原中消失,小屋外却响起了一阵阵极有韵律的劈柴声。
丁丁已经开始在劈柴,用一种非常奇特非常有效又非常优雅的方式在劈柴。
她走出来,她披上一件棉袍走出来,倚在风铃下的檐柱旁。
他的动作并不快,他用的斧也不利,可是在他斧下的硬柴裂开时,却像是一连串爆竹中的火花。
她看着他,看得仿佛有点痴了。
等他停下来抹汗时,才看见她。这时候疲倦与饥渴已经在他脸上消失不见,因为运动后的健康汗珠已经在他脸上冒了出来。
“如果你不介意,这可不可以算作我付给你的食宿钱。”
“可以。”
因梦的笑容如梦:“这已经太多了。”
“我看得出你这里还有很多柴没有劈,马厩的栏杆也坏了。你那匹有汗血混种的马也该减减骠,换一换蹄铁,甚至连你的屋顶都应该补一补了。”
丁丁说:“现在冬天已经要到了,你那个腌肉腌鸡的小地窖更一定要补一补,否则到了明年春天,你的粮食就很可能变成了一堆臭水。”
因梦看阗他。“你是不是想留下来替我做这些事?”“是。”
“为什么?”
丁丁叹了口气:“因为在春冰解冻之前,我还找不出别的地方可去。”
她又盯阗分看了很久,才一个字一个字的问:“你至少也应该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姓丁,叫丁宁。”他说:“可是我的朋友们都叫我丁丁。”
她看见他时,他骑着一匹黄色的马,风尘滚滚,甚至连眸子和头发眉毛都已经被滚滚的砂尘染黄。在他黄皮马鞍旁所系着的是两个黄布包袱。
他的靴是黄色的牛皮靴,他靴下蹬着的是黄铜马蹬。
可是,非常奇怪的,在她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只觉得他是一个完全黑色的男人。
第一部 序幕 第二章
九月,月圆,夜凉如水。
丁丁从稻草堆里拿出了那两个黄布包袱,解开了其中比较大的一个。包袱里是一套折叠得非常整齐的黑色衣裳和一双黑色的小牛皮靴。在银色的月光下,谁都可以看出来这套衣裳是用一种非常昂贵的质料作成的,轻柔光滑如处女的皮肤。一个落拓天涯的浪子,是不配穿这种衣服的。
可是等他穿起来之后,世界上就绝对没有人再敢说他不配了。
光滑的衣料紧贴在他光滑瘦削的身体上,剪裁之贴身,手工之精细,使得他在瞬息之间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甚至就好像忽然变成了另外一种动物。
现在他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头黑色的豹子。
他站在月光下,伸展四肢,全身上下每一个骨节中立刻就响起了一连串爆竹般的声音。
可是他耳边所响起的,是另外一种声音,他仿佛又听见那个人用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瞪着他说:“丁丁,要记住在九月月圆的那一天晚上,你要去对付的是三个非常可怕的人。他们要杀人,就好像要喝水那么容易。他们要杀人时的样子,也好像喝水时那么轻松自然,甚至他们在杀了你之后,你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你不用替我担心。”丁丁说:“如果我自己不想死,无论谁要我死都不容易。”
丁丁虽然这么说,却还是记这三个人的名字,还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把他们的资料都搜集得很完全。
这三个人就是--
轩辕开山,男,三十三岁,身高七尺六寸,重一百八十四斤,使一把长柄开山斧,全长五尺四寸,重七十九斤;天生神力。
轩辕开山是一个樵夫的儿子,他的母亲是苗女。他生长在云贵边区野人山中的一个浓密森林里,四岁时,就能举得起他父亲的斧头,七岁时就已经能用那把斧头砍树了。
三个月以后,他已经砍倒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棵树,再过三个月,他就用同样一把斧头砍死了他母亲的情人。
苗女对于贞操观念就好像浪子对金钱那么随便,没有人为这件事责备他。
所以他以后对人命价值的观念,也就看得比较随便,有时候他砍人,简直就好像砍树那么简单。
幸好人不是树,要砍人,通常都比要砍树难得多,所以他每年至少都要负伤二十七八次,至少都要躺在床上一百多天。
不幸的是,他也因此而磨练出一副打不死的铜筋铁骨,一股悍不畏死的剽悍之气,和一套无坚不摧的“轩辕开山三十六斧”。这是他从无数次艰辛血战的经验中练出来的,比任何武学大师能够教给他的都实际有效。
这个人在他十六岁时,已经被武林中人公认为三十二个最可怕的杀手之一。
田灵子,女,二十七岁,已婚,结婚六次,每次成亲后不到一年,就已成为寡妇。
现仍寡居。
看见过田灵子的男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个,能够忘记她的人,却连一个也没有。
在这个充满了各式各样奇奇怪怪人物的世界上,却只有一种女人是能够让男人只要看过一眼就永远忘不了的。
田灵子无疑就是这种女人。
她的身世是个谜,关于她身世的说法有很多种,其中最可信的一种是---
她的父亲是一个流浪到中土来的扶桑浪人,强暴了她的母亲,生出了她。
她的母亲叫柳叶儿,是华山剑派掌门人的女弟子,剑法本来就很高。可是她父亲却用一种极其诡密怪异的东洋剑法之轻灵得自华山,出手之诡异得自扶桑。
这么样一个女人是不是已经很可怕?
更可怕的是,她嫁的六个丈夫也都是名门剑派后起一代高手中的佼佼者。
她当然也把她的丈夫拉剑法中的精萃吸收过来。
所以,每当江湖中人看到一个非常温柔美丽的女人,带着一种非常可爱的微笑,向他们走过去的时候,他们通常都会在刹那间死于她的剑下。
可是比起那个牧羊儿来,轩辕开山和田灵子就变得只不过好像是一个和善的天使了。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一种能让人做噩梦的人,牧羊儿绝对就是其中之一。
丁丁对他知道的最少,江湖中甚至没有人能够收集到有关他的资料。
他姓什么?叫什么?身世如何?武功如何?
没有人知道、。
最怪异的是,江湖中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是男是女?
只知道他会用一条很长的鞭子,就好像边极荒原上那种邪恶的牧羊人,所用的那种邪恶的长鞭。
可怕的是,他的鞭子上还带着刺,就好像玫瑰花枝上的那种刺一样。
更可怕的是,他牧的不是羊,而是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侏儒,残废,才子,学者,侠客,英雄,豪杰,在他眼中看来都是一样的,都是他鞭下羊。
人世间全部有生命的动物,在他眼中看来全部都是他鞭下的羊,都要受他的鞭策奴役。
丁丁也曾在噩梦中梦见过他。
丁丁知道在今夜这一战中,最没有把握对付的人就是他。
因为他连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实在不愿意死在这么样一个人的手下。
丁丁解开了第二个包袱,那个狭长的黄布包袱,包袱里是一把刀。
一把刀,一把很狭很长的刀。
丁丁没有把刀拔出来。
因为这把刀用不着时常擦拭,也依旧可以保持它的锋利。
这把刀也不是用来观看玩赏的。
只是在面对他非杀不可的强仇大敌时,这把刀才会出鞘。
刀出鞘,必见血,敌不亡,我必亡。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