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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高墙之外的大哥二哥,还有喜欢他的女孩菲菲,肯定离他越来越远了。也许他们长大变老之后,很难再象过去一样,坐在那座废窑的窑顶妄论天下,聚在一个街头的餐馆一醉方休。
在保良十八年的经历当中,他只爱过母亲和姐姐这两个女人。
在这十八年的经历当中,保良接触的女性很多很多,比如他的老师和同学,比如他的邻居和街坊。但老师是老师,同学是同学,邻居是邻居,街坊是街坊,他在下意识中并没有把她们当做异性,除了母亲和姐姐,如果也除了嘟嘟和杨阿姨的话,保良生活中出现的女性,只有菲菲。
而菲菲对保良来说,不知因为什么,并没给他心动的感觉。也许因为他从认识菲菲的那 一天起,菲菲便是刘存亮的恋人。
菲菲对保良的仰慕,尽管并未激起保良的感动,却无意间唤醒了他对异性的好奇。被女孩喜欢的感觉竟是这样美妙,让人体味到男性的自豪!
在他走进大学校门之后,他也并不象其他男生那样,津津乐道于哪个系哪个班哪个女生的身材相貌,他更敏感的是哪个女生对自己有所关注,不知这种心理是否属于自恋类型。
学院里第一个关注他的异性留给他的印象自然最深,那是一个刚刚毕业尚未分配的干练的女生。那天她帮助总务处的老师给新生发放警服,保良试了好几个尺码的帽子才觉合适,那女生百试不厌的态度让保良对她有了好感,她在保良最终选定二号警帽时还眼神亮亮地说了句:“好帅!”让保良久久为之快意盎然。
这女生的长相和她的个性极为吻合,大大方方,平静自然,五官端正,但不娇艳;皮肤细润,但不苍白。在新生第一次实弹打靶时她再次出现,她让老师叫来担当教学示范。她的姿态标准,动作稳健,表情镇定,弹无虚发。那几天这女生的飒爽英姿成了新生们兴致勃勃的谈资。保良从同宿舍的新生口中,很快知道她名叫夏萱,本地人,侦察专业毕业,本来分到省厅刑侦处坐机关的,后来不知什么缘故,一直留校未走。
男生们对夏萱的关注给了保良极大的自豪,因为他能清楚地记得夏萱看他的眼神,显然带着欣赏与好感。他后来在学生食堂打饭时又看见过她,她站在另一个窗口的队列里,排在保良前边,中间还回过头来,朝这边队列看他来着。保良记得,在夏萱做完打靶示范走回队列的那个瞬间,微笑的目光也似这样有意地,在他脸上停顿了一下。保良马上想象,他大概成了这个英气勃勃的女生心目中的一个角色,白马王子那一类的。保良有时也清醒地知道这都是自己的梦呓与臆想,大概到了恬不知耻的程度,但他还是乐意放任自己的想象,不设疆域地随心驰骋。
没过多久,保良在学校里再没见到过这位夏萱。听人说她到省厅报到去了,又有人说她分到市公安局的一个分局去了。无论怎样,留在保良脑海里的,只剩下那个挺拔的身姿,和那个回眸一笑的完美的眼神。
第六章
考上了大学,住进了学校,保良和父亲的关系真的更加融洽起来,和这个家庭的敌对情绪,似乎也成为一去不返的历史。不过每逢周末回家,保良除了和家人一起吃饭外,一般都还是在自己屋里上网或者听听音乐,听音乐也会戴上耳机,与杨阿姨及嘟嘟互不相扰。保良偶尔也会主动帮家里干点活儿,杨阿姨偶尔也会把一碟洗好切好的水果送进他的卧室。
父亲每周见了保良,照例关心他的成绩,照例提醒他在学校应该政治成熟,为人表率,最好头一年就能入党,同时当上学习尖子……你是陆为国的儿子,虎门无犬子,你不蒸馒头也要争口气嘛!反正我在学院领导和老师面前早就替你吹过牛了,说你各方面都是最优秀的。还有,你在学校绝对不能再戴那个耳环,在宿舍也不能戴,当了警察还戴这个,全世界哪个国家都不允许!
保良当然不可能在学院里还戴这个东西,他把这只耳环装在贴身的衬衣兜里。但一个同屋的室友还是大惊小怪地发现了他耳垂上的小洞,继而这个小洞便成了全班的一个话题。连女生都惊奇地来问保良:保良你爸妈是不是特别喜欢女孩把你当女孩养了,不然你一个大小伙子又不上轿扎什么耳朵眼儿啊?
保良总是微笑着回答:对,我妈想我姐姐,老想让我戴上耳环,就像见到我姐姐似的。女生们听了无不惊讶:哟,你还有姐姐哪,你姐姐在外地?保良说:啊,在外地,好多年都没回家了。女生问:出国了?保良说:不是。女生问:是亲的吗?保良说:当然是。女生嗔闹:你们家怎么摘的计划生育!
耳环带在身上,周末换上便衣,保良就会把它重新戴上,然后对镜自顾。和李臣刘存亮聚会时他也常常戴上,看得菲菲赞不绝口。菲菲说保良你再戴个假发套涂上口红绝对能够男扮女装。就跟日本的万人迷木村拓哉似的,扮女人比女人还美。保良说:去!
菲菲和刘存亮确实吹了,菲菲已经开始公开追求保良。保良则像他对刘存亮表白的一样,对菲菲绝无此念,因此“良菲恋”属于剃头的挑子一头热的事。刘存亮离了女人,塌下心来又找了个餐厅服务员的工作,每月工资五百块钱,管吃管住。刘存亮是个性格软弱但胸怀大志的人,五百元工资省吃俭用,每月还要省出五十元钱去买彩票,渴望一夜暴富,连暴富后钱都用来干什么也提前规划了若干方案,那些方案反过来又成为支撑刘存亮生活信念的美好憧憬。连李臣都在他的怂恿鼓动下跟着“玩彩”,只是忽断忽续不能坚持。
李臣在那家名叫“焰火之都”的夜总会里混得不错,每月小费收入不下三千,领班的职位也遥遥在望,所以每天上班都得小心翼翼,不敢出现半点闪失。李臣因此备感劳累,何况在“娱乐保良当然不可能在学院里还戴这个东西,他把这只耳环装在贴身的衬衣兜里。但一个同屋的室友还是大惊小怪地发现了他耳垂上的小洞,继而这个小洞便成了全班的一个话题。连女生都惊奇地来问保良:保良你爸妈是不是特别喜欢女孩把你当女孩养了,不然你一个大小伙子又不上轿扎什么耳朵眼儿啊?
保良总是微笑着回答:对,我妈想我姐姐,老想让我戴上耳环,就像见到我姐姐似的。女生们听了无不惊讶:哟,你还有姐姐哪,你姐姐在外地?保良说:啊,在外地,好多年都没回家了。女生问:出国了?保良说:不是。女生问:是亲的吗?保良说:当然是。女生嗔闹:你们家怎么摘的计划生育!
耳环带在身上,周末换上便衣,保良就会把它重新戴上,然后对镜自顾。和李臣刘存亮聚会时他也常常戴上,看得菲菲赞不绝口。菲菲说保良你再戴个假发套涂上口红绝对能够男扮女装。就跟日本的万人迷木村拓哉似的,扮女人比女人还美。保良说:去!
菲菲和刘存亮确实吹了,菲菲已经开始公开追求保良。保良则像他对刘存亮表白的一样,对菲菲绝无此念,因此“良菲恋”属于剃头的挑子一头热的事。刘存亮离了女人,塌下心来又找了个餐厅服务员的工作,每月工资五百块钱,管吃管住。刘存亮是个性格软弱但胸怀大志的人,五百元工资省吃俭用,每月还要省出五十元钱去买彩票,渴望一夜暴富,连暴富后钱都用来干什么也提前规划了若干方案,那些方案反过来又成为支撑刘存亮生活信念的美好憧憬。连李臣都在他的怂恿鼓动下跟着“玩彩”,只是忽断忽续不能坚持。
李臣在那家名叫“焰火之都”的夜总会里混得不错,每月小费收入不下三千,领班的职位也遥遥在望,所以每天上班都得小心翼翼,不敢出现半点闪失。李臣因此备感劳累,何况在“娱乐场所”干活儿的人生物钟全都乱了,李臣一旦走在白天的阳光下,脸上总是镀着一层病态的青灰。
但和刘存亮相比,李臣的见识和他的钱包一样,倒是越来越膨胀了,夜总会每天来来往往的客人三教九流无所不有,李臣也就无所不见无所不闻。保良慢慢知道,李臣脸上的青灰不仅仅是上夜班熬的,更多是陪客人喝酒喝的。酒这东西真伤身体,李臣本来五大三粗,在夜总会没干多久,就生生把自己折腾成了一副瘪耳吮腮的样子。
那一阵保良不得不从健康及未来的角度,反复劝戒李臣自控自爱,李臣听了只是无可奈何地笑笑,表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是盯包房的服务生,客人让你于杯你能不干吗,你不干老板先得跟你急了,老板挣的就是这份酒钱!服务生挣的就是这份小费!叫干不干还想拿小费?当然妄想!不但拿不着小费,惹得客人不高兴了,连工作都未准保得住呢,所以真是身不由己。保良有时不得不痛苦地想到,鉴宁三雄,从小的兄弟,也许总有一天,会桥路分道,各奔东西。
大学第一年的课程繁重而又紧张,尤其是公院,对学生的生活管理也很严格。每天早起出操,睡前点名,就像军队一样。周末假日也常常组织活动,共青团、学生会和系里的各种活动,一概要求新生积极参加。因此保良并不是每周都能回家,和李臣刘存亮的来往,也就自然而然地渐渐稀少。至于女孩菲菲,有一阵保良几乎把她忘在脑后,当有一天菲菲突然跑到学校来找他时,保良不仅大为意外,而且心里也多多少少地,有那么一点不快。
菲菲来的时候,正是晚上自习的时间,学院的门卫把菲菲拦在学院的东门,然后打电话到侦察系的宿舍楼里。一个热情的同学从宿舍跑到教室来叫保良,等保良赶到学院的东门,菲菲已在口喷热气的寒风里,等候了将近一个小时。
菲菲站在学校东门正面的最显眼处,见到保良从里边出来便远远招呼:“保良!保良!”弄得从校门进出的学生纷纷回头,而且这一天菲菲正好穿着一件淡黄色的上衣,这上衣是菲菲最值钱的一件行头,可惜这种刻意的打扮反而让她显得俗艳不堪,至少以保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