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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夜-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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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夜》


他们说三毛(序)

丹扉:尚是“无名小卒”时有些作品,当作者尚是“无名小卒”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人向我推荐或介绍,是我自己碰上读到,就觉得十分明畅顺心;从此留下了美好的第一印象,迄今多读,这份感受依然没有改变。

三毛便是这类作者之一。

司马中原:仰望一朵云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流,都是很自然的,只因它是一朵云。三毛就是这样,用她云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矫饰,行间字里,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被文明捆绑着的人,多惯于世俗的繁琐,迷失而不自知,读三毛的作品,发现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她把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这是需要灵明的智慧和极大的勇气的。

朱西宁:唐人三毛

三毛那样喜气洋洋的孤军深入,不独要辛苦的迎对撒哈拉沙漠和沙哈拉威,而是欢喜不尽那些比沙漠和阿拉伯人更其不毛之地的今之中东文化和西洋文化。

不是说她在那般低文化前,便浅薄的种族优越感起来;若说她有优越感,也决不是西洋那种动物身而血统性的竟就傲慢起来;若说她有傲慢,也决不能是那种心虚的自大和变相的自卑;若说她有自大或自卑,又也决不曾用施舍来炫耀甚么,报复甚么。而三毛她本就没有一星星的优越感、傲慢、自卑自大、或炫耀和报复。因为中国人的气质里从没有过这些卑贱和贫寒。

他国人每称中国人为唐人,三毛才真的配是唐人那种多血的结实、泼辣、俏皮、和无所不喜的壮阔。三毛是直令人疼惜的叨念起到得宋明便统被闭进卧室之前的唐代女子;她的潇湘挥洒和柔中的强大,便令该是李白子夜歌的“……蚕饥妾欲去,五马莫留连。……回舟下待月,归去越王家。……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明朝驿使发,一夜絮征袍……。”

彭歌:沙漠奇葩

我也很喜欢三毛的作品。说是“也”,因为实在是有很多人都有同好的缘故。

但大家喜欢的理由可能不尽相同。我喜欢的是她那种爽朗的性格,好像很柔弱,其实却很刚强。她把很多凄怆的际遇,都能写得生气勃发,洒脱浑厚,她不是不知忧愁伤感,但在生命里还有比伤感更强的东西。我想,应该说,她的文章好,她的心更好;到了天涯异域,就更磨砺生光,沙漠里也有奇葩。

痖弦:穿裙子的尤里西斯中国传统文学中也有很多异国历险的描述,《镜花缘》或可与荷马的《奥德赛》相比拟,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林之洋或尤里西斯却是一位中国女孩子。她渡重洋、履荒漠,以中国人特有的广博的同情,任侠的精神,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潇洒相诙谐,生动地记述了她壮阔的世界之旅的见闻与感受。她,便是取了一个常常使我有一种“小可怜”联想的笔名的三毛。

我认为三毛作品之所以动人,不在文字的表面,不在故事的机趣,也不在作者特殊的生活经验,而是在这一切背后所蕴藏的作者的那颗爱心。我喜欢她对她所见到的悲苦小人物的那种感同身受的入微观察,我更欣赏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对人性恶的一面的鞭笞。这是我们现代散文中所少见的,很少有作品能够给我这样的感受。

晓风:落实的雨滴

我总是还没有看她的东西就先感动了,感动我的是她那个人,以及这十几年来的点点滴滴。

初识她时,我大学,她中学,教会的许多女孩子里,她是极特殊的一个,白皙、美丽,而又稍稍不安,简直就像天生下她来去属于那年头流行的又玄又冷的存在主义似的。

十几年过去,她虽不落地,却也生了根,她变成了一个女子,能烤蛋糕,能洗衣服,能在沙漠中把陋室住成行宫,能在海角上把石头绘成万象,她仍浪漫,却被人间烟火熏成斑斓动人的古褐色。

三毛的流行说明了什么?它说明我们都曾爱飘逸的云,但终于我们爱上了雨,低低地,把自己贴向大地贴向人生的落了实的一滴雨。

隐地:难得看到的好戏三毛岂仅是一个奇女子?三毛是山,其倔强坚硬,令人肃然起敬。三毛是水,飘流过大江南北,许多国家。三毛是一幅山水画,闲云野鹤,悠哉游哉。三毛当然更是一本书,只要你展读,就能浑然忘我,忧愁烦恼一扫而空,仿佛自己已告别“俗世”,走进了一个趣味盎然的“卡通世界”和“漫画王国”,所以三毛自然也是一出戏,人生中的一出难得看到的好戏。

薇薇夫人:真正生活过的人像我这样年龄的人,应该不会成为“三毛迷”的,因为我已经不会把梦幻和真实的生活搅混在一起了。

我迷三毛是因为她在“浪漫的流浪”以外,那一份对人性的悲悯,对生活真义的认知,以及对婚姻的洒脱(不是随便)。譬如她说:一个男人与朋友相处的欢乐,即使在婚后,也不应该剥削掉他的。谁说一个丈夫只有跟妻子在一起时才可以快乐?听听看,有多少妻子是这样洒脱的?“三毛是真正生活过的人。”这是我对三毛的认识,那么多人喜爱读她的文章,我不用再锦上添花说什么了。



寂地

我们一共是八个人,两辆车,三个已经搭好的帐篷。

斜阳最后的余晖已经消失了,天空虽然没有了霞光,还隐隐透着鸽灰的暮色,哀哀的荒原开始刮着刺骨的冷风。夜,并没有很快就化开来,而身后那一片小树林子,却已经什么也看不清了。

为着搭帐篷、搬炊具,迷离的大漠黄昏竟没有人去欣赏,这一次,为着带了女人和小孩,出发时已经拖得太晚了。马诺林在一边打坐,高大的身材,长到胸口的焦黄胡子,穿着不变的一件旧白衬衫,下面着了一条及膝的短裤,赤着足,头上顶着一个好似犹太人做礼拜时的小帽,目光如火如焚,盘着腿,双手撑地,全身半吊着,好似印度的苦行僧一般,不言不语。

米盖穿了一件格子衬衫,洗得发白的清洁牛仔裤,浓眉大眼,无肉的鼻子,却配了极感性的嘴唇,适中的个子,优美的一双手,正不停的拨弄着他那架昂贵的相机。

米盖怎么看都挑不出毛病,一副柯达彩色广告照片似的完美,却无论如何融不进四周的景色里去。

总算是个好伙伴,合群,愉快,开朗,没什么个性,说得多,又说得还甚动听,跟他,是吵不起架来的,总缺了点什么。

吉瑞一向是羞涩的,这个来自迦纳利群岛的健壮青年是个渔夫的孩子,人,单纯得好似一张厚厚的马粪纸,态度总是透着拘谨,跟我,从来没直接说过话。在公司里出了名的沉默老实,偏偏又娶了个惊如小鹿的妻子黛奥,这个过去在美容院替人烫发的太太,嫁了吉瑞,才勉强跟来了沙漠,她,亦很少跟别的男子说话。这会儿,他们正闷在自己的新帐篷里,婴儿夏薇咿咿啊啊的声音不时的传过来。

荷西也穿了一条草绿色短裤,上面一件土黄色的卡其布衬衫,高统蓝球鞋,头上带了一顶冬天的呢绒扁舌帽,他弯身拾柴的样子,像极了旧俄小说里那些受苦受难的农民,总像个东欧外国人,西班牙的味道竟一点也没有。荷西老是做事最多的一个,他喜欢。

伊底斯阴沉沉的高坐在一块大石上抽烟,眼睛细小有神,几乎无肉的脸在暮色里竟发出金属性的黄色来,神情总是懒散的,嘲讽的;在公司里,他跟欧洲人处不好,对自己族人又不耐烦,却偏是荷西的死党,一件大蓝袍子拖到地,任风拍着。细看他,亦不像沙哈拉威,倒是个西藏人,喜马拉雅高原上的产物,总透着那么一丝神秘。

我穿着游泳衣在中午出发的,这会子,加了一件荷西的大外套,又穿上了一双齐膝的白色羊毛袜,辫子早散花了,手里慢吞吞的打着一盘蛋。

黛奥是不出来的,她怕沙漠一切的一切,也怕伊底斯,这次加入了我们的阵容,全是为了母亲回迦纳利岛去了,吉瑞要来,留在家中亦是怕,就这么惨兮兮的跟来了,抱着三个月大的孩子,看着也可怜,大漠生活跟她是无缘的。

荷西起火时,我丢下盘子往远处的林子里跑去。

不太说话的伊底斯突然叫了起来:“哪里去?”“采——松——枝。”头也不回地说。

“别去林子里啊!”又随着风在身后喊过来。

“没——关——系”还是一口气的跑了。

奔进林子里,猛一回头,那些人竟小得好似棋子似的散在沙上,奇怪的是,刚刚在那边,树梢的风声怎么就在帐篷后面的沙沙的乱响着,觉着近,竟是远着呢。

林子里长满了杂乱交错的树,等了一会,眼睛习惯了黑暗,居然是一堆木麻黄,不是什么松枝,再往里面跑,深深的埋进了阴影中去,幽暗的光线里,就在树丛下,还不让人防备,那个东西就跳入眼里了。

静静的一个石屋,白色的,半圆顶,没有窗,没有门的入口,成了一个黑洞洞,静得怪异,静得神秘,又像蕴藏着个怪兽似的伏着虎虎的生命的气息。

风沙沙的吹过,又悄悄的吹回来,四周暗影幢幢,阴气迫人。

我不自然的咽了一下口水,盯着小屋子往后退,快退出了林子,顺手拉下了一条树枝乱砍,砍了一半,用力一拉,再回身去看了一眼那个神秘的所在,觉得似曾相识,这情景竟在梦中来过一般的熟悉,我呆站了一会,又觉着林中有人呻吟似的轻轻叹了口气,身上就这么突然毛了起来,拖了树枝逃也似的奔出林子,后面冷冷的感觉仍步步的追着人,跑了几十步,荷西远处的营火轰的一声冒了出来,好似要跟刚下去的落日争什么似的。

“叫你不要倒汽油,又倒了!”等我气喘喘的跑到火边,火,已经烧得天高了。

“松枝等一下加,火下去再上。”

“不是松,是木麻黄呢。”我仍在喘着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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