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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第2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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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近郊,从官射之而毙。

汉乾祐三年正月,有狐出明德楼,获之,比常狐毛长,腹别有二足。

周广顺三年六月,河北诸州旬日内无乌,既而聚泽、潞之间山谷中,集于林

木,压树枝皆折。是年,人疾疫死者甚众。至显德元年,河东刘崇为周师所败,

伏尸流血,故先萌其兆。

显德元年三月,潞州高平县有鹊巢于县郭之南平地,巢中七八雏。

○蝗

梁开平元年六月,许、陈、汝、蔡、颍五州蝝生,有野禽群飞蔽空,食之

皆尽。

唐同光三年九月,镇州奏,飞蝗害稼。

晋天福七年四月,山东、河南、关西郡蝗害稼,至八年四月,天下诸州飞蝗

害田,食草木叶皆尽。诏州县长吏捕蝗,华州节度使杨彦询、雍州节度使赵莹命

百姓捕蝗一斗,以禄粟一斗偿之。时蝗旱相继,人民流移,饥者盈路,关西饿殍

尤甚,死者十七八。朝廷以军食不充,分命使臣诸道括粟麦,晋祚自兹衰矣。

汉乾祐元年七月,青、郓、兖、齐、濮、沂、密、邢、曹皆言蝝生。开封

府奏,阳武、雍丘、襄邑等县蝗,开封尹侯益遣人以酒肴致祭,寻为鸲鹆食之皆

尽。敕禁罗弋鸲鹆,以其有吞蝗之异也。二年五月,博州奏,有鸲生,化为蝶飞

去。宋州奏,蝗一夕抱草而死,差官祭之。

○火

唐天成四年十一月,汝州火,烧羽林军营五百余间。先是,司天奏,荧惑入

羽林,饬京师为火备,至是果应。

长兴二年四月辛丑,汴州封禅寺门扉上欻然火起,延烧近舍。是月,卫州奏,

黎阳大火。先是,下诏于诸道,令为火备,至是验之。三年十二月壬戌,怀州军

营内,三处火光自起,人至即灭,并不焚烧舍宇。明宗谓侍臣曰:“火妖乎?”

侍臣曰:“恐妖人造作,宜审诘之。”

晋天福三年十一月,襄州奏,火烧居民千余家。九年春,左龙武统军皇甫遇

从少帝御契丹于郓州北,将战之夕,有火光荧荧然,生于牙竿之上。

周显德五年四月,吴越王钱俶奏,十日夜,杭州火,焚烧府署殆尽。世宗命

中使赍诏抚问。

○草木石冰

梁开平三年春正月,潞州军前李思安进,壶关县庶穰乡村人因伐树倒,自分

为两片,内有六字,皆如左书,曰“天十四载石进”,乃图其状以进。梁祖异之,

命示百官,莫有详其义者,及晋高祖即位,人以为虽有图姓,计其甲子则二十有

九年矣。识者曰:“‘天’字取‘四’字中两画加之于傍,则‘丙’字也;‘四’

字去中间两画加‘十’字,则‘申’字也。晋祖即位之年,乃丙申也。”

唐天祐五年,长柳巷田家有僵桃树,经年旧坎犹在,其仆木一朝屹然而起,

行数十步,复于旧坎,其家骇异,仓皇散走。议者以汉昭帝时,上林仆木起生枝,

时虫蠹成文而宣帝兴。今木理成文,仆而重起,乃庄宗中兴之兆也。

同光元年冬十二月辛卯,亳州太清宫道士上言,圣祖殿前枯桧再生一枝,画

图以进。

清泰末年,末帝先人坟侧古佛刹中石像,忽然摇动不已,观者咸讶焉。

晋开运元年七月一日,少帝御明德门,宣赦改元。是日,遇大雷雨,门内有

井亭,亭有石盆,有走水槽,槽有龙首,其夕悉飘行数十步,而龙首断焉。识者

曰:“石,国姓也,此兆非祥,石氏其迁乎!其绝乎!”二年正月,汴州封丘门

外,壕水东北隅水上有文,若大树花叶芬敷之状,相连数十株,宛若图画,倾都

观之。识者云:“唐景福中,卢彦威浮阳壕水有树文亦如此,时有高尼辞郡人曰:

‘此地当有兵难。’至光化中,其郡果为燕帅刘仁恭所陷。”三年九月,大水,

太原葭芦茂盛,最上一叶如旗状,皆南指。十二月己丑,雨木冰。是月戊戌,霜

雾大降,草木皆如冰。

汉乾祐元年八月,李守贞叛于河中,境内芦叶皆若旗旒之状。

周广顺三年春,枢密使王峻遥镇青州,有司制旄节以备迎授。前夕,其节有

声。主者曰:“昔后唐长兴中,安重诲授河中,其节亦有声,斯亦木之妖也。”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礼志上

(案:《礼志序》,原本阙佚。)

梁开平元年夏四月,太祖初受禅,乃立四庙于西京,从近古之制也。

唐同光二年六月,太常礼院奏:“国家兴建之初,已于北都置庙,今克复天

下,迁都洛阳,却复本朝宗庙。按礼无二庙之文,其北都宗庙请废。”乃下尚书

省集议。礼部尚书王正言等奏议曰:“伏以都邑之制,宗庙为先。今卜洛居尊,

开基御宇,事当师古,神必依人。北都先置宗庙,不宜并设。况每年朝享,礼有

常规,时日既同,神何所据。窃闻近例,亦有从权。如神主已修,迎之藏于夹室;

若庙宇已崇,虚之以为恒制。若齐桓公之庙二主,礼无明文,古者师行,亦无迁

于庙主。昔天后之崇巩、洛,礼谓非宜;汉皇之恋丰、滕,事无所法。况本朝故

事,礼院具明,洛邑旧都,嵩高正位,岂宜远宫阙之居,建祖宗之庙。事非可久,

理在从长。其北都宗庙,请准太常礼院申奏停废。”从之。

天成元年,中书舍人马缟奏曰:“伏见汉、晋已来,诸侯王宗室承袭帝统,

除七庙之外,皆别追尊亲庙。汉光武皇帝立先四代于南阳,其后桓帝已下,亦皆

上考前修,追崇先代。乞依两汉故事,别立亲庙。”诏下尚书省,集百官定议。

礼部尚书萧顷等议曰:“伏见方册所载,圣概所存,将达蘋藻之诚,宜有楶棁之

制,臣等集议,其追尊位号及建庙都邑,乞特降制命,依马缟所议。”

二年,中书门下又上奏曰:“伏以两汉以诸侯王入继帝统,则必易名上谥,

广孝称皇,载于诸王故事,孝德皇、孝仁皇、孝元皇是也。伏乞圣慈,俯从人愿,

许取皇而荐号,兼上谥以尊名,改置圆陵,仍增兵卫。”遂诏太常礼院定其仪制

焉。太常博士王丕等引汉桓帝入嗣,尊其祖河间孝王曰孝穆皇帝、父蠡吾侯曰孝

崇皇帝为例,请付太常卿定谥。刑部侍郎、权判太常卿马缟复议曰:“伏准两汉

故事,以诸侯王宗室入承帝统,则必追尊父祖,修树园陵,西汉宣帝、东汉光武,

孝飨之道,故事具存。自安帝入嗣,遂有皇太后令,别崇谥法,追曰某皇,所谓

孝德、孝穆之类是也。前代惟孙皓自乌程侯继嗣,追父和为文皇帝,事出非常,

不堪垂训。今据礼院状,汉安帝以下,若据本纪,又不见“帝”字。伏以谥法“

德象天地曰帝”。伏缘礼院已曾奏闻,难将两汉故事,便述尊名,请诏百官集议。”

时右仆射李琪等议曰:“伏睹历代已来,宗庙成制,继袭无异,沿革或殊。马缟

所奏,礼有按据,乞下制命,令马缟虔依典册,以述尊名。”时明宗意欲兼加

“帝”字,乃下诏曰;“朕闻开国承家,得以制礼作乐,故三皇不相袭,五帝不

相沿,随代创规,于礼无爽。矧或情关祖祢,事系丞尝。且追谥追尊,称皇与帝,

既有减增之字,合陈褒贬之辞。大约二名俱为尊称,若三皇之代故不可加帝,五

帝之代不可言皇。爰自秦朝,便兼二号。至若圣祖老君,事隔千祀,宗追一源,

犹显册于鸿名,岂须遵于汉典。况朕居九五之位,为亿兆之尊,不可总二名于眇

躬,惜一字于先代,苟随执议,何表孝诚!可委宰臣与百官详定,集两班于中书,

逐班各陈所见。”惟李琪等请于祖祢二室先加“帝”字。宰臣合众议奏曰:“恭

以朝廷之重,宗庙为先,事系承祧,义符致美。且圣朝追尊之日,即引汉氏旧仪,

在汉氏封崇之时,复依何代故事?理关凝滞,未协圣谟;道合变通,方为民则。

且王者功成治定,制礼作乐,正朔服色,尚有改更,尊祖奉先,何妨沿革。若应

州必立别庙,即地远上都。今据开元中追尊皋陶为德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

帝,皆立庙于京都。臣等商量所议追尊四庙,望依御札并加皇帝之号,兼请于洛

京立庙。”敕:“宜于应州旧宅立庙,余依所奏。”(案《文献通考》:后唐之

所谓七庙者,以沙陀之献祖国昌、太祖克用、庄宗存勖而上继唐之高祖、太宗、

懿宗、昭宗。此所谓四庙者,又明宗代北之高、曾、祖、父也。)

其年八月,太常礼院奏:“庄宗神主以此月十日祔庙,七室之内,合有祧迁。”

中书门下奏议,请祧懿祖一室。后下百僚集议,礼部尚书萧顷等奏,请从中书所

奏,从之。

应顺元年正月,中书门下奏:“太常以大行山陵毕祔庙。今太庙见飨七室,

高祖、太宗、懿宗、昭宗、献祖、太祖、庄宗,大行升祔,礼合祧迁献祖,请下

尚书省集议。”太子少傅卢质等议曰:“臣等以亲尽从祧,垂于旧典,疑事无质,

素有明文。顷庄宗皇帝再造寰区。复隆宗庙,追三祖于先远,复四室于本朝,式

遇祧迁,旋成沿革。及庄宗升祔,以懿祖从祧,盖非嗣立之君,所以先迁其室。

光武灭新之后,始有追尊之仪,比只在于南阳,元不归于太庙,引事且疏于故实,

此时须禀于新规。将来升祔先庙,次合祧迁献祖,既协随时之义,又符变体之文。”

从之。时议以懿祖赐姓于懿宗,以支庶系大宗例,宜以懿祖为始祖,次昭宗可也,

不必祖神尧而宗太宗。若依汉光武,则宜于代州立献祖而下亲庙,其唐庙依旧礼

行之可也,而议谥者忘咸通之懿宗,又称懿祖,父子俱“懿”,于理可乎!将朱

耶三世与唐室四庙连叙昭穆,非礼之甚也。议祧者不知受氏于唐懿宗而祧之,今

又及献祖。以礼论之,始祧昭宗,次祧献祖可也,而懿祖如唐景皇帝,岂可祧乎?

晋天福二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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