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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半农为书中白描的技巧举例,引这两段,都是与王莲生有关的:
莲生等撞过“乱钟”,屈指一数,恰是四下,乃去后面露台上看时,月色中天,静悄悄的,并不见有火光。
回到房里,适值一个外场先跑回来报说:“在东棋盘街那儿。”莲生忙踹在桌子旁高椅上,开直了玻璃窗向东南望去,在墙缺里现出一条火光来。(第十一回)
阿珠只装得两口烟,莲生便不吸了,忽然盘膝坐起,意思要吸水烟。巧固送上水烟简,莲生接在手中,自吸一口,无端掉下两点眼泪。(第五十四回,原第五十七回)
第一段有旧诗的意境。第二段是沈小红的旧仆阿珠向莲生问起:“小红先生那儿这就是个娘在跟局?”又问:“那么大阿金出来了,大姐也不用了?”莲生只点点头。下接吸水烟一节。
小红为了拼戏子坏了名声,落到这地步。他对她彻底幻灭后,也还余情未了。写他这样令人不齿的懦夫。能提升到这样凄清的境界,在爱情故事上是个重大的突破。
我十三四岁第一次看这书,看完了没得看了,才又倒过来看前面的序。看到刘半农引这两段,又再翻看原文,是好!此后二十年,直到出国,每隔几年再看一遍《红楼梦》、《金瓶梅》,只有《海上花》就我们家从前那一部亚东本,看了《胡适文存》上的《海上花》序去买来的,别处从来没有。那么些年没看见,也还记得很清楚,尤其是这两段。
刘半农大概感性强于理性,竟轻信清华书局版许廑父序与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记传闻,以为《海上花》是借债不遂,写了骂赵朴斋的,理由是(一)此书最初分期出版时,《例言》中说:
所载人名事实,均系凭空捏造,井无所指。
刘半农认为这是小说家惯技,这样郑重声明,更欲盖弥彰,是“不打自招”;(二)赵朴斋与他母妹都不是什么坏人,在书中还算是善良的,而下场比谁都惨,分明是作者存心跟他们过不去。
“书中人物纯系虚构”,已经成为近代许多小说例有的声明,似不能指为“不打自招”。好人没有好下场,就是作者借此报复泄愤,更是奇谈,仿佛世界上没有悲剧这样东西,永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胡适分析许序与鲁迅的小说史,列举二人所记传闻的矛盾:
许:赵朴斋尽买其书而焚之。(显然出单行本时赵尚未死)
鲁:赵重赂作者,出到第二十八回辍笔。赵死后乃续作全书。
许:作者曾救济赵。
鲁:赵常救济作者。
许:赵妹实曾为娟。
鲁:作者诬她为娟。
胡适又指出韩子云一八九一年秋到北京应乡试,与畅销作家海上漱石生(孙玉声)同行南归,孙可以证明他当时不是个穷极无聊靠敲诈为生的人。《海上花》已有甘四回稿,出示孙。次年二月,头两回就出版了,到十月出版到第二十八回停版,十四个月后出单行本。
写印一部二十五万字的大书要费多少时间?
中间哪有因得“重路”而缀笔的时候?
又引末尾赵二宝被史三公子遗弃,吃尽苦头,被恶客打伤了,昏睡做了个梦,梦见三公子派人来接她,她梦中向她母亲说的一句话,觉得单凭这一句,“这书也就不是一部谤书”:
“妈,我们到了三公子家里,起先的事,不要去提起。”
这十九个字,字字是血,是泪,真有古人说的“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风格!这部《海上花列传》也就此结束了。
——胡适序第二节
此书结得现代化,虽然而止。作者踽踽走在时代前面,不免又有点心虚胆怯起来,找补了一篇《跋》,一一交代诸人下场,假托有个访客询问。其实如果有读者感到兴趣,绝不会不问李烷劳是否嫁给陶玉甫,唯一的一个疑团。李漱劳死后,她母亲李秀姐要遵从她的遗志,把烷劳给玉甫作妻,玉甫坚拒,要认她作义女,李秀姐又不肯。陶云甫自称有办法解决,还没来得及说出来,被打断了,就此没有下文了。
陶云甫唯一关心的是他弟弟,而且他绝没有逼着弟弟纳妻之理,不过他也觉得浣劳可爱(见第四十一回——原第四十三回),要防玉甫将来会懊悔,也许建议把浣芳交给云甫自己的太太,等她大一点再说,还是可以由玉甫遣嫁。但是玉甫会坚持名份未定,不能让她进门。僵持拖延下去,时间于李秀姐不利,因为浣芳不宜在妓院里待下去。一明白了云甫是真不要她,也就只好让他收作义女了。
浣劳虽然天真烂漫,对玉甫不是完全没有洛丽塔心理。纳博柯夫名著小说《洛丽塔》——拍成影片由詹姆斯·梅逊主演——写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十二岁的女孩互相引诱成奸。在心理学上,小女孩会不自觉地诱惑自己父亲。院芳不但不像洛丽塔早熟,而且晚熟到近于低能儿童,所以她初恋的激情更百无禁忌,而仍旧是无邪的。如果嫁了玉甫,两人之间过去的情事就仿佛给追加了一层暖昧的色彩。玉甫也许就是为这缘故拒绝,也是向漱劳的亡灵自明心迹,一方面也对自己撇清——他不是铁石人,不会完全无动于衷。
作者不愿设法代为撮合,大快人心,但是再写下去又都是反高潮,认义女更大杀风景。及早剪断,不了了之,不失为一个聪明的办法。
刘半农惋惜此书没多写点下等妓院,而掉转笔锋写官场清容。我想这是刘先生自己不写小说,不知道写小说有时候只要剪裁得当,予人的印象仿佛对题材非常熟悉;其实韩子云对下等妓院恐怕知道的尽于此矣。从这书上我们也知道低级妓院有性病与被流氓殴打的危险,妓女本身也带流气,碰见殷实点的客人就会敲诈。大概只能偶一观光,不能常去。文艺没什么不应当写哪一个阶级。而且此处结构上也有必要,因为赵二宝跟着史三公子佐进一签园,过了一阵子神仙眷属的日子,才又一跋栽下来,爬得高跌得重。如果光是在他公馆里两人终日相对,她也还是不能完全进入他的世界,比较单调,容易腻烦。
写一签园,至少让我们看到家妓制度的珍贵的一瞥。《红楼梦》里学戏的女孩子是特殊情形,专为供奉归宁的皇媳的。一般大概橡此书的班官、瑶官的境遇。瑶宫虚岁十四,才十三岁,被主人收用已经有些时了。书中喜欢幼女的只有齐韵舆一人——别人喜欢跟她们闹着玩。尹痴鸳倒是爱林翠芬,但是也宁可用张秀英泄欲。而齐韵舆也并不是因为年老体衰,应付不了成熟的女性——他的新宠是嫁人复出的苏冠香。
琪官、瑶官与孙索兰夜谈,瑶官说孙索兰跟华铁眉要好,一定是嫁他了。孙索兰笑她说得容易,取笑她们也嫁齐大人。瑶官说她“说说就说到歪里去”,也就是说老人奸淫幼女,不能相提并论。书中韵叟与琪官的场面写得十分蕴藉,只借口没遮拦的瑶官口中点一笔。
齐韵叟带着琪官、瑶官在竹林中撞见小赞,似乎在向另一人求告,投看清楚是谁,这人已经跑了。事后盘问她们,琪官示意瑶官不要说,只告诉韵叟“不是我们花园里的人”,想必是说不是齐府的人,不致玷辱门风。这件事从此没有下文了,直到《跋》列举诸人下场,有“小赞小青挟资远遁”句。原来小赞私会的是苏冠香的大姐小青。相等于“诗婢”的诗僮小赞,竞抛下举业,与情人私奔卷逃。那次约会被撞破,琪官代为隐瞒,想必是怕结怨。苏冠香是小小姨身份,皇亲国戚兼新宠,正如杨贵纪的妹妹虢国夫人。琪官虽然不知道冠香向韵叟诬赖她与孙素兰同性恋,一定也晓得她是冠香的“眼中钉”(见回目)。再揭破丑闻使冠香大失面子,更势不两立了。那神秘人物是小青,书中没有交代,就显不出琪官的机警与她处境的艰难。
总是因为书至此已近尾声,下文没有机会插入小赞、小青的事,只好在跋内点破,就像第十三回“抬轿子周少和碰和”的事也只在回目中点明,回内只字不提。
但是由跋追补一笔,力道不够。当时琪官一味息事宁人,不许瑶官说出来,使人不但气闷而且有点反感。她说与小赞在一起的是外人,棺人带来的大姐除了小青,还有林素芬、林翠芬也带了大姐来,大概是娘姨大姐各一,两人合用。像赵二宝就只带了个娘姨阿虎,替她梳头,那是不可少的。孙素兰只带一个大姐,想必是像卫霞仙处阿巧的两个同事,少数会梳头的大姐。
娘姨不大有年轻貌美的。小赞向这人求告,似是向少女求爱或求欢——再不然就是身份较高的人。
书中男仆如张寿、匡二都妒忌主人的艳福,从中捣乱,激动得简直有点心理变态。曾经有人感叹中国的女仆长年禁欲,其实男仆也不能有家庭生活。固然可以嫖妓,倒从来没有妄想棺人垂青的,这一点上阶级观念非常严。不过小赞不是普通的佣仆,有学问有前途,而且屡次当众出风头。平时倌人时刻有娘姨跟着,在一签园中却自由自在,如苏冠香、林翠芬都独自游荡。因此有可能性的女子浩如烟海,无从揣测。比较像是孙索兰的大姐,琪官代瞒是卫护义婶——还是失意的林翠芬移情别恋?
这些模糊的疑影削弱了琪官的这一场戏,也是她的最后一场,使这特殊的少女整个的画像也为之减色。等到看到跋才知道是小青,这才可能琢磨出琪官有她不得已的苦衷,已经迟了一步。
作者的同乡松江颠公写他“与某校书最呢,常日匿居其妆阁中”,但是又说他“家境……寒素”。刘半农说:
相传花也怜依本是巨万家私,完全在堂予里混去了。这句话大约是确实的,因为要在堂子里混,非用钱不可;要混得如此之熟,非有巨万家私不可。
也许聪明人不一定要有巨万家私,只要肯挥霍,也就充得过去了。他没活到四十岁,倒已经“家境……寒素”,大概钱不很多,经不起他花。
作者在“例言”里说:“全书笔法自谓从《儒林外史》脱化出来,惟穿插藏闪之法则为从来说部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