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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森和曼彻斯特正好奇地看着泰德,他意识到自己坐在发动起来的汽车方向盘后沉思了差不多一分钟。他举手致意了一下,把车倒了出来,然后驶向缅因大街,离开学校。他试着考虑在这两个警察通过警讯无线电知道他们的同事死去之前甩开他们。他试着思考,但总是听到斯达克对他说,如果他捣鬼,等他到达罗克堡的夏季别墅时,他只能发现他们的尸体和丽兹临死前诅咒他的磁带。
另外,他总是看到玛莎姨妈,她用那枝枪瞄准着老鼠,这些肥胖的老鼠正在;垃圾堆和上面燃烧的红色火焰间跑来跑去。他突然意识到他想射杀斯达克,而且不用0。22口径的步枪。应该给狡猾的乔治更大的东西。
一门榴弹炮可能刚合适。
在破瓶子和罐头交织成的反光中,老鼠先是身体扭动着飞起来,然后内脏和皮毛炸裂开来,溅得叭叭作响。
是的,如果看到同样情景在乔治.斯达克身上发生,那真是太好了。
他把方向盘握得太紧了,弄得他左手都疼了,疼到骨头和关节中去。
他试着放松一些,从胸前的口袋中摸出止痛片,把它干咽下去。
他开始考虑校区的十字路口,那个四面都有停车标志的路口。
他开始考虑罗立说的话,罗立称麻雀为灵魂摆渡者。
活死人的使者。
第21章 绑架
一
虽然他从没来过鲁德娄,但却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
斯达克梦中常来这里。
他开着一辆偷来的破本田车驶离大道,在距波蒙特家一英里半的地方停下来。泰德去学校了,这很好。有时他搞不懂泰德在做什么或想什么,虽然他努力的话总能知道泰德的情绪状态。
如果他发现和泰德联系很困难的时候,他就摆弄一枝贝洛尔铅笔,那是他在休斯顿街文具店买的。
这很有用。
今天很容易,这是因为不管泰德对警察说了什么,他去大学只有一个理由:因为他已经超过最后期限了,他相信斯达克会跟他联系的。斯达克的确想跟他联系,的确很想。
只是他并不准备像泰德预期的那么做。
当然更不是从泰德预期的地方跟他联系。
快中午了。在他停车的地方有些野餐的人,但他们或是围在草地的桌子边,或是聚集在河边石头的烤肉架旁。当斯达克从车上下来走开时,谁也没有看他一眼。那很好,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他,他们一定会记住他。
对,记住他。
但无法描述他。
他迈步走过柏油马路,然后沿路向北面的波蒙特家走去,这时斯达克很像H。G。威尔斯笔下的隐形人。一条宽宽的绷带裹住了他的前额,另一条绷带裹住了他的下半边脸,头上扣着一顶棒球帽,戴着一副墨镜,穿着一件马夹,手上戴着黑手套。
一种黄黄的脓状液体像树脂一样不停地流出来,浸透了棉纱,弄脏了绷带。更多的黄色液体从墨镜后点点滴滴地流出来,他时不时地用他那副薄薄的仿羊皮手套把它们从面颊上抹去。由于这些液体在慢慢变干,手套的掌部和手指部都变得粘乎乎的。绷带下面的很多皮肤都已脱落,剩下的也不像是人的肌肉,而是黑色的、海面一样的东西,不停地渗着液体,这种液体看上去像脓水,黑乎乎的很难闻——像浓咖啡和墨水的混合物。
他走路时头稍稍向前低着。迎面开来得几辆车上的乘客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戴着棒球帽,低头避开刺眼的阳光,两手插在口袋里,帽舌下的阴影几乎遮住了一切,如果他们更仔细地看,也只能看到绷带而已。从他身后开来向北去的汽车上的乘客当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了。
离班戈尔和布鲁尔这两个姐妹城市越近,就越难走。离城市越近住宅发展得越快。波蒙特家所在的鲁得娄仍处在郊区外围可称作边远社区的地方——但它又不算偏僻地区,可也肯定不属于城市。每座房屋占地面积都很大,它们之间不是用灌木树篱隔开的,而是被狭长的树林带和石墙分开的。碟形卫星接收器在地平线上时隐时现,看上去像入侵的外星人的先头部队。
斯达克沿着路边一直走到克拉克家。泰德家就在隔壁。他从克拉克家前院拐角抄近路穿过,院子里干草比青草还多。他向房子瞥了一眼,窗帘拉下来挡着阳光,车库门紧关着,克拉克家房子有一种孤零零的感觉,好像已经很久没人住了。虽然纱门内放有一堆报纸证明这一点,但斯达克相信克拉克一家出去度假了,这很好。
他走进分开两家的树林,跨过一堵倒塌的石墙,然后单腿跪下。生平第一次,他亲眼看到他倔强的孪生兄弟的房子。车道上停着一辆警察巡逻车,两个警察正站在旁边的树阴下,一边抽烟一边聊天。很好。
他已经得到他所需要的了,剩下的就很容易了。不过,他还是多停留了一会儿。他不认为自己是个想象力丰富的人——除了在那几本主要由他创作的小说中——也不是一个感情冲动的人,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胸中燃烧着愤怒与憎恨之火时,有点儿吃惊。
那个狗杂种有什么权利拒绝他?有他妈的什么权利?因为他先成为一个真人?因为斯达克不知道怎么、为什么或什么时候他自己变成了一个真人?那是瞎扯。乔治.斯达克觉得年龄大小毫无关系。他没有义务一言不发的死去,泰德似乎认为他就应该那样做。他要对自己负责——那就是活下来。不仅如此。
他还要考虑到他忠实的崇拜者,不是吗?
瞧那座房子,瞧瞧它。一栋宽敞的殖民地时期的房子,除了一个厢房外,完全可以称之为大。一大块草坪,旋转的喷水器不停地喷水以保持其长绿。木头栅栏沿着又黑又亮的车道一侧向前延伸,斯达克认为这种栅栏称得上很漂亮了。在房屋和车库之间有一条加顶的走廊——天哪,加顶的走廊!屋内装饰得非常典雅,以与外部协调一致。餐厅里有一张长长的橡木餐桌,楼上房间里放着高大漂亮的衣柜,还有精致悦目的椅子,并不很贵,你可以欣赏但也敢于坐在上面。墙上没有墙纸,而是漆了以后,再印上花纹和图案。斯达克见过所有这些,在梦中见过它们。波蒙特作为乔治.斯达克写作时,他甚至不知道斯达克正在做那些梦。
突然,他想把这迷人的白房子烧成平地。划根火柴点着它——或者就用放在他马夹口袋里的丙烷喷灯电着它——把它烧成平地。但要等他进去以后,等他捣毁了所有家具,在客厅地毯上拉上屎尿,再把粪便抹在印着花纹的墙上以后,等他用斧头把那些贵重的柜子砍成劈柴之后。
波蒙特有什么权利有孩子?有一个漂亮的老婆?泰德究竟有什么权利生活在阳光之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使摆脱贫困、富裕成名的兄弟,他的黑暗中的兄弟确要在黑暗中死去,像胡同中的一条生病的杂种狗?
他当然没有,根本就没有这种权利。只不过泰德相信他有那些权利,而且不顾一切地继续相信那些权利,但那种相信毫无根据,乔治.斯达克是真的。
“我要好好教训你一下,老伙计!”斯达克在树林中低声说,摸到了额头绷带上的夹子,把她们摘下来放到口袋里,以备后用。然后他开始一圈圈地解绷带,越靠近他那奇怪的肌肉,绷带就变得越湿。“这是你永远忘不了的教训,我他妈的向你保证。”二
这不过是他用白手杖骗纽约警察那一招的翻版,但斯达克认为这妙极了。他坚信这一点:如果你一招得手,那就一直使用这一招,一直到它不起作用为止。除非他粗心大意,否则骗这些警察是不成问题。他们值勤已有一个多星期了,他们越来越相信那疯子说得是实话,他说他要回家,再不杀人了。惟一的麻烦是丽兹——如果他干掉警察时,她恰好向窗外看,那事情就变得复杂了。但现在还差几分钟到正午,她和双胞胎可能正在午睡或正准备午睡。不管发生什么,他相信会成功的。
实际上,他确信这一点。
车到山前必有路。三
查特顿抬起靴子,在靴底上掐灭烟头——他准备等它一灭就放到巡逻车里的烟灰缸内,缅因州警察可不随便在纳税人的车道上乱扔废物。当他抬起头时,脸皮脱落的人就在那里,摇摇摆摆向车道走来,一只手向他和杰克.埃丁斯慢慢挥动,请求帮助,另一只手在身后耷拉着,像是断了。
查特顿差点儿心脏病发作。
“杰克!”他喊道,埃丁斯转过头,他的嘴巴张开了。
“救救我——”脸皮脱落的人声音沙哑地喊道,查特顿和埃丁斯向他跑去。
如果他们活着,他们会告诉他们的同事,他们以为那个人遭了车祸,或者被汽油或柴油烧伤了,或是脸朝下摔进一台农用机器里,那种机器经常划破砍伤使用者。
他们可能告诉他们的同事这些事,但在那一刻,他们实际上什么也没想,大脑被吓成一片空白。那人的左半边脸好像正在沸腾,仿佛皮被剥掉后,有人在肉上倒了高强度石炭酸溶液一样。那种粘乎乎的、难以想象的液体从隆起的肉块上流下来,滚过黑色的裂痕,有时洪水泛滥似的大量涌出。
他们什么也没想,他们只是做出反应。
这就是白手杖招数的妙处。
“救救我——”
斯达克故意两脚一绊,向前倒去。查特顿对他同伴语无论次地喊了句什么,身手去抓受伤的人,免得他摔倒。斯达克右臂圈住这位警察的脖子,左手从身后伸了出来。他手中有件令人吃惊的东西,那是一个柄上镶着珍珠的折叠式剃刀,刀刃在湿润的空气中闪闪发光。斯达克把它向前一捅,查特顿的右眼球被刺爆了,查特顿叫起来,一只手捂住他的脸。斯达克揪住查特顿的喉咙,从左耳一直刺到右耳,鲜血从他强壮的脖子中喷了出来。这一切发生在四秒中内。
“怎么啦?”埃丁斯用一种古怪的探询语气低声问,毫无戒备地站在查特顿和斯达克身后大约两英尺处。“怎么啦?”
他一只手正放在手枪枪把边上,但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