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了又看的吴老师名著--《甘地与现代印度》。这部大书功力极深,有志之士,人人该看,只可惜交由一家不太会搞宣传的书局出版,并没有引起应有的注意。
因为我在牢里读这部书,最引起我注意的,是甘地的监狱生活。据我统计,甘地共坐了两千三百三十八天的牢,他失掉身体自由的时间,从广义说,比我要短。但他是先进,先进的坐牢哲学,闲来无事,倒也不妨研究研究。
不料一研究之下,使我得到了新境界。
甘地有著伟大的精神力量,爱因斯坦说:“後代子孙很难相信这世界上曾经走过这样一位血肉之躯”。(generationstoomewillscarcebelivethatsuchaoneasthisverinfleshandbloodwalkeduponthisearth。这是对甘地最高明的描绘。甘地思想的精华是他的“不合作主义”(satyagraha),不合作主义的形成,部份来自《湖滨散记》的作者梭罗。梭罗坐牢的时候,他说他“从不曾想到我是给关起来了,高墙实在等于浪费材料。、、、、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对付我。、、、、他们总以为我唯一目的是想站到墙外面。每在我沉思的时候,看守那种紧张样子,真叫人好笑。他们那里知道才一转身,我就毫无阻挡的跟著出去了。、、、、”
梭罗当然不会小说中穿墙透壁的功夫,他这种来去自如,是指观念上的解脱,观念上“从不曾想到我是给关起来了”。他虽然身在两坪之内,但却心在六合之外,神游四海,志驰八方,就像拉夫瑞斯(richardlovelace)在牢里写诗给情人一样。
甘地师承了梭罗的不合作主义,也师承了梭罗的坐牢哲学。甘地说志士仁人--
“在狱中,他所受到的苦,实比平日受的苦要少得多;在狱中,他也只需要听狱吏一人的命令,而不像平日要受许多人的支配;在那里,他更不必担心一日三餐,也用不著自己烧饭,政府会照顾一切,如果有病,更可免费治疗;在那里,他有足够的操作,藉以锻炼体格,许多坏的习惯也可以改过。他的灵魂是自由的。他可有充分的时间祈祷。肉体虽被拘禁,灵魂并未桎梏。反而他的日常生活也可以训练成更有规律,因为自有人来督促。这样来体验狱中生活,他会感觉自己是自由的。假如有任何不幸遭遇或被狱囚虐待,那他正可学习坚忍,让他得到一个乐于自制的机会。持这种看法的人,当然会将入狱的事看为幸运。因此问题的关键,还在一个人自己和他所持的心理状态,来决定是否入狱乃系幸运。”(《甘地与现代印度》上册页九一)这段话的关键是强烈的唯心论,它告诉人们,所谓的自由与不自由,“问题的关键,还在一个人自己和他所持的心理状态”,你心里觉得自由,自由就在;你心里觉得不自由,桎梏就在。甘地本人前后入狱五次,他这种观念,也一再宣示,例如他说:“我现在成了自由的人了,我的身体已被他们看管。一天诺拉迭法案没有撤销,我一天不得自由,可是现在他们逮捕了我,却给了我自由。现在轮到该是你们采取行动的时候。”(同上。页二六四)他又说:“、、、、朋友们不需要惦挂著我。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在这儿所能做的并不比外间少。我留居在此,对我有如入校。”(同上。中册页一四三--一四四)、、、、甘地这些坐牢哲学,基础都在他的伟大的精神力量,有这种力量的人,他会感到“逮捕了我,却给了我自由。”这种自由,我把它叫做“不自由的自由”。这种自由的炉火纯青,就“觉得自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若不到火候,就只像骆宾王那样“在狱咏蝉”了,--鸟在外面的人,是不会快乐的。
不自由中有自由,这么说来,是不是自由以后,出狱以后,就更自由了,从此没有不自由了呢?
这可未必。
哲学家斯宾塞说“没有人能完全自由,除非所有人完全自由;没有人能完全道德,除非所有人完全道德;没有人能完全快乐,除非所有人完全快乐。”这种伟大的透视力,伟大的胸襟,我给它下了一个描绘,这叫“自由的不自由”。
“自由的不自由”的特色是民胞物与,是把受苦受难的人当兄弟,又使自己有责任感。夏禹感觉天下有淹在水里的人,就好像自己把他们淹在水里一样;后稷感觉天下有没饭吃的人,就好像自己使他们挨饿一样,有这种抱负的人,后天下之乐而乐,众生不成佛的时候,他自己不要成佛。《新约》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里,为这种心境做了动人的总结:“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有这种心境的人,他自己坚强,却感受兄弟的软弱;他自己站起,却焦急兄弟的跌倒;他自己自由,却念念不忘兄弟的不自由。
六十年前,开火车出身的美国劳工领袖戴布兹(eugenevictordebs),因参与政治反抗,被判十年,关在牢里。由于他极富人望,虽在牢里,却得到美国大选中,一百万选民对他戏剧性投票。一九二一年,哈定总统特赦了他。出狱后,人们庆幸他重获自由,他却从斯宾塞的句子里,说出了这样的千古名言:whilethereisalowerclassiaminit。whilethereisacriminalelementsiamofit。whilethereisasoulinprisoniamnotfree。
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俦;
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流;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
真的,“我就不自由”。夏禹不自由,後稷不自由,斯宾塞不自由,戴布兹不自由。--所有伟大的性灵里,念天地悠悠,都有“自由的不自由”。
筋斗云一九九七年八月输入
蝙蝠和清流
作者:李敖
李敖一九七九年九月十日
我在《独白下的传统》里,发表过一篇《人能感动蝙蝠论》,写中国人的动物哲学,写中国人的“动物泛灵信仰”(zoologicalanimism)的流变,写中国人的“人能感动动物论”,一直写到中国人相信人可以感动蝙蝠。我写这些纯中国的思想,发前人今人所未发,自是复兴中华文化第一功臣,自然不在话下。
由于中华文化的底子太浓太厚,许多主题,实在一次无法只做一道菜,实在可以“黄鱼两吃”“黄鱼三吃”,以蝙蝠为例,还可毫不重复,别立主题,再谈它一次。
蝙蝠长得像老鼠,老祖宗们闹不清楚它,叫它“老鼠”、“地鼠”、“天鼠”、“飞鼠”。传说蝙蝠是老鼠吃了巴豆以后变的,所以名字难免鼠来鼠去。因为蝙蝠夜里飞,又叫它“夜燕”。蝙蝠停飞时候,翅膀伏下来,所以又叫“伏翼”或“服翼”。
蝙蝠的造形,不讨人喜欢。虽然除了“吸血蝙蝠”(vampire)外,蝙蝠吃害虫,对人未尝没好处,但中国人外国人都不喜欢它。中国人除了用做“五福(蝠)临门”的图案外,总是把它抓来当药吃,用这种东西治一种怪病--“小儿惊痫”。方法是把蝙蝠煮了,做出“小儿慢惊返魂丹”,《医学集成》里说“小儿惊痫,用入蜇蝙蝠”和药,《圣惠方》里说“小儿慢惊返魂丹,治小儿慢惊及天吊(引右一竖到中间)夜啼,用蝙蝠”和药。妙用就在此。
这种治小孩子夜里哭闹的妙用,老祖宗意犹未足,老祖宗看到蝙蝠夜里飞来飞去,通行无阻,深信这种小东西一定眼力奇佳,若把蝙蝠化为药材,一定可以有益于人的眼力,这种“以眼还眼”的思想模型,是中国“物之生克哲学”的重要基础。“物之生克哲学”的特色是:甲物的特性,可以代换到有对应关系的乙物身上。比如说:杀狗的,狗就追他(“屠狗者,狗逐之”);杀牛的,牛就顶他(“屠牛者,牛触之”),为什么?因为“物类相感”。“物类相感”的极致,就被打“大可用药”的主意。于是,看到啄木鸟的“牙”那么行,中国人就相信吃啄木鸟可以治牙病;看到牛鹿之类的生殖器那么行,就相信吃它们的“鞭”可以壮阳。同理类推,看到蝙蝠夜里飞得又快又不撞墙,就相信蝙蝠的屎大有营养。于是蝙蝠的大便,便变成中药的“夜明砂”,给眼睛不好的人大服特服,希望能从别人的排泄里,大开眼界,愈我光明。
中国人的眼力真可怜!中国人把那么多的希望寄托在蝙蝠身上,竟不知蝙蝠的视觉,本是一塌糊涂的。蝙蝠可以蒙住眼睛,仍旧照飞不误,蝙蝠是靠雷达式的耳朵和皮肤感觉飞行的。这种情形,洋鬼子看得仔细得多。十七世纪的英文里,形容人的眼力不行,就说“像中午的蝙蝠一样瞎”(asblindabatatnoon);后来发现不止中午才瞎,就改为“像蝙蝠一样瞎”(blindasabat)。在洋鬼子眼中;他们也错把蝙蝠当成老鼠一类而叫做“飞鼠”(flittermouse),但他们绝不发生“物之生克哲学”而将蝙蝠屎当眼药。他们观察入微,所以可以少吃大便。
在蝙蝠身上,中国文化表现观察力的粗疏,还可以进一步讨论。我举一篇古文做例子。七步成诗,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曹植,曾写过一篇《蝙蝠赋》。曹植不喜欢蝙蝠,他在这篇赋里,把蝙蝠丑八怪骂了又骂,他一开始就感叹:“吁!何奸气生兹蝙蝠!”(翻成新诗人的表达法,就是:“天啊!什么样的奸邪之气,才生出你这种坏东西来啊!”)曹植接著表示,蝙蝠虽然能飞,可是长得不像鸟,所以“不容毛群,斥逐羽族”,被爱惜羽毛的鸟类给赶出来。《蝙蝠赋》写到这里,观察得都别有天地,但到最后,说蝙蝠“巢不哺毂(车为一鸟,我猜通繁体谷字?),空不乳子”,却观察得大错特错。曹植不知道:蝙蝠不是别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哺乳动物啊!
蝙蝠是唯一能飞的哺乳动物,它在动物学上属于“哺乳纲”的翼手类,但它能飞的特性又酷似“鸟纲”中的飞禽,这种“两头都像”的模样,使蝙蝠进了西方的寓言。《伊索寓言》里有一则《蝙蝠和黄鼠狼》,记一只蝙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