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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散文精选-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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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一个人来帮忙。

有文化,能教书,愿意尽义务,完全没有报酬,又必须是一个女的,出来教书不影响家庭生计……

这样的人,在当地农村,哪里去找?

终于,她想到了自己娘家——朱家村,西边半里地之外的斯文富贵之地,只能从那里搬救兵了。

外公是地主,妈妈去朱家村找人有点不便,但妈妈一直缺少政治意识,心想义务教人识字,这样的好事谁会反对呢?

找到的那个人,便是朱家村除外公之外的另一个“破产地主”朱炳岱先生的年轻妻子。

朱炳岱被划为地主也是因为父辈的家声,到他自己已没有地产。他的妻子身材娇小、美貌惊人,比妈妈小一岁,也是从新浦沿嫁过来的,与小阿婆一样。姓王,叫王逸琴。

在妈妈还没有嫁到余家时,王逸琴已经嫁到朱家村了。妈妈一直说王逸琴比自己漂亮,但大家都说妈妈的气度更大一点。妈妈出嫁前与王逸琴谈过两次话,彼此印象都好,妈妈也由此知道她文化不低。

现在,妈妈抱着我,敲开了王逸琴家的门。

开门见山,妈妈对她说:“你帮帮我。高地地太苦了,年轻人都不识字。我打听了,别的一些村也是这样。我们两个一起办一个识字班吧,我教语文,你教算术!”

王逸琴说:“亏得你还想到我。”

妈妈说:“这事没有报酬。”

王逸琴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看,我是地主的老婆,别人都不喜欢我到外面走动。”

妈妈笑了,说:“我还是地主的女儿呢。”

王逸琴问:“万一人家拖脚怎么办?”她说的“拖脚”,也就是一般所说的检举、揭发,我们那里把“拖”字发音成“得唉”。她的意思,如果有人检举、揭发,有一个地主的女儿和一个地主的妻子一起办了一个识字班,一定有什么不良目的,该怎么办。

妈妈回答道:“有人拖脚,我们歇手。”

“脚”和“手”对仗,说出口之后妈妈自己笑了,王逸琴也笑了。

那么简单就说定了,王逸琴把妈妈送到她家东首的竹园边。妈妈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位美丽的少妇,问:“你这旗袍是上海做的吗?”

“我没去过上海。这旗袍是在娘家新浦沿做的。”王逸琴说。

“新浦沿人穿旗袍吗?我婆家一个长辈亲戚也是从新浦沿嫁过来的,看不惯我穿旗袍,说那里只有王尧辉的家眷才穿。她还见过王尧辉本人。”

耳边传来轻轻的声音:“王尧辉是我爸爸。”

妈妈对王逸琴更敬重了。倒不是因为知道了她美貌和受过良好教育的原因,而是因为她在父亲还非常得势的时代居然没有让大家知道她是谁的女儿。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十分困难,必须由王尧辉本人作出决定和安排,因此,妈妈对王尧辉先生也产生了几分尊敬。

识字班在我家东门口的堂前开办。妈妈亲自在高地地一家家动员,一些青年听说可以不交学费、不误农活就能识字,地方又那么近,都抢着要来。妈妈交给他们一个任务,到邻近的村庄如车头、田央里、顾家村、陈家村去看看,有没有也想进班的人。她想,人多人少同样上课,多一个人识字总好一点。谁知这么一来,人就太多了。开班那天,人一批批来,挤在小小的堂前,桌椅就不够,临时到村子里各家各户去借。

借桌椅的事搅动了全村,有两个女孩子忽发奇想,觉得我家西边邻屋楼上孝宏爷爷那个疯了的前妻屋里,一定有一些空置不用的桌椅,也就壮着胆子蹑手蹑脚上去了。

她们小心地向那位安静的疯女人说明来意,疯女人一直低着头,没有表情。两位女孩子站在屋子里四周一看确实有几条空置的长凳,就说:“阿婆,我们先搬走了,上完课马上来还。”见疯女人没有表示反对,就去搬了。

刚向凳子挪步,发现满地都是一些浅黄色的奇怪物件,蹲下身去一看,全是用麦秆编成的各种小动物,惟妙惟肖,生动可爱,密密层层铺了一地。

两个女孩子抬起头来看了疯女人一眼,心想你长年不下楼原来在编织这么一个热闹的世界。最后,她们搬出长凳时忍不住又对疯女人说:“阿婆,你编得太好了,那么多,送我们两个吧。”疯女人仍然没有说话,但似乎嘴角有一点轻微的笑影。两个女孩子也就一人扛了两条长凳,各拿一件麦秆小动物下楼了。

堂前乱过一阵,妈妈开始讲课。她把一块深色门板当黑板,拿着几支从半里外的小学要来的粉笔,教几个最简单的字。这在村里算是一件大事,男女老少都拥过来看,许多纳鞋底、抱小孩的妇女也都挤挤地站在边角,高高低低都是人头,嗡嗡喤喤。妈妈知道,这样下去没法上课,要另换地方。妈妈讲了一会儿之后,王逸琴开始讲算术。她显然比妈妈更受不了这种混乱局面,经常停顿,但还是讲了下去。突然,她发现站着的妇女都把头转向了一边,全场突然肃静。大家注视的,是一个头发不整却表情木然的女人。

王逸琴面对这个场景不知所措,妈妈一看也吃了一惊,是西楼的疯女人,她也下楼听课来了。疯女人的存在,使全场不再喧闹,但大家的注意力再也集中不到老师身上,这一点,王逸琴很快明白,她无法在这种奇怪的安静中把课讲下去。

散课之后,妈妈把自己刚刚作出的决定告诉王逸琴:识字班到祠堂里开,那里桌椅很多,地方很大,只须叫两个学员去打扫一下就成。

王逸琴的心思还是留在刚才那个表情木然的女人身上。

妈妈说:“她是疯子。”

王逸琴说:“不知怎么总觉得脸熟,一定在哪里见过。”

妈妈说:“不可能,她从来不出门。”

正说着,小阿婆过来了,热情地挽着王逸琴的手问:“听口音你也是我们新浦沿人吧?哪家?怎么长得这么漂亮?”

王逸琴笑一笑,回答说:“那我们是同乡了,我离开那里已经很久,现在住在朱家村。”

“这下你有穿旗袍的伴了。”小阿婆笑着对妈妈说。

从此,识字班就开办在祠堂里了。那里离村庄有点距离,村民不会去挤,疯女人更不会去。但是,在堂前开班的第三天,我家后门窗台上出现了五个麦秆编织的小动物。

祖母对妈妈说:“痴子明大理,这是她给你的奖赏。”

妈妈说:“那可要收好,都是细细女人心。”

识字班其实办得很苦,大多是,下雨下雪,不能干别的活了,就上课。两个女子撑着伞,在泥路上走,从来都是她们等学员,没有让学员等过她们。妈妈平日不在乎打扮,但每次去识字班前总要在镜子前梳妆打扮一下,因为会遇到王逸琴,其实王逸琴也是同样。

她们去识字班,必定都穿旗袍。祠堂在田野间,两个女子从不同方向同时到达,完课时一同出来,站着说一阵话,又朝不同方向回家。由于她们总是比大家先来后走,因此一眼看去,田野上常常只是她们两个女人的身影,悄悄走拢,悄悄分开。

识字班办了三年。这三年间,先是王逸琴的丈夫朱炳岱先生英年早逝;再是王逸琴再嫁,不幸,第二个丈夫又去世,她就实在悲痛得没法教下去了。

妈妈说:“她的人太好了,她的命太苦了。”没了她,妈妈一人就没有办法把识字班支撑下去,只得解散。

妈妈从此很少再穿旗袍。而且,再也不愿踏进祠堂。

识字班不办了,妈妈天天晚上一如既往,要给乡亲们读信、写信。我家的前间,还是夜夜拥挤。

夜夜拥挤,还有一个很琐小的原因,那就是当时村里很少有人家舍得点一盏油灯。除了这间屋子,全村早已沉入黑暗的大海,深不可测。

有月光的夜晚,孩子们会离开这间屋子到外面去玩。夜间的船坞、树杈、坟堆、桥基、蟹棚、芦荡、苜蓿地、河埠头、风水墩都充满了影影绰绰的鬼气,这对小孩子来说太具有吸引力了,一种裹卷着巨大恐怖的吸引。

我想,我应该感谢这些夜晚。一个开始曾被小伙伴们称为“上海人家”的孩子,趁妈妈在黑压压的人群中忙碌,趁祖母在给这黑压压的人群烧水、沏茶,便大胆地向着巨大的恐怖走去。很快,我成了小伙伴中胆子最大的人之一,证据是,夜间去钻吴山的小山洞,去闯庙边的乱坟堆,都是我带的头。

直到今天才真的明白,这种无所畏惧的“幼功”对我的一生是多么重要。当时妈妈并不清楚我在夜间到过一些什么地方,但有很多迹象告诉她,她的这个幼小的儿子对什么也不胆怯。这一点对她可能有一点误导,后来她对我的几个弟弟,也从来不在胆怯的问题上作任何考虑。很多作家描写过的在童年时代听到响雷一头扎在妈妈怀里的情景,在我家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如果发生,一定会比响雷更让家人吃惊。回想起来我妈妈自己也够大胆的,因此年长以后读布莱希特的作品《胆大妈妈和她的孩子》,便哑然失笑。

我一直记得一个堪称美丽的场景,可惜说出来旁人很难相信。

那是我六岁之前的某一天,吃晚饭时发现妈妈不在,祖母说,到上林湖山岙里边的表外公家里去了,表外公一定会留她吃晚饭。祖母一边对我说,一边又向那些陆续到我家聚集的乡亲们解释,乡亲们也都回去了。这使我突然感到寂寞,搁下饭碗就到外面去玩。到了外面,我的腿不由自主地向大山走去,为的是迎妈妈。

从我家到表外公家,需要翻过两座大山,第一座就是吴石岭,第二座叫大庙岭,妈妈曾经带着我翻过。后来造了上林湖水库,淹了这两座大山之间的山谷,这条路就不通了,但在我小时候是通的,很多老人还记得。

那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去翻山了,只觉得妈妈很快就会迎面而来,见到我一阵惊喜。我的心里,就贪图这一阵惊喜。我知道这山里有野兽,却觉得野兽没灯,一定已经睡了,只要放轻脚步,不会惊醒它们。

翻完了吴石岭还不见妈妈,我就开始翻越更高的大庙岭。大庙岭已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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