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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园使转东作坊使,有战功转内藏库使。
文思转转左藏库使,有战功转右骐骥使。
六宅使转内藏库使,有战功转左骐骥使。
庄宅使转右骐骥使,有战功转宫苑使。
西作坊使转左骐骥使,有战功转宫苑使。
东作坊使转宫苑使。
左藏、内藏、左右骐骥、宫苑使并转皇城使。
皇城使转遥郡刺史。凡已上使、副,除皇城系东班,余并西班。其东班翰林以下十九司使、副,虽有见在官及迁转法,并授伎术官。
遥郡刺史转遥郡团练使,特旨转正刺史。
遥郡团练使转遥郡防御使,特旨转正团练使。
刺史转团练使。
团练使,遥郡防御使转防御使。
防御使转观察使。
观察使转节度观察留后。
节度观察留后转节度使。
节度使
武臣自通事舍人
转横班例
通事舍人转西上合门副使。其东上合门副使,非特恩不迁。
东、西上合门副使转引进副使。
引进副使转客省副使。
客省副使转西上合门使。
西上合门使转东上合门使。
东上合门使转四方馆使。
四方馆使转引进使。
引进使转客省使。
客省使
右内客省使至合门使谓之横班,皇城使以下二十名谓之东班,洛苑使以下二十名谓之西班,初犹有正官充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领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景佑元年诏:“副使自今改正使,于本额下五资迁之。”旧无定员,庆历四年诏:“客省、引进、四方馆使各一人,东、西上合门使共四人,合门、引进、客省副使共六人,合门通事舍人八人。”治平二年,枢密院奏:“嘉佑三年诏:‘非军职当罢、横行岁满当迁及有战功殊绩,皆不得除正任。当迁,则改州名,或加检校官、勋、封,食邑。’自降诏以来,正任刺史以上绝升进之望。今欲因知藩要州郡,或路分总管,如再经改州名或加检校官、勋、封食邑已及十年者,与迁官,至节度观察留后止。又客省、引进、四方馆旧置使三员,东、西上合门旧置使四员,今并增为六员。合门、引进、客省,旧制副使六员,今并增为八员。合门旧通事舍人八员,今增为十员。凡所增置,须见任官当迁及有阙乃补。其皇城使改官及七年,如曾历边任、有本路监司总管五人已上共荐者,欲除遥郡刺史至遥郡防御使止。”诏:“自今皇城、宫苑副使当磨勘者,各于本班使额自下升五资改诸司使。其自左藏库副使已上因酬奖及非次改官者,听如旧。余皆从枢密院之请。”初,英宗谓执政曰:“诸司副使改转使,当从供备库使始,今对行升五资,太优。”于是合议条奏而为此例。
宗室自率府副率至侍中叙迁之制
太子右内率府副率转太子右监门率府率。
太子右监门率府率转右千牛卫将军。
右千牛卫将军转右监门卫大将军。
右监门卫大将军转遥郡刺史。
遥郡刺史转遥郡团练使,继诸王后、见封国公及特旨,即转正刺史。
遥郡团练使转遥郡防御使。继诸王后、见封国公及特旨,即转正团练使。
刺史转团练使
团练使转防御使
防御使转观察使。
观察使转节度观察留后。
节度观察留后转节度使,特旨转左、右卫上将军。
左、右卫上将军节度使转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转节度使兼侍中。
节度使兼侍中。
内臣自皇城使特恩迁转例合该磨勘,并临时用例,取旨改转。
皇城使转昭宣使。国朝亦有外官为昭宣使者。
昭宣使转宣政使。
宣政使转宣庆使。
宣庆使转景福殿使。
景福殿使转延福宫使。
延福宫使凡不转昭宣已上五使者,并转遥郡。
入内内侍省内臣叙迁之制。
祗候班虽有转官法,近年无迁转之人,惟叙官者一级当一官,内侍省同。
北班内品转后苑散内品。
后苑散内品转后苑勾当事内品
后苑勾当事内品转后苑内品。
后苑内品转把门内品。
把门内品转入内内品。
入内内品转贴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转祗候小内品。
祗候小内品转祗候内品。
祗候内品转祗候高班内品。
祗候高班内品转祗候高品。
祗候高品转祗候殿头。
祗候殿头
右系责降及责降人保引。
内待班转黄门。
黄门转高班。
高班转高品。
高品转殿头。
内侍殿头转内西头供奉官。
内西头供奉官转内东头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东头供奉官已上转官,依外官。
内侍省内臣叙迁之制。
祗候班
后苑散内品转散内品。
散内品转北班内品。
北班内品转后苑勾当事内品。
后苑勾当事内品转后苑内品。
把门内品、后苑内品转内品。
内品转贴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转祗候内品。
祗候内品转祗候高班内品。
祗候高班内品转祗候高品。
祗候高品
右系责降及责降人保引亦有非卖降由奏荐而除者。入内内侍省同。
内侍班
黄门转高班。
高班转高品。
高品转殿头。
殿头转内西头供奉官。
内西头供奉官转内东头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东头供奉官已上转官,依外官例。
右宋初以来,内侍未尝磨勘转官,唯有功乃迁。至景佑中,诏:“内臣入仕三十年,累有勤劳,经十年未尝迁者,奏听旨。”犹无磨勘定格也。庆历以后,其制渐隳。黄门有劳至减十五年,而入仕才五七年有劳至高品已上者,两省因着十年磨勘之例,而减年复在其中。嘉佑六年,枢密院始议厘革。乃诏:“内臣入仕并三十年磨勘,已磨勘者,其以劳得减年者毋得过五年。”
选人选京官之制
有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大理寺丞。不及七考,光禄寺丞。不及五考,大理评事。不及三考,奉礼郎。
初等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大理寺丞。不及六考,光禄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评事。
两使职官,知令、录,六考除著作佐郎。不及六考,大理寺丞。不及三考,光禄寺丞。
支、掌、防、团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节、察判官,六考除太常丞,不及六考,太子中允。
无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卫尉寺丞。不及七考,大理评事。不及五考,奉礼郎。不及三考,守将作监主簿。
初等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卫尉寺丞。不及六考,大理评事。不及三考,奉礼郎。
两使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大理寺丞。不及六考,卫尉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评事。
支、掌、防、团判官,六考除著作佐郎。不及六考,大理寺丞。
节、察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吏部流内铨诸色入流及循资磨勘选格入流
有出身:
进士、明经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
《九经》入紧州判、司,望县簿、尉。
诸科、《五经》、《三礼》、《三史》、《三传》,今虽无此科,缘见有逐色人。
明法入上州判、司,紧县簿、尉。
学究、武举得班行人换授,入中州判、司,上县簿、尉。
无出身:
太庙齐郎旧室长同。
入中下州判、司,中县簿、尉。
郊社齐郎、旧掌坐同。试衔白衣送铨注官,司士、文学、参军、长史、司马、助教得正官,并班行试换文资,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三色人:
摄官入小县簿、尉。
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授太庙齐郎,入中州判、司,中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
已上并许超折地望注授。
循资
常调:
判、司、簿、尉有出身两任四考,无出身两任五考,摄官出判、司三任七考,并入录事参军。但有举主四人或有合使举主二人,并许通注县令,流外出身四任十考,入录事参军。内系驱使官、沿堂五院人,只注大郡判、司,大县簿、尉。进纳出身三任七考,曾省试下第二任五考,入下州令、录,仍差监当。
酬奖:
判、司、簿、尉初任循一资入知令、录,次任二考已上入正令、录。
知令、录循一资入初等职官,正令录入两使职官。
初等职官循一资入两使职官,两资入支、掌、防、团判官,三资入节、察判官。
恩例:
判、司、簿、尉用祖父五路及广、桂知州带安抚。并知成都府、梓州及川、广转运提刑等恩例陈乞,循入试衔知县,仍差监当。
奏荐:
判、司、簿、尉。
举职官,有出身四考、有举主三人,移初等职官,仍差知县。有出身四考、无出身六考注初等职官。有出身六考、无出身七考注两使职官。
举县令,有出身三考、无出身四考,摄官出身六考、有举主三人,进纳出身六考、有举主四人,流外出身三任七考、有举主六人,并移县令。内流外人入录事参军。
令、录系举人入,任内有京官举主二人,循两使职官、知县。
初等职官、知县系举人入,任内有京官职举主二人,循两使职官,如愿知县者听。
磨勘:
判、司、簿、尉七考,知令、录、职官六考,有京官举主五人,内一员转运使、副或提刑,并磨勘引见,转合入京朝官。
两使职官、知县系举人入,并因举循入,任内有京官举主二人,磨勘引见,转合入京官。
令、录流外出身,系举人入,任内有班行举主三人,磨勘引见,改换班行。
差摄:
长史、文学两举进士三举诸科特恩与摄官
已上,广南东路长史、文学与举人,中半差摄;西路长史、文学七分,举人二分,特恩摄官一分。
试补:
正额及额外摄官并试公案,以合格名次高下差摄。内试不中及不能就试者,并在试中人之下。
解发:
入额人一任实满四年与解发。如差监当、监税,即以二年为一任,理两摄,并解发赴铨。海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