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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回归线-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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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这时我甚至已不存在了……什么也没有了……那女人也不见了。这同领受圣餐差不多。真的,我真这么想。完事以后有几秒钟我觉得精神振奋……也许这种精神状态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若不是身边有个女人,还有装灌洗器的袋子,水在哗哗流……这些微小的细节使得你心里清楚得要命,使你觉得十分孤独,而就在这完全解脱的一瞬间内你还得听那些谈论爱情的废话……有时这简直要叫我发疯……我不时发疯。发疯也不会叫她们走开,实际上她们喜欢我这样。你越不去注意她们,她们越缠着你不放。女人身上有一种反常的气质……她们在内心深处都是受虐狂。”

我追问道,“那么,你想要从女人那儿得到什么?”

他开始摆弄自己的双手,下唇也放松了,一副十分垂头丧气的样子。最后他才结结巴巴地吭出几句没头没尾的话,言词中却流露出辩解也无益的意思。他不假思索他说,“我想叫自己能被女人迷住,我想叫她帮我摆脱自我的束缚。要这样做,她必须比我强才行,她得有脑子而不仅仅是有yīn户,她必须得叫我相信我需要她、没有她我就活不下去。给我找一个这样的女人,好吗?如果你能办到我就把工作让给你,那时我就不在乎会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再也不需要工作、朋友、书籍或别的什么了。只要她能叫我相信世界上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东西就行。天呀,我恨我自己!我更恨这些王八蛋女人——因为她们没有一个比我强。”

他接着说,“你以为我喜欢自己,这说明你根本不了解我。

我知道自己很了不起……如果没有一些过人之处我也就不会遇到这些难题了。使我烦躁不安的是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人们认为我是一个追逐女色的人。这些人就这么肤浅,这些自命不凡的学者整天坐在咖啡馆露天座上反复进行心理反刍……还不坏,嗯——心理反刍?替我把它写下来,下星期我要把这话用在我的专栏里……对了,你读过司太克的书吗?他写得好吗?叫我看那像一本病历。我衷心希望自己能鼓足勇气去拜访一位精神分析学家……找个好人,我的意思是,我不想见到留山羊胡子、穿常礼服的奸滑小人,比如你的朋友鲍里斯。你怎么能容忍这些家伙呢?他们不叫你厌烦吗?我注意到你跟谁都讲话,你根本不在乎。也许你做得对,我也希望自己别他妈的这么挑剔。

可是那伙在大教堂附近荡来荡去的脏兮兮的小犹太佬真叫人讨厌,他们说起话来同教科书一个味儿。如果我能天天跟你谈一阵也许心里会轻松一些,你很善于倾听别人讲话。我知道你根本不在乎我怎么样,不过你有耐心,也没有什么理论去探讨,我猜你准是事后把这些都记在你那本笔记上了。听着,我不在乎你说我什么,可是别把我写成一个追逐女色的人——那样就太简单了。有朝一日我要写一本关于我自己。关于我的思想的书,我指的不仅仅是一份内省分析……我是说我要把自己放在手术台上,把所有内脏都摆出来让人看……每一件东西。以前有人这样做过吗?你在笑什么?我讲得太天真了?”

我笑是因为每回一谈到这本他有朝一日要写的书,事情就显得有点儿滑稽了。只要他一说“我的书”,整个世界立即便缩小到范诺登和他的公司伸手可及的范围之内。这本书一定要绝对用自己的观点写成,一定要绝对十全十美,这便是他不可能着手开始写的原因之一。一旦有了一个想法他便提出疑问,他记得陀思妥耶夫斯基写过这个,或者哈姆森写过,或是别的什么人写过。“我并不是说我要写得比他们好,不过我想与他们有所不同。”他解释道。于是他不去写自己的书,却一个个作家挨着往下读,以便确实弄清他不会踩到这些作家的私人领地上。书读得越多他便越瞧不起别人,这些作家没有一个能令他满意,没有一个达到他为自己规定的那种十全十美的境地。他常常会全然忘记自己连一章也没有写完,却严然以屈尊的态度谈论这些作家,仿佛署着他大名的书已摆满了一书架,而且这些书都是广为人知的,因而再提到书名也显得多余了。他从来没有公开撒谎,不过那些被他硬拉住听他宣讲他的独到哲学和批评观、听他发牢骚的人显然都想当然地以为在夸夸其谈的言辞后面立着一大堆大部头著作。尤其是那些年轻的。傻呼呼的处女,他是以给她们念自己的诗的借口把这些女孩子哄骗到房间里来的,另一个更妙的借口便是要征求她们的意见。他一点也不感到难为情或是不好意思便把草草写着几行诗的一张脏兮兮的纸条拿给她们看——按照他的说法,这是一首新诗的枝干部分——然后他便摆出十分严肃的架势要她们诚实地发表意见。通常她们什么评论性意见也说不出来,因为这几行诗毫无意义,她们看后完全摸不着头脑。于是范诺登便抓住这个机会向她们讲解他的艺术观,不用说,这套观点全是他为了应景胡编乱造出来的。

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后来成了他的拿手好戏,从埃兹拉·庞德的诗到上床间的过渡变得又简单又自然,像从乐曲的一个调转为另一个调。事实上,如果过渡实现不了便会造成不和谐,当范诺登对付他称之为“容易上钩的女人”的傻娘儿们时一出错便会造成这种不和谐。自然,尽管生来便是这样一个人,他一提起那些致命的判断错误仍不免犹犹豫豫。不过一旦开始谈起一个这类错误他便十分坦诚,其实一讲起自己做的蠢事他还能反常地从中得到几分乐趣呢。比如说,有一个女人,他追求这个女人已经差不多有十年了——先是在美国,后来又在巴黎。这是同他保持真诚友好关系的唯一一个异性,他们不仅都喜欢对方,还相互理解。起初我觉得他若真能把这个女人弄到手,问题也就解决了。促成他们成功结合的一切因素都有了——只是缺少最基本的。贝西为人处事几乎同范诺登一样乖张。对于把自己献给某个男人,贝西丝毫不感兴趣,正如她对于餐后甜点心不感兴趣一样。她通常会自己挑出选中的男人,然后自己向他提议上床睡觉。她长得不丑,可是谁也不能说她长得好看。她的身材很好,这是最主要的——据说她很欣赏自己的身材。

他们两个人十分亲密,有时为了满足贝西的好奇心(同时也是徒劳地希冀显显本事,从而激发贝西的情欲),范诺登同别的女人约会前便设法把她藏在自己的衣橱里。完事后贝西从藏身之处钻出来,他们便会满不在乎地谈论此事。就是说,他们几乎对一切都漠不关心,除了“技术”。“技术”是贝西最喜欢用的词之一,至少在我有幸聆听到的那几次讨论中是这样的。范诺登会问,“我的技术有什么毛病?”贝西说,“你太粗鲁。如果你还希望勾引我就得温柔一些。”

如同我说的,他们彼此间十分理解。我在一点半钟去找范诺登时常看到贝西坐在床边,被子掀到一边,范诺登在请求她抚摸自己的下体……他说,“只要轻轻摸几下,这样我就有勇气爬起来了。”要不他就催促贝西吮吸它,她不干,这时他俩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永远也没法把这个婊子弄到手,”他说。

“她一点儿也不尊重我,我向她倾诉心曲,得到的就是这个。”他会突然又冒出一句,“你跟我昨天介绍给你的那个金发女郎玩得怎样?”这话当然是对贝西说的,贝西嘲笑他,说他没有眼光。

他说,“得了,别给我来口是心非的那一套了。”然后他又开了一个玩笑,这个玩笑恐怕已开过一千次了,因为他俩总是以此取乐——“喂,贝西,咱们麻利地睡一次怎么样?只睡一次……不行?”待这个玩笑像往常一样收场了,范诺登又以同样的口吻补充一句,“喂,他怎么样?你干吗不跟他睡一次?”

贝西的中心思想是说她不能、不愿意把自己当作一个性伙伴。她谈论激情,好像这是一个新名词一样。对于很多事情她都充满了激情,甚至像性交这种小事她也全力以赴。

“有时候我也会动情的。”范诺登说。

“哼,你呀,”贝西说,“你不过只是一个疲惫的色鬼罢了。

你不懂激情的含义,你一勃起便以为自己动情了。”

“好,也许那不是动情……可是不勃起也就无法动情,是不是这样?”

我和范诺登步行去餐馆时脑子里始终想着关于贝西的事,以及被他拽进房间没日没夜鬼混的那些女人。我已经完全适应了他的自言自语,根本不用打断自己的思绪,一听到他说完了我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发表一些正中他下怀的评论意见。这像二部合唱,而最像大多数二部合唱之处在于,一个人全神贯注地听只是为了听到要他自己启齿唱的信号。今晚他不上班,我又答应了陪他,他的提问已经使我生厌了。我明白不等今晚过去我就会精疲力竭的,如果运气好我就在他上厕所时乘机溜之大吉——也就是说,如果我能以某种借口从他那儿先骗到几法郎。

可是他知道我惯于中途溜走,因而他不愿受奚落,紧紧握住他的钱包以防发生这类事情。如果我向他要钱去买烟,他便非跟我一道去不可,他自个儿绝不独自呆着,一秒钟也不。甚至当他成功地搂住一个女人时他也十分害怕独自同这个女人一块儿呆着,只要可能他就要我坐在房间里看他干那件事,如同刮脸时叫我在一旁等着一样。

晚上不上班时范诺登至少要设法在衣袋里放上五十法郎,可是这仍挡不住他一遇到可能有钱的主儿便开口要钱。他说,“喂,我二十法郎……我等钱用。”与此同时,他有本领作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若是对方断然拒绝了,他便出言不逊了。

“得了,你至少得给我买杯酒喝。”喝到酒后他又和气他说,“那么给我五法郎好了……给我两法郎……”我们走遍一家家酒吧去寻找一点刺激,每一回总能添几个法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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