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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回归线-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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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诺登被她吓住了,他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是用法语道,“是我……是我,太太!”说完他又转向我恶狠狠地咕哝道,“这个笨蛋!看见她的脸色了?她要给我找麻烦呢。”

这家旅馆位于一条阴暗的小道后面,呈一个长方形,同一所现代罪犯教养所十分相似。衣橱又大又没有一点光泽,尽管瓷砖墙上映出的影子很堂皇。窗子上都挂着鸟笼子,到处钉着小小的珐琅牌子,用陈腐的语言请求客人们不要做这个、不要忘记那个。这家旅馆几乎一尘不染,只是穷得一贫如洗,破破烂烂,一副衰败景象。铺椅垫的椅于用铁丝捆在一起,令人不快地联想到电椅。范诺登的房间在五楼,上楼时他告诉我莫泊桑一度也曾在这儿住过,同时又说大厅里有一种古怪的气味。

五楼上有几扇窗子没有玻璃,我们站下看了一会儿那几位正穿过院子的房客。快到吃饭时间了,人们正三三两两地回屋里去,他们都显得无精打彩、萎靡不振——靠诚实劳动换饭吃的人总是这样的。窗子大多都大敞着,昏暗的房间仿佛是许多正打哈欠的大嘴。屋子里注的房客也在打哈欠,或是在替自己搔痒。他们坐卧不宁地动来动去显然毫无目的,说他们是一群疯子也并不过分。

我们顺着走廊朝五十七号房间走去,这时前面突然有一扇门开了,一个头发蓬乱、目光像疯子一样的老妖婆偷偷从门里窥视我们。她吓了我们一大跳,我们傻站在那儿,惊呆了。足足有一分钟,我们三个人站在那儿,一步也挪不动,甚至无法打一个有意义的手势。我看见老妖婆背后摆着一张厨桌,桌上躺着一个浑身赤裸裸的婴儿,这是一个比一只拔光毛的鸡大不了多少的小把戏,最后那老家伙拎起身边一只污水桶朝前跨了一步,我们闪到一边让她过去,门在她身后关上时里面的婴儿发出一声令人心碎的尖叫。这是五十六号房间,五十六与五十七之间是卫生间,老妖婆到那几倒脏水去了。

我们一踏上楼梯范诺登便不吱声了,不过他的目光仍很动人。打开五十七号的房门后,在极短的一刹那间我觉得自己就要发疯了。一面大镜子上盖着绿纱、歪斜着呈四十五度角挂在门对面,镜子底下放着一部婴儿车,车上堆满了书。范诺登见到这些根本没有笑,他冷淡地走过去抓起一本书翻看了一遍,那副样子很像一个刚走进公共图书馆的人不假思索地走到离他最近的一个书架前去。若是这时我不曾无意问瞧见墙角里摆着一副自行车把,这也不会显得那么荒唐可笑。这副车把摆在那儿显得非常宁静、十分心满意足,似乎它已在那儿打了多年瞌睡。

这又突然使我觉得我俩仿佛也已在这间屋里仁立了很长的、无法计算的一段时间,就像现在这样。这是我们在梦中想起的一种姿势,这是一场我们永远难以摆脱的梦,又是一场微微打个手势、稍稍眨眨眼便会粉碎的梦。然而更叫人惊奇的是,我脑子里忽然掠过一场真实的梦境、一场昨天夜里才做过的梦,我在梦中看到范诺登正像现在这样呆在一个角落里研究那副车把。不过不同的是,角落里没有自行车把,却有一个蜷起两条腿趴着的女人。我看到他站在那儿低头望着那女人,眼睛里流露出焦急热切的神色,当他极想得到一件东西时总是这副样子。

这件事是在哪一条街上发生的已变得模糊不清了,只有两堵墙之间的夹角还在,还有那女人发抖的身子。我看见他用他那种迅捷的牲口方式朝她猛扑过去,全然不顾周围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打定主意要随心所欲地去干。他的目光像是在说——“事情完了以后你尽可以宰了我,只是现在先让我把它弄进去……我必须把它弄进去!”于是他俯在那女人身上,他俩的脑袋都撞在墙上,他勃起得那么厉害,简直根本无法进入她身体里去。突然,他直起身子,整整衣服,脸上一副十分厌烦的样子。做出这种表情是他的拿手好戏,猛然发现他的那玩艺儿扔在马路上,他便准备一走了之。那玩艺儿跟锯子锯下来的一根扫帚柄差不多粗细,他漠然地把它捡起来夹在胳膊底下。他走开时我看到两只很大的球体在那根扫帚柄一端荡来荡去,像郁金香的球茎,我听到他自己对自己咕哝:“花盆……花盆。”

佣人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地跑来了,范诺登不解地望着他。

这时老板娘也昂首阔步地进来了,她径直走到范诺登面前,从他手中夺过书,把它塞进婴儿车里,然后,她一言不发推起婴儿车来到走廊上。

范诺登忧伤地笑着说,“这儿是一座疯人院。”他的微笑若隐若现、难以描述,有一瞬间那种做梦的感觉又回来了。我隐约觉得我们正站在一条长长的走廊的尽头,那儿挂着一面凸凹不平的镜子。范诺登沿着走廊摇摇晃晃走过来,一副潦倒失意的样子,活像一只黯淡的灯笼。他踉踉跄跄、跌跌撞撞地不时闯进一个门里去,门开处或有一只手把他一把拽进屋去,或有一只蹄子把他蹬出来。越向前走他便越发沮丧。他身上流露出的这种优郁像骑自行车的人夜里在又湿又滑的道路上行驶时用牙咬着的提灯。他在这些阴暗的房间里进进出出,待他一坐下椅子便散架了;待他打开箱子,里面却只有一只牙刷。每间房子里都有一面镜子,他便全神贯注地站在镜子前发牢骚。由于没完没了地发牢骚,由于不停地发牢骚、咕哝。喃喃自语和诅咒谩骂,他的上下颚脱节了,下垂得很厉害。他一蹭下巴上的胡子,下颚上便掉下几块肉来,于是他十分生自己的气,一气之下用脚踏在自个儿的下颚上,用高鞋跟把它碾个稀烂。

这时仆人把行李送进来,事情已变得越发古怪了,尤其是当范诺登把健身器械绑在床脚上练起桑多式体操来之后。他朝那仆人笑着说,“我喜欢这个地方。”他脱去外衣和背心,仆人不解地盯着他看。他一手提起箱子,另一手里拎着装灌洗器的袋子。此时我站在前厅里,手里捧着笼罩在一层绿色薄雾中的镜子,没有一件东西是有实用价值的,前厅也没多大用处,像一条通到牲口棚去的走廊。每当我走进法兰西喜剧院或皇家剧院,同样的感觉便会涌上心头。这些地方到处是小摆设,地板上的活动门、胳膊、胸脯和打蜡地板、烛台和身穿盔甲的人、没有眼睛的塑像及躺在玻璃匣子里的求爱信。什么事情在进行着,但没有多大意义,就好像因为箱子里放不下,而把剩下的半瓶卡尔瓦多斯酒喝掉一样。

我刚才说过,上楼时范诺登曾说起莫泊桑也在这儿住过,这一巧合似乎给他留下了印象。他一厢情愿地认为莫泊桑当年住的正是这问屋子,在这儿写出了那些令人毛骨惊然、也使他声名大振的故事。范诺登说,“他们像猪秽一样生活,这些可怜虫。”

我们坐在一个圆桌旁的两把舒服的扶手椅里,这两把椅子已经年代久了,都用皮条和支架加固着。身边就是床,挨得这么近,我们简直可以把脚搁上去。衣柜就在我们身后的一个角落里,很方便,一伸手便够得到。范诺登已把他的脏衣服全倒在桌上,我们把脚伸进他的脏袜子和衬衣堆里,坐在那里心满意足地抽烟。

这个臭气熏天的地方对他产生了魔力,他对这儿很满意。我起身去开灯时他提议出去吃饭前玩一会儿纸牌,于是我们在窗前坐下玩了几把双人皮纳克,脏衣服堆在地板上,练桑多式体操的器械挂在吊灯上。范诺登已把烟斗收起来了,又在下唇内放了一小块鼻烟。他不时朝窗外啐一口,大口大口的棕色口水落在底下人行道上发出响亮的噗噗声,现在他挺满意。

他说,“在美国,你无论如也不会住到这种下流地方来,即使是在四处流浪时我睡觉的房间也比这个好。不过在这儿这是正常的——正如你看过的书里讲到的。如果我还回去我要把这儿的生活忘得一干二净,像忘掉一场恶梦一样。或许我会重新去体验过去那种生活……只要我回去。有时我躺在床上恍馏忆起了过去,一切都是那么真切,我得摇摇头才能意识到自己在哪儿。身边有女人时尤其是这样,最使我着迷的就是女人了。

我要她们只有一个目的——忘掉我自己。有时我完全沉溺在幻想之中,竟想不起那女人的名字以及我是在哪儿找到她的。好调笑,是吗?早晨醒来时旁边有个健壮的暖烘烘的身子陪伴你是件好事,这会叫你心里自在。你会变得高尚些……直到她们开口扯起爱情之类的软绵绵的蠢话。为什么所有女人都要大谈特谈爱情,你能告诉我吗?显然她们是觉得你和她好好睡一觉还不够……她们还要你的灵魂……”范诺登自言自语时嘴边常挂着“灵魂”这个词儿,起初我一听到这个词便觉得好笑。一听到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我便会发歇斯底里,不知怎么搞的我总觉得这个词儿像一枚假硬币,尤其是当他说这个字眼时总要吐一大口棕色口水,并且在嘴角上流下一道涎水。我从不顾忌当面笑他,所以范诺登每回一吐出这个小词儿一定会停下让我开怀大笑一番,接着他又若无其事地自个儿说起来,越来越频繁地提到这个字眼,每一回调子都比上回更动听一些。女人想要的是他的灵魂,他这样对我说。

他已经一遍遍重复了好多次,可是每一次仍要从头提起,就像一个偏执狂老是要谈在他心头索绕的事情。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范诺登是个疯子,这一点我已确信无疑。他怕独自一人呆着,他的恐惧是根深蒂固、无法摆脱的,趴在一个女人身上、同她结合在一起时他也仍旧逃不出自己为自己筑成的炼狱。他对我说,“我什么都试过了,甚至还数过数,考虑过哲学难题,可全没有用。我好像成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始终在盯着我。我生自己的气,气得要命,恨不得去自杀……可以说每一回达到性欲高峰时都是这样。约摸有那么一秒钟我完全忘记了自己,这时我甚至已不存在了……什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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