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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濛濛亮又是假日,路上几乎没人,气温也适中,骑单车很舒服。
我到了约定地点,她还没到。看了看錶,刚好6点。
“嗨,欧吉桑。”她骑向我,跟我挥挥手,“早安。”
“早安。”我也挥挥手。
现在很流行骑单车,骑士们一身配件,头盔、头巾、手套、护具,还有专门的衣裤和车鞋。
但她的穿着很简单,就是牛仔裤加T恤,跟平常没两样。
“走吧。”她说完后,便骑车向前。
我原本跟在她车后,但骑不到半分钟,便发觉这样很危险。
她穿的是低腰牛仔裤和短T恤,随着骑车时上半身前倾,T恤和裤腰间便露出一小段白皙的皮肤,臀沟也若隐若现。
我下意识捏紧鼻子,怕会喷鼻血。
“让我骑前面吧。”我加快速度,跟她并排。
“大男人唷。”她说。
“喜欢走在前面的未必是大男人。”我说,“像非洲有些超级大男人的国家,男人都让女人走前面。”
“为什么?”
“那些国家由于长年战乱,很多地方埋了地雷,不容易发现。”我说,“让女人走前面,可以踩地雷。”
她笑了起来,单车手把便晃了晃。
他说的没错,她不适合当啤酒促销小姐。
或许pub里晕黄的灯光会让她显得千娇百媚,但在早晨的阳光下绽放笑靥,才是她最美丽的容颜。
我们乾脆并排骑车一路往西,边骑边聊,反正路上几乎没有人车。
最后沿着安平堤顶自行车道,一直骑到盐水溪出海口。
我们把单车停好,并肩坐在堤顶上,吹吹海风,看看河海交界。
“欧吉桑。”她转头笑了笑,“骑单车很累吧。”
“我从国一开始,一直到国三,每天都要花40分钟骑单车到学校,回家也是。”我说,“所以我还满习惯骑单车。”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嗯……”我想了一下,“从23年前开始。”
“刚好是我出生那年。”她笑了,“我果然可以叫你欧吉桑。”
我也笑了起来。
“我叫你欧吉桑,你不介意吧?”她问。
“这是事实啊,我干嘛要介意?”我说。
“你心胸很大哦。”
“哪里哪里。”我说,“我也只剩下心胸了。”
她又笑了起来,我陪着她笑,我们都很开心。
“虽然你大我12岁,但25年前我可能比你老多了。”她说。
“25年前?”我很纳闷,“那时妳还没出生啊。”
“嗯。”她笑了笑,“25年前你10岁,但我还在上辈子,而那时的我可能是70岁的老婆婆。所以25年前我整整大你60岁。”
“妳这只是单纯的唬烂?还是妳相信轮迴?”
“单纯的唬烂。”
她说完后,我们同时笑了起来。
“妳很喜欢骑单车?”笑声停止后,我问。
“其实还好而已耶。我也是从国中毕业之后就没骑单车了。”她说,“这辆单车前几天才买的,今天第一次骑。所以我要谢谢你陪我。”
“不。”我说,“这是我的荣幸。”
“唷。”她笑了笑,“这么客气。”
我也笑了笑,但我真的觉得很荣幸。
“妳为什么又开始骑单车?”我问。
“我以前的日子过得有些荒唐,浪费了很多年轻的时光,所以我想重新开始认真过日子。”
“这跟骑单车有关吗?”
“我想看看清晨的阳光,然后在清晨的阳光中骑着单车御风而行。
也许这会让我觉得人生充满希望而且光明。”
“那妳现在觉得呢?”
“人生果然是充满希望而且光明呀。”她笑了起来。
“很好。”我也跟着笑。
“人生有时就像用毛笔写英文字一样,如果写出来的英文字不好看,而且写起来也彆扭,到底该怎么办呢?”她说。
“那就不要用毛笔写英文字,改用原子笔写。”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她说,“换了笔,写出来的字就不一样了。
也就是说,只要改变过日子的态度,人生就会不一样了。”
“妳确定妳才23岁?”我很惊讶,“妳这种想法很成熟耶。”
“真的吗?”她也很惊讶,“这么说的话,我很成熟囉?”
“嗯。”我笑了笑,“果然在25年前,妳是70岁的老婆婆。”
“我要把这句话当讚美哦。”
“我本来就是在讚美妳。”
“谢谢。”
“不客气。”
“走吧。”她站起身,拍拍屁股,“去吃蛋饼。”
“嗯。”我也站起身。
我们往回骑,骑到一家据说很有名的蛋饼店。
吃完蛋饼后,我们便道别。
“欧吉桑。”她刚跨上单车,回头说:“晚上一起吃晚饭,好吗?”
“当然好啊。”
“那么等我的电话吧。”
“一定。”
“bye…bye。”她挥挥手,骑走了。
我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感动得快哭出来了。
我再骑一个钟头的单车才回到家。
回家后先洗个澡,洗完澡后觉得全身酸痛,直接到床上躺平。
醒来后大约下午两点,泡碗麵充当午餐,吃完泡麵后立刻打开电脑。
还有很多资料要整理,也还有很多人要联络,我得抓紧时间。
手机放在我伸手可及的距离内,以确保我不会漏掉她打来的电话。
整理完资料后,用室内电话询问了几位蔡姓工程师,然后手机响起。
“欧吉桑。”她说,“晚上去吃贵族世家吧。”
“好。”我说。wωw奇Qìsuu書còm网
“依你的身份地位,吃贵族世家会不会侮辱你?”
“不会。”我笑了,“我平常都只吃便当而已。”
“那就好。”她也笑了。
我们约七点在餐厅门口碰面,这次我当然是骑机车过去。
这算是间平价的排餐店,用餐不必太讲究,很符合我的风格。
我把机车停好后,只等了两分钟,她便出现。
“欧吉桑。”她向我招招手,微微一笑。
我点点头,很自然也很开心的笑了笑。
她的穿着仍然很轻便,早上那条低腰牛仔裤加上一件新T恤。
虽然早上才刚见过面,但我觉得那好像是上个礼拜的事了。
“欧吉桑。”点完餐后,她突然问:“你为什么不交女朋友?”
“不是不交。”我说,“是交不到。”
“你以前有女朋友吗?”她又问。
“曾经有过两个。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哦。”她说,“那你一定很久没单独跟女孩子一起吃饭了。”
“让我算算有几年了。”
我伸出右手,扳了一根手指,两根,三根,四根……
扳了第五根手指后,我张大嘴巴,说不出话。
“怎么了?”她问。
“完了,五根手指头不够用,而且再算下去的话会掉眼泪。”
她笑了起来,我却只能苦笑。
“可惜我没有姊姊,不然我一定介绍给你认识。”
“是啊,真可惜。”
“不过我姑姑只大你三岁,她很漂亮哦。”
“是吗?”
“可惜我有姑丈了。”
“喂。”
“我有时开玩笑没分寸,请你别介意。”她说。
“对我这种年纪的男生而言,如果有20出头的女孩子肯跟他说话,他只会感动得痛哭流涕,不会介意。”
“真的吗?”
“嗯。”我点点头,“每次妳跟我说话时,我都会想哭。”
“那是因为我白目吧。”
“这倒也是。”
我们同时笑了起来,越笑越开心。
“你会希望我这年纪的女孩当你的女朋友吗?”笑声停止后,她问。
“这……”我突然觉得脸颊发烫。
“这什么这,说说看嘛。”
“对我而言当然好,但对妳这年纪的女孩就不好了。”
“为什么?”
“因为我可以耐心等她长大,但她却不忍心看我变老。”
“欧吉桑。”她看了我一眼,说:“你好理智。”
“哪里哪里。”我说,“我也只剩下理智了。”
“你早上才刚说你只剩下心胸而已。”
“喔,那我修正一下。我只剩下心胸和理智而已。”
主菜端上来了,我和她一起用餐,边吃边聊,随性而自然。
以前跟女孩子第一次相约吃饭时,总是食不知味。因为吃饭不是重点,让对方留下良好的印象以便日后可以继续约会才是重点。
为了吃那顿饭,得随时留意自己的仪容、穿着、吃相、谈吐,并得事先准备笑话以免场面很冷。但我通常讲了笑话以后场面更冷。
奇?所以那顿饭吃起来很彆扭,或许对方也是。
书?但跟她一起吃饭时,我并不会觉得彆扭或不自然;
网?即使已经很久没单独跟女孩子一起吃饭,我也不紧张。
我不必装绅士,也不必表现出潇洒或帅气,就是平常吃饭时的样子。
她似乎也很自然,没有额外的衿持与客套。
于是吃饭就只是吃饭,吃饭可以只是一件简单而快乐的事。
如果她以后可以常常跟我一起吃晚饭,那该有多好。
我觉得我跟她好像认识很久了,但扣掉跟她通手机的那三个月,从第一次看见她那天算起,到今天才三个礼拜,也才只见三次面。
或许只是因为我很寂寞,或许只是因为她既年轻又漂亮,或许只是因为我太渴望赶紧找个异性的伴陪我吃晚饭,或许只是因为年近中年的单身男子难免会迷恋青春的肉体……
我突然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我很喜欢她啊。
如果她可以成为我的女朋友,那该是多么幸福而美好的事啊。
可是对她而言好吗?
“你在想什么?”走出餐厅后,她问。
“我可以耐心等妳长大,妳却不忍心看我变老。”
看了看她年轻而美丽的脸庞后,我说。
6。
男人的感情在一生当中都是专一而不变的。试证明之。
当男生17岁时,喜欢20岁左右的女生;
当男生唸大学时,也是喜欢20岁左右的女生;
当男生成为30岁的男人时,依然喜欢20岁左右的女生;
当男人老了,变成60岁的糟老头时,还是喜欢20岁左右的女生。
所以男人的感情在一生当中都是专一而不变的。
故得证。
因此虽然知道这不太应该,但我很喜欢她。
我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