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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克。”宠物美容师说,“安息吧。”
我和筱惠向她道谢,她说她是米克的朋友,当然要帮牠送行。
“在你身边让你珍爱的动物,可能是你前世的亲人、朋友或是爱人,当牠陪你度过你这辈子最艰难的岁月后,便会离去。”她问:“你们相信这种说法吗?”
我陷入沉思,没有回答。
“我相信。”抱着良平的筱惠说。
“依这种说法,米克已经功德圆满。你们就别再伤心了。”
宠物美容师说完后,便跟我们道别。
我和筱惠站在米克的骨灰罈前,久久都不说话。
或许我们同时都回忆起这11年来,跟米克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良平。”筱惠牵起他的小手,“跟米克哥哥说再见。”
良平可能觉得好玩,便笑了起来,笑声还颇宏亮。
“这辈子我们不要再养狗了。”我转头问筱惠,“好吗?”
“嗯。”她点点头。
开车回家的路上,筱惠轻拍良平的背哄他入睡。
透过后视镜,我发现她正看着我,脸上浮现澹澹的笑容。
“怎么了?”我问。
“如果我下辈子无法当人,我希望变成一条狗,陪在你身旁。”
“妳下辈子只想陪我十年吗?”
“虽然只有十年。”筱惠说,“但却是我全部且毫无保留的一生。”
我想,我下辈子应该还是会再养狗吧。
◎求人之水
朝颜生花藤
百转千迴绕钓瓶
但求人之水
——加贺千代女·俳句
1。
一个很平常也很典型的假日下午,我窝在沙发看电视。
连续看了两部已重播n遍的港片后,我开始在频道间跳跃旅行。
始终找不到一个可以暂时停下脚步歇息的频道,我乾脆关了电视。
好无聊啊,日子再这么过下去,我大概会变成凋像。
待会晚餐要去哪里吃?还有要吃什么呢?
虽然每天晚上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完全是我的自由;
但每晚都自由的结果,最后便觉得这种自由很烦,甚至会不想吃饭。
还好不必担心跟谁一起吃的问题,因为我都是一个人吃晚饭。
不过如果开始烦恼每晚该跟谁吃饭,应该是件幸福的事吧。
去洗个澡吧。
在出门吃晚饭前找点事做,会让我觉得人生还在前进,没有停滞。
“爱我,好吗?我愿意让伤心再来一遍,只要你留一个位子给我。
哪怕是在你心中,最容易被忽略的角落。”
我边洗澡边唱歌,越唱越大声,走调了也不会有人笑我。
要擦乾身体时,隐约听见手机响了,我只穿上内裤便冲出浴室。
“你怎么不接电话?”
“嗯?”
“我已经打了第三次了。”
“抱歉。刚好在洗澡。”
“原来是这样。”
什么叫:原来是这样?
我不认识妳啊。
这实在很难解释,总之结论是我真的不认识她。
第一次接到她的电话是一个多月前,之后她偶尔会打电话给我。
频率不一定,平均而言大约三天一次。
由于并不认识她,每次刚接起电话时总是会迟疑几秒。
不过她的声音很好认,我很快便能进入状况。
一种虽然不认识她但总能简单聊几句的状况。
所以严格说起来,我不能算不认识她,因为我认得她的声音。
该怎么形容这种声音呢?
她的声音很好听,听起来很舒服,会让人全身放鬆。
具体形容的话,这种声音柔软而滑润,带点慵懒的鼻音,但却不嗲。
尤其透过手机听起来,更有种莫名的吸引力,让人联想到性感这字眼。
我曾怀疑她是否是视讯聊天的辣妹,而且是很受欢迎的那种。
“请问……”我小心翼翼开口。
“你想知道什么?”
“不。我只想问妳,有什么事吗?”
“没。只是想知道现在正下着大雨,你没淋湿吧?”
“下雨了吗?”我看了看窗外,确实下雨了。
“看来你没淋到雨。没事别出门,晚餐到便利商店买个便当就行。”
“谢谢妳帮我想到答桉。”
“我也得准备去上班了。”
“喔。”
“你今天不用上班吧?”
“嗯。今天是假日,当然不用上班。”
“在餐厅打工就没这么好命,假日还是得上班。”
“喔,原来妳目前在餐厅打工。”
“说什么呀,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吗?你老是心不在焉的。”
“抱歉。”
“不说了。我要出门了。”
“嗯。”
“你实在很没良心,都不会叫我下雨天出门要小心点吗?”
“喔。请小心。”
“算了。我要挂了。”
“嗯。”
“挂了不好听。”
“但妳的声音好听。”
“是吗?”她笑了,于是声音更甜,“谢谢。”
“我得走了。”笑声停止后,她说:“我出门会小心,你别担心。”
“其实我没想过要担心妳耶。”
“你少来。bye…bye。”
在我考虑该不该也说声bye…bye时,她挂了手机。
我坐在沙发左思右想,为什么她总把我误认为是她认识的那个人?
电话也通了十几次,她都不会觉得奇怪?
难道我跟她真正认识的那个人很像?
该不会我真的是她认识的人,只是我忘了而已?
这应该不可能吧。
声音这么好听的女孩,如果长得漂亮,我一定死都不会忘;
如果长得不好看,我应该也会有“啊,真是可惜”的印象。
突然打了个喷嚏,才想起自己几乎是光熘熘的。
赶紧回浴室擦乾身体、穿好衣服,坐着发呆一会。
发呆完后便拿了把伞出门,雨果然很大,这是一场很有魄力的雨。
我紧抓着伞柄,慢慢走到巷口的7…11买了个御便当。
“要加热吗?”看起来才20岁的女店员问。
“太热会烫伤我这颗冰冷的心。”
“呀?”
“请加热。”我说,“谢谢。”
只要看到年轻的异性,我总想跟她多说两句话,言不及义也没关係。
我左手撑着伞、右手拿着便当,快到家门口时手机竟然又响了。
我手忙脚乱,先把右手的便当放地上,再把左手的伞交给右手,空出的左手才可以从左边裤子口袋掏出手机。
来不及看来电显示,直接按键接听,然后贴在左脸颊。
“我到了。”
“到了哪里?”我很纳闷。
“刚刚已经说过了呀。”
“喔!”我恍然大悟,“原来是妳。”
“你都没认真听我说话。”
“让我想想看。嗯……”想了五秒后我才回忆起上一通电话的内容,“是餐厅!妳到了妳工作的餐厅。”
“你如果再这样,我会生气的。”
“抱歉。”我说,“请问有什么事吗?”
“没事。只是跟你说一声我到了而已。”
“这……”
“这什么这,我怕你会担心呀。难道说你不会担心吗?”
“其实我真的……”
“唉呀,不能说了,得忙了。”她打断我,然后压低音量说:“领班的眼睛抽筋——正瞪着我呢。bye…bye。”
她挂了手机,我又没说bye…bye。
没想到这次不用等三天,只过了半小时她便又打来。
再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得知道我并不是她认为的那个人。
其实我老早就跟她说过我不认识她,但她总是不信。
也许只能藉着见个面来澄清这场误会。
刚开始接到她的电话时,我确实想过藉着见面来澄清这场误会;
但现在的我却不希望这误会冰释,所以宁可不和她见面。
这并不是意味着我很喜欢她,虽然我对她很好奇,也有一些好感。
我只是很enjoy有异性关心我,而且对我似乎颇有好感的状况。
即使这种状况只是一场误会。
我今年35岁,距离跟上一任女友分手时的28岁,已经七年了。
这七年来,我不仅没再交女朋友,认识的异性更是屈指可数。
我觉得整个人都快枯萎了。
但这女孩的出现却滋润了我,让我的日子不再枯燥。
因此虽然我和她之间有些莫名其妙,我却舍不得放弃她带来的温存。
我知道这样很自私而且对她不公平,但请再给我一点时间。
我一定会良心发现。
2。
说说我这个人吧。
我是屏东人,在台南求学,大学和研究所唸的是电机。
26岁退伍后一直在南科当电子工程师,到现在已经九年了。
是的,我35岁了,我刚刚说过了,你不必计算26+9。
在我的生命历程中,一共交过两个女朋友。
我在大二下认识生命中第一个女朋友,那年我20岁。
我和她同校不同系,在一场联谊活动中认识,交往了快一年。
那时我既年轻又单纯,也不太懂所谓的爱情是什么。
感觉上只要是比好朋友还要再好一点的异性朋友,就叫女朋友。
现在回想起来,我并不确定我跟她之间是否有爱情成分。
大三下刚开学就碰到情人节,我傻乎乎的跟一群和我一样傻的男孩,挤在花店里抢着买比平常贵好几倍的红玫瑰。
我抢到11朵,花了一千多块,但我毫不心疼而且还很兴奋。
我抱着花束跑去找她。她一接过花,便掉下泪来。
“妳怎么了?”我很得意,脸上却装作若无其事。
“我原本决定今天要跟你分手。”她说,“但现在我改变心意了。”
“啊?”第一句话让我吓一大跳,还好有第二句。
“我现在决定两天后再跟你分手。”她破涕为笑,“因为这束花让我很感动,谢谢。我们再当两天的男女朋友吧。”
这次我就真的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简单地说,我当天就跟她分手了,没再多等两天。
我没问她分手的理由,反正问了也得不到真正的答桉。
因为女孩通常会说:你是个好人但我们不适合之类的标准答桉。
这种答桉既不伤人又可撇清责任,但未必是她们心里真正的想法。
之后我陆续认识了几个女孩,但都没深交。
其中有一个女孩我很感兴趣,而她似乎对我也有好感。
可惜那时我快要去当兵,我不希望才刚交到女朋友便因当兵而分开,也害怕当兵期间女朋友兵变q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