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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吻了吻萨拉光洁的额头,
“我已经明白,现实与梦想,哪个更重要。”
“走吧!”他拉起了萨拉的手,拿起桌上的一束花,
“半年了,该去看看她了。”
“……
银甲的骑士踏上了巨龙的尾巴,
长剑倒转,剑尖朝下。
愤怒,绝望与不甘,
邪恶巫师在嘶吼,
却压不住善良人们震天的欢呼。
笼罩着天空的绝望的乌云,
突然间被诛神的光剑击穿,消散。
善良战胜了邪恶,
人民战胜了霸权,
纯真战胜了阴谋,
光明战胜了黑暗。”
丽莎唱完了她创作的长诗的最后一节,在竖琴上拨弄得手指弹出的最后一个音符的余韵慢慢归于寂静,许久之后,酒馆中才爆发出如雷般的掌声和叫好声。
丽莎优雅的鞠了两躬,一次是用精灵的方式,一次是吟游诗人的。
其中一个坐在最前排的年轻男子不仅鼓掌的声音最响,还站起身来大声起哄:
“让我们的半精灵美少女丽莎小姐再演奏一曲,大家说怎么样?”
“好!”理所当然是一片叫好的声音。
“你们想听什么呢?”丽莎问,此刻的她不会再因为自称美丽的半精灵少女而被人讥讽了,因为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她的确是越来越漂亮,尤其是那头耀眼的红发和轻灵的嗓子,已经成了枯叶酒馆得以远近闻名的招牌。
“帕拉迪亚之歌!”人群一致点了这首。
“精灵之歌。”这种呼声很快就被淹没了,不是那些金发尖耳朵的精灵数量少,而是因为他们不习惯在大庭广众之下高声说话。
只有之前那个青年男子发出了不和谐的声音:
“英雄辛博之歌!”
“才——不——要——”丽莎狠狠地瞪了那人一眼,一字一顿的说,然后又转向观众,
“那么我就再来一首‘帕拉迪亚之歌’好了!”
她甜甜的说完,竖琴的叮咚又弥漫在酒馆之中。
“我们回去吧!”男人搂紧了身旁的女人。
“不……要嘛……”女人不雅的打了个酒嗝,继续倚在男人的怀中撒娇,“再呆一会嘛……”
“喂喂,这可是大清早!”男人提醒道,但是脸上却带着笑容,“一大早上就来酒馆喝酒,你不觉得很夸张吗?”
“你可是精灵女王啊!”男人突然做出很认真地神情。
“今天是胜利日半年的庆典,现在本来不就应该是狂欢的时候吗?喝点酒怎么了。”薇薇安娜洋溢着欢乐和幸福的脸上的红晕表明了她喝得酒可不仅仅是一点。
“倒是你啦!”她借着醉意揪了揪男人的耳朵,就像是母亲在教训孩子一般,薇薇安娜的身份和夸张的身材的确总给人以成熟的第一印象,而她身旁的男人又长着一张过于清秀的娃娃脸,这一对情侣常常给人不协调的感觉,因此像揪耳朵这样的动作反而看起来顺眼很多,
“为什么一点酒都不喝?真是扫兴!”
“这个……”男人竟然孩子般的脸红了,“教会是禁酒的。”
“胡扯!”薇薇安娜的纤手又多用了两分力,“蕾斯和艾怎么都会喝酒?”
“所以那两个家伙都背叛了嘛!”诺森加德一撇嘴,躲开了薇薇安娜的魔爪,“好啦!别闹了!”
“哼!”薇薇安娜举起酒杯扭过头,“无趣!”
说罢她站起身:
“喂!辛博!”
坐在前排的那个年轻男子转过头,看清叫他的是精灵女王大人的时候咧嘴笑了。
薇薇安娜向他挑衅式的一举杯,一饮而尽。
而辛博也学习贵族的动作,略一颔首,然后又换回酒馆中平民的规矩,将手中的杯子倒满,一口喝干。
“就是嘛!”薇薇安娜坐下,不满的瞪了诺森加德一眼,但是看起来就像是媚眼一样,“这才像话。”
诺森加德没有反应。
薇薇安娜爱他,虽然他的性格有时的确无趣了一些。他总是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没什么幽默感,也不苟言笑……
但是她就是爱他。
“听完这首歌我们就回去吧!”她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
“好,亲爱的。”诺森加德轻轻的吻了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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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牵着萨拉的手,走在在帕拉迪亚,不,应该叫新帕拉迪亚的小路上。
经过枯叶酒馆,两人听到丽莎的竖琴声和歌声,相视一笑。
一群孩童追逐着跑过两人身侧,其中有男有女,有人类,也有精灵。
有人在浇花,有人从井里打水,有人刚刚睡醒,打开房门,长长的伸了个懒腰。
艾与萨拉就这样走着,街上的人渐渐的多了起来,每个人在看到这一对情侣的时候,都会微笑着打招呼,而艾也笑着回礼。
然后,当他们的目光落在同样微笑着的萨拉身上时,开始变得有些怪异,艾知道他们想起了谁。
“佐迪亚大人?”只有在老帕拉迪亚住过的人才会这么称呼自己,艾想着转过头,果然是一个熟悉的面孔,
“这么早去哪啊!”那人问。
艾扬了扬手中带着根的鲜花:
“去看她!”
走上了一座山坡,那里也是片绿色,也许和别的山坡唯一的不同,就是山顶有一片五颜六色的花。
艾单膝跪地,用手在地上挖了一个浅浅的坑,然后将手中的一束花种下,将土填好,然后站起身。
他跟萨拉交换了一个眼神,萨拉微微一笑,退开了几步。
于是,花丛之侧,只剩下了艾一个人。
“伊芙,我又来了。”他柔声说,
“今天,离那些最黑暗的日子过去已经有半年了。一切都很好,大陆现在又重归平静,帝国的状况也在逐渐变好。”
“至于光明圣教,很抱歉,我和萨拉决定放手,既然黑暗已经退散,那么光明圣教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也许我本应该来跟你商量一下,但是我猜你会支持我的吧!无论我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艾说,“而且,我想你也许并不在意这些。”
“而你在意的事情,你死前对我说过的话我都还记得。”艾说,“有些事情我做了,比如你也看到,我终于和萨拉在一起了,我们也都终于意识到了我们曾经的幼稚,这是你一直想看到的不是吗?”
“谢谢你。”艾轻轻笑了,“我知道我每次来都说了这句话,但我依旧要谢谢你,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新帕拉迪亚。”
“你让我把你忘掉,但我没有做到,也不想去做。”艾站起身,“我和萨拉还会时常来看你的。”
“下次再见,伊芙,我永远都不会忘了你。”
说完,他转过身,萨拉微笑着走来,示意他往山下看。
不需要萨拉提醒,艾已经看到了——
山坡下,是密密麻麻手中捧着鲜花的人群。
第一个是蕾丝,她手中拿着一束洁白的百合。
她先与艾和萨拉一一拥抱,然后走到那花丛之前,俯身将百合种下。
然后她离开,又一个人捧着鲜花走上来。
“谢谢。”他对艾说。
艾微笑了:
“看见了吗?伊芙,没有人会忘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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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一个偏远,却风景宜人的小镇边有一条小河,据说是塞默河的支流,最终要归向大海的。
河边本来没有人住,因为市镇的中心离这条河还是有一段距离的,但半年前镇上来了一对年轻的夫妇,他们在河边自己盖了一栋小房子。
很快关于这两人的传言就来到了镇里,有人说那个男人是个帝都的贵族,但女人却并不是哪家的小姐,而是一个低贱的妓女。而男人为了这个妓女与家里闹翻和心爱的人私逃到这里。
以上是最普通最三流言情小说的说法,但还有一种传言更加令人信服——那个男人是个疯狂的杀手,而由于仇人太多才带了他的女人跑到这个偏远的乡下来避祸。
人们本来都是倾向后者的,因为那个男人的确很古怪——沉默寡言,一身黑色的装束,还有一幅一看就像是连续杀人狂的面孔,据说还有人在他的外套下面看到了刀。
但是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和与这两人的接触增加,镇中的舆论又开始偏向前者,因为一方面是那个女人是一个很善良很温柔的好人,那么她的丈夫应该也不会是杀手(这根本就没有必然联系,但人们却总爱这么推论),另一方面是在与那男人的接触越来越多之后,发现那男人并没有那么可怕,甚至在待人接物上真的有几分贵族式的彬彬有礼。
很快,这个纯朴的小镇就接纳了这两个来自帝都的异乡人,而此时,日历从萨马埃尔作出和缪斯一起离开帝都的决定以来,已经翻过了半年。
这天早上,湖面上闪烁着粼粼的波光,一根竹竿斜斜从萨马埃尔的手中伸出到湖面上空,然后一条细线垂进湖中那一圈圈波纹的正中。
他在钓鱼,渔具是镇上借的,他没想什么,有人跟他说这条河里可以钓鱼,于是他就说好吧!接我根鱼竿我去钓钓看。他这一个上午就这样一直坐在这里,面无表情的看着那条细线搅动着湖水,也不知道下面的饵是不是早就被人吃掉了。
也许是半年的时间依旧洗不去他身上的杀气,鱼儿感到了都不自觉地想要远离吧!
“萨米!”清脆的声音由远及近,“你在这里干吗?钓鱼吗?”
萨马埃尔微笑着说:“是啊!”
“你钓到什么了?”缪斯跑过来拉起鱼兜。
“就这么一条。”在看到了唯一的一条小鱼之后她咯咯的笑起来。
“唔……我还以为可以把晚饭给钓出来的。”萨马埃尔有些不好意思地苦笑道,“没关系,反正离太阳下山还早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