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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桥遗梦-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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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五年之后她再也没在杂志上看见过他。他的署名也不见了。她每一期都找遍了,可是找不到。他那年该是六十二岁。

理查德一九七九年去世,葬礼完毕,孩子们都各自回到自己家里以后,她想起给罗伯特·金凯打电话。他应该是六十六岁,她五十九岁。尽管已经失去了十四年,还来得及。她集中思考了一星期,最后从他的信头上找到了电话号码,拨了号。

电话铃响时她心脏几乎停止跳动。她听到有人拿起话筒,差点儿又把电话挂上。一个女人的声音说:“麦克格雷格尔保险公司。”弗朗西丝卡心沉下去了,不过还能恢复得过来问那女秘书她拨的号码对不对,就是这个号码。她谢谢她,挂了电话。

下一步,她试着打华盛顿贝灵汉的电话问讯处。登记名单上没有。她试打西雅图,也没有。然后是贝灵汉和西雅图的商会办公室。她请他们查一查本市指南,他们查了,也没这个人。她想他哪儿都可能去的。

她想起杂志来,他曾说过可以通过那里打听。接待员很有礼貌,但是新人,得找另外一个人来回答她的要求。弗朗西丝卡的电话转了三次才跟一位在杂志工作过二十年的编辑通上话她问罗伯特·金凯的下落。

那编辑当然记得他。“要找到他在哪里吗,呃?他真是个该死的摄影师,请原谅我的语言。他的脾气可不好,不是坏的意思,就是非常固执,他追求为艺术而艺术,这不大合我们读者的口味,我们的读者要好看的,显示摄影技巧的照片,但是不要太野的。”

我们常说金凯有点怪,在他为我们做的工作之外,没有人熟悉他。但是他是好样的。我们可以把他派到任何地方,他一定出活儿,尽管多数情况下他都不同意我们的编辑决策。至于他的下落,我一边讲话一边在翻他的档案。他于一九七五年离开我们杂志,地址电话是……他念的内容和弗朗西丝卡已经知道的一样。在此之后,她停止了搜寻,主要是害怕可能发现的情况

她听其自然,允许自己越来越多地想罗伯特·金凯。她还能开车,每年有几次到得梅因去,在他曾带她去的那家饭店吃午餐。有一次,她买回来一个皮面白纸本,于是开始用整齐的手写体在这些白纸上记下她同他恋爱的详情的对他的思念。一共写了三大本她才感到完成任务。

温特塞特在前进。有一个艺术协会,成员多数是女性,要重新装修那些桥的议论也进行了几年了。有些有兴趣的年轻人在山上盖房子。风气有所开放,长头发不再惹人注目了,不过男人穿凉鞋的还是少见,诗人也很少。

除了几个女友外,她完全退出了社交。人们谈到了这一点。而且还谈到常看见她站在罗斯曼桥边,有时在杉树桥边。他们常说人老了常常变得古怪。也就满足于这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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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二年二月二日,有一辆联合邮包服务公司的卡车驶进她的车道。她并没有邮购什么东西,感到惑然不解。她签过收条,看邮包上的地址:“依阿华,温特塞特,r。r。2,50273”寄信人地址是西雅图一家律师事务所。

邮包包得很整齐,并加了额外保险。她把它放在厨房桌子上,小心地打开。里面有三个盒子,安全地包在泡沫塑料之中。一只盒子顶端用胶条粘着一个厚信封,另一个盒子上有一封公文信,收信人是她,寄信人是一家法律事务所。

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女士

依阿华。温特塞特

r。r。2,50273

亲爱的约翰逊女士:

我们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罗伯特·金凯先生的财产代理人……

弗朗西丝卡把信放在桌上。外面风雪扫过冬天的原野,她眼望着它扫过残梗,带走玉米壳堆在栅栏的角落里。她再读一遍那几行字:

我们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罗伯特·金凯先生的财产代理人……

哦,罗伯特,罗伯特,……别……,她轻声说着,低下了头。

一小时之后她才能继续读下去。那直接了当的法律语言,那准确的用词使她愤怒。

我们是……代理人

一个律师执行一个委托人的委托。

可是那力量,那骑着彗星尾巴来到这世上的豹子,那个在炎热的八月的一天寻找罗斯曼桥的沙曼人,还有那个站在名叫哈里的卡车踏板上回头望着她在一个依阿华农场的小巷的尘土中逝去的人,他在哪里呢?在这些词句中能找到吗?

这封信应该有一千页之长,应该讲物种演变的终点和自由天地的丧失,讲牛仔们在栅栏网的角落里挣扎,像冬天的玉米壳。

他留下的唯一遗嘱日期是一九六七年七月八日。他明确指示把这些

物件寄给您。如果找不到您,就予销毁。

在标明“信件”的盒子里有他于一九七八年留下的给您的信。信是由

他封口的,至今末打开过。

金凯先生的遗体已火化,根据本人遗愿,不留任何标记。他的骨灰也

根据本人遗愿撒在您家附近,据我所知该地称作罗斯曼桥,已由我事务

所一职员执行。

如有可效劳之处,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律师:爱伦·奎本谨启

她喘过气来,擦干了眼睛,开始审视盒子里的东西。

她知道那软信封里是什么,她确知无疑,就像她确知春天一定会再来一样。她小心打开信封,伸进手去,出来的是那银项链,上面系着的圆牌子上刻着“弗朗西丝卡”,背面用蚀刻刻出小得不能再小的字:“如捡到,请寄往美国依阿华州温特塞特r。r。2,弗朗西丝卡·约翰逊收。”信封下面还有他的银手镯,包在餐巾纸里。有一张纸条和手镯包在一起,那是她的笔迹:

当白蛾子张开翅膀时

可以过来,什么时候都行。

这是她钉在罗斯曼桥上的纸条。他连这也留下做纪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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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想起来,这是他唯一拥有的她的东西,是证明她存在的唯一见证,此外就只有逐渐老化的胶片上日益模糊的她的影像了。这罗斯曼桥上的小条上面有斑点,有折痕,好像在皮夹里放了很久。

她寻思,这些年来在远离中央河边的丘陵地带的地方,他不知拿出来读过多少次。她可以想象,他在一架直达喷气式飞机上就着微弱的小灯,面前放着这张纸条;在虎之国的竹篷里用手电照着读这张纸条;在贝灵汉的雨夜读过之后折起来放在一边,然后看照片:一个女人在夏天的早晨倚在一根篱笆桩上,或是在落日中从廊桥走出来。

三个盒子每个都装着一架相机带一个镜头。都已饱经风雨侵蚀,带着伤痕。她把其中一架转过来,在取景器上有“尼康”字样,商标的左上角有一个“f”,她在杉树桥递给他的那架相机。

最后,她打开他的信,是他亲笔写在他的专用信纸上,日期是一九七八年八月十六日。

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时能收到此信,总是在我去世以后。我现已六十五岁,我们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当我进入你的小巷问路之时。

我把宝押在这个包裹不会拢乱你的生活上。我实在无法忍受让这些相机躺在相机店的二手货橱窗里,或是转入陌生人之手。等它们到你手里时已是相当破旧了,可是我没有别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给你,让你冒风险,很抱歉。

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三年我几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谋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为了抵挡给你打电话或来找你的诱惑,而事实上只要我醒着,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这种诱惑。多少次,我对自己说:“去它的吧,我这就去依阿华温特塞特,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弗朗西丝卡带走。”

可是我记得你的话,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事实上我怀疑有多少男人曾做过这样艰难的事。

我于一九七五年离开以后的摄影生涯就致力于拍摄我自己挑选的对象,有机会时就在当地或者本地区找点事做,一次只外出几天经济比较困难,不过还过得去,我总是过得去的。

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围绕着皮吉特海湾。我喜欢这样。似乎人老了就转向水。

对了,我现在有一条狗,一条金色的猎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数时间都伴我旅行,脑袋伸到窗外,寻找捕捉对象。

一九七二年我在缅因州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来,跌断了踝骨,项链和圆牌一起给跌断了,幸亏是落在近处,我又找到了,请一位珠宝商修复了项链。

我心已蒙上了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在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在你之后一个也没有,我并没有要发誓要保持独身,只是不感兴趣。

我有一次观察过一只加拿大鹅,它的伴侣被猎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鹅的伴侣是从一而终的。那雄鹅成天围着池塘转,日复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它,它还在寻觅。这一比喻太浅露了,不够文学味儿,可这大致就我的感受。

在雾蒙蒙的早晨,或是午后太阳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动时,我常试图想象你在哪里,在做什么。没什么复杂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园子里去,坐在前廊的秋千上,站在你厨房洗涤池前之类的事。

我样样都记得:你的气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紧贴我身上的皮肤的手感还有在我爱着你时你说悄悄话的声音。

罗伯特·潘·华伦用过一句话:“一个似乎为上帝所遗弃的世界。”说得好,很接近我有时的感觉。但我不能总是这样生活。当这些感觉太强烈时,我就给哈里装车,与大路共处几天。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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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或是宇宙,或是不管叫它什么,总之那平衡与秩序的大系统是不承认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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