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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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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母也使我更加惊奇。我总觉得她是万人中最高贵的人,世间上最聪明最善良的人。她也不断地加强我的这种信心。有一天傍晚,我们采了白蘑菇回家,走出森林的时候,外祖母坐下来休息。我绕进树林后边去,看看是不是还有蘑菇。

忽然,听见外祖母说话的声音,回头看去,只见她坐在小路边,静静地揪去蘑菇的柄儿,有一条灰毛瘦狗拖出舌头站在她的身边。

“去,走开!”外祖母说。“好好儿去吧!”

我的那条狗,不久以前被瓦廖克毒死了,我很想把这条新狗弄到手,我跑到小路上去。狗脖子低着不动,奇怪地弓起身子,把饥饿的绿眼睛向我瞟了一眼,夹着尾巴逃进森林里去了。它身材并不象狗,我打了一个唿哨,它慌慌张张地逃进乱蓬蓬的草丛里去了。

“看见了吗?”外祖母笑眯眯地问。“开头我也看错了,只当是一条狗,仔细一瞧,长着狼牙,脖子也是狼形的!我简直吓了一跳,我就对它说:倘若你是狼,你就滚开吧!好在是夏天,狼老实……”

她从不会在森林里迷路,每次都能一丝不差地确定回家的道路。她按草木的气味,就能知道这个地方长什么蘑菇,那个地方又有什么样的香菇。她还常常考我:

“黄蘑长在什么树上?有毒和无毒的红头蘑菇怎样辨别?还有,什么香菇喜爱蕨薇?”

她瞧见树皮上有隐的的爪痕,就告诉我:这里有松鼠窝。我爬上树去把那个窝掏干净,掏出里边藏着过冬的榛子。有时候能从一个窝里掏到十来磅……

有一次,我正在掏松鼠窝,一个打猎的在我右边的身上打进了二十七颗打鸟的铁砂子。外祖母用针给我挑出了十一颗,其余的留在我的皮里好多年,慢慢儿都出来了。

外祖母见我能忍住痛,很高兴。

“好孩子,”她夸奖我。“能忍耐就能够本领!”

每次她卖蘑菇和榛子回来,都要拿一点钱放在人家的窗台上做“偷偷的布施”,但她自己在过节的日子,也只穿破烂和打补钉的衣服。

“你穿得比要饭的还破,你真给我丢脸!”外祖父很生气地说。

“有什么关系,我不是你的闺女,又不是新娘。”

他们的争吵渐渐多起来了。

“我作的孽也并不比别人多,”外祖父抱怨道。“可是我受的罪却比谁都大!”

外祖母挑逗的说:

“谁有多少罪,只有魔鬼才知道。”

于是,她偷偷地告诉我:

“这老头儿就是怕魔鬼,你瞧他老得多快,就是因为心里害怕……唉,可怜的人……”

这一个夏天我老在森林里活动,身子变得强壮,性子也变野了,对年纪相仿的同伴们的生活和柳德米拉,都失掉了兴趣,在我看来,她只是一个没有趣味的聪明人……

有一天,外祖父满身湿透地从城里回来(是秋天,天正在下雨),在门台上象麻雀似的抖抖身子,很得意地说:

“喂,你这个游手好闲的人,明天得上班去了!”

“又到哪儿去!”外祖母生气地问。

“你妹子马特廖娜那儿,她儿子的家里……”

“啊,老爷子,你又出了个馊主意!”

“住嘴,糊涂蛋!说不定他会成一个绘图师。”

外祖母默默地低下了头。

晚上,我告诉柳德米拉,我要上城里干活去了,还要住在那儿。

“很快,他们也要带我上城里去。”她沉思着告诉我。“爸爸想让我把这条腿截去,这样我的身体就会好起来。”

一个夏天,她瘦了很多,脸皮发青,只有眼睛变大了。

“你害怕吗?”我问。

“害怕,”她说着,不出声地哭了。

我没有话可以安慰她,我自己也害怕城里的生活。我们默默地发愁,把身子紧紧地靠在一起,坐了很久。

要是在夏天,我会说服外祖母,象她当姑娘时候一样,上外边要饭去,把柳德米拉也带走——让她坐在小车子里,我拉着她……

但这是在秋天,大路上吹着潮湿的风,天空密密地布着阴云,大地皱着苦脸,变得肮脏和凄惨……

第04章

我又到城里来了。住在一座两层楼的白房子里,它很象一口用来装许多死人的大棺材。房子是新的,却有点象患恶性病的人浮肿的样子,也好象一个叫化子突然发了横财,一下子吃胖了。房子侧面靠街,每层楼有八个窗子,在正面每层四个。楼下的窗子朝着狭窄的走道和院子,楼上的窗子,可以越过墙头望见洗衣工的小房和肮脏的洼地。

这里,没有我所理解的那种街道。房子前面有一大片肮脏的洼地,中间有两道狭窄的土堤。洼地的左端一直伸到犯人劳改场。附近人家都把院子里的垃圾倒在洼地里。它的底部积满深绿色的脏水。洼地右边尽头是积满污泥的星池,散发着臭气。洼地的正中,正对着我们的房子。半边洼地堆满了垃圾,还长满了荨麻、野牛蒡、蜜酸模,另半边,是多里梅东特·波克罗夫斯基神父的花园。园里有一座用薄木板造成的凉亭,油着绿漆。如果拿石头扔到亭子里,那薄木板准会破裂。

这地方枯燥极了,脏得要命。秋天把这块堆满垃圾的泥污的洼地弄得更糟,好象上面涂了一层油脂,脚踏上去就会粘住。我从没见过这样一块小地方却堆上那么多的垃圾,特别因为我习惯了旷野和森林的清净环境,对这小城市的一角,便分外发愁了。

洼地对面是一道破旧的灰色围墙,中间远远地露出一座褐色的小房子。那房子就是去年冬天我在鞋铺里当学徒时候起睡的地方。它离开我那么近,更使我感到难过。干吗我又得到这条街上来过活呢?

这家的主人我是认识的,他跟他兄弟两人,从前常到我母亲那里做客。那位兄弟,嗓子细得非常可笑,老叫着:

“安德烈爸爸,安德烈爸爸。”

他们还是以前的老样子,哥哥长着钩鼻子,长头发,神气和善,令人见了愉快。兄弟维克托依旧是那张马脸,长满雀斑。他们的母亲(我外祖母的妹子)脾气很坏,爱吵闹。哥哥已经娶了媳妇。媳妇倒长得挺俊,跟白面包一样白净,还有一对黑亮的大眼睛。

头几天,她就对我说了两次。

“我送过你妈一件镶珠边的绸斗篷……”

不知为什么,我不愿相信她会把东西送人,也不相信我母亲会受她的礼物。当她第二次对我说起这件斗篷的时候,我就劝她了:

“既然送了,你就不用再夸耀啦。”

她惊得往后一退。

“什么,你在对谁说话?”

她脸上显出许多红斑,眼珠子凸出来,叫唤她的男人。

男人手里拿着圆规,耳上夹一支铅笔,跑到厨房里来了。

听完了老婆的控告,就对我说:

“你对她和别的人说话,都得用‘您’。不准无礼!”

然后,不耐烦地向他妻子说:

“你也用不着为这点儿小事来打扰我!”

“什么?小事?如果你亲戚……”

“什么鬼亲戚呀!”主人大声嚷着,跑了。

我也不喜欢外祖母的亲戚是这种人。我看亲戚之间的关系实在比外人还不如。无论什么坏事和笑柄,他们都彼此知道,比外人更详细,说起坏话来更恶毒,吵嘴打架更是家常便饭。

我很喜欢主人。他老是很好看地把头发往耳朵后边一撩。一见他的模样,我就联想到那位“好事情”。他时常满意地微笑,灰色的眼睛和蔼可亲,老鹰鼻子旁边现出几条有趣的皱纹。

“你们这些老母鸡,别吵了!”他脸上浮起和气的笑影,露出洁白细密的牙齿,对他妻子和母亲说。

婆媳俩每天都吵嘴。我真奇怪她们那样容易那样快就吵起来。早上,她们头发也不梳,衣服也没有穿整齐,就象失了火一样在屋子里跑来跑去,只有在坐下来吃午餐、喝午茶和吃晚餐的时候,才稍稍休息一下,此外,整天总是忙个不停。他们每次都吃得多,喝得多,总要喝到醉醺醺的和累得不行了才罢手。午餐时候也谈论着吃食,懒洋洋地拌嘴,准备等一会儿来一场大吵。不论婆婆烧什么菜,媳妇总是说:

“我妈妈可不是这样烧的。”

“不这样烧,那一定没有这样好吃!”

“不,比这个好吃多了!”

“那你上你妈妈那里去得啦。”

“我是这里的主妇呀!”

“那我是什么呢?”

这时,主人插进嘴来:

“行啦,行啦,你们这两只老母鸡!发疯了吗?”

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有说不出的奇怪,说不出的可笑:从厨房到餐室,要穿过这宅子里唯一的一间又窄又小的厕所,端着茶炊或吃食到餐室去,一定得经过这儿。因此这厕所也就变成各种滑稽有趣故事的对象,并常常闹出可笑的误会。往厕所水槽里添水是我的差事。我在厨房里睡觉的地方,挨近正门门廊的门口,正对着去厕所的门。我的脑袋在灶旁边烤得发热,脚被从门口灌进来的风吹得发冷,因此睡觉时候,我把擦鞋底用的粗地毯都抓在一起,盖在两条腿上。

大厅的墙上挂着两面镜子,几张《田野》杂志赠送的图画装在金边镜框里;一对牌桌,十二把弯曲的椅子。这是一间空荡荡的屋子。一间小会客室里,放满各种各样的细软家具,有几个玻璃橱里放着“陪嫁”的银器和茶具,这里还装饰着三盏大小不等的灯。没有窗子的黑洞洞的寝室里,除了一张挺大的床之外,放着衣柜和衣箱,从中发出烟叶和红花除虫菊的香气。这三间屋子老是空着,一家人都挤在小餐室里,碍手碍脚的。八点钟,喝过早茶,主人兄弟俩立刻把桌子搬好,摊开白纸,搁上仪器匣、铅笔、砚台,面对面坐下动手工作。桌子摇摇晃晃,又挺大,占满了屋子,主妇跟奶妈从婴儿室里出来的时候,身子就碰在桌角上。

“你们别老在这儿逛来逛去呀!”维克托嚷了。

主妇委屈地要求丈夫:

“瓦夏,你叫他别冲我嚷嚷!”

“你不碰桌子就行。”主人和气地对她说。

“我有身孕,这地方这么窄……”

“好吧,我们到大厅工作去。”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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