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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 名扬四海 (6)英雄救美兮
“呜呜…”终于,林大小姐施展了这个必杀技,将原本的“梨花带雨”升级到雷霆轰鸣。//
“唉,别——”现在我的双手不知道摆哪儿好,口中慌张而又心虚地道:“我知道这次是我不对,不该在大家面前让你出丑。这样吧,这件‘暗魂魔爪’当作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怎么样?”
“暗魂魔爪”反正也卖不出去的,只有她才能使用,就当是送个人情好了。
“呜呜,我还要一把‘噬魂’匕首。”在呜咽中的林大小姐道。
呃,要不是对方脸上的泪痕清晰,眼睛略微红肿,我恐怕真要认为这位林大小姐是有预谋地来敲诈的,她居然清楚地知道“噬魂”匕首的存在,更知道是从我手中流出去。不过以现在的情况,即便原本没有敲诈的打算,我们的林大小姐也应该算是顺势敲诈了。
不过,“噬魂”匕首目前我可没有现货,倒是原本用来送“空空儿”的一把属性更加优秀的“暗影之刺”,可以拿出手。
于是我道:“我手中现在没有‘噬魂’匕首,不过有一把‘暗影之刺’比‘噬魂’更好——”
“不,我就要‘噬魂’!”林大小姐耍起了小孩子脾气,让我头疼不已。
“好好好,就要‘噬魂’,我马上帮你打造,OK?”看我有点发怒的样子,林大小姐终于停止了呜咽,小心翼翼地用眼角瞟了我一眼,然后乖乖地跟在我的身后,出了待客大厅。
于是,大厅中现在只留下了一脸笑意的张三,他正捂着嘴闷声大笑呢。
“龙虎轩拍卖行”一个角落中,有着我的专用打铁铺。这个打铁铺面积不大,但是设备却是很齐全。
说实话,“噬魂”匕首本身的属性固然是十分地优秀,但是绝对无法和我用金属性的“钛合金”打造的那把“暗影之刺”,更比不上现在已经到了林大小姐,也是现在的“风中蝶”手中的那把“暗魂魔爪”。唯一能够与两者相提并论的就是它所拥有的那种“毒性”,那种来自“妖”怪酸液的腐蚀性。
所以,“风中蝶”看中的只能是“噬魂”的这个特性。想想“风中蝶”本身所拥有的那种“幽魂之力”,我心中暗自嘀咕,林大小姐还真是诡异的。不说喜欢这种“噬魂”的腐蚀之性,更有着神秘之极的“幽魂之力”,还真是难以想像她在游戏中都学了些什么技能。
只可惜,我的“侦察术”仍然仅仅是大师级,根本对“风中蝶”这个在此方面本身精通的刺客没有任何的奈何。
“墨大哥,你生气了?”林大小姐的声音轻轻地在我耳边响起。
“没有。”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道。
从“快剑”那儿知道林大小姐情况的我心中微微无奈。事实上,像林眉心这样的富家大小姐,平日里的生活都是由父母安排的,而林大小姐更是其中的典型。
作为家中的独女,林大小姐是作为家族继承人来培养的。英国那座女子学院的教育可是全世界都出了名的严格,从基本的知识学习,到各种贵族礼仪、淑女教育、人文地理、金融证券…反正你所能想到的话题,都是这座学校教授的东西。
更别说,学校本身处于半军事化的管理中,林大小姐的自由可以说是少之又少,这种情况也就造成了林大小姐任性的脾气,或者说是叛逆的性格。
也因此,才会发生上次的从学校出逃的事情。据“快剑”事后说起,当时林大小姐可是运用了种种手段,骗过了那些老师以及教官、辅导员,以看望病重的表兄(就是可怜的“快剑”了)这个正大光明的理由出了学校。
所以,若是撇开林大小姐的性格问题,我还是很同情这位身不由己的富家小姐,同样地也才能对林大小姐之前种种的行为忍耐下来。
“我知道你很讨厌我,我、我,呜呜…”说着说着林大小姐再次在脸上挂满了泪水,让我一阵阵的头痛。
“别,我没有生气,更没有讨厌你,像我们林大小姐这样漂亮的女孩,如果谁还讨厌的话,他也就是不配被称之为人了。”我拍着胸脯保证道。
可惜,灾难就此发生。因为我不小心之下,衣服的一角飘过了火炉,于是我成为了火烧人的一个实例。要不是我反应及时,要不是我的“太华之力”在灭火方面有着出色的表现,恐怕我可能就此受伤。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一阵的忙乱,一副狼狈的样子。
不过我的狼狈却是成为了林大小姐眼中最好的笑料,梨花带雨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清新可爱之极。
看到林大小姐的笑容,我终于暗暗地呼出一口气,只要不哭就行了。不然若是让“快剑”知道我把他的表妹一天之内弄哭几次,这家伙恐怕还真不会放过我了。不过说起“快剑”,我有多少时间没有见过这家伙了?
一个月?三个月?还是半年?唉,有了老婆的人确实不一样啊!那么以后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不过想到自己的感情问题,我再次头痛了,比之面对林大小姐的时候更甚。
“墨大哥,你在想什么?”看到我一脸呆呆的样子,林大小姐停住了笑声,小声地问道。
“啊——没有什么。”我抬起头,看向林大小姐道:“这一次你过来,不会纯粹是为了给我捣乱吧?我想你表哥,一定让你带了点什么话给我吧?”
“啊,墨大哥,你是怎么知道?”林大小姐一副惊讶的样子,问道。
我神秘地一笑,没有回答,让林大小姐气得嘟起了小嘴。其实这件事情很简单,以我和林大小姐之间的“仇敌”关系,“快剑”应该不会随便告诉她我的信息才是。
即便林大小姐从《雄霸天下》的宣传广告上知道了我的形象,更知道了游戏中的墨水就是那个连同自己的女朋友挤掉了她伴娘位置的“混蛋”,她也不应该知道“噬魂”是出自我手才是。
而恰巧地,当初我的“噬魂”匕首以及“暗魂”尖锥出世的时候,告诉过正在线上的“快剑”。所以,“快剑”肯定在里面扮演着什么角色才是。
“嘻嘻,其实墨大哥你猜错了哦!”原本的嘟嘴变成了得意的笑容:“虽然表哥告诉了我有关你的一些事情,不过这一次可是为了我自己的事情前来见你的哦。”
呃,那个,狡猾狡猾的小姑娘!我心中暗自说道。
不过,我是不会这么认输的,口中淡淡地道:“是吗?那么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其实,我是‘西方大陆’沙顿城的‘凤凰骑士团’的团长,这一次前来找墨大哥是想和你们的‘铁血门’结成友好关系,我想这件事对双方面都是一件好事。”林大小姐一本正经地道。
凤凰骑士团?好像隐约听说过,是一个完全由女孩子组成的骑士团,听说她们完全是统一行动,就像整体一样。想到这一点,我心中一动,难道整个凤凰骑士团的成员都是林大小姐她们学校的学生?不然怎么会那么地统一?
不过,紧接着我又想到了一个问题。
“我记得好像你们学校的空余时间很少吧?但是以你现在的实力,恐怕不是短时间内练成的吧?”
“咦?墨大哥,看来你还是有点小聪明的嘛!”不理会我的白眼,林大小姐侃侃说道:“其实,我们还是有很多可以利用的时间的,关键在于能不能有效地利用。而我呢,是其中的佼佼者,就是这么简单!”
心中想不明白林大小姐是怎样利用事件的我,口上道:“关于结盟的事情,没有问题。我也听说过你们‘凤凰骑士团’的声誉不错,完全达到结盟的要求。不过这方面的事情不归我管,或者说我根本不管门内的具体事务,我最多只能向管理这方面事情的副门主推荐。”
“嘻嘻,这就够了哦!”林大小姐开心地一笑道:“据我了解,只要是墨大哥推荐的绝对没有被拒绝的先例,我可是在事前全部调查清楚了哦。”
呃,看来我是小瞧了这位林大小姐了。事实上,每一个女人(包括女孩)都是不能够小瞧的。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林大小姐在得到我特别打造的“噬魂”匕首并且额外地从我这里得到了额外的酸液,又成功地在和“空空儿”的商谈中正式确立了“凤凰骑士团”和“铁血门”两者之间联盟的关系之后,开开心心地离开了“铁血镇”。
当然她所受到的教育让她十分有淑女风范地在离开之前,请我在“林家酒楼”吃了一顿最为昂贵的“龙虾料理”,并且当着众人的面给了我一个吻别,让当时所有看到的人齐齐怪叫不已。
不过,对此我可是没有任何的欣喜之处。因为不到一个小时,“盘古城”以及下属的各个镇、村,都传遍了有一个漂亮女孩子当众吻了墨水的八卦新闻;五个小时之后,各家报纸上都刊登了相关的消息。甚至有一家报纸似模似样地称那个女孩叫XXX,是我墨水第1XY个女朋友…
自此,“八卦新闻”正式在游戏中登陆。而我作为其直接因由人被记入了游戏的历史,当然并不是游戏公司最后公布的正史,而是由像“诺曼”这样有志于将《雄霸天下》中的大小事情记录下来的玩家编辑的野史。
经过了林大小姐这一段插曲之后,我的游戏生活再次恢复了平静。接下来的几天,我将全部的精力放在用“钨”炼制各种合金上面。
然则,“钨”这种金属可不是那么容易伺候的。虽然我在现实中查了不少相关的资料,并且为此进行了无数的实验,可是总体上除了最容易炼制而成的“碳化钨”这种“钨合金”之外,就没有任何的收获了。
再次放下了手中的关于“钨合金”冶炼的相关资料,我静静地躺在舒适的躺椅中,寻找着自己无法成功的关键。
原本我以为按照常规的方法无法冶炼成其他的“钨合金”,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