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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蝶式游泳和背式跳水。那一天中午我正准备去练游泳,忽然被家父叫住。我正奇怪着:他怎么不在“国防部”上班、跑回家来了?家父却突然比了个禁声的手势,悄声道:“今天不要出门,你老大哥要来。”
我老大哥比家父还长十多岁,可矮在辈分上,是家父大陆老家的侄子,自然也姓张,名唤世芳,号翰卿。在老家的时候,张世芳和家父这一房上下都没什么来往。一九四九年家父携家母来台,并无其他张氏亲故同行。不意忽一日道遇张世芳,反而相互生出些戚谊亲情来,于是时相往还。每逢过年,张世芳必定来家给祖宗牌位磕头,也顺便给比他小十多岁可是长在辈上的家父磕头。可是那年八月上的那个星期四既非年、又非节,他来做什么?我没这么问,我问的是:“他来干我什么事?我要去游泳。”话才出口,脸颊上就捱了狠狠一聒子。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全然不记得了,只知道,家父把我关进厕所里之后,家母隔着木门嘱咐我:“待会儿老大哥来了之后不许哭、也不许闹,有什么委屈晚上再说。”
又过了不知道有多少时候,我听见老大哥进门喊叔叔、婶婶的声音。听见家母喊:唉呀呀怎么弄得这一身。听见家父叫家母放低声。还听见老大哥说:不碍事,看着吓人,其实就两个脚丫子破了;又说他蹬了一路板车,淌了一身汗。接着便好一阵没什么声息。忽地家母来拉木门,两手沾满了鲜血。她就着水龙头冲洗干净,架子上扯下好几条毛巾,一阵风似的又出去了。这一回她没关门,可让我听了个大仔大细。先是老大哥说:绝对没跟人打架,他一把年纪了,怎么还玩儿那些个。家父似乎是不相信的样子,老大哥又低声解释了老半天,最后终于放声叫道:“叔叔不信就请出祖先来,我起个咒儿。”
“哪个祖先哪?是张家门儿还是万家门儿的?”家父也吼了起来,道,“都五十好几的人了,还混光棍,你要混到死我拦不住你,可成天价混得个头破血流的,我能拍屁股不管么?”
“没有头破血流嘛,就是两只脚丫子——天蒙蒙亮,谁看见那警车灯碎了一地的玻璃碴子呀?我一下车就扎了七八十啦个口子——”
“怎么犯着警车的呢?”家父像是得着了理,又昂了声。这回是家母叫他别吵了。
“我哪里晓得呢?植物园门口一停几十辆红车,顶灯都是破的,干我什么事儿?我不过就是送块石板去就是了。”
接下来他们又吵了好一阵子,声音越吵越低,大概的意思是家父很不高兴老大哥打“江苏一号”那支电话把他从办公室里叫出来。他要老大哥搞清楚:“江苏一号”是部里的电话,不是老大哥帮里的电话。老大哥说他也是不得已,他不能不招呼一声就跑到家里来,可我们家里又没电话。家父说千错万错错就错在他不该混光棍,替人运什么破石板。老大哥则表示: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光着脚丫子蹬板车出门。家父说你好好跟着人家大导演拍戏正正经经做人不怕没出息,混光棍混得一家老小担惊受怕——最后还提到了我。家父的意思好像是说:他把我关在家里怕的就是老大哥在外面招惹了什么不该招惹的人物。老大哥说帮里不是这么回事。家父叫他闭嘴。
可是到了这天傍晚,老大哥毕竟还是和家父有说有笑地话起家常,谈的大都是从前山东老家里的点点滴滴。家母把我从厕所里放出来,可是我想听的他们反而一句也不提了。憋了好半天终于忍不住,我抽个缝隙插嘴问道:“那警察车的灯为什么全都破了?”没等老大哥答话,家父又把我揈进厕所里去。
那时我没有别的想法,只蹲在潮湿昏暗的厕所里把这一下午听到的每句话反复记忆起来,试着从中想起哪一两句给不经意地遗漏了。令人懊恼的是我什么也不曾遗漏,他们硬是从没提起过:几十辆警车顶上那种像蛋糕一样会呜呜乱叫的小红灯为什么会碎了一地?但是不期而然地,我反而牢牢记住了(或者可以说凭空想像出)老大哥在植物园门口踩烂一双臭脚丫子的情景。
一直到几年以后(我可能已经上了初中),某回过农历春节,老大哥循例到家来磕头,正逢家父出门团拜未归。我趁空问了他那年夏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老大哥神色一变,一双灰浊浊的老眼珠里射出了晶光:“你还记得啊!弟弟。”
然后他把我拉到后院,神秘兮兮地要我指天发誓:无论听到了什么,都不许说出去。我当然发誓,发誓是顶容易的事——你要是没把握守得住誓辞也不打紧,只消偷偷地在鞋子里把二拇哥压在大拇哥上,这誓就算没发成。准不准不知道,反正我是这么干的。
老大哥于是才告诉我:一九六五年八月十一号夜里他接到帮里一个任务,要他在两三个时辰之内设法弄到一块六尺长、三尺宽、八分厚的青石板,并且在天亮之前送到植物园荷花池小亭里去安装。
“帮里轻易不交代什么事,一旦交代了,你是非干不可的。”老大哥一面说,一面鬼鬼祟祟地朝前屋方向张望。我告诉他家父没那么快回来——因为团拜之后还有摸彩。村子里只有将官相高参才摸得到特奖之类的彩头,家父官卑职小,运气只够摸到六奖香皂、七奖毛巾,摸到这种奖就不好意思抬腿走人,以免失了风度面子。老大哥这便放了心,从头说起:
“可是你想,这么块大石板我上哪儿弄去?”老大哥未语先得意,自顾笑起来,道:“我就是有办法——那时候正赶上李翰祥离开邵氏公司,到台湾来拍一部大片,叫《西施》。”→文·冇·人·冇·书·冇·屋←
由于李翰祥拍戏讲究细节,布景道具都要真材实料。那部《西施》又是他自组国联公司之后与台湾省电影制片场首度合作的大片子,画面上的一宫一城、一草一木,都力求逼真。老大哥便抢忙打听出该戏尚未装运南下的道具仓库所在,趁夜潜入,偷了一块青石板子出来——只可惜尺寸略有不合——那是方六尺长、三尺宽,但是却有一寸厚的石板。它原本该出现在片中“响蹀廊”前的台阶上。少了这方石板,据说李翰祥气得开除了一个剧务。
老大哥忙乎了一夜,到天蒙蒙亮便顺手又偷了辆板车,从北投一路骑到植物园。可是他们在帮的行事光明磊落,哪怕是偷鸡摸狗也实出不得已,非给人留个消息不可。于是依照帮中规矩,老大哥脱下一只胶底黑帮子棉布鞋,留在板车停放之处——鞋头朝正东,鞋中放四粒小石子儿,成十字形,那意思就是帮中光棍借用,即日便可奉还。这么一折腾,另只鞋怎好再穿在脚丫子上呢?老大哥索性打了双赤脚上路,不意才到地头儿上便踏了个血流如注。
“那为什么警察车顶上的灯都破了呢?”我还是那个老问题。
老大哥眨巴眨巴眼,道:“我也不知道。听两个站岗的说是教一声口哨给震的,我说那是胡扯八蛋。”
谁也不知道,老大哥自己有没有胡扯八蛋?倒是没过多久之后,我们那个眷村迁到中华路、西藏路口附近,俗称南机场的便是——此地离植物园很近,我经常前去练拳、写生、偷看情侣把手伸到对方的衣衫裙裤里去掏抓摸挤。有一回突然想起老大哥说的往事,便前去荷塘小亭印证一番。果不其然,亭中靠西的一侧地上的确有一方石板比其余的地面高出整整二分来。
那一次我不但相信老大哥没有唬弄我,也违背了我自己的誓言——我把老大哥混帮的事告诉了孙小六。当然,不只是“告诉”而已,我还加了不少作料进去。我说:我老大哥在那亭子里杀过一个人,用的是一种叫“霹雳脚”的功夫。那“霹雳脚”穿鞋使不出来,非光着一双脚巴丫子不可。光脚使“霹雳脚”,一踢之下,脚底仿佛生出千百根尖针利刺一般的物事,上面贯通内力,有如电流,一击便足以致命。我说我老大哥一脚踢死个黑道大哥,心想惹了大麻烦,本来准备把那人的尸体扔进荷塘了事,又怕他过两天浮上来,于是干脆撬起小亭地上的一块大石板,把那黑道大哥给埋在下面,多余的土方就扫进荷塘,再将石板嵌回去,可还是高出来一点点——而那石板就踩在孙小六脚底下。
当时孙小六才八岁,听完我瞎编的故事低头瞥了一眼,登时大叫出声,狂啼不止。我心里其实是非常非常之爽的。之所以欺负孙小六会令我非常非常之爽,乃是因为他姊小五的缘故。他姊小五和我同年,生得很美,做一手极好的女红,国中毕业就在家织毛线、钩桌巾、干家务活儿。我几次约她上植物园,想把手伸进她裙子底下去摸两把,她都不许。可她是愿意跟我逛逛、走走,没劲极了。有一回我摸着她的奶帮子,她反手把我给擒住,当场崩折了我的小拇指,又随即给接回去,说:“再毛手毛脚我折了你的小鸟。”之后我再也没约过她,可是却开始折磨起孙小六来。
当然,那时的我只有十五六岁,绝对想不到,胆小爱哭、矮瘦孱弱、跑不远跳不高、成天价淌着左一串右一串黄绿鼻涕,现成一个窝囊废的孙小六日后居然练成了神乎其技的上乘武功,还有各种看来旁门左道的奇能异术。我要是早知道有这么些本事在人生的路上等着他、找上他,我可是决计不敢那样吓唬他、作弄他的。
在植物园荷塘小亭里吓着他的那一次令我印象深刻。因为就在那一天稍晚些时,我和孙小六都变成“有前科”的人——我们那天各自骑着一辆脚踏车,很想在荷塘堤廊上试一试蜿蜒奔驰的滋味,于是强把脚踏车从旋转门旁的间隙处塞拖过去。果然在九曲堤廊上左弯右拐,好不过瘾。不料忽然间冒出来一个驻守植物园的警察,远远把我们招去,厉声问道:“旋转门是做什么用的?”我们摇头装不知道。装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