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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思和我彼此看了看。
显然,托宾先生并非完美的雇主,爱娃乐于有机会将他供出来——尽管我看到她眼中的恐惧,这种恐惧比飓风更令她害怕。我肯定如果不是因为会在自己家里发现死尸而有所顾忌的话,托宾可能早已除掉了爱娃。
我走到门口转动把手,门被锁着。我刚抽出消防斧要砸,贝思说:“等一等!这样做我们需要有充足的理由。”
我问爱娃:“你同意我们搜查吗?”
“请便。”
“谢谢。”我抡起钢斧砸向门把,把手穿门面过。打开门我发现一条狭窄黑暗的楼梯通向地下室。我对贝思说:“你随时可以离开。”
这位行事规矩的女士仿佛此刻才恍然大悟,认识到我俩都陷得很深,或许还可能触犯任何本应避免的法令。她从爱娃处拿个手电筒递给我说,“大英雄,你在前面,我掩护。”
“好。”我先走进去,一手拿电筒一手提消防斧,贝思拿着她的九毫米手枪跟在后面。
这是一个很老的地窖,长宽不到七英尺,底部和地板都是石头做的。初看上去好像没多少东西——储藏东西大潮湿,即便作洗衣房也显得很阴森恐怖。里面基本设施大概只有一个火炉和供应热水的容器,我猜不出爱娃提醒我们来找什么。
这时电简光停在地窖尽头的长砖墙上,我们向墙壁靠近。这个砖制灰泥墙比古老的石制底座建得新,而且正好把地窖前后一分为二。这墙也是通向上面旧式橡树柄木的惟一途径。
墙的正中间是一扇雕制精美的橡树门。我的电简光扫射到门上的一块黄铜牌子,上面写着“爵爷的私人酒窖。”
这位“爵爷”缺少幽默感,所以我猜测这块招牌应是一位仰慕者赠送的礼物,甚至可能是爱玛。
贝思低语道:“我们进去吗?”
我答道:“搜捕原则规定门没锁就可以进。”我递给她电简,又试试黄铜大把手。但门是锁着的,我看到把手上有个黄铜匙孔,便说,“没上锁,只是卡住了。”我朝着匙孔挥动斧子,橡树门被砍破,可仍没打开。我又猛敲几下才将它打开。
门一转开贝思就关上电筒,我俩都背靠砖墙,持枪分立在门两侧。
我大声叫道:“警察!举起双手出来!”
没有回答。
我把斧子扔进门的另一侧,落在地上发出金属的撞击声,没有人开枪。
我对贝思说:“你先进去,今年我已经中过弹。”
“谢谢,”她蹲下身子说,“我走右边。”她迅速穿门面过,我跟在后面,靠到左边。我俩举着枪蹲在那儿一动不动。
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感觉起来这间屋比地窖其它部分凉爽得多,可能也干燥些。我又大叫道,“警察!举起手来。”
又等了半分钟,贝思打开电筒,在屋里绕了一圈,照到一排酒桶架子。她接着在屋里搜寻,中间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两根烛台和一些烛座,还有几包火柴。于是我点亮近十根蜡烛,酒窖里烛光闪烁,在酒瓶上摇曳不定。
可以想见地窖里到处是木架。木制板条箱和硬纸板做的酒盒子,成雄地散放着,有些盖子打开着,有些则贴着封条。摇篮架上放着六桶葡萄酒,且都装着水龙头。墙上的耐热有机玻璃包着冰箱的线圈,窖顶看上去像雪松一般。粗糙的石制地板上用混凝土铺盖了一层平滑的板瓦石。我对贝思说:“我把两瓶葡萄酒放在厨房的柜子里。”
贝思从我手上接过电筒仔细察看其中一个架子土布满灰尘的酒瓶,说:“这些是优质的法国葡萄酒。”
我回答道:“他很可能把自己的东西藏在车库里。”
她的电筒光照到地窖底部的墙边,几打纸板盒子垛在一起。贝思说:“他的东西有一些在这儿,酒桶上有他贴的标签。”
“对。”
我们在四周摸索了片刻,发现一个柜子里放着眼镜、瓶塞起子、纸巾之类的东西,还有四处可见的温度计,都标识着华氏六十度。
最后,我说:“爱娃想告诉我们什么?”
贝思耸耸肩。
我看着烛光中的贝思,她也回头看我。她说:“也许我们应该看看那些板条箱和盒子。”
“或许应该。”
于是我们开始搬动木箱和纸板盒。其中几箱破开后只有葡萄酒。贝思问道,“我们在找什么呀?”
“我也不清楚,肯定不是酒。”
在两堵墙相交的角落里,也有一堆托宾葡萄园的酒盒子,全都标着“金秋”字号。我走过去,开始把它们扔到两张酒桶架子中间的过道里去。玻璃破碎的响声和葡萄酒的味道顿时充斥了整个地窖。
贝思又说:“你不必砸毁这些好酒,冷静一点,把盒子给我。”
我没有理她,“把路让出来。”
把最后一排盒子扔掉后,我看到角落里酒盒中间不是酒的东西,事实上是个铝制的装冰的箱子,借着烛光我仔细凝视着。
贝思走到我身边,手中的电筒照在箱子上。她问道:“这就是你说过的东西?戈登夫妇船上的铝箱?”
“当然看上去像,但只是个极其平常的箱子。除非有他们的指纹否则无从确证。而且我确信这上面不会有指纹。”我补充道:“我猜这就是人们以为用来盛干冰和炭疽病菌的箱子。”
“现在仍有可能,”她接着说:“我并非完全在觅购宝藏之类的财物。”
我说:“对,我希望刑侦人员能从擦拭过的铝盒上提取到指纹。”我转身朝门走去,准备离开。
“等等。你不准备……我是说……”
“打开它?你疯了?破坏证据?我们甚至不属于这儿。没有一张搜查——”
“住口!”
“什么?”
“打开这个该死的箱子——不,拿着这个,我来开。”她把电筒递给我,蹲在箱子前面,箱子正好夹在两排酒盒中间。“给我一个手绢或其它东西。”
我把手绢递给她,贝恩捏着手绢打开弹簧锁,揭开密合的盖子。
我一直用电筒照着箱子,以为能见到黄金珠宝,但就在箱盖子完全开启前看到的却是一个人的头盖骨,正扭头盯着我们呢。贝思吓得尖叫一声,跳后一步,盖子又合上了。她站到离箱子几英尺处屏住呼吸,指着箱子,足足有一秒钟没有出声。后来才说,“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那家伙死了。”
“为什么……?什么……?”
我蹲到箱子边说:“手绢。”她递了过来,我又打开箱盖,用手电简照遍大铝箱的每个角落,看见头盖骨周围还有些骨头,而这个头盖骨的每个眼窝里都塞着铜币,带着厚厚的一层铜绿。
贝思也蹲到我旁边,手扶我的肩膀以求身体平衡或心理上的放松。她恢复平静后说:“这是骷髅的一部分,一个小孩的。”
“不是,一个小个子成人,那时人都长得矮小。你见过十七世纪的床吗?我就睡过一次。”
“上帝……怎么会有一具骷髅……?那其它的是什么?”
我伸到箱子里取出一些没人乐意碰的东西,又拿到电筒光下辨认。“腐烂的木头,”我终于认出骨头下面是一些朽木。进一步观察,发现黄铜的箱边布满了黄铜绿,铁钉大部分已生锈,还有一块烂布。
尚未漂白的骨头棕色中透着徽红,上面粘着的泥土还没有脱落,表明这些骨头没有被放进棺材;但在土里埋了很长时间。
我又在盛冰的箱子里摸索了半天,发现一只上锈的铁挂锁和四枚金币,我把后者递给贝思。
我站在那儿,用手绢擦擦手说:“这就是奇德上校的宝藏。”
她看着手里的四枚金币说:“这个?”
“这只是一小部分。这儿看到的也只是一木箱的小部分,我估计是强行打开盖子后取出的几样东西。木箱子就是用那块正在腐烂的防水油布或帐篷包着的,约有一年光景,但不会有三百年。”
贝思指指头盖骨问我:“那是谁?”
“我猜那就是守宝人,有时候人们也把判了刑的罪犯、土著人、奴隶或者某个不幸的家伙杀死后扔到箱顶上,那时人们相信死人的鬼魂不会安息,便会把盗墓的人驱走。”
“你怎么知道这些?”
“书上读的,”我又补充道,“对于那些不迷信的人或者看到别人埋了东西,或者见到新挖的土印,如果去发掘,首先看到的便是一具死尸,挖的人可能会认为只是一口坟。怎么样,聪明吧?”
“我想是够聪明的,它会阻止我继续挖下去。”
我俩又在酒窖里站了片刻,陷人深思之中。铝箱里的东西并不好闻,所以我俯下身关上箱盖。我对贝思说,“我估计有人打算把这个东西和黄金珍宝一道在某时某地予以展出。”
她盯着手中的四枚金币又问我:“可是那些宝藏在哪儿呢?”
“要是骨头能讲话,相信它会告诉我们。”
“为什么他的眼里有硬币呢?”
“和某种迷信观点有关。”
贝思瞥了我一眼又说:“好,算你说对了。祝贺你杰出的侦探工作。”
“谢谢,”我说,“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吧。”
第33节
我们回到楼上,发现爱娃不在厨房里。贝恩对我说:“这么多证据足以让我开到一张搜查证。”
“做不到。这儿发现的东西和任何一起谋杀没有联系,除非有详细的证据,而且只有你才相信我的推理。”我提醒她道,“三个潜在的证人全死了。”
贝思说,“那好……可我有这儿的人骨,这正是一个开始。”
“不错,值得打个电话。”我又说,“不要提及骨头的年代可能有三百年之久。”
贝思拿起墙上的电话筒,说了声:“打不通。”
我把自己车上的钥匙挂递给她,“试试我的移动电话。”
她出了后门,跳进吉普。我看见她拨号后和什么人说了起来。
我绕着底楼走了一圈,各种装饰物貌似真古董,但复制得不错。从样式和时代上看,主要是英国乡村用品,大概是十八世纪中叶。关键是托宾知道怎么去使用。他营造出一个更加适合于汉普顿的完整世界,拥有闲适、精致和高雅趣味,而在比之逊色的北福克值得骄傲的只有美国式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