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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看你的了。”基思端详了比利一会儿。显然,比利比他醉醺醺时给基思的印象要有能耐得多,比利现在也在执行一项使命。虽然比利·马隆和基思·兰德里自从中学和越战以后走了不同的道路,但此刻他们是在同一条路上,心中想着同一件事。
比利说:“我现在往北密执安开,中尉——嗨,你在便条上署名‘上校’。你现在是上校了?”
“有时候是。”
马隆大笑。“是吗?我是中士。我退役前肩章上有三条杠。那不是也挺了不起吗?”
“你一定是个好兵。”
“我是……我过去是。”
他们又行驶了几分钟,基思对马隆说:“他们也许会在县界线上设置路障。”
“是的,我知道,但有五十条,也许六十条农场道路通到本县县城,他们不可能每条路都设路障。”
“对。我们挑一条。”
“我熟悉一条路。18号城镇路——基本上是条土路,因为排水不畅老是泥泞。许多车陷住,巴克斯特手下那帮家伙得把他们从巴克斯特车行租来的车保持得漂漂亮亮的。”他大笑。“这些狗日的。”
马隆向西转弯,开上一条铺平的农场路。一两分钟后,他又往右拐,上了一条有车辙印的砾石路——18号城镇路,向北行驶。
十分钟以后,玉米地到了尽头,他们来到一块低洼的沼泽草地——古时大黑沼的遗迹。道路变得泥泞了,卡车在黑色的淤泥腐土中溅着泥浆劈劈啪啪地向前行驶。
五分钟后,比利说:“我们已经出了斯潘塞县。”
基思没看到路牌,他估计比利熟悉这个地区。他从手套小柜里取出一张俄亥俄州地图,说道:“我们抄小路到莫米河,或许可以走127国道去密执安。”
“对,就这么走。”
他们继续向西和向北前进,经过一系列纵横交叉的镇级路和县级路,一路上尽是乡村富饶的秋景、无边无际的玉米地和干草地,以及牧场和草地。既然他就要离去,也许永远不再回来,他要看清楚一切事物:路牌、粮仓和邮箱上的姓氏、庄稼和牲畜、人们、车辆、房屋以及这块土地的全部感觉;它的总体要比各个部分的总合大得多……我们一切探索的终局将是到达我们的出发地,并第一次认识这个地方。
他们又行驶了半个小时,谈话内容除了关于开车路线和警察两个话题外,其他的话不多。
基思细看地图,发觉穿过莫米河的大多数桥梁皆位于河边的较大城镇,而他不想经过城镇。他发现有一座桥在一个叫“弯曲”的小村子附近,就问比利。
比利回答说:“对,桥还在,有重量限制。但如果我加大油门,不等它断裂我们就过去了。”
基思对于比利的应用物理知识没有把握,但值得看一下桥。
他们接近了这座小小的支架桥,但基思还没来得及看清载重限制标志或者评估一下结构,比利一下子开足马力,飞越不宽的跨距,不到十秒钟就到了莫米河对岸。基思说:“我想这桥不准机动车辆通行。”
“是吗?看上去没问题。”
基思耸耸肩。
他们驶经“弯曲”村,花的时间比过河还短一点,在一个叫谢伍德的村子处上了127号国道。基思注意到,现在是下午两点,再开大约三十五英里即达密执安州界,然后再前进二百五十英里或多一点就到灰湖了。
127号国道经过俄亥俄州布赖恩城,但他们绕过这个小城,在城北几英里处又折回国道。那是俄亥俄州最后一个重要的小城。事实上,过了南密执安的兰辛城,沿127号国道一直到半岛顶端,一路上没有什么重要的城镇了。二十分钟后,有一块路牌欢迎他们光临密执安——“千湖之州”。基思只对其中一个湖感兴趣。
基思发现,北俄亥俄和南密执安在地形或地貌上区别不大,但是在交通标志、沥青路面和土地测量标志方面有细微区别。如果你没有看到密执安路牌标志的话,你也许注意不到这些区别。更重要的是,基思想,不管俄亥俄州还留给他什么兴趣,很可能都不会超过那块路牌。这个边界关口虽然不是前东欧与西欧之间那个令人心惊的边界关口,然而他的确感到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
他们又行驶了半小时,地形开始从平坦的农田变成起伏的绿色丘陵和小山谷。现在出现了大片树林,大多数是栎树、山核桃树、山毛桦树和枫树,秋色比俄亥俄更浓。自从基思和安妮过去开车去安阿伯观看俄亥俄队对密执安队的球赛,或者到伊普西兰蒂去看博灵格林队与东密执安队的球赛以来,他还没有到过密执安。他回想起,那些周末真是充满魅力,不仅不上课,而且还摆脱了校园里的冲突和骚动;那是些时间扭曲的周末,仿佛人人都同意为一个传统的星期六下午的球赛而打扮、表演和装出正常的样子。
他放任自己的思绪萦绕在安妮身上,后来意识到这样不好,而且也无济于事。他的目标是灰湖,他的使命是向克利夫·巴克斯特进行清算,这不单单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了安妮;老是想着她就不能把精力集中在解决问题上。
比利问:“确切地说,我们要到北密执安什么地方?”
“说不清楚。”
“那么我们怎样到达那里呢?”
“我们会想出办法的。嗨,还记得部队中的那句老话吗?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对。”比利笑着背诵道,“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但我们走得的确很快。”他大笑。
基思觉得这句老话似乎使比利感到满意。但几分钟后,比利问:“巴克斯特是一个人吗?”
基思考虑了一下,回答说:“我想没有任何别的男人与他在一起。”
比利思忖片刻,然后问:“巴克斯特太太在哪儿?”
“你问这个干吗?”
“这个……我是说,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绑架事件。”比利瞥了基思一眼,又说,“电台里说你绑架了她。”
“你是怎样想的?”
“噢,再清楚不过了,你们两人是一起逃走的。满城都知道。”
基思不吱声。
比利继续说:“我弄不清楚后来发生了什么。”
“你认为发生了什么?”
“这个……我想他追上你们了。那说明了你脸上伤痕的原因,但说明不了为什么你们两人中没死掉一个。”
基思回答说:“我们较量过。”
比利大笑,说道:“我断定你们较量过。我猜,现在好像是第二个回合。”
“第二,也许第三、第四或第五。谁去数它?”
“我看这也是最后一个回合了。”
“肯定是。”
“你打算杀了他?”
基思沉吟片刻,然后回答说:“我宁可不。”
“为什么不?”
“那太便宜了他。”
比利点头不语。
基思说道:“如果我带你到达目的地,你将听从我的命令。对吗?”
比利点点头。
“没听见你说什么,战士。”
“是,长官。”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比利说:“她跟他在一起,是吗?”
“是的。”
“没错,这么说,我们得攻击他而不能伤害到她。”
“对了。”
“那可不容易。”
“对,不容易。”
“有三条狗?”
“我想是的。”
“他行李中装了些什么玩意儿?”
“凡是你叫得出的,他都可能带了。他既是猎人,又是警察。”
“没错,他是。”比利问,“他有夜视装备吗?”
“很可能有。斯潘塞城警察局敬赠的。”
“好吧……我想他躲藏在一间小屋什么的,一个他熟悉地形的地方。”
“说得对。”基思看了马隆一眼。用医学术语来说,医生会说比利·马隆的大脑遭受了长期的酒精损害;用人类的术语来说,任何了解他的人都会说他的精神遭受了太多的生活侮辱。但基思毫无疑问地认为,今天比利·马隆深入了他自己的内心深处,这将是他最佳的、神志最清醒的时刻。基思说:“给我讲讲贝思的事吧。”
“我不能。”
“你肯定能。”
比利沉默了几分钟,然后拿出他的皮夹,取出一张脏兮兮的照片,把它递给基思。
基思看着照片,彩照上是一个三十五岁上下的妇女头像,短短的金黄色头发,大眼睛,笑容可掬,长得的确很漂亮。基思对她的美貌有点惊奇,而对她受到克利夫·巴克斯特的垂涎一点也不惊奇。根据基思的观察,斯潘塞县的漂亮女人当然有一个正常的比例,但他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会成为巴克斯特魔爪下的羔羊,其原因正是坐在他旁边座位上的这位不争气。说得露骨一些,一个软弱的男人娶了一个特别出众的妻子难免会失去她——也许是暂时的,被克利夫·巴克斯特这样的人夺走。基思将照片交还给比利,说道:“她非常美丽。”
“是啊。”
“她离开你有多长时间了?”
“两年。”
“她再婚了吗?”
“我看没有。哥伦布的电话簿里,她的姓名仍写做贝思·马隆。”
“或许这件事了结后你会去找她。”
“嗯,也许会。”
过了几分钟,比利似乎兴致高了些,又说:“嗨,讲个战争故事吧。”
基思不想讲,问道:“你熟悉这条路吗?”
“是的,我常来。在州立哈特威克松树公园打猎才带劲呢。你去过那里吗?”
“没有,从来没有往北这么远过,你记得这里有加油站吗?”
“让我看看……”他望着窗外。“噢,还有一英里左右。喂,我们要跑多远?”
“靠近半岛顶端。我估计还要两小时。”基思又说,“你不必跟我去。我可以把你留在一家汽车旅馆里,事情办完后再回来接你。”
“是吗?那如果你不回来咋办?”
“我会回来的。”
比利忽然咧嘴笑了。“男子汉,鼓起你的勇气来。嗨,让我告诉你该怎么办——我们逮住这兔崽子,扒出他的五脏六腑,把他像一头鹿一样绑在车顶上,开车进入斯潘塞城。你说好不好?”
“别诱惑我。”
比利高兴得大声喊叫,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