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走到板壁门口去,举起双手,用法语哼着;“‘昔有屠勒国之王①。’弗龙斯基,你要喝一杯吗?”——
①这是歌德的《浮士德》中甘泪卿的歌词的首句。
“走开吧!”弗龙斯基说,把仆人拿给他的常礼服穿上。
“你到哪里去呢?”亚什温说。“啊,你的三马篷车来了?”
他看见马车驶近了的时候补充说。
“到马厩去,而且为了马的事情我还得去看看布良斯基,”
弗龙斯基说。
弗龙斯基的确约好了去看望住在离彼得戈夫约莫十里光景的布良斯基,把买马的钱还给他;因此他也希望赶得及去那里一趟。但是他的同僚们立刻明白他并不只是到那里去。
彼得里茨基口里还在哼着,使了个眼色,努着嘴,好像在说:“啊,是的,我们知道这个布良斯基是什么样的人。”
“当心不要迟到!”亚什温仅仅说了这么一句,就改变了话题:“我的栗毛马怎样?还行吗?”他问,望着窗外三匹马当中的一匹,那是他卖给弗龙斯基的。
“等一等!”彼得里茨基向已经走出去的弗龙斯基叫着。
“你哥哥留了一封信和一个字条给你。等一等,它们放在哪里去了呢?”
弗龙斯基停下脚步。
“哦,它们放在哪里呢?”
“它们放在哪里去了呢?这倒是个问题!”彼得里茨基郑重其事地说,把食指从鼻端往上移。
“快告诉我,这简直是胡闹呢!”弗龙斯基微笑着说。
“我没有生上壁炉。一定是在这里什么地方。”
“花样玩得够了!信到底在哪里呢?”
“不,我真的忘了。难道是做梦吗?等一等,等一等!但是何必生气呢?假使你昨天像我那样每人喝了那么四大瓶酒,你也会忘了你睡在什么地方呢。等一等,我来想一想!”
彼得里茨基走到板壁那边去,在床上躺下来。
“等一等!我是这样躺着的,而他是这样站着的。对啦—对啦—对啦……在这里呢!”彼得里茨基从卧褥下面掏出一封信来,他把信藏在那下面。
弗龙斯基拿了那信和他哥哥的字条。这正是他意料到的信——他母亲写来的信,责备他没有去看过她,而他哥哥留下的字条说一定要和他谈一谈。弗龙斯基知道这都是关于那件事情。“关他们什么事呢!”弗龙斯基想,于是折起信笺,把信从常礼服钮扣之间塞进去,这样他可以在路上仔细看一遍。在小屋门口,他碰见了两个士官,一个是他的联队里的,一个是属于另外的联队的。
弗龙斯基的住所经常是所有士官聚会的场所。
“你到哪里去?”
“我得到彼得戈夫去。”
“你的马已经从皇村来了吗?”
“来了,但我还没有看到。”
“据说马霍京的‘斗士’①瘸了。”——
①马名。
“瞎说!可是在这样的泥地里你怎么赛马呢?”另一个问。
“我的救星来了!”彼得里茨基看见进来了人这样地叫着。
勤务兵端了一个盛着伏特加和盐渍黄瓜的盘子站在他面前。
“亚什温叫我喝点酒,好提提精神呢。”
“哦,你昨天真把我们弄苦了,”进来的两个人中间的一个说,“你害得我们整整一夜没有睡。”
“啊,我们不是收场很妙吗!”彼得里茨基说。“沃尔科夫爬上屋顶,告诉我们他是多么伤心!我说:‘我们听听音乐,听听葬礼进行曲吧!’他听着葬礼进行曲就在屋顶上面睡着了。”
“喝吧,你一定得喝伏特加,然后来点矿泉水,多来些柠檬,”亚什温说,在彼得里茨基旁边监视着,就像一位哄小孩吃药的母亲一样。“然后再来少许香槟酒——那么一小瓶。”
“哦,这倒有道理。等一等,弗龙斯基,我们大家一道喝吧。”
“不;各位,再会。我今天不喝。”
“哦,你怕增加体重吗?好的,那么我们就自己来喝。给我们矿泉水和柠檬。”
“弗龙斯基!”当他已经走出门的时候什么人喊道。
“什么?”
“你最好把头发剪了,要不然太重了,特别是秃顶上。”
弗龙斯基的确过早地开始有了秃顶的痕迹。他快活地笑着,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来,然后把帽子拉得遮住秃顶,走出去,上了马车。
“到马房去!”他说,正要掏出信来读一遍,但是他又改变了主意,决定不读了,为的是在看牝马之前不要分散了注意力。“以后再说吧!”二十一
临时的马厩,一个木板搭的棚子,建在跑马场附近,他的牝马昨天就应该牵到那里去了。他还没有去看过它。在最近几天内,他自己没有骑着它练习,却把它委托给调马师了,因此现在他简直不知道他的牝马过去以及现在情况如何。他还没有下马车,他的马夫,所谓“马僮”的,老远就认出了他的马车,把调马师叫出来。一个干瘦的英国人,穿着长统靴和短衣,刮净了脸,仅在下巴下面留了一撮胡须,迈着骑手那种不灵活的步伐,张着臂肘,摇摇摆摆地走出来迎接他。
“哦,佛洛佛洛①怎样了?”弗龙斯基用英语问——
①马名。
②英语:很好,先生。
“Allright,sir,”②英国人的声音从咽喉深处发出来回答说。“还是不进去的好,”他补充说,举起帽子。“我给它套上了笼头,那马不安静得很哩。还是不进去的好,那会使它激动起来。”
“不,我要进去。我要看一看它。”
“那么,来吧,”英国人皱着眉,还是没有张开嘴说,于是摆动着胳臂肘,他迈着拖沓的步伐走在前头。
他们走进马厩前面的一个小院子。一个穿着干净的短上衣,又年轻又漂亮的值班的马僮,手里拿着一把扫帚迎接他们,跟着他们走去。马厩里有五匹马站立在各自的厩室里,弗龙斯基知道他的劲敌马霍京的马“斗士”,一匹高大的栗色马,也牵到了那里,一定在那群马中间。弗龙斯基想看看他没有见过的“斗士”的心情比要看他自己的牝马还要急切;但是他知道依照赛马的规矩,对手的马非但不允许看,就是探问一下都有失体统。正在他走过走廊的时候,马僮把通左边第二厩室的门开开,于是弗龙斯基瞥见了一匹长着雪白蹄子的高大的栗色马。他知道这就是“斗士”,但是抱着避而不看别人拆开的信那样的心情,他扭过头去,走近了佛洛佛洛的厩室。
“这儿这匹马是属于马克……马克……我总说不出那名字来,”英国人回过头来说,用他那指甲很脏的大拇指头指着“斗士”的厩室。
“马霍京的?是的,那是我的最厉害的对手呢,”弗龙斯基说。
“要是你骑那匹马的话,”英国人说,“我一定在你身上下赌注了。”
“佛洛佛洛神经质一点,那匹马要强壮一些,”弗龙斯基说,因为自己的骑术受了赞美而微笑着。
“在障碍赛马中,一切全靠骑术和pluck,”英国人说。说到pluck——那就是,精力和胆量的意思——弗龙斯基不但觉得他已经够多的了,而更重要的是,他坚信世界上没有人会比他更有pluck。
“您的确觉得我不需要·再·训·练·了吗?”
“啊,不需要,”英国人回答。“请别大声说话。那匹马很激动哩,”他补充说,向对面那间关上门的厩室点了点头,从那厩室里面传出来马蹄践踏稻草的声音。
他开开门,弗龙斯基走进由一扇小小的窗里透进微弱的光线的厩室。在厩室里站着一匹黑褐色的牝马,它套上了笼头,用蹄子翻腾着新鲜稻草。在厩室的昏暗光线中环顾着周围,弗龙斯基不由自主地又仔细端详了一遍他的爱马的全部体格。佛洛佛洛是一匹中等身材的马,从养马者的观点看来,并非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它全身骨骼细小;虽然它的胸膛向前突出,但却是窄狭的。它的臀部稍稍下垂,前腿明显地往里弯,后腿弯曲得更厉害。前后腿的筋肉都不怎样丰满;但是这匹牝马的肋骨却特别宽,这个特点因为它被调练得消瘦了的缘故显得格外触目。它的膝部以下的脚骨,从正面看上去,不过手指那么粗细,但从侧面看却是非常粗大的。它整个身体,除了肋骨,看上去好像是被两边挟紧,挟成了一长条似的。但是它却具有使人忘却它的一切缺点的最大的优点。那优点就是·血·统,如英语所说的那种奏效的·血·统。在覆盖着一层细嫩、敏感、像缎子一般光滑的皮肤下,筋肉从血管的网脉下面突出地隆起来,像骨头一般坚硬。它那长着一双突出的、闪耀明亮、喜气洋洋的眼睛的瘦削的头,在那露出内部软骨的张开的通红鼻孔那里扩大起来。在它的整个身躯,特别是它的头部,有一种富有精力同时很柔和的神情。它是那样一种动物,仿佛它所以不能说话,只是因为它的口腔的构造不允许它说话。
至少,在弗龙斯基看来,好像他望着它那一瞬间所体会到的心情,它全都懂得。
弗龙斯基刚走到它面前,它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而且,斜着它那凸起的眼睛,以致眼白都露出血丝来,它从对面惊视着走近的人,摇摆着笼头,富于弹性地轮流用四只蹄子蹴踢着地面。
“您看,它多么激动呀,”英国人说。
“啊,亲爱的!啊!”弗龙斯基说,走到牝马面前抚慰它。
但是他越走近,它就变得越兴奋了。仅仅在他站到它头旁的时候,它这才突然静下来,而筋肉在它那柔软的、优美的毛皮下面颤动。弗龙斯基轻轻地拍了拍它的结实的脖颈,理好它那隆起的颈背上垂到一边的鬣毛,把他的脸凑近它那好像蝙蝠的羽翼一样的张大的鼻孔。它从紧张的鼻孔里大声吸进一口气,又喷出来,战栗了一下,竖起尖尖的耳朵,向弗龙斯基伸出它那又厚又黑的嘴唇,好像要咬他的袖子似的,但是记起套着笼头,它又抖动起来,又开始不安定地轮流用它那纤细的腿践踏着。
“安静些,亲爱的,安静些!”他说,又轻轻抚摸了一下马的臀部,愉快地觉察到他的牝马是处在最良好的状态中,他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