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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如第九十五回“金玉的旧话”,第九十八回“金玉姻缘”,木活字本都作“金石”;今乙本作“金玉”;光绪年间的甲本(“金玉缘”)则改了一半,第九十五回作“金玉”,第九十八回作“金石”。——“金玉姻缘”、“木石姻缘”是“梦兆绛芸轩”一回宝玉梦中喊的。此处用“金石”二字原不妥,所以后来的本子改去。
此外尚有异文,详下。我也是完全无意中发现的。胡适先生晚年当然不会又去把红楼梦从头至尾看一遍,只去找乙本的特征,如序中所说。
萃文书屋印的这部壬子木活字本不仅是原刻本,在内容上也是高鹗重订的唯一真乙本。现在流行的乙本简称今乙本,其实年份也早,大概距乙本不远,说见下。
这几个本子对满汉问题的态度,在史湘云结婚的时候表现得最清楚。旧本贾母仅云:“你们姑娘出阁,我原想过来吃杯喜酒。”甲本在这两句之间加上一大段对白,问知姑爷家境才貌性情,“贾母听了喜欢道:‘咱们都是南边人,虽则这里住久了,那些大规矩,还是从南边礼儿,所以新姑爷我们都没见过。……’”乙本同。
今乙本作:“贾母听了喜欢道:‘这么着才好,这是你们姑娘的造化。只是咱们家的规矩还是南方礼儿,所以新姑爷我们都没见过。……’”
旧本根本没提南方。甲本提醒读者,贾史两家都是原籍南方,仍照南方礼节。乙本因之。今乙本删去原籍南方,只说贾家仍照南方礼节,冲淡南人气息。
甲乙本态度一致,强调汉化,但是“妞妞”改“姐儿”,到了乙本,高鹗又给改回来,仍作“妞妞”。如果甲乙本不是一个人修改的,那就是因为“姐儿”讹作“姐姐”,宝玉决没有称巧姐为“姐姐”之理。“大姐姐”更成了元春了。但也许仅因“妞妞”新妍可喜。乙本不大管前后一致,例如王佩璋举出的第十九回与茗谈卍儿,乙本添出一句“等我明儿说了给你做媳妇好不好?”违反个性,只图轻松一下。宝玉最怕女孩子出嫁,就连说笑话也决不会做媒。
到了今乙本,南边人、原籍金陵都不提了,显然是又要满化了。为什么?
杨继振在道光年间收藏乾隆百廿回抄本,在第七十二回题字:“第七十二回末页墨痕沁漫,向明覆看,有满文某字影,用水擦洗,痕渍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伪托。”红楼梦盛行后,传说很多,都认为是满族豪门秘辛。满人气息越浓,越显得真实、艳异。所以又有满化的趋向。
如果相信高鹗续书说,后四十回旧本是他多年前写的,甲乙本由他整理修订,三个本子代表一个人的三个时期,观点兴趣可能不同。
高鹗是汉军旗人。他有一首“菩萨蛮”,“梅花刻底”句是写小脚的鞋底,可见他的美感绝对汉化。即使初续书的时候主张强调满人角度,似乎不会那样彻底,把书中小脚痕一并删去。其实满人家庭里也可以有缠足的婢妾。原续书者大概有种族的优越感,希望保持血液的纯洁。
第二十四回写鸳鸯服装,“脖子上带着扎花领子”。甲本未改,同脂本。满人男装另戴上个硬领圈。晚清还有汉人在马褂上戴个领圈,略如牧师衣领。清初想必女装也有。甲本主汉化,而未改去,想未注意。
乙本改为“脖子上围着紫绸绢子”,又添上两句:“下面露着玉色绸袜,大红鞋。”既然改掉旗装衣领,当然是小脚无疑。只提袄儿背心,但是下面一定穿裙。站在那里不动,小脚至多露着鞋尖,决看不见袜子。所以原著写袜子,只限宝玉的。其实不止他一个人大脚,不过不写女子天足。高鹗当然不会顾到这许多。
问题是:如果高氏即续书者,为什么删去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却又添写鸳鸯的小脚?唯一的答案似是:高鹗没有看见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在他接收前已删。他是有金莲癖的人,看通部书写女子都没提这一项,未免寂寞,略微点缀一下。
《红楼梦》未完 第5页
五
后四十回贾母身边又出了个丫头叫珍珠——袭人原名。旧本已有珍珠。贾母故后,鹦哥——紫鹃原名——守灵,旧本缺那一回,所以无法知道旧本有没有鹦哥。甲本仍作珍珠、鹦哥。乙本将袭人原名改为蕊珠。
甲本既未发现珍珠有两个,自然不会效尤,也去再添个鹦哥。乙本既将第一个珍珠改名蕊珠,当然不会又添出个鹦哥。鹦哥未改,是因为重订乙本时没注意。所以第二个鹦哥也是原续书已有。
近人推测续书者知道实生活中的贾母确有珍珠鹦哥两个丫头,情不自禁的写了进去。那他为什么不给前八十回的珍珠鹦哥换个名字?显然是没看仔细,只仿佛记得鸳鸯琥珀外还有这么两个丫头。他马虎的例子多了,如凤姐不称王夫人为太太,薛姨妈为姨妈——跟着贾琏叫——而两位都称姑妈,又不分大姑妈二姑妈;贾兰称李婶娘——李纨之婶——为“我老娘”——外婆;“史大妹妹”、“史大姑娘”、“云丫头”作“史妹妹”、“史姑娘”、“史丫头”——程高本未代改,但是第八十二回添补的部份有“云丫头”;第九十六回贾政愁宝玉死了,自己“年老无嗣,虽说有孙子,到底隔了一层”,忘了有贾环;第九十二回宝玉说十一月初一,“年年老太太那里必是个老规矩,要办消寒会……”何尝有过?根本没这名词。
续书者红楼梦不熟,却似乎熟悉曹雪芹家里的历史。吴世昌与赵冈的著作里分别指出,写元妃用“王家制度”字样,显指王妃而非皇妃,元妃卒年又似纪实,又知道秦氏自缢,元宵节前抄家。
赵冈推出书中抄家在元宵节前。第一回和尚向英莲念的诗:“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消火灭时。”当然不仅指英莲被拐。甄士隐是真事隐去,暗指曹家的遭遇。“元宵后”句下,甲戌本有批:“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消火灭”句下批:“伏后文。”
曹雪芹父曹俯十二月罢官,第二年接着就抄家,必在元宵前。续书者不见得看到甲戌本脂批,而
“在第一百零六回,贾府抄家的第二天,史侯家派了两个女人问候道:‘我们家的老爷太太姑娘打发我来说……我们姑娘本要自己来的,因不多几日就要出阁,所以不能来了。’……
贾母……说:‘……月里头出阁,我原想过来吃杯喜酒……’
‘……等回了九少不得同着姑爷过来请老太太的安……’
到了第一○八回写湘云出嫁回门,来贾母这边……
‘宝姐姐不是后日的生日吗?我多住一天给他拜个寿……’
……宝钗的生日是正月廿一日。由此向上推,抄家的时间不正是在元宵节前几天吗。”
——赵冈著“红楼梦考证拾遗”第七十二页
旧本没有“月里头出阁”,只作“你们姑娘出阁”。假定抄家在元宵节前,“月里头出阁”是正月底,婚后九天回门,已经是二月,正月二十一早已过了。既然不是“月里头出阁”,就还有可能。
抄家那天,贾母惊吓气逆,病危。随写“贾母因近日身子好些,”拿出些体己财物给凤姐,又接尤氏婆媳过来,分派照料邢夫人尤氏等。“一日傍晚”,在院内焚香祷告。距抄家总已经有好几天了。至少三四天。算它三天。
焚香后,同日史侯家遣人来,说湘云“不多几日就要出阁”。最低限度,算它还有三天。
三天后结婚,婚后九天回门,再加两天是宝钗生日,正月廿一。合计抄家距正月廿一至少十七天,是年初四,算元宵节前似太早。如果中间隔的日子稍微多算两天,抄家就是上年年底的事。
宝钗过生日那天,宝玉逃席,由袭人陪到大观园去凭吊。看园子的婆子说:“预备老太太要用园里的子,才开着门等着。”正月里不会有子。
写园内:“只见满目凄凉,那些花木枯萎,更有几处亭馆,彩色久经剥落,远远望见一丛翠竹,倒还茂盛。宝玉一想,说:‘我自病时出园,住在后边,一连几个月,不准我到这里,瞬息荒凉,你看独有那几杆翠竹菁……’”荒凉显是因为无人照管,不是隆冬风景。续书者不见得知道宝钗生日在正月。那就不是暗示抄家在元宵节前。
元妃亡年四十三岁,我记得最初读到的时候非常感到突兀。一般读者看元妃省亲,总以为是个年轻的美人,因为刚册立为妃。元春宝玉姊弟相差的年龄,第二回与第十八回矛盾。光看第十八回,元春进宫时宝玉三四岁。康熙雍正选秀女都是十三岁以上,假定十三岁入宫,比宝玉大九岁。省亲那年他十三岁,她二十二岁,册立为妃正差不多。
《红楼梦》未完 第6页
六
写她四十三岁死,已经有人指出她三十八岁才立为妃。册立后“圣眷隆重,身体发福”,中风而死,是续书一贯的“杀风景”,却是任何续红楼梦的人再也编造不出来的,确是像知道曹家这位福晋的岁数。他是否太熟悉曹家的事,写到这里就像冲口而出,照实写下四十三岁?
第一百十四回写甄宝玉“比这里的哥儿略小一岁”。前八十回内,甄家四个女仆说甄宝玉“今年十三岁”(第五十五回)。那时候刚过年,上年叔嫂逢五鬼,和尚持玉在手,曾说:“青埂下别来十三载矣。”不难推出贾宝玉今年十四岁,所以比甄宝玉大一岁。但是晚清以来诸评家大都把宝玉的年龄估计得太大,这位潦草的续书者倒居然算得这样清楚。
自“青埂下”一语后,不再提宝玉的岁数,而第四十五回黛玉已经十五岁,反而比他大,分明矛盾,所以续作者也始终不提岁数,是他的聪明处。只在第九十回贾母说:“林丫头年纪到底比宝玉小两岁。”那是他没细看原著,漏掉了第三回黛玉的一句话:“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所以根据第二回黛玉六岁,宝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