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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天体,以布星辰。而浑象之法,地当在天中,其势不便,故反观其形,地为外
匡,于已解者,无异在内。诡状殊体,而合于理,可谓奇巧。然斯二者,以考于
天,盖密矣。”又云:“古旧浑象,以二分为一度,周七尺三寸半分。而莫知何
代所造。”今案虞喜云:“落下闳为汉孝武帝于地中转浑天,定时节,作《泰初
历》。”或其所制也。
汉孝和帝时,太史揆候,皆以赤道仪,与天度颇有进退。以问典星待诏姚崇
等,皆曰《星图》有规法,日月实从黄道。官无其器。至永元十五年,诏左中郎
将贾逵乃始造太史黄道铜仪。至桓帝延熹七年,太史令张衡更以铜制,以四分为
一度,周天一丈四尺六寸一分。亦于密室中以漏水转之,令司之者,闭户而唱之,
以告灵台之观天者。玑所加,某星始见,某星已中,某星今没,皆如合符。
蕃以古制局小,以布星辰,相去稠概,不得了察。张衡所作,又复伤大,难可转
移。蕃今所作,以三分为一度,周一丈九寸五分、四分分之三。长古法三尺六寸
五分、四分分之一,减衡法亦三尺六寸五分、四分分之一。浑天仪法,黄赤道各
广一度有半。故今所作浑象,黄赤道各广四分半,相去七寸二分。又云“黄赤二
道,相共交错,其间相去二十四度。以两仪准之,二道俱三百六十五度有奇。又
赤道见者,常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又南北考之,天见者亦一百八十二度半强。是
以知天之体圆如弹丸,南北极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强也。而陆绩所作浑象,形如
鸟卵,以施二道,不得如法。若使二道同规,则其间相去不得满二十四度。若令
相去二十四度,则黄道当长于赤道。又两极相去,不翅八十二度半强。案绩说云:
‘天东西径三十五万七千里,直径亦然。’则绩意亦以天为正圆也。器与言谬,
颇为乖僻。”然则浑天仪者,其制有机有衡。既动静兼状,以效二仪之情,又周
旋衡管,用考三光之分。所以揆正宿度,准步盈虚,求古之遗法也。则先儒所言
圆规径八尺,汉候台铜仪,蔡邕所欲寝伏其下者是也。
梁华林重云殿前所置铜仪,其制则有双环规相并,间相去三寸许,正竖当子
午。其子午之间,应南北极之衡,各合而为孔,以象南北枢。植楗于前后以属焉。
又有单横规,高下正当浑之半。皆周市分为度数;署以维辰之位,以象地。又有
单规,斜带南北之中,与春秋二分之日道相应。亦周匝分为度数,而署以维辰,
并相连者。属楗植而不动。其里又有双规相并,如外双规。内径八尺,周二丈四
尺,而属双轴。轴两头出规外各二寸许,合两为一。内有孔,圆径二寸许,南头
入地下,注于外双规南枢孔中,以象南极。北头出地上,入于外双规北枢孔中,
以象北极。其运动得东西转,以象天行。其双轴之间,则置衡,长八尺,通中有
孔,圆径一寸。当衡之半,两边有关,各注著双轴。衡即随天象东西转运,又自
于双轴间得南北低仰。所以准验辰历,分考次度,其于揆测,唯所欲为之者也。
检其镌题,是伪刘曜光初六年,史官丞南阳孔挺所造,则古之浑仪之法者也。而
宋御史中丞何承天及太中大夫徐爰,各著《宋史》,咸以为即张衡所造。其仪略
举天状,而不缀经星七曜。魏、晋丧乱,沉没西戎。义熙十四年,宋高祖定咸阳
得之。梁尚书沈约著《宋史》,亦云然,皆失之远矣。
后魏道武天兴初,命太史令晁崇修浑仪,以观星象。十有余载,至明元永兴
四年壬子,诏造太史候部铁仪,以为浑天法,考玑之正。其铭曰;“于皇
大代,配天比祚。赫赫明明,声烈遐布。爰造兹器,考正宿度。贻法后叶,永垂
典故。”其制并以铜铁,唯志星度以银错之。南北柱曲抱双规,东西柱直立,下
有十字水平,以植四柱。十字之上,以龟负双规。其余皆与刘曜仪大同。即今太
史候台所用也。
○浑天象
浑天象者,其制有机而无衡,梁末秘府有,以木为之。其圆如丸,其大数围。
南北两头有轴。遍体布二十八宿、三家星、黄赤二道及天汉等。别为横规环,以
匡其外。高下管之,以象地。南轴头入地,注于南植,以象南极。北轴头出于地
上,注于北植,以象北极。正东西运转。昏明中星,既其应度,分至气节,亦验,
在不差而已。不如浑仪,别有衡管,测揆日月,分步星度者也。吴太史令陈苗云:
“先贤制木为仪,名曰浑天。”即此之谓耶?由斯而言,仪象二器,远不相涉。
则张衡所造,盖亦止在浑象七曜,而何承天莫辨仪象之异,亦为乖失。
宋文帝以元嘉十三年诏太史更造浑仪。太史令钱乐之依案旧说,采效仪象,
铸铜为之。五分为一度,径六尺八分少,周一丈八尺二寸六分少。地在天内,不
动。立黄赤二道之规,南北二极之规,布列二十八宿、北斗极星。置日月五星于
黄道上。为之杠轴,以象天运。昏明中星,与天相符。梁末,置于文德殿前。至
如斯制,以为浑仪,仪则内阙衡管。以为浑象,而地不在外。是参两法,别为一
体。就器用而求,犹浑象之流,外内天地之状,不失其位也。吴时又有葛衡,明
达天官,能为机巧。改作浑天,使地居于天中。以机动之,天动而地止,以上应
晷度,则乐之之所放述也。到元嘉十七年,又作小浑天,二分为一度,径二尺二
寸,周六尺六寸。安二十八宿中外官星备足。以白青黄等三色珠为三家星。其日
月五星,悉居黄道。亦象天运,而地在其中。宋元嘉所造仪象器,开皇九年平陈
后,并入长安。大业初,移于东都观象殿。
○盖图
晋侍中刘智云:“颛顼造浑仪,黄帝为盖天。”然此二器,皆古之所制,但
传说义者,失其用耳。昔者圣王正历明时,作圆盖以圆列宿。极在其中,回之以
观天象。分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以定日数。日行于星纪,转回右行,故
圆规之,以为日行道。欲明其四时所在,故于春也,则以青为道;于夏也,则以
赤为道;于秋也,则以白为道;于冬也,则以黑为道。四季之末,各十八日,则
以黄为道。盖图已定,仰观虽明,而未可正昏明,分昼夜,故作浑仪,以象天体。
今案自开皇已后,天下一统,灵台以后魏铁浑天仪,测七曜盈缩,以盖图列星坐,
分黄赤二道距二十八宿分度,而莫有更为浑象者矣。
仁寿四年,河间刘焯造《皇极历》,上启于东宫。论浑天云:
璇玑玉衡,正天之器,帝王钦若,世传其象。汉之孝武,详考律历,纠落下
闳、鲜于妄人等,共所营定。逮于张衡,又寻述作,亦其体制,不异闳等。虽闳
制莫存,而衡造有器。至吴时,陆绩、王蕃,并要修铸。绩小有异,蕃乃事同。
宋有钱乐之,魏初晁崇等,总用铜铁,小大有殊,规域经模,不异蕃造。观蔡邕
《月令章句》,郑玄注《考灵曜》,势同衡法,迄今不改。焯以愚管,留情推测,
见其数制,莫不违爽。失之千里,差若毫厘,大象一乖,余何可验。况赤黄均度,
月无出入,至所恒定,气不别衡。分刻本差,轮回守故。其为疏谬,不可复言。
亦既由理不明,致使异家间出。盖及宣夜,三说并驱,平、昕、安、穹,四天腾
沸。至当不二,理唯一揆,岂容天体,七种殊说?又影漏去极,就浑可推,百骸
共体,本非异物。此真已验,彼伪自彰,岂朗日未晖,爝火不息,理有而阙,讵
不可悲者也?昔蔡邕自朔方上书曰:“以八尺之仪,度知天地之象,古有其器,
而无其书。常欲寝伏仪下,案度成数,而为立说。”邕以负罪朔裔,书奏不许。
邕若蒙许,亦必不能。邕才不逾张衡,衡本岂有遗思也?则有器无书,观不能悟。
焯今立术,改正旧浑。又以二至之影,定去极晷漏,并天地高远,星辰运周,所
宗有本,皆有其率。祛今贤之巨惑,稽往哲之群疑,豁若云披,朗如雾散。为之
错综,数卷已成,待得影差,谨更启送。
又云:“《周官》夏至日影,尺有五寸。张衡、郑玄、王番、陆绩先儒等,
皆以为影千里差一寸。言南戴日下万五千里,表影正同,天高乃异。考之算法,
必为不可。寸差千里,亦无典说,明为意断,事不可依。今交、爱之州,表北无
影,计无万里,南过戴日。是千里一寸,非其实差。焯今说浑,以道为率,道里
不定,得差乃审。既大圣之年,升平之日,厘改群谬,斯正其时。请一水工并解
算术士,取河南、北平地之所,可量数百里,南北使正。审时以漏,平地以绳,
随气至分,同日度影。得其差率,里即可知。则天地无所匿其形,辰象无所逃其
数,超前显圣,效象除疑。请勿以人废言。”不用。至大业三年,敕诸郡测影,
而焯寻卒,事遂寝废。
○地中
《周礼·大司徒职》:“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此则
浑天之正说,立仪象之大本。故云:“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
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
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
又《考工记·匠人》:“建国,水地以县。置{埶木}以县,眡以景。为规,识
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案土圭正影,
经文阙略,先儒解说,又非明审。祖恒错综经注,以推地中。其法曰:“先验
昏旦,定刻漏,分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