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在我手里捏着的是一根瑞典产的火柴——是那种在盒上擦燃的安全火柴。我是在路上找到这根火柴的,那里距被炸毁的木屋有六百二十二英尺。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导火索是从那儿燃起的。这根火柴还说明什么?说明:那凶手是个左撇子。我是怎么知道的呢?先生们,我很难向你们解释我是怎样知道的,如此细微的蛛丝马迹只有靠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研究才能察觉。不过确有蛛丝马迹,而且有一个事实也支持这种判断,诸位一定在那些出色的侦探小说中常常留意这个事实,即:所有的凶手都是左撇子。”
“老天爷,是这么回事!”汉姆·桑德韦奇把大腿一拍,“以前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我也没想到!”“我也没想到!”好几个人都嚷嚷起来。嘿,他的眼里可真是不揉沙子——好眼力!”
“先生们,尽管凶手远离受害者,他仍然不能完全避免被伤害。我现在向你们展示的这块木片击中了他。把他打出了血。无论现在他在什么地方,他身上挂的彩都会暴露无遗。我是在他点燃那根致命的导火索对所立之处拣起这块木片的。”他居高临下地扫视全场,脸拉了下来。他慢慢抬起手,指道:
“凶手就站在那儿!”
刹那间,全场惊愕得鸦雀无声;紧接着,几十条嗓子齐声喊道:
“萨姆·希里尔?啊,老天爷,不会!哪会是他?纯粹是瞎说八道!”
“注意了,先生们——别着急。观察一下——他的额头上有血迹。”
希里尔吓得脸色刷白,快要哭出来了。他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向每个人求助,期望得到他们的同情。他朝福尔摩斯伸出双手,恳求道:
“噢,别,别!我从来没干过,我发誓从来没干过。脑门上这处伤是我——”
“警官,逮捕他!”福尔摩斯喊道,“我绝不妄言。”
希里尔又开始求救。“噢,阿其,别让他们抓我。我妈非气死不可!你是知道我怎么受的伤。跟他们说,阿其,救救我!救救我!”
斯蒂尔曼挤到人群前面来说:
“好,我会救你。别害怕。”他面对全场说,“不管他是怎么受的伤,都和这个案子无关,不会影响断案。”
“上帝保佑你,阿其,够朋友!”
“阿其,好样儿的!来吧,小伙子,把他们那套花拳绣腿打个落花流水!”众人欢声雷动。对本地精英的自豪感和爱乡之情在众人心中油然而生,他们对福尔摩斯的态度发生了逆转。
年轻的斯蒂尔曼等欢呼声平息下来,说道:
“我请汤姆·杰弗里斯把住这道门,请哈里斯警官把住那道门,别让任何人离开。”
“说办就办。接着说吧,老手。”
“我确信罪犯就在这里。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一会儿我就指给你们看。现在我先把这出悲剧从头到尾讲清楚。杀人的动机不是抢劫,而是复仇。那凶手的智力并不低下,他也没有站在六百二十二英尺之外。他没有被木片击中。他没有在木屋跟前放置炸药。他既没有带着一个子弹袋,也不是左撇子。除了这些出错的地方,这位杰出的客人对本案的分析大体正确。”
大厅里荡起一阵舒心的笑声。熟识的人相互点头,好像是说:“这话在理,有根有据。好小伙子,好小伙子。他可真是寸步不让啊!”
客人依然从容大度,不为所动。斯蒂尔曼接着说:
“我手中也有一些物证,而且我马上就告诉大家,在什么地方能找到更多的证据。”他拿出一根普通的铁丝,众人伸长脖子盯着看。“这上面均匀地涂了一层熔化的蜡油。这儿还有燃得只剩半截的蜡烛。在这剩下的一半蜡烛上,每隔一英寸刻着一条标记。我马上就告诉大家我在哪儿发现这些东西的。现在,我不推理,不猜测,不把杂七杂八的线索生拉硬拽凑在一堆,也不拿侦探行当的噱头卖关子;我就用平铺直叙、开门见山的方式告诉你们这件伤心事是怎么发生的。”
为加深印象,他停顿了一下——让场子里静下来,让悬念更强烈,让众人的兴趣点更加集中;然后他说:
“凶手为了制定方案煞费苦心。这个方案不错,非常巧妙,看得出凶手是个有头脑的人,并不迟钝。这个方案算度精确,为的是让策划者彻底摆脱嫌疑。在第一个地点,他在一根蜡烛上每隔一英寸刻上一道标记,点燃后计算时间。他发现,蜡烛燃去四英寸需要三个小时。当福尔摩斯先生在这间房子里询问弗林特·布克纳的个性和行为方式的时候,我在楼上做了半个小时的试验,通过实验得出了蜡烛在背风的情况下燃烧的速度。他当时证实了蜡烛的燃烧速度后,就吹灭了它——就是我给大家看的那根——然后又在一根新蜡烛上做了标记。
“他把这根新蜡烛固定在一个锡做的烛台上。在五个小时标记处用烧红的铁丝烫了一个透芯孔。我已经给大家看了那根铁丝,上面有一层均匀的蜡油——这是熔化的蜡油冷却后留下的。
“他吃力地——应该说吃尽苦头——穿过弗林特·布克纳屋后山脚下的那片树丛,还拖着一个空面粉桶。他把面粉桶安置在万无一失的地方,在桶底放上了烛台。然后,他量出了大约三十五英尺长的导火索——由面粉桶到弗林特·布克纳木屋背后的长度。他在桶身上钻了一个孔——这就是他当时钻孔用的螺丝刀。他一鼓作气钻好了孔;完工以后,导火索的一头通到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另一头削开露出火药,插进了蜡烛的孔里——因为设定今天凌晨一点起爆,那么点火的时间约在昨天晚上八点钟——这一点我可以打赌——而且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里有和导火索一头相连的炸药——这一点我虽然证明不了,但我照样可以打赌。一两个小时以前我找到这些证据的时候,福尔摩斯大师正在丈量那些没用的空地,搜集那些与本案无关的小零碎呢。”
他停了下来。众人都舒了一口长气,活动活动僵住的筋骨,欢呼雀跃。“真他妈的棒!”汉姆·桑德韦奇说,“难怪他在树丛里钻来钻去,不跟那位大师在一起凑热闹呢。瞧瞧吧,伙计们——他可不傻呀。”
“可不是吗!嘿,真棒——”
他们的话被阿其·斯蒂尔曼打断了。
“一两个小时以前,我们在现场的时候,那把螺丝刀和试验用蜡烛的主人把这些东西从一个地方取走——这个地方选得不好——拿到了另外一个他认为更好的地方,这个地方在二百码远的松树林里。他藏起这些东西,还用松针盖了走来。我就是在那里找到它们的。螺丝刀和面粉桶上的孔正好相符。现在——”
那位奇人打断了阿其·斯蒂尔曼,讥讽地说:
“先生们,我们聆听了一个非常美妙的童话——实在是太妙了。现在,我想向这位年轻人请教一二。”
有的人慌神了,弗格森说:
“这下子,我怕阿其要给问住了。”其他人也没了笑脸,不做声了。福尔摩斯先生说:
“让我们来把这个童话按照先后顺序考察一遍——或称按照数列的法则,也就是说——把一个个细节连贯起来考查,循序渐进、一往无前,令人心服口服地攻陷这座华而不实的玩偶堡垒,戳穿这个幼稚幻觉的梦想世界。年轻的先生,第一步,我目前只想请教三个问颗——是目前,您的意思是说那支假想的蜡烛是昨天晚上约八点钟的时候点燃的,我理解的对吗?”
“是,先生——大约八点钟。”
“您能说是八点整吗?”
“啊,不,我说不了那么准。”
“唔。如果有人正好在那个时候经过现场,他几乎可以肯定会遇到凶手,对吗?”
“对,我是这么想的。”
“谢谢您,目前要问的问题完了。我是说,目前要问的。”
“妈的!他是给阿其下套呢,”弗格森说。
“是啊,”汉姆·桑德韦奇说,“我讨厌看那副样子。”
斯蒂尔曼扫了客人一眼说,“我自己是八点半钟的时候路过那儿的——不,大约九点钟。”
“真的吗?这可有点儿意思——很有意思。你也许碰到凶手了?”
“没有,我没碰上人。”
“啊。那么——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可看不出这件事和本案有什么关联。”
“没有关联。目前没有。我是说目前——还没有。”
他停了一下,又接着说:“我没有碰到凶手,不过我敢肯定找到了他的踪迹。所以我确信他就在这个房间里。我想请你们依次从我面前走过——到这里来,这里亮堂——这样我就能看清各位的脚了。”
一阵兴奋的低语声传遍了大厅,大家列队走过阿其·斯蒂尔曼面前,福尔摩斯带着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态,冷眼旁观。阿其·斯蒂尔曼弯下腰,手搭凉篷,凝神注视着经过眼前的每一双脚。五十双千篇一律的脚走过去了——没有结果。六十。七十。场面开始显得有点滑稽。那客人温文尔雅地讥讽道:
“今天晚上凶手好像缺货呀。”
众人听出了话中的幽默,精神振作起来,发出了一阵开心的笑声。又有十到十二个受审查的人从阿其·斯蒂尔曼面前走了过去——与其说走,不如说是扭着轻浮而滑稽的舞步蹦了过去,引得观众哄堂大笑——这时,阿其·斯蒂尔曼突然伸手指着一个人说:
“这就是凶手!”
“老天爷,是菲特洛克·琼斯!”人群中掀起了轩然大波,这个结果就像一声震天动地的爆炸,让人头晕目眩,人声鼎沸,全场像开了锅一样。
在骚动声中,福尔摩斯伸出手来,示意大家安静。这位大人物的英名对在场的人有一种神秘的压力,众人都遵命静了下来。在一片无言的喘息声中,福尔摩斯威严而充满感情地发言了:
“这一指控非同小可。它是对一个无辜者的人身攻击。这个人的清白毫无疑问,无可置疑!请听我来证明这一点;只要看一看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就能揭穿这个毫无根据的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