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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近举辽、金选举用人,与本朝太宗得人之效,以为:“贡举法废,士无入仕
之阶,或习刀笔以为吏胥,或执仆役以事官僚,或作技巧贩鬻以为工匠商贾。以
今论之,惟科举取士,最为切务,矧先朝故典,尤宜追述。”奏上,帝曰:“此
良法也,其行之。”中书左三部与翰林学士议立程式,又请:“依前代立国学,
选蒙古人诸职官子孙百人,专命师儒教习经书,俟其艺成,然后试用,庶几勋旧
之家,人材辈出,以备超擢。”十一年十一月,裕宗在东宫时,省臣复启,谓
“去年奉旨行科举,今将翰林老臣等所议程式以闻”。奉令旨,准蒙古进士科及
汉人进士科,参酌时宜,以立制度,事未施行。至二十一年九月,丞相火鲁火孙
与留梦炎等言,十一月中书省臣奏,皆以为天下习儒者少,而由刀笔吏得官者多。
帝曰:“将若之何?”对曰:“惟贡举取士为便。凡蒙古之士及儒吏、阴阳、医
术,皆令试举,则用心为学矣。”帝可其奏。继而许衡亦议学校科举之法,罢诗
赋,重经学,定为新制。事虽未及行,而选举之制已立。
至仁宗皇庆二年十月,中书省臣奏:“科举事,世祖、裕宗累尝命行,成宗、
武宗寻亦有旨,今不以闻,恐或有沮其事者。夫取士之法,经学实修己治人之道,
词赋乃摛章绘句之学,自隋、唐以来,取人专尚词赋,故士习浮华。今臣等所拟
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帝然之。
十一月,乃下诏曰:“惟我祖宗以神武定天下,世祖皇帝设官分职,徵用儒雅,
崇学校为育材之地,议科举为取士之方,规模宏远矣。朕以眇躬,获承丕祚,继
志述事,祖训是式。若稽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举人宜以德行为
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朕所不取。爰命中书,参酌古今,
定其绦制。其以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兴其贤者能者,充赋有司,次年二月
会试京师,中选者朕将亲策焉。具合行事宜于后:科场,每三岁一次开试。举人
从本贯官司于诸色户内推举,年及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
经明行修之士,结罪保举,以礼敦遣,资诸路府。其或徇私滥举,并应举而不举
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体察究治。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
绦,《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其义
理精明,文辞典雅者为中选。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
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
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
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已上三经,兼
用古注疏,《春秋》许用《三传》及胡氏《传》,《礼记》用古注疏,限五百字
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
参用古体。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
上成。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蒙古、色目人
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
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两榜并同。所在官司迟误开试日期,监察御
史、肃政廉访司纠弹治罪。流官子孙荫叙,并依旧制,愿试中选者,优升一等。
在官未入流品,愿试者听。若中选之人,已有九品以上资级,比附一高,加一等
注授;若无品级,止依试例从优铨注。乡试处所,并其余绦目,命中书省议行。
於戏!经明行修,庶得真儒之用;风移俗易,益臻至治之隆。咨尔多方,体予至
意。”
中书省所定条目:
乡试中选者,各给解据、录连取中科文,行省移咨都省,送礼部,腹里宣慰
司及各路关申礼部,拘该监察御史、廉访司,依上录连科文申台,转呈都省,以
凭照勘。
乡试,八月二十日,蒙古、色目人,试经问五绦;汉人、南人,明经经疑二
问,经义一道。二十三日,蒙古、色目人,试策一道;汉人、南人,古赋诏诰章
表内科一道。二十六日,汉人、南人,试策一道。
会试,省部依乡试例,于次年二月初一日试第一场,初三日第二场,初五日
第三场。
御试,三月初七日,前期奏委考试官二员、监察御史二员、读卷官二员,入
殿廷考试。
每举子一名,怯薛歹一人看守。汉人、南人,试策一道,限一千字以上成。
蒙古、色目人,时务策一道,限五百字以上成。
选考试官,行省与宣慰司及腹里各路,有行台及廉访司去处,与台宪官一同
商议选差。上都、大都从省部选差在内监察御史、在外廉访司官一员监试。每处
差考试官、同考试官各一员,并于见任并在闲有德望文学常选官内选差;封弥官
一员、誊录官一员,选廉干文资正官充之。凡誊录试卷并行移文字,皆用朱书,
仍须设法关防,毋致容私作弊。省部会试,都省选委知贡举、同知贡举官各一员,
考试官四员,监察御史二员,弥封、誊录、对读官、监门等官各一员。
乡试,行省一十一:河南,陕西,辽阳,四川,甘肃,云南,岭北,征东,
江浙,江西,湖广。宣慰司二:河东,山东。直隶省部路分四:真定,东平,大
都,上都。
天下选合格者三百人赴会试,于内取中选者一百人,内蒙古、色目、汉人、
南人分卷考试,各二十五人,蒙古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五人,上都六人,
河东五人,真定等五人,东平等五人。山东四人,辽阳五人,河南五人,陕西五
人,甘肃三人,岭北三人,江浙五人,江西三人,湖广三人,四川一人,云南一
人,征东一人。色目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人,上都四人,河东四人,东
平等四人,山东五人,真定等五人,河南五人,四川三人,甘肃二人,陕西三人,
岭北二人,辽阳二人,云南二人,征东一人,湖广七人,江浙一十人,江西六人。
汉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一十人,上都四人,真定等十一人,东平等九人,
山东七人,河东七人,河南九人,四川五人,云南二人,甘肃二人,岭北一人,
陕西五人,辽阳二人,征东一人。南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湖广一十八人,江浙
二十八人,江西二十二人,河南七人。
乡试、会试,许将《礼部韵略》外,余并不许怀挟文字。差搜检怀挟官一员,
每举人一名差军一名看守,无军人处,差巡军。
提点擗掠试院,差廉干官一员,度地安置席舍,务令隔远,仍自试官入院后,
常川妨职,监押外门。
乡试、会试,弥封、誊录、对读官下吏人,于各衙门从便差设。
试卷不考格,犯御名庙讳及文理纰缪、涂注乙五十字以上者,不考。誊录所
承受试卷,并用朱书誊录正文,实计涂注乙字数,标写对读无差,将朱卷逐旋送
考试所。如朱卷有涂注乙字,亦皆标写字数,誊录官书押。候考校合格,中选人
数已定,抄录字号,索上元卷,请监试官、知贡举官、同试官,对号开拆。
举人试卷,各人自备三场文卷并草卷,各一十二幅,于卷首书三代、籍贯、
年甲,前期半月于印卷所投纳。置簿收附,用印钤缝讫,各还举人。
凡就试之日,日未出入场,黄昏纳卷。受卷官送弥封所,撰字号,封弥讫,
送誊录所。
科举既行之后,若有各路岁贡及保举儒人等文字到官,并令还赴本乡应试。
倡优之家及患废疾、若犯十恶奸盗之人,不许应试。
举人于试场内,毋得喧哗,违者治罪,仍殿二举。
举人与考试官有五服内亲者,自须回避,仍令同试官考卷。若应避而不自陈
者,殿一举。
乡试、会试,若有怀挟及令人代作者,汉人、南人有居父母丧服应举者,并
殿二举。
国子监学岁贡生员及伴读出身,并依旧制,愿试者听。中选者,于监学合得
资品上从优铨注。
别路附籍蒙古、色目、汉人,大都、上都有恒产、住经年深者,从两都官司,
依上例推举就试,其余去处冒贯者治罪。
知贡举以下官会集至公堂,议拟合行事目云:
诸辄于弥封所取问举人试卷封号姓名及漏泄者,治罪。诸试题未出而漏泄者,
许人告首。诸对读试卷官不躬亲而辄令人吏对读,其对读讫而差误有碍考校者,
有罚。诸誊录人书写不慎及错误有碍考校者,重事责罚。诸官司故纵举人私将试
卷出院,及祗应人知而为传送者,许人告首。诸监试官掌试院事,不得干预考校。
诸试院官在帘内者,不许与帘外官交语。诸色人无故不得入试厅。诸举人谤毁主
司,率众喧竞,不服止约者,治罪。诸举人就试,无故不冠及擅移坐次者,或偶
与亲姻邻坐而不自陈者,怀挟代笔传义者,并扶出。诸拆毁试卷首家状者,推治。
诸举人于试卷书他语者,驳放;涉谤讪者,推治。诸试日,为举人传送文书,及
因而受财者,并许人告。诸举人于别纸上起草者,出榜退落。诸科文内不得自叙
苦辛门第,委誊录所点检得,如有违犯,更不誊录,移文考试院出榜退落。诸冒
名就试,别立姓名,反受财为人怀挟代笔传义者,并许人告。诸被黜而妄诉者,
治罪。诸监门官讥察出入,其物应入者,拆封点检。诸巡铺官及兵级,不得喧扰,
及辄视试文,并容纵举人无故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