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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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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庆虎。卫有石厝,齐有石之纷如,郑有石,周有石尚,宋有石彄。晋有

阳处父,楚有阳丐,鲁有阳虎。孙氏出于卫,而楚有叔敖,齐有孙书,吴有孙武。

郭氏出于虢,而晋有郭偃,齐有郭最,又有所谓郭公者。千载之下,遥遥世祚,

将安所质究乎?

○畏无难

圣人不畏多难而畏无难,故曰:“惟有道之主能持胜。”使秦不并六国,二

世未亡。隋不一天下服四夷,炀帝不亡。符坚不平凉取蜀,灭燕剪代,则无肥水

之役。唐庄宗不灭梁下蜀,则无嗣源之祸。李景不取闽并楚,则无淮南之失。

○绿竹青青

毛公解《卫诗·淇奥》,分绿竹为二物,曰:“绿,王刍也。竹,萹竹也。”

《韩诗》:竹字作,音徒沃反,亦以为萹筑。郭璞云:“王刍,今呼白脚莎,

即泬蓐豆也。萹竹似小藜,赤茎节,好生道旁,可食。”又云:“有草似竹,高

五六尺,淇水侧人谓之菉竹。”案此诸说,皆北人不见竹之语耳。《汉书》:

“下淇园之竹以为楗。”寇恂为河内太守,伐淇园竹为矢百余万。《卫诗》又有

“藋藋竹竿,以钓于淇”之句,所谓绿竹,岂不明甚,若白脚莎、泬豆,安得云

猗猗青青哉?

○孔子欲讨齐

陈成子弑齐简公,孔子告于鲁哀公,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者。”之三

子告,不可。《左传》曰:“孔子请伐齐,公曰:‘鲁为齐弱久矣,子之伐之,

将若之何?’对曰:‘陈常弑其君,民之不与者半,以鲁之众,加齐之半,可伐

也。’”说者以为孔子岂校力之强弱,但明其义而已。能顺人心而行天讨,何患

不克?使鲁君从之,孔子其使于周,请命乎天子,正名其罪。至其所以胜齐者,

孔子之余事也。予以为鲁之不能伐齐,三子之不欲伐齐,周之不能讨齐,通国知

之矣。孔子为此举,岂真欲以鲁之半,力敌之哉?盖是时三子无君与陈氏等,孔

子上欲悟哀公,下欲警三子。使哀公悟其意,必察三臣之擅国,思有以制之,起

孔子而付以政,其正君君臣臣之分不难也。使三子者警,必将曰:鲁小于齐,齐

臣弑君而欲致讨,吾三臣或如是,彼齐、晋大国,肯置而不问乎?惜其君臣皆不

识圣人之深旨。自是二年,孔子亡,又十一年,哀公竟逼于三子而孙于越,比之

简公,仅全其身尔。

○韩退之

《旧唐史·韩退之传》,初言:“愈常以为魏、晋已还,为文者多拘偶对,

而经诰之指归,不复振起。故所为文抒意立言,自成一家新语,后学之士取为师

法。当时作者甚众,无以过之,故世称韩文。”而又云:“时有恃才肆意,亦盭

孔孟之旨。若南人妄以柳宗元为罗池神,而愈撰碑以实之。李贺父名晋,不应进

士,而愈为贺作《讳辩》,令举进士。又为《毛颖传》,讥戏不近人情。此文章

之甚纰缪者。撰《顺宗实录》繁简不当,叙事拙于取舍,颇为当代所非。”裴晋

公有《寄李翱书》云:“昌黎韩愈,仆识之旧矣,其人信美材也。近或闻诸侪类

云:恃其绝足,往往奔放,不以文立制,而以文为戏。可矣乎?今之不及之者,

当大为防焉尔。”《旧史》谓愈为纰缪,固不足责,晋公亦有是言,何哉?考公

作此书时,名位犹未达,其末云:“昨弟来,欲度及时干进,度昔岁取名,不敢

自高。今孤{艹冗}若此,游宦谓何?是不能复从故人之所勉耳!但置力田园,苟

过朝夕而已。”然则公出征淮西,请愈为行军司马,又令作碑,盖在此累年之后,

相知已深,非复前比也。

○诞节受贺

唐穆宗即位之初年,诏曰:“七月六日,是朕载诞之辰,其日,百寮命妇宜

于光顺门进名参贺,朕于门内与百寮相见。”明日又敕受贺仪宜停。先是,左丞

韦绶奏行之,宰臣以古无降诞受贺之礼,奏罢之,然次年复行贺礼。诞节之制,

起于明皇,令天下宴集休假三日,肃宗亦然,代、德、顺三宗皆不置节名,及文

宗以后,始置宴如初。则受贺一事,盖自长庆年至今用之也。

○左氏书事

《左传》书晋惠公背秦穆公事曰:“晋侯之入也,秦穆姬属贾君焉,且曰尽

纳群公子。晋侯烝于贾君,又不纳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晋侯许赂中大夫,既

而皆背之。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与。

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伯伐晋。”观此一节,正如狱吏治囚,

蔽罪议法,而皋陶听之,何所伏窜,不待韩原之战,其曲直胜负之形见矣。晋厉

公绝秦,数其五罪,书词铿訇,极文章鼓吹之妙,然其实皆诬秦。故《传》又书

云:“秦桓公既与晋厉公为令狐之盟,而又召狄与楚,欲道以伐晋。”杜元凯注

云:“据此三事,以正秦罪。”左氏于文反复低昂,无所不究其至,观秦、晋争

战二事,可窥一斑矣。

○狐突言词有味

晋侯使太子申生伐东山皋落氏,以十二月出师,衣之偏衣,佩之金玦。《左

氏》载狐突所叹八十余言,而词义五转。其一曰:“时,事之征也。衣,身之章

也。佩,衷之旗也。”其二曰:“敬其事,则命以始。服其身,则衣之纯。用其

衷,则佩之度。”其三曰:“今命以时卒,鸑其事也。衣之尨服,远其躬也。佩

以金玦,弃其衷也。”其四曰:“服以远之,时以鸑之。”其五曰:“尨凉,冬

杀,金寒,玦离。”其宛转有味,皆可咀嚼,《国语》亦多此体,有至六七转,

然大氐缓而不切。

○宣发

《考工记》:“车人之事,半矩谓之宣。”注:“头发颢落曰宣。《易》:

‘《巽》为宣发。’宣字本或作寡。”《周易》:“《巽》为寡发。”《释文》

云:“本又作宣,黑白杂为宣发。”宣发二字甚奇。

○邾文公楚昭王

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命在养民,死

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遂迁于绎,未几而卒。君子曰:

“知命。”楚昭王之季年,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周太史曰:“其当王

身乎!若纮之,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

不穀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遂弗纮。孔子曰:“楚昭王

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案宋景公出人君之言三,荧惑为之退舍,邾文、

楚昭之言亦是物也,而终不蒙福,天道远而不可知如此。

○杜悰

唐懿宗咸通二年二月,以杜悰为相。一日,两枢密使诣中书,宣徽使杨公庆

继至,独揖悰受宣,三相起避。公庆出书授悰,发之,乃宣宗大渐时,宦官请郓

王监国奏也,且曰:“当时宰相无名者,当以反法处之。”悰反复读,复封以授

公庆,曰:“主上欲罪宰相,当于延英面示圣旨。”公庆去,悰谓两枢密曰:

“内外之臣,事犹一体,今主上新践阼,固当以仁爱为先,岂得遽赞成杀宰相事!

若习以性成,则中尉、枢密岂得不自忧乎?”两枢密相顾默然,徐曰:“当具以

公言白至尊,非公重德,无人及此。”三相复来见悰,微请宣意,悰无言。三相

惶怖,乞存家族。悰曰:“勿为它虑。”既而寂然。及延英开,上色甚悦。此

《资治通鉴》所载也。《新唐史》云:宣宗世,夔王处大明宫,而郓王居十六宅。

帝大渐,遗诏立夔王,而中尉王宗贯迎郓王立之,是为懿宗。久之,遣枢密使杨

庆诣中书,独揖悰,它宰相毕飐、杜审权、蒋伸不敢进。乃授悰中人请帝监国奏,

因谕悰劾大臣名不在者。悰语之如前所云,庆色沮去,帝怒亦释。

予以史考之,懿宗即位之日,宰相四人,曰令狐璟、曰萧邺、曰夏侯孜、曰

蒋伸,至是时唯有伸在,三人者罢去矣。飐及审权乃懿宗自用者,无由有斯事。

盖野史之妄,而二书误采之。温公以唐事属之范祖禹,其审取可谓详尽,尚如此。

信乎,修史之难哉!

○唐书世系表

《新唐·宰相世系表》皆承用逐家谱谍,故多有谬误,内沈氏者最可笑,其

略云:沈氏出自姬姓。周文王子聃叔季,字子揖,食采于沈,今汝南平舆沈亭是

也。鲁成公八年,为晋所灭。沈子生逞,字修之,奔楚,遂为沈氏。生嘉,字惟

良,嘉生尹戍,戍生诸梁,诸梁子尹射,字修文。其后入汉,有为齐王太傅敷德

侯者,有为骠骑将军者,有为彭城侯者。《宋书》沈约自叙云:“金天氏之后,

沈国在汝南平舆,定公四年,为蔡所灭。秦末有逞者,征丞相不就。”其后颇与

《唐表》同。

案聃季所封自是一国,与沈了不相涉。《春秋》成公八年,晋侵沈,获沈子

揖。昭二十三年,吴败顿、胡、沈、蔡之师于鸡父,沈子逞灭。定四年,蔡灭沈,

杀沈子嘉。今《表》云聃季字子揖,成八年为晋所灭,是文王之子寿五百余岁矣。

逞为吴所杀,而《表》云奔楚,《宋书》云秦召为丞相。沈尹戍为楚将,战死于

柏举,正与嘉之死同时,而以为嘉之子。尹射书于《左传》,三十四年始书诸梁,

乃以为其子。又春秋时人立字皆从子及伯仲,岂有修之、惟良、修文之比。《汉

列侯表》岂有所谓敷德、彭城侯?《百官表》岂有所谓骠骑将军沈达者?沈约称

一时文宗,妄谱其上世名氏官爵,固可蚩诮,又不分别两沈国。其金天氏之裔,

沈、姒、蓐、黄之沈,封于汾川,晋灭之,春秋之沈,封于汝南,蔡灭之,顾合

而为一,岂不读《左氏》乎?欧阳公略不笔削,为可恨也!

○鲁昭公

春秋之世,列国之君失守社稷,其国皆即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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