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时因彭白贸然来了,王驼子不好在这个问题上和魏宁计较,毕竟王驼子爱面子,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还是懂的,对彭白一使眼色,两人才一起走了。
难道天罡五雷掌不是自己家传的?但是小时候的确听爷爷提起过,所以才有了先入为主的意识,认定天罡五雷掌就是自己的家传绝学。
的确,无名老者的身份很神秘。可是王驼子呢?魏宁除了知道他的大名叫王处一,在凤凰山庙前以算命胡诌混口饭吃之外,又知道什么呢?
魏宁不由得想起了当年王驼子对付猴子时那惨绝人寰的道术,这就是自己真正想要学的东西吗?
魏宁看着王驼子渐行渐远的背影,胡思乱想起来,心中感慨无限。
可是无论怎样,王驼子不远万里及时地赶到龙虎山,救了自己一命,又不远万里来到这里,为自己求医问药,魏宁心中又涌起一阵暖意。
自从爷爷失踪之后,一桩桩的怪事开始笼罩住自己,王驼子、林灵素、杨小那、无名老者、麻衣婆婆,这些人,仿佛都像事先安排好的一样,出现在自己的生命中。他们似乎对自己所有的一切都那么熟悉,而自己对他们却一无所知,他们的身世,他们的来历,甚至他们对自己到底有什么企图,都一无所知。自己真诚地面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以君子之心坦诚相待,可是他们始终都只是惦记着自己身上那根该死的骨头,林灵素、丁滢、无名老者,还有好多好多明里暗里的敌人带着一个个令人防不胜防的阴谋和陷阱算计着自己。
魏宁摸了摸自己那空荡荡的眼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泪眼模糊。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难道就因为我姓魏吗?
经历了这次劫难之后,魏宁似乎一下子变得成熟了很多。
……
“是的,就因为他姓魏!”王驼子叹了一口气,对着彭白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
“所以,你才收他做徒弟,所以你才……”
王驼子摇了摇头,道:“不死骨虽然珍贵,但是还没到让老子费这么大周折去得到的地步。”
“当真?”彭白双眼一亮。
王驼子苦笑一声,不答彭白的问题,转移话题道:“此次我来,发现你变了很多,难道是因为七七那个丫头的缘故吗?”
彭白叹了一口气道:“如果你一个人被人软禁了这么多年,就会和我一样,想有个人陪了。”
王驼子道:“难道这么多年,你就没有想过走出去看看吗?”
“怎么没有想过,”彭白苦笑道,“七七告诉我这个世界早就变了,已经早已不是我当年的那个世界,外面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我也想见识见识,可是你也知道,只要我走出烧尸森林,不出三天,便会尸骨无存。”
说到这里,彭白忽然叹了口气道:“我倒不是怕死,只是这辈子还有件心愿没了罢了。”
“什么?”
彭白恨恨地说道:“总有一天,我会给那个疯子立上一块世界上最华丽的墓碑,请当代名家给他题字,然后站在他的墓上对着他的尸体尿他娘的一泡,狠狠地说句,老疯子,你他娘的也会有今天!”
“怎么?”王驼子道,“难道你和孟葛……”
彭白横了王驼子一眼道:“我才没有你这么傻,只是一个人呆久了总会有无聊的时候,难免要捣鼓出一些东西来的。”
王驼子点头道:“我就知道你这小子这几十年不会白过的。”
“说真的,你就没有对不死骨动过一丝丝念头?”
王驼子冷冷道:“这个话题不要再提了。”
“难道你真的不怕那个疯子,那个疯子疯起来可是什么都做得出的。”
“是你自己被他关了这么多年,胆子小了吧。”
“谁说的?”彭白脸涨得通红,狡辩道,“我这是和他比试,比试谁活的长点。”
“和一个大你快一百岁的人比长寿,亏你也好意思!”
彭白顿时一时语塞,无法辩驳。
王驼子接着道:“说真的,你看那个魏小子的眼睛,到底怎么样,你能治得好吗?”
“方法倒是有,但是要看魏小子的天分了,如果能得到三足金乌的话,或许能治……”
“三足金乌?”王驼子皱眉道,“这种东西不是已经消失很久了吗?”
“不错。当年后羿射日,射九存一,射下来的九个太阳,化作九只三足金乌,但是已经很久没有出世过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最后一只出现大约是明末清初时期,此后再也没有它的消息了。乌鸦眼,自古相传便是通灵之物,在民间亦有生吞乌鸦眼便可以看见阴物的说法……”说完,彭白双手一招,招来一只乌鸦,乌鸦战战兢兢地停在彭白的肩膀上,彭白忽然变掌为指,狠狠地在乌鸦的眼角一挖,乌鸦惨叫一声,被彭白挖出一只眼睛,彭白扔到嘴里咀嚼起来,声音清脆,仿佛就是像吃蚕豆一般,“而且这个的确味道不错哦。”
彭白随手扔掉了那只乌鸦,对着王驼子道:“怎么,你要不要来一只尝尝?”
王驼子觉得恶心,道:“难道平时你就吃这个?”
彭白双手一摆,道:“不然,除了这个,你觉得我这里还有什么可以吃的?”
王驼子默然,看来彭白在这里过得远没有他看上去那么潇洒。
彭白道:“过几天等你的宝贝徒弟病好了,我会派七七跟他一起去找金乌,如果他的运气好,能够找到金乌的话,我会负责给他装上金乌眼,让他成为世界上极少拥有阴阳眼的男人之一……但是如果没有找到三足金乌,我就没有办法了。”
王驼子皱眉道:“你这次尽心尽力地帮助我,到底有什么目的?”
彭白微微一笑,神秘道:“自然是有条件的,就看你给不给了。”
“你要什么?”
彭白看了王驼子半晌,才悠悠地道:“柳灵郎。”
王驼子点点头,咬牙道:“你果然识货,好,柳灵郎我给你,但是,你必须帮我把那小子治好。”说完,王驼子头也不回地走了。快要进屋的时候,王驼子停住了,冷冷地道:“希望你说话算话,如果你要是敢打不死骨的主意的话,我会将我挖出来的蚯蚓一条条塞进你的嘴里。”
第七十九章云梦古泽
清晨的露珠流转在七七的眉眼之间,她依然一身黑衣,赤足蜷坐在草地上,露出那双珠圆玉润的脚踝,结实玲珑,天衣无缝,外侧两个圆圆的涡轮,后面的脚跟筋骨突出,这天生的细节使七七外表看上去很硬朗,而不是那些柔若无骨的藤萝植物。那只若夜晚星辰般的明眸配上白里透红的皮肤,和由内而外散发的气质动人心魄,即便是久久不食人间烟火的彭白,也看得双目一亮。
七七将怀里的黑猫放下,在草地上用手将泥土慢慢掘起,不一会儿便从地里捧出一个古朴的陶罐。七七将陶罐打开,里面居然装着蛇虺、蜈蚣、蚰蜒、虾蟆等数百种毒物,盖子一开便对着七七张牙舞爪。七七秀眉一颦,悠悠地叹了一口气,拿出一把刀子,在手上划了一道口子,然后将鲜血滴入到陶罐之中,陶罐中的百毒似乎被七七的鲜血激起了凶性,纷纷开始捉对厮杀。七七将陶罐盖好,然后握紧罐身,开始剧烈地摇晃罐子,隔了很久才停了下来,七七再次打开陶罐,将自己那双芊芊玉手放入陶罐中,忽然,一道黑气沿着七七的手游遍全身,七七的半张俏脸开始一会儿青色一会儿紫色一会儿黑色地不停变换,七七使劲咬住自己的红唇,整个身子不停地晃动,看上去似乎十分痛苦。过了不久,七七才将手收回来,将陶罐放在一边,拿出几张符咒烧成纸灰就着清水喝了,脸色才恢复正常,只是全身已经香汗淋漓。
七七低头看了一下陶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眼中闪过失望的神色。
“又是一年,你又失败了。”在背后目睹了整个过程的彭白这才开口。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和你无关。”七七冷冷地道。
彭白道:“不要忘了,是谁刚来的时候,求我给她解除蛊毒,又是谁教你养蛊之术,又是谁造就了今天的你。”
“你放心,我答应你的事情,我会做到的,这是我自己的事情,请你也不要多管闲事。”
彭白点头道:“那就好,你来我这里已经足足有了四五个年头了,年年炼这金蚕蛊,却年年无功而返,你可知道为何?”
“要说就说。”七七冷哼一声,却不作声等彭白继续说下去。
“因为你缺一道‘蛊引’。”
“蛊引?蛊引是何物?”
彭白道:“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我苗疆蛊毒一道,以地蛊、金蚕蛊、蜈蚣蛊、蛤蟆蛊四蛊最难练成,也最为凶恶,因为它们皆有‘子母蛊’之分,母蛊在放蛊人的身体中,而子蛊则是放出害人,子母蛊心意相连,以母蛊控制子蛊,子蛊一旦发作,中蛊之人便有如千万条蚕虫同时在周身咬啮,痛楚难当,无可形容。四蛊中又推金蚕蛊为最,也以金蚕蛊最难练成,像你这样,就算练上一百年也恐怕是练不成的,到最后也不过是‘金蚕食尾’的结局,白白地送了性命。”
“要生要死都是我的事情,与你无关。”
“怎么无关,你死了,我找谁去说话?”彭白顿了顿道,“金蚕蛊最难出是因为金蚕乃是百毒中最弱的一个,百种毒虫相互厮杀,金蚕胜出几率不足千万分之一,就算是金蚕最后惨胜,也活不过几天便死去,你休想它为你产子,生出子蛊,所以很多苗人养蛊百年,可能最后也得不到一条金蚕蛊……”
彭白见七七开始认真地听了,润了润喉咙道:“所以若想万无一失的生出金蚕蛊,就必须用‘金蚕蛊引’不断强大罐中的金蚕,让它成为这百毒最强壮最毒的毒物,自然最后在百毒厮杀中能够保全下来。”
七七问道:“那什么是‘金蚕蛊引’呢?”
彭白笑而不语,一脸神秘。
“不说算了。”七七收拾好草地上的瓶瓶罐罐,抱着黑猫就进屋去,彭白在后面叫住了七七,大声道:“萱草忘忧。”
七七的身形一滞,停了几秒,才走了进去。
魏宁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