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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就不好说了。”大宝说,“说不定,是死者睡觉忘了关灯呢?说不准是习惯性不关客厅的灯呢?说不准死者还没睡觉的时候,凶手就进来了呢?我觉得这个对案件分析的作用不一定有多大。”
我点点头,说:“那现场就没什么看的了,现在就是多取一些血,希望凶手自己受伤,在现场流血了,而我们正好又取到了他的血,就好了。”
我知道这项工作就是大海捞针,所以也没抱有多大希望,只是按照惯例做一遍罢了。
“对了,屋外有个关联现场,秦科长你们不如去看看?”庆华县的后法医说。
“哦?关联现场?”我眼睛一亮,跟随后法医快速走出院大门外,沿着院墙外的小路,走到了房屋北侧的院墙外。这个位置,因为有整个房屋的阻隔,所以站在屋南侧的公路上是看不见的。
墙根底下有一堆灰烬。
“这是什么?”我蹲下身来,用手中的止血钳翻动着灰烬。
后法医说:“我们到达现场后,对现场的外围进行了搜索,最先就找到了这一处灰烬。我们觉得很可疑,就找侦查人员进行了调查,同时也对整堆灰烬进行了筛查。侦查人员调查到了两点。第一,这个位置,是老两口堆放秸秆的地方,因为老两口还是烧柴火做饭,所以用得到秸秆。院内狭小,没地方堆放,这里有屋檐遮挡不容易被雨淋,所以就堆在这里,常年都有不少秸秆堆放。第二,昨天晚上七点半,死者家再往北几百米的一户人家,看到这里有火光。”
“能确定是七点半吗?”我问。
“确定。”后法医说,“因为那家人正好看完新闻联播。”
“肯定是杀人后,想烧房子毁尸灭迹啊。”大宝说,“这是很多入室盗窃杀人案犯,为了毁灭证据做的事情啊。”
“是啊。”林涛说,“七点半,老两口应该还没睡觉吧?”
“刚才我问了,调查显示,老两口作息很规律。”陈诗羽说,“一般是六点钟吃饭,然后在家里做做家务,七点半左右上床看电视,九点钟睡觉。”
“如果是七点半起火,那么杀人估计是七点钟左右。”林涛说,“这个时候,老人在家里做家务,那么就可以解释堂屋的灯为什么还是亮着的了。”
“不。”我说,“你们不记得了吗?男死者旁边就是灶台,灶台旁边就堆放着许多秸秆。如果想毁尸灭迹,为什么不在厨房点火?跑屋外来,想用这一小堆秸秆引燃整个房子,不是痴人说梦吗?那凶手也太没常识了。”
“对。”后法医认可道,“我们开始也以为是毁尸灭迹,但转念一想,他在屋内随便点哪里,都容易起火,比屋外强多了。”
“有没有可能是想焚烧什么东西?”我说,“比如凶器?血衣?”
“这个我们也考虑了。”后法医说,“不论是烧什么,包括衣服,都有金属环扣,那么我们就应该会在这堆灰烬中筛出来,但什么都没有筛出来。所以我们觉得,凶手就是单纯地在烧这堆秸秆。”
“那是为什么?”我陷入沉思。
后法医说:“也有可能与死者被杀案没有关联,或许是凶手智商有问题吧。”
“我们就别浪费时间了。”大宝说,“现在去殡仪馆吧?你们先上车,我去找个厕所,早饭好像吃坏了肚子。”
看着大宝捂着肚子跑开的窘相,我笑着说:“懒驴上磨屎尿多。”
前期到达殡仪馆的法医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郑金氏的尸体已经被放在了解剖台上,而郑庆华的尸体则被摆放在一架运尸车上,停在解剖台一侧。
我看了一眼尸体,心头一揪。
我经常说,法医会经历比医生更多的心理考验。虽然同样是面对死亡,但我们面对的死亡更震撼人心。有的是死状甚惨,有的是腐败不堪,有的是本不该死亡的花季生命突然陨灭。即便是看惯了各种残忍的死亡方式,但是眼前这个老人的死状还是让我揪心了一下。
和赵局长说的一样,老人已经没有脸了。
尸体仰卧在解剖台上,颈部以上一片血肉模糊。从耳屏前的皮肤褶皱还可以看得出,这是一个古稀老人。但是从两侧颧骨开始,中间的面容已经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鲜红的皮下组织、黄色的脂肪和惨白的颅骨。血肉模糊中,还有一些白色的脑组织嵌在其中。
我麻利地穿上手术衣,戴上手套,走到尸体旁边,拉扯了一下脸部四周的皮肤,想把死者的面容还原。显然,那是徒劳。在这一片挫碎了的面部组织中,我甚至无法分辨哪一块是鼻子,哪一块是眼睑。甚至眼球都已经爆裂,在眼眶里还看得见已经塌陷了的黑白相间的眼球壁组织。乍一眼看上去,这确实是一个没有面孔的尸体。
“这记者够缺德的,”大宝说,“这么血腥也往网上挂。”
“这是什么工具形成的?”林涛的提问把我从揪心的思绪中扯了出来。
我用止血钳把面部缺损部位周围的皮肤拼了拼,说:“可以在还没有缺失的面周皮肤上看到条状的创口,工具倒是没什么问题,是砍器,很锋利。而且,刃长应该接近于死者面部的长度,所以,应该就是普通的菜刀吧。”
“菜刀能把人砍成这样?”林涛问。
我点点头,说:“这样的损伤不是一次形成的,而是数十次形成的。死者处于一个固定的位置,被反复砍击面部,多处创口融合,皮肤等软组织挫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林涛可能是想到了峰岭市的案件,说:“砍击这么多次,难道又是精神病人作案不成?”
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尸体,说:“损伤、工具什么的,对于这个案件应该不难。至于是不是精神病人作案,没有太多依据。上次的案件是多个不合理的点结合在一起,可以推断是精神病人作案,这个案件则不行。我感兴趣的,倒是死者的衣着。”
郑金氏下身穿着一条棉毛裤,光着脚,脚上还有一双没有提起后跟的布鞋。上身穿着一件棉毛衫,外面套了一件旧时的马褂儿,马褂儿在腋下的位置系了个扣子,其他的扣子都没有扣。
“死者的衣着,我们一眼就能看得出,是入睡时的衣着。”我说,“可能是听见有动静,披了一件外套、趿拉着布鞋就出门了。”
“对。”大宝说,“这个衣着反映的就是这个情况。”
“那老头儿的衣着呢?”林涛问。
我和大宝走到运尸车旁,拉开尸袋,暴露出郑庆华的尸体。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郑庆华的一张血肉模糊的面孔。和郑金氏不同,郑庆华的面部皮肤并没有破碎,但是也一样无法辨别面容。除了黏附大量鲜血外,那青紫肿胀的眼眶和完全塌陷的鼻子、上颌骨,让一张脸变得面目全非、扭曲丑陋。
我们检验了郑庆华的衣着。他下身穿着一条布外裤,里面是一条棉毛裤,两侧棉毛裤的裤腿卷到膝盖,只有脱掉外面的布裤才能看见。布裤的裤带没有系,拉链也是开的,只有纽扣扣住了裤腰。郑庆华也是光着一双脚,没有穿鞋子,但是据技术员反映,死者的一双鞋都脱落在尸体原始位置周围。上身穿着一件棉毛衫,外面披着一件没有扣扣子的衬衫。
“他也是睡眠衣着,听见动静起床的。”大宝说。
我点点头,说:“准确地说,他正在洗脚,然后套了一件外褂和外裤。”
大家看了看郑庆华卷起的棉毛裤腿,都点头认可。
解剖室里突然沉寂了,大家都在暗自思考整个现场过程。
沉默了一会儿,我说:“先常规尸检吧。”
大家又都默不作声地开始尸检,可能是因为死者的惨状震撼了大家的心灵,也可能是因为大家都和我一样,总觉得在案件过程中,有一些解释不过去的地方。所以,整个解剖室里除了器械碰撞的声音,再也没有其他的声响。
解剖工作进行了五个小时。
两名死者都死于重度颅脑损伤。郑金氏是面部遭砍器多次砍击,导致面颅崩裂,脑组织挫碎而死亡。郑庆华虽然头部、肩部有一些砍创,但是这些砍创不足以致死,他的致死原因是左侧面部遭钝性物体反复打击,导致全颅崩裂。
两名死者的肢体都没有约束伤和抵抗伤,可以看得出凶手和死者的体力悬殊很大。我们之前看现场多处血迹认为有搏斗过程,也经过尸检否定了。其实,只是郑庆华在屋子里逃避、躲闪,凶手追在身后砍击而已。郑金氏全身没有其他损伤,她应该是直接被砍倒在小方桌后,凶手连续砍击导致她迅速死亡。
最后,我们打开了死者的胃部。
“胃内容物的形态已经不是很清楚了,应该是消化了两小时以上了。”大宝说,“要不,我们打开看看死者的肠内容物?”
常规解剖是不需要打开肠腔进行检验的,尤其是对这两具尸体,我们的解剖工作已经持续五个多小时了。这时候的我们,早已精疲力尽。
我点点头,说:“死亡时间还是能再准确一些比较好。而且老两口生活很规律,每天晚上六点吃饭,有了固定的末次进餐时间,通过胃肠内容物判断死亡时间才是最准确的办法。”
人的小肠有五到七米,我们需要把整个小肠从肠系膜上慢慢剪下来,然后平铺在解剖台上,再把整个肠管剪开。这项工作,又持续了近两个小时。
通过胃肠内容物迁移的距离,我们判断死者是末次进餐后两个半小时内死亡的。
“八点半才死亡?”我说。
“不对啊。”后法医说,“七点半就起火了,八点半才死亡?不应该是先死亡,再点火吗?难道这一堆火,和死者的死亡真的没有关系?”
“还有,还有,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大宝说,“为什么要用锐器杀老太太,又用钝器杀老头儿?有锐器为啥要费劲儿用钝器?还有,那个钝器应该是什么?”
“工具没问题。”后法医说,“我记得男死者倒伏位置的旁边有个水桶,水桶里有块砖头,我们开始就认为这块砖头可能就是第二种工具。”
“我的脑袋也已经一片糨糊了。”我看了看窗外越来越浓的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