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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枪支检验怎么样呢?”我问。
林涛说:“我进行了整体分离比对,死者家的残余材料和枪支认定整体,也就是说,这把枪确实就是他自己做的那把枪。另外,就是对枪支表面进行了检验,因为表面不光滑等原因,没有发现有比对鉴定价值的指纹。”
这着实是个不好的消息。既然是谋杀,射击的人很有可能在枪支上留下指纹,可惜,没有条件。我接着问:“那枪弹射击实验做了吗?”
这是涉枪案件中必须进行的实验,在实验室中进行。把枪放在枪托上,用线牵引扳机射击,射击固定目标。进行枪弹射击实验,可以了解枪支的性能,从而对枪支射击进行比对认定,是法庭判案的一个依据。
“枪里没子弹,我让派出所所长去家里搜了。”林涛说。
所长接过话茬儿:“死者家里人情绪很激动,开始很不配合,后来我做了很多工作,才对地窖进行了搜查,找到了几枚做好的弹药。喏,在这里。”
说完,他从警服口袋里摸出了几枚自制枪弹。
“那我现在就去做实验。”林涛说。
“明早再说吧。”我说,“一方面,看看今晚对那四个打麻将的人的审讯结果。另一方面,你赶紧先陪我去看看那块砖头。”
第四章
我们走出专案组会议室的时候,听见公安局大厅里一片嘈杂。仔细辨听,是有人在喊冤。可想而知,那四个打麻将的人被抓进来了。
我们径直走进刑警大队的小楼,走到物证室里。杨法医从物证存放柜里取出了那块被装在透明物证袋里的砖头。
砖头没有沾血的那一面和两个侧面都已经被熏黑了,这是林涛在检验指纹的时候熏现的。在这一片黑的砖头表面,隐约可以看出几个指印。
指印很小,虽然看不出指纹,但是可以看出指节的印痕。砖头的一侧有一个小小的痕迹,应该是拇指留下的,但是连半个指节都不足;另一侧有三个指印,应该是中指、环指和食指留下的,最多也只有半个指节。
“奇怪,这个问题你考虑了没有?”我转脸问林涛,“我们拿砖头,通常都会留下一个半到两个指节的印痕,但这个印痕不仅细小,而且少。用指尖拿着砖头多不方便?”
林涛皱眉不语。
我也皱眉不语。
想了一会儿,我说:“既然看不出什么指纹,我们就放弃吧。那几个打麻将的,赌资不少,可以治安处罚了。抓他们进来估计也是这个借口,等着审讯结果吧。我们,睡觉去。”
林涛说:“你回去睡吧,我去把枪弹实验做完再睡。”
“好。”
回到宾馆,案件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现,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案件距离侦破已经不远了。而且,很显然,这样的案件都是因为仇恨或者激情,范围也不会太大。还是“清道夫”案件比较棘手,那会是什么人干的呢?杀那些无辜的人,还用了那么复杂的反侦查方式。既然用了复杂的反侦查方式,为什么又要在墙上写字,给我们留下线索呢?
连续几天的疲劳重重压来,我想着想着,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林涛什么时候回到宾馆,我全然不知。
第二天早晨八点,我准时醒了过来,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看时间。屏幕上显示的数字,让我突然想起韩亮说过的笑话。几零后的人,早晨就会在几点钟自然醒,看来一点儿没错,这个理论是经过实践验证的。
我推了推另一张床上的林涛,他睡眼惺忪地醒了过来。
“嗯……几点了,猪?”林涛说。
“你才是猪。”我注意到他对我称呼的改变。
“昨晚回来我想叫醒你来着,结果你连着打呼,都停不下来。不是猪,是什么?”林涛嬉笑着说。
“昨晚有什么发现没有?”
“没有什么。”林涛说,“就是普通的自制霰弹枪。”
他在我失望的表情中顿了顿,说:“不过他的技术不过关,枪没有做好。”
“什么意思?”我燃起了希望。
“这支枪的扳机盒和枪膛之间有缝隙。”林涛说,“击发后,有很多火药从扳机这里出来。我打完以后,看看枪托,都是火药残渣。”
“太好了!”我从床上跳了起来,“这还叫没发现?这是大发现!重大发现!”
林涛一脸茫然。
“我在检验尸体的时候,仔细看了看死者手上的皮肤,没有任何火药颗粒附着。”我说。
“唉,”林涛一阵失望,“咱们不早就判断出死者并非死于自己扣动扳机吗?”
“是啊。”我说,“但是凶手手上肯定会遗留火药颗粒啊!这是线索,也是证据啊!”
“这个问题我也想到了。”林涛说,“可是,毕竟是前天晚上的事情,即便凶手手上粘有火药颗粒,现在也被洗掉了吧?”
“这就不是你的专业了。哈哈。”我喜笑颜开,说,“枪支射击的时候,一般都会有火药冒出,黏附在射击者的手上。但是这在短枪案件中比较多见。在这么长的枪导致的伤亡案件中,火药很难黏附到射击者的手上,所以我让你进行枪弹实验。没想到枪支制作有漏洞,也可以冒出火药。”
“你没说到重点。”林涛关心的是火药颗粒能不能被洗掉。
我说:“火药之所以可以从枪口冒出,是因为击发后的爆炸所致,这时候的火药是灼热的。一旦黏附到手上,虽然这么点儿热量不足以引起人的痛觉,但是会在皮肤表面,尤其是在手掌的角质层留下一个很小的小坑。这个小坑就足以把火药给‘藏’起来。洗手可以洗掉一些黏附的火药残渣,但是不可能把这些被藏起来的火药全部洗掉。我们只需要用放大镜观察,然后用黏附仪提取就可以了。既是线索,又是证据!”
“不重要吧,”林涛说,“说不定胡黎苗他们几个已经招了呢。”
“不,不会是他们干的。”我斩钉截铁地说。
来到专案组,看到侦查员们垂头丧气、一脸疲惫,我就知道我的猜测没错。
“虽然问出了点儿情况,但是没有多大的价值。”侦查员见我和大宝走进门,说。
“哦?说说看。”
“胡黎苗几个人的口供开始都很一致,和报案的时候说的一样。”侦查员说,“但我们经过摸排,当天晚上全村打麻将的就他们家,胡奇回家拿钱又出门,肯定就是去他们家赌博。用这个撒手锏,我们进行了进一步审讯。审讯的结果是,几个人的供词一致:胡奇晚上九点多经过他们家门口,进门看到他们在打麻将,就离开了。过了二十多分钟,胡奇又回到他们家,要求胡黎苗把位置让给他打。几个人都知道胡奇是属于赢了就跑、输了赖账的人,所以都不愿意和他打。他拿出身上的几百块钱,说这次不赖账。他们还是不同意,胡奇就气鼓鼓地跑了。他们害怕胡奇的死和他们几个扯上关系,所以才约定了攻守同盟。”
“然后呢?”我问。
“然后他们过了一会儿就听见枪响。”侦查员说,“出门后看见远处胡奇摇摇晃晃的,也没在意。几个人都是这样说的。”
“看来他们没说谎。”林涛从门外走了进来。之前我让他去审讯室看看几个人的手,有没有遗留火药痕迹。
“既然这样,我觉得我有一点儿思路了。”我揉了揉太阳穴,像一休一样,想让智慧赐予我力量。
“说说看吧。”一夜没睡的主办侦查员疲惫地说。
我说:“首先,我认为凶手是女人。”
“女人?”主办侦查员的嘴角露出一丝不信任的笑容,“这怎么能看得出来?”
“第一,从这块砖头看,”我一边打开幻灯机,一边说,“砖头的两侧都只有指尖的痕迹,没有指腹的痕迹。用指尖拿砖头太累人了,除非这个人手小,不得已而为之。”
我顿了顿,说:“标准尺寸的砖头,宽度是十二厘米。一般男人的手都是可以拿起来的,用指腹捏住砖头两侧。但是女人的手小,只能用指尖捏住。”
有人点头,有人存疑。
我接着说:“第二,用砖头打击头部,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伤害,但是死者只有头皮和头皮下有个血肿,颅骨没有骨折,硬膜下没有出血,脑组织的挫伤也很轻微,这说明行凶者的力气很小。综合这两点,我认为凶手应该是个女人。”
“那什么女人会杀他?”主办侦查员接着问,“调查中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不正当男女关系啊?”
我说:“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二个问题。凶手应该和死者熟识,关系非常亲近。我们可以把现场重建一下:死者被人用砖头打中枕部,然后倒地,他拿着的枪也就掉落在一旁。凶手捡起枪,对着他的腿部打了一枪。”
“死者是处于躺着的体位被打的?”大宝插话道。
“当然,也可能是坐在地上。”我说,“弹道和腿骨几乎是平行的,方向从下往上。枪有那么长,除非死者的双下肢是平放的,不然不可能形成这样的创道。”
“有道理。”大宝像是在和我说相声,“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关系亲近?”
我接着说:“既然在这个过程中,那几个已经被排除嫌疑的人说了没听见动静,说明死者并不惧怕凶手,他认为她不敢开枪,他不需要对她进行抵抗,他不需要叫喊呼救。中枪后,因为高度惊恐、大量失血以及酒精作用,他也没能发出叫喊声。”
我见大家都在奋笔疾书,记录我的分析,便喝了口茶,顿了顿,留出他们写字的时间,然后说:“第三个问题,我认为凶手的住址,应该是在现场往西一百米左拐弯的那个巷道。结合现场环境,如果凶手往东走,必然要经过胡黎苗的哥哥家,而且走到离现场三百米外,至少需要一分多钟。那么听见枪声后二十秒就出门的几个人,肯定可以看见。如果凶手往西跑,二十秒的时间,能跑一百多米,如果经过那个巷口继续往西,她同样会被东边数百米的几个人看到身影。所以,凶手应该在这二十秒的时间内,恰巧拐到巷道里。我看了现场,因为公共厕所的阻隔,几个打麻将的人看不见那里。”
“那个巷道里住了七八户人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