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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又问:“虽然我不想说,但是必须要问,你能描述一下看到戴茉溺水时候的事情么?”
西春山使劲吸了一口烟,叹口气说:“尚霄霄他们后来下来找我,我们等了半天不见罗宁和戴茉,就去找他们,半路上遇到罗宁,然后就在柳树汊那里发现了戴茉的尸体。我当时不顾一切的冲了下去,罗宁也是,我们把她打捞上来的时候。霄霄已经吓晕了过去,因为她毕竟是这次出游的牵头人,出了什么事情她也难逃责任。罗静一直坐在那里傻哭,余婵哭着拼命的摇晃霄霄。只有丰岭还算冷静,跑回去叫大人了。”
妻子默然良久才说:“西先生,谢谢你,让你回忆这么惨酷的事情,是我的不对。”
西春山长出一口气,道:“你们问清楚了吧?”
我借着纸烟的亮光看到了他眼中饱含的泪花。
四、新鲜的空气
我们在什刹海旁的一个酒吧里见到了余婵,她染着醋栗色的头发,涂着蓝色眼影,坐在二楼靠窗的一个座位上,不时瞥一眼窗外闪烁的霓虹灯。
妻子看着她的鼻环,有点心有余悸的问:“这、这个疼么?”
余婵扫了妻子一眼,嘴角扬起,笑了一下:“疼啊,你也想试试?”
“唔唔,”妻子慌得一个劲儿摆手,“我怕疼。”
“喝点什么?你们俩——别客气,随便点,我是这家小吧的老板娘。”
妻子点了一杯柳橙汁,我要了一杯CunPanna咖啡,妻子瞪了我一眼,小声嘟囔道:“又喝这种奶油多的,当心胖成猪。”
余婵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铃音是Nirvana的歌声:
“My girl; my girl; where will you go?
I’m going where the cold wind blows。
In the pines; in the pines!
Where the sun don’t ever shine;
I would shiver the whole night through。”
余婵看了一眼手机,有些犹豫的接了起来,我听到她有些不自然的“喂”了一声。
“是我……对……在这边……你放心……我过后给你打过去吧……我会的……Grazie babe。”
余婵挂了电话,不自觉地温馨一笑,然后抬起头对我们说:“丰岭早就给我提前打过招呼了,没关系,你们不就是想知道有关戴茉的事情么?”
妻子摇摇头,说:“不只是戴茉,还包括你们大家。”
余婵喝了一口自己杯中的啤酒,笑着说:“我把自己能够记住的事情都告诉你们,这么多年了,我们心里的那块石头也该放下了……”
“我们班原来是一个十分安定,愉快的班级,霄霄把什么事情都做的服服帖帖的,大家也对她敬仰有加。同学之间也没有什么矛盾,爱闹事的人也有,但是有霄霄罩着,就算有挑头生事的人也不敢妄动。”
“可是事情从戴茉的到来后变了,男生、女生似乎都陷入了一种对戴茉的狂热里,甚至连霄霄自己都不能幸免。是的,她有才华,多见识,我们这些乡下孩子跟她一比,简直就是坐井观天。怎么说呢,就像蚊子见了灯光一样,那些个孩子都一古脑儿被她吸引了过去。”
“你这个比喻很怪。”妻子笑着说。
“怪么?”余婵冷笑着,“那就换一个比喻,就像一口密封的汤锅忽然见了空气,于是,整锅汤都臭了——这个比喻还不错吧?哈哈……”
“对不起,”妻子又问道,“那你——是属于坏了的汤么?”
余婵愣了一下,盯着妻子看了一眼,说:“我?不!那个时候我估计是唯一的一个从心眼里讨厌戴茉的,为什么?因为她打破了我们这里的宁静、安详、和睦,这些东西都不见了。我知道,你们会很奇怪我现在这个样子是个喜欢宁静的人,但是在那个时候,我是一个稳稳当当的孩子。安宁,是我唯一的要求。”
“男生,在那个时候,几乎一窝蜂的都喜欢上了她。是的,我不认识那是什么爱,那就是一种纯粹的本能。戴茉,这个时髦的家伙,提前激发了我们班男生的雄性本能而已,就像昆虫喜欢鲜艳的花儿一样。”
“所以说,戴茉的死,我一点都不觉得难过,相反我看到她的尸体时,甚至还有一些幸灾乐祸。可是我错了,坏了的汤是不能恢复新鲜的——霄霄因为觉得这起惨祸是自己组织出游造成的,她的自责给心灵压上了沉重的负担。她们家只好将她送到了城里的学校,而且全家都搬走了。霄霄走后,罗宁做过班长,我做过班长,但是我们对这个已经臭了的班级无能为力了。到了六年级,我们班就因为纪律很差而被学校强行拆分,而这所有,难道不都是戴茉造成的么?”
“我听说你还和她吵过架?”妻子忽然问。
“吵架?哈哈,是的,那时候我一直想找茬跟她吵一架。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好孩子,让人忍不住喜欢上的那种可爱的、漂亮的、聪明的好孩子。我记得自己借故对她嚷过几句,但是她根本就没有反驳,根本没有,她还对我笑。天啊,我一下子就不忍心再对她凶暴了。过了不久她竟然主动跟我道歉,霄霄也对我说,算了吧,她也算外来的客人,在这里住不了多久就要回北京去的。我想也是,再加上自己也不忍心再伤害这个纯净的像水晶一样的小女孩,以后就再也没有对她发过火。”
“是不是罗宁和西春山都喜欢她?”
“哈哈,确实,西春山对她着了魔。尽管那小子从来不说,但是我们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来。他见了喜欢的人脸就红,见了戴茉却是红到脖子根儿。但是又有什么用呢,他就从来不敢张嘴,只敢躲在远处偷偷的看人家哈哈。后来戴茉死了,有人还看见过他晚上跑到她的坟上去哭,哎,可怜的人!”
“罗宁这个人,怎么说呢,也算条敢做敢为的男生吧,反正我那个时候是挺欣赏他的。他对戴茉也很好吧,难免,所有的男生都喜欢她,连那个最讨厌的耿星也一样。不过,我倒觉得,罗宁那时候是喜欢霄霄的……”
“耿星也喜欢戴茉么?不是他还骂过她么?”
“哈哈,那个小子!”余婵一口气把杯中的酒喝光,然后挥挥手,服务生马上又给她打满一杯,“那家伙表达喜欢的方式就那个样子!别人都是用温情的方式来表达,他总是用暴力的方式来抒情,那个笨蛋!哈哈哈哈——”
我们看着她纵情大笑,周围的人也都纷纷看了过来,余婵停下笑容,苦笑了一下,说:“对不起,你们接着问吧。”
妻子喝口柳橙汁,想了一会儿,问道:“那尚霄霄喜欢罗宁么?”
“罗宁?不,霄霄不喜欢任何人,她谁都不喜欢,或者是谁都喜欢,她是个兼爱主义者。她也喜欢老实巴交的西春山,也喜欢蛮不讲理的耿星,也喜欢胆大心细的罗宁,也喜欢唧唧歪歪的罗静,她谁都喜欢——她走了之后,我们都想她,我和她一开始也经常写信。呵呵,她总说,戴茉的死有她的责任,是她领大家出去玩的,是她的原因……后来我烦了;不理她了。我们之间就失去联系了,直到最近同学聚会才见到她,她忧郁了好多,想不到啊,她和丰岭结婚了……”
“那丰岭呢?尚霄霄那时候和丰岭关系怎么样?”
“丰岭?哼,他是个奇怪的人,是属于那种女生似的男生,很会关心人,也会说让人喜欢的话。呵呵,很特别的家伙,他倒是很喜欢霄霄的样子,后来戴茉来了,他似乎还对戴茉献过殷勤……”
“我直觉感到有这种情况。”妻子笑了。
“我不是直觉,”余婵冷笑着说,“我看到过他帮戴茉做过值日,他那种谄媚的笑,真叫人恶心。”
“你能说说戴茉出事那天的情况么?”
余婵又喝完一扎黑啤:“那天,呵呵,记忆中模模糊糊的,只有阳光是亮的刺眼。我们一起去马骝山玩,戴茉要去钓鱼,我们便带上了她。我预计有她就有矛盾,果然,先是罗静,后是耿星,在山上好像就为了抢戴茉的一瓢水,大家就打了起来,罗宁还把耿星赶走了。”
“我们本来要到山下的古地道去玩捉迷藏,可是没有办法,还得把戴茉送到柳树汊钓鱼的地方去。她打开书包,发现书包里面爬满了毛毛虫,哈哈哈哈。罗宁、丰岭,呃,还有西春山赶紧把那些虫子抛到水里面去,罗宁还跑着去给她打清洗的水。我看看表,已经都折腾到下午三点了,就问还去不去捉迷藏——”
我惊讶的打断她的话问道:“你带表了?那天——”
余婵看了我一眼,似乎在嘲笑我的大惊小怪:“是啊?怎么了?一块有夜光的电子表,海兴的亲戚送的,那时候我臭美,天天显摆哈哈。”
“我们原计划早点回家,不让大人们着急。所以除了西春山去挖土鳖,罗宁去打水之外,我们都去玩捉迷藏了。”
“我至今还怀念那绵长、曲折、歧杂但是宽阔的古地道,我们童年的好多美好时光就是在那里度过的啊——”
“我们这些个孩子虽然早就摸清这条地道,但是由于里面暗暗的,通到山上的透气孔漏下一柱柱的光线,照的模模糊糊,挺神秘的。小孩子嘛,就喜欢这种神秘感,不是么?”
“地道里有好多估计是用来储藏的小‘屋子’,我们经常躲在里面。藏的最好的当然是我,再说就是霄霄,罗静这个笨蛋,总是被最先发现,丰岭估计是让着我们女生吧?要不他也能藏的很好的。”
“后来霄霄被土迷了眼,我们只好出去给她揉眼睛。这时看看表已经四点半了,我们觉得还得走回村里,时间也不早了。就去金沙岭约定的地点集合,结果看见西春山那个呆瓜根本没有捉住几只土鳖,罗宁也没有过来。没有办法,只好去柳树汊那边找戴茉,结果路上遇到了罗宁。然后,就看见了河中的戴茉——”
余婵忽然停顿下来,眼神迷茫的看着窗外,我看到她正在使劲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许久,她才转过来面对着我们,眼泪却止不住的留了下来
妻子招招手,往服务生要了一杯白兰地递给了她。
余婵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