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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叫我女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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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哪里我坐哪里,快帮我看看!”

二十分钟,整个教室充满叽叽喳喳。我看到老师写我的名字了,松了一口气。神你对我还是很好的,我被换到第三排不用再吃粉笔灰。正在开心中,继续往下看,那口松掉的气一下子又深深吸入了口腔。

新座位的新同桌,名字叫做于笙。

是同名同姓吧同名同姓同名同姓同名同姓神大人请你保佑我是同名同姓。原谅我此刻无法控制祥林嫂上身,新同桌果然就是和我有过节的于笙本人。我立即转头去看那位少年,少年正用盈盈秋水的双瞳仇恨看着我。我只好转回头来。

事实无法改变,老师的最后一笔在黑板上画完,转过身来正式宣布换座位。

教室里轰隆隆出现挪动声,类似地震。

我不情不愿地搬过去,坐到新位置,隔壁名为于笙少年很大的哼了一声,表示了他非常不满意。用力将他的桌子往地上重重一放,发出巨大的撞击声。然后用力坐下,自始自终未曾改变对我仇恨的视线。

我转过头去,默默流泪了一番。

猿粪果然是无处不在的……

换座位只是个插曲,接下来开始上数学课。说到这个我又兴奋了,翻翻课本,超级容易啊。举例子来形容我的感觉,我现在就好像一个全副武装着高科技武器的外星人,闯进了未开化的原始社会。称王称霸什么的还不是小菜一碟。

我已经可以预见神童的帽子戴在我头顶了。不过这个天气,还真是适合打瞌睡的好季节啊……

老师在黑板上出题,“f(x)=a+(2…ab)/(x+b)图象关于点(…2,3)对称……”

夏日炎炎,温柔而轻软的风一阵一阵往教室吹,抚摸过每个人的脸颊,哄着所有人入睡。坐在前方的人努力顽强抵抗,而教室后方基本全军覆没。

因为课程太简单容易了,我看着窗外树木葱绿,一个不留神又开始走神。

神大人,再次向你发牢骚,为什么你要让我穿越重生。

作为一个宅女,作为一个宅在网上的宅女,几个小时不泡在网上简直是要命的事啊。我心焦难耐,手指忍不住敲击课本。重生明明是这么痛苦的事情,为啥大家都喜欢重生?

砰!忽然的一声,我的铅笔盒被人猛推回来,碰到我胳臂,吓了我一大跳。

第一反应就是去看隔壁的少年,那少年一边看黑板一边做笔记,明显在故意无视我。

好象是我的铅笔盒到他的桌子上去了,所以他故意很用力的推回来?这么幼稚可爱的举动,已经很多年没有遇见过了啊……一瞬间我萌了,抬头看于笙,少年故意昂着头,一副桀骜不驯的表情,小脸红扑扑的,简直是标准的别扭正太。我的心扑通扑通跳快了好多下,完蛋,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是迷恋正太的怪阿姨?

赶紧把铅笔盒放正,我假装继续听课来掩饰不平静的心跳。

于笙反而惊讶我没有报复回去,他显然认为我是在假装宽容,故意哼了一声。

紧接着,他那声足以表示挑衅,且大得足够让全班人听到的哼声,令数学老师的声音适时响起。“这道题,于笙上来做。”

于笙一愣,不情愿地站了起来,慢吞吞拖动脚步,僵硬地走上讲台,动作代班如机器人,站在黑板前,手举粉笔,写了个a;擦掉,写个(a;擦掉,写个b;僵住,再什么也写不下去了。

我模模糊糊想起来,于笙小正太的成绩非常差,属于差等生类型。

半天,于笙什么都没有写出来,额上大汗淋淋,教室里已经出现小声的叽叽喳喳。班主任再道:“于笙你下去,墨凌你来做。”

似乎每个老师都喜欢把墨凌搬出来当救兵,并且竖立好学生典范。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意识到这样会打击到差生的自信心。

桌椅移动,墨凌走出来,风一般轻轻掠过我的身边,走上讲台,拿起粉笔刷刷刷几个帅气的姿势写下答案,然后反手随意将粉笔往盒子里一丢,面无表情地回到座位。几个简单轻便帅气的动作,一下子迷倒了好几个小姑娘。偷偷左右看一下,凡是性别为女的同学此刻眼中都冒着粉红色的心形泡泡。

班主任对墨凌赞许地点头,再继续讲解:“这道题是这样的,图象以2和3对称,那么……于笙,你明白了吗?”

“明白了。”于笙艰难地动唇。很明显他并没有明白,但是老师现在是不会为他做特别讲解,只等他自己领会,若下次做题出错,老师才会出面单独辅导。

班主任继续讲题,于笙低头看书咬铅笔。而墨凌面无表情看着课本,仿佛他和这个世界绝缘。

下课了,于笙还盯着书咬铅笔咬不停,我真为那只铅笔可怜。那可是3B的,用来画画多舒服啊,竟然被于笙这样摧残。实在看不下去,我说,“这道题我和你讲下吧?”

于笙恼怒瞪我一眼,哼了一声,转身去问身后的女孩子。“范希,这道题怎么做啊?”

那个叫做范希的女孩子正在和同学聊天,被打断后也看不出高兴不高兴,只听她慢条斯理开始温柔的讲解。一遍又一遍,耐心地指正。

她的语调很柔和,发音清楚,说话方式让人如沐春风,可是我听着很不对劲。

感觉上,似乎,她很喜欢用特定名词和公式,且不加以解释。就好像听人说文言文,晦涩难懂。对于于笙这样的差等生来说,范希的用词太专业了。

果然,于笙来回听了几遍,依然苦着脸说:“没有听懂。”

可是此时已上课铃响,范希温柔一笑:“上课了,我们下课再讲吧。”

这个插曲一直到下午放学吃晚饭的时间。

我摸出饭卡,到食堂打了晚饭回来,回到教室时零星并没几个人。只见我的同桌小正太于笙还在那里啃铅笔。可怜的铅笔,已经被啃掉一大截了。

放下饭盒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我瞄了一眼他画的解题图,实在受不了了,抢过他的铅笔三笔画出重点线。“哪,是这么做才对。”

“你少教训我!”于笙怒了,抢回铅笔,准备拿擦皮把我画的东西涂掉。忽然他顿住,愣了下。“没错,就是这样,这么简单的事情我竟然没有想到!怎么范希给我讲了那么久我都没有懂,你一讲我就懂了!”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那个范希是故意的吧,把简单的东西讲复杂。不过于笙夸奖人还真是诚实啊。我以为凭我们之前的过节就算我帮了他他还要骂我呢。果然这就是小孩子的好处吗:不记仇又直爽?

我宅太久了,说着说着就只剩心理活动,对着于笙没什么话题可说了,于笙却开始没话找话。

“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漫画?居然喜欢这种幼稚的东西啊!”

我扬了扬手里的漫画书。哼,说别人幼稚的人自己才幼稚……

于笙见我没说话,放下了书本,面对向我。“喂,你发型是哪个劣质理发师剪的?”

劣质……发型难看真是对不起了哦。我还是不说话不发表意见。

“能买到这么丑的衣服,你也算是天才。”于笙继续挑剔我的衣服。

“是啊是啊。”我漫不经心应和着。

然而最后一句话让我想起一件已经渐渐久远的事情。

那个夜晚,我生命中最爱的男人对我说:“给你个建议,买些好看的衣服,学着化妆。否则以你现在的样子,没有哪个男人会看中你。”我还记得他说这话时的嘲讽意味。

心莫名抽了一下,隐隐有些痛。

于笙在我面前挥手:“我跟你说话,你听见没?”

我挥开他的手不理他,打开饭盒吃晚饭。我可爱的晚饭啊,青椒炒肉,原谅我以前曾经嫌弃过你,人是失去过才知道珍贵。我在外打工那段时间,过的都是什么生活啊!我这么肥嘟嘟,全班第一肥的人,竟然饿得连胸部都没有了。青椒炒肉我爱你!

旁边是开关抽屉的声音,于笙也收拾东西准备要吃饭了。我以为他不想理我了,但是他又过来搭话。

“你就吃那么难吃的东西?穷人家的小孩真可怜,饭都吃不起,难怪这么瘦。”他鄙视了我胸部一眼,大方道:“我的红烧肉真可以分给你。”

是啊,我是穷人,于笙是有钱人。

不理于笙他就会一直这么缠人,我懒懒回答道:“不用了,我挑食的,我不吃有骨头有肥肉的东西,不吃猪肉以外的东西,不吃……”

于笙用筷子使劲戳一下我额头:“你真难养!”注意他是使劲戳,对此冒粉红泡泡的同学可以撤退了,他用筷子戳我的这个动作完全不包含任何暧昧,我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疼!

万恶的坏小孩!我流泪摸着额头,居然会对这样的坏小孩心跳加速,我脑袋坏掉了。

于笙见我半天不理他,也觉得无趣,这才走开去吃他自带的晚饭。

然后,我发现于笙很挑食。他只吃肉,碗里的菠菜全扒到一边,一口不动。

这怎么行呢!难道他没有看过大力水手吗?不吃菠菜就会没有力气,男孩子没有力气怎么行呢!我蠢蠢欲动的心又闹腾起来,义正言辞哄他道:“浪费粮食是可耻的。不要做可耻的事,把碗里的全吃光吧。”

“没错。浪费粮食是可耻的。”于笙抬头,给了我一个阳光灿烂的大笑容,愉悦地把菠菜全拣到我的碗里。“食言而肥,不遵守自己说过的话是会肥胖的。”

“喂!你碰过的还给我吃,不讲卫生!”我阻拦他的动作。

这时同学们也陆续回来了。于笙迅速退到一边,假装不认识我,大块大块吃着红烧肉,表示出格外香美的样子。

我戳戳碗里一团团的菠菜,忍不住想笑。小孩子很情绪化,容易讨厌别人,也很容易就能够与人和好。做小孩子比做大人要快乐很多倍。神让我穿越,也许就是要我做个愉快的小孩子。那么就让我愉快地享受这段时光吧。既来之则安之,烦恼什么的统统都丢掉。

想到这里我淡定了,忍不住笑出声来。

于笙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突然发笑,看着我的眼光多了几分莫名其妙。

吃完晚饭,接下来是好久不见的晚自习。在漆黑幽凉的夏夜中,蝉在鸣叫,教室里的灯光是唯一的明亮。这种安静又满含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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